實力的變化改變世界格局。世界格局在保持相對平穩的一定時期後,隨著大國的崛起,世界力量均勢變化,世界格局隨著大國力量變化重新洗牌,按國家實力變化形成新的世界局勢。在世界格局新一輪變化,世界力量重新到達均勢的過程,競爭、對抗、爭霸貫穿整個過程,戰爭也作為選項,被國家使用。相應的國家實力,各國在世界實踐中,總是謀求比其相應的位置還要大的影響力。這種較量在世界主要強國中展開,在一定時期內其經濟、軍事、科技都要具備先進水平,這樣的國家才具有影響世界的能力,在實踐中才能改變世界格局。自古以來,世界上每一次國家擴張爭霸,實力榜變化,格局改變,戰爭總是以最終的方式出現,最終的霸主總是戰爭勝利者,戰爭也就成了國家擴張爭霸的習慣方式和定性思維。反過來說,是否走上擴張爭霸的道路是戰爭爆發的主要原因,政黨和國家領導人奉行的政策,指導思想、軍事實力,就是戰爭的火藥桶。當今世界,合作與發展成為時代主題,戰爭成本和全球化的深入,各國在戰爭與和平中選擇更加慎重。國家是否走向擴張爭霸道路,是否以戰爭解決爭端,其決策者是國家核心領導人,領導者決定國家政策方針。而戰爭的根本原因是文化水平、理論與思想的發展跟不上經濟、政治、軍事的發展,指導思想不能指導社會實踐。實力的進步,軍事實力的強大,力量均勢的變化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思想、理論的偏離與裹足不前。

三、未來戰爭的方式

遠古時期,人們以吃飽肚子和與自然動物抗爭為主,人與人的打鬥也體現在個體之間。隨著人的群居,部落到建立國家,人的利益相爭變得復雜。人類之間的爭鬥從最初的兩個人打架,到輸的一方找來兄弟族人幫忙,從而到打群架。氏族部落時期,部落與部落之間的打鬥,初步形成了人類戰爭,國家形成後,雙方利益相爭的打鬥,變成有組織有方法的戰爭。武器從最初的棍棒、石頭、到青銅器、鐵器、槍炮,從步戰、車戰、騎兵、到汽車、坦克、軍艦、飛機。交戰雙方從以人的體力為媒介的步戰,到把人解放出來,馴服馬匹,用戰馬奔襲;從使用刀劍作戰到使用弓箭,人類第一次有了遠距離殺傷武器;工業革命以後,戰爭把人類發明的運載工具汽車,輪船、飛機都武器化了,人類軍事史上第一次具備全球打擊能力。坦克、裝甲車、大炮、導彈、軍艦、飛機等運載更迅速,攻擊力更遠。戰爭隨著時代的變遷,科技的進步,變得越來越複雜和殘酷,現代生活科技信息化程度高,信息化戰爭對人民生活的影響更加全面。從最初的群架棍棒做武器,到冷兵器時代排兵佈陣、埋伏、襲擊兵法謀略;從熱武器初期的槍炮短程接觸式作戰,到信息化的火箭、遠端火炮,導彈、飛機等遠距離非接觸精準攻擊;從熱武器作戰這種直接的軍事打擊,到電子戰、金融戰、經濟制裁、網絡戰,信息戰、心理戰,戰爭變得沒有硝煙,早已超越了原有戰爭模式,作戰領域方式更廣更多了,現代戰爭從來不再是單一的了。

戰爭是一個國家所有能作為戰爭能力資源的所有方式方法的綜合攻擊手段,為了戰勝敵人,這種方式方法超越各種常理、在一定範圍內超越法規的基礎。陸地海洋空中,飛機大炮軍艦導彈,經濟、金融、網路、電子所有的領域、方式都可以作為戰爭選項。任何方式方法,國家都可以像工具一樣拿來使用,具體用什麼方法應對,國家都會選擇對勝利最有用的方式方法。而最有用的方法,有時是遠端超強的火力打擊,使用陸海空天部隊攻擊;有時是網絡戰、電子戰、木馬病毒攻擊;有時是金融、經濟、法律、輿論戰爭。戰勝對方需要超越常理法規的方法來保證攻擊能力效果,而對勝利最有用的方式方法往往又是符合常理、法規的方法,如細菌病毒和原子彈攻擊力巨大,但是這種武器卻違背人類生命安全道義,雖然可以達到戰爭勝利的目的,但是違背道德和國際法規,有違人和而失去道義人心。

現代戰爭,在戰爭方式方法的使用上早已超越了熱武器概念,呈現新的態勢,使生產生活各要素軍事化,軍事打擊方式平民化。戰爭從古至今給人的印象都是相互廝殺,烽火連天。傳統戰爭,兩國交戰即是軍人的沙場對決,戰爭準備也是源源不斷的戰車人員開赴前線,兩國交戰的開始也是以雙方子彈炮彈互射為標誌。這些只是傳統戰爭的表面,對於現代戰爭,其範圍早已超越了地域空間限制,人員限制,方式領域限制,戰爭不僅僅只是軍人的戰爭,科學家、學者、專家往往成為了戰爭的先鋒,其作用不亞於任何高科技大殺傷性武器。計算機和網絡空間方便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早已是人民生活的一部分,學習、工作、生活、娛樂都離不開計算機和網絡空間;經濟、貿易、貨幣、金融更是深入影響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事實上作為人民生產生活的要素,網路、計算機、經濟、金融、貿易、貨幣早已發展成為國家的一種戰爭手段,成為制衡和制裁別國的最好武器,是沒有硝煙的戰爭。作為高專業高素質高技術領域的代表,普通戰士很難發揮出效果,專家學者成為使用這一武器的“指揮官和戰士”。計數機信息專家對於網絡戰電子戰的作用,法學家對於法律戰的作用,經濟學家對於經濟制裁金融戰的作用。現代戰爭,早已不是槍炮的專場,涉及經濟、生活、文化各領域都可以成為戰爭,文人、專家、學者,可以用自身特長參與到軍事行動中來,在特定領域,利用專長發動攻擊和守衛人民生活安寧。

現代戰爭都是從非軍事領域開始,經濟手段代替政治成為打擊、削弱對手的最主要有效手段。戰爭爆發的主要原因是政治難以平衡矛盾,“戰爭是政治的延續”成為常態。工業革命以前人民受運輸工具、科學和知識影響,人員流動少而慢,人民“封閉”在國家之內。國家間透過政治、外交處理紛爭,但是政治實力和外交對於國家難以形成有效的制衡方式,只有戰爭才能達到目的。戰爭形態如運輸方式一樣,所有的進攻首先要打敗邊界駐軍,然後才能逐步推進,即便騎兵這種高速機動兵種也受地形和城牆影響。現在,全球化不斷深入,各國經濟生活聯絡緊密,電子、通訊、網路發達,交通方便,特別是世界主要強國間利益相互交織,相互間影響更為全面深刻;現代戰爭成本高昂、慘烈,強國之間的戰爭誰也沒有戰場絕對統治力,都有相互摧毀雙方的能力,致使強國之間的戰爭雙方都非常慎重;使用軍事行動以外的戰爭方式解決紛爭可以達到戰爭的目的,所付代價更小,國際不良影響更小;使用軍事行動以外的戰爭方式,對手很難以軍事行動的手段進行回擊,而以相同的手段回擊,由於實力的不同,往往也處於被動一方,就目前國際共識還沒有可以有效制衡的手段,可以保證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這種手段又分三個層次,第一是雙方可以採取相同方式進行回應,對雙方影響相同。如外交、輿論、法律等手段。016年1月9日奧巴馬在卸任前突然制裁俄羅斯,驅逐5名俄羅斯外交官,017年7月0日俄羅斯宣佈755名美國外交官必須離開俄羅斯。這些手段對於國家來說,沒有技術含量,關鍵看領導人決心,只要國家決定採取相同的措施,可以零門檻的回擊。第二是準戰爭方式,這些方式往往在軍事行動中使用,效果才明顯。如網絡戰、信息戰、電子戰等。第三是經濟戰爭,如經濟制裁、貿易戰、貨幣戰、金融戰、經濟封鎖等。經濟戰作為戰爭手段,成為強國實現自身利益傳播影響力的主要方式,強國透過對弱國的經濟制裁,削弱弱國,使其實力進一步下降,弱化其競爭力,迫使政治讓步,以達到軍事行動的目的。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強國,以超強的綜合實力為後盾,憑藉先進經濟實力、技術優勢和利於自身的國際規則,在國際事物中,形成經濟利益同盟,對違背自身利益訴求的國家進行經濟制裁,圍困,把經濟手段當成戰爭的先鋒軍,大行制裁之道,透過制裁削弱對手實力和弱化其軍事實力在以後的對抗中形成競爭優勢。由於其經濟實力的雄厚和科技的先進水平,制裁對方,可以增加自身市場佔有率;被制裁者很難有有效相等的反擊方式,進而國力削弱;經濟戰比軍事行動更隱蔽安全,可以避免直接軍事戰爭所帶來的國力消耗和承受對方的軍事反擊,反過來可以提高自身經濟的競爭力,所以經濟戰已經成為強國代替軍事行動,最先使用的主要戰爭方式,戰爭的爆發首先從經濟領域開始,經濟戰達不到目的後,才會有軍事行動。

現代戰爭的方式多種多樣,每種方式作用、目的不同,效果也不一樣,在使用上沒有固定的方式和介入時間。而作為戰爭的最高形式----熱戰,其損毀性比任何時期都要大,大國間直接爆發軍事衝突也越來越慎重。現代戰爭高消耗和科技含量,使勝利的天平也傾向強國。任何國家想在戰爭中獲勝,平時就要不停的強軍備戰。任何一種戰爭方式都不是孤立的,要站在戰爭全域性上考慮各種方式手段。隨著戰爭烈度的增加,平時方式到準軍事方式,軍事行動以後往往可以綜合使用所有方式打擊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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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

在國家交往中,依據國內法和國際法揭露對方違法行為,以法律為手段進行鬥爭,奪取法理優勢佔領道德制高點,形成利於自己的法律對抗基礎。平時獲取輿論制高點,戰時使國家戰爭成為正義戰爭,獲取支援。法律戰對於大國來說,一旦形成為正義的戰爭輿論,由於自身實力,很容易獲取其他國家的支援,而對小國的作用表面意義比現實意義大,小國可以透過法律宣講鬥爭,伸張正義,獲得國際理解同情,但是由於自身實力,各國除了精神支援外很難有實質性支援,當然也有一些利益相關者會提供無私的援助,很少有國家會介入強國對弱國的戰爭中。平時在解決領土爭端或國家間矛盾時,國際法在操作上存在缺陷,如一國不可以單獨對另一國進行起訴,只有兩國協商統一訴諸法律尋求國際法解決矛盾才有效,這一規定在源頭上就造成法律戰註定不會有實質意義的結果。而由於國際法沒有統一的強制執行機構,敗訴以後也可以不按其裁定結果執行,所以對國家沒有約束力,特別對強國的制衡作用更小,沒有強國會執行不利於自己的國際法裁定。而且國際法在裁定過程中容易受其他別有用心的強國影響其公正性,這時其結果就失去法律解決爭端的目的和法律的公平性。國內法和國際法是法律戰的基礎,國家可以選擇利於自己的法律解釋作鬥爭。在國際法對己方不利時,國家可以用國內法對國民宣講,統一國民思想,同仇敵愾,使國家形成統一應對思想認識。對於國家來說,國家法律法規是高於國際法的,只有先遵從了國家法律才有合法的基礎遵從國際法。而對國家法律解釋和宣傳都是由統治階級實施的,任何國家在戰爭中永遠都把自己描述為正義方,把一切戰爭責任推給對方。國際法由於其沒有強制執行機構和可行性的執行方法,對勝訴一方,如果自身實力不強,其雖然佔據一定的道德制高點,除了博取國際同情外終歸是沒有任何作用的法律裁定。

輿論戰的目的就是透過宣傳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指導人民實踐和與敵對國對抗,達到自身目的。輿論,對內透過引導,把所有矛盾和過錯歸結到對方,把自己打造成正義的化身,使國民在思想上仇恨對方,進而轉化成行動上的力量,支援國家對外戰爭,在軍事對抗中提高戰士戰鬥力。不可否認,任何國家在對內宣傳中,總能找到利於自身的輿論方式宣傳,形成共識,特別是基於侵略、意識形態、以強壓弱和歷史情節的宣傳,瞬間可以把國民凝聚成反抗先鋒。稍加引導,和平時期在經濟上給對方造成衝擊,從而給對方形成政治壓力,戰時成為戰爭的堅定支援著,為軍事鬥爭奉獻力量。強國對弱國的侵略壓迫,也可以透過輿論戰形成國民認識以及取得國際社會支援。由於國家對輿論的封鎖,輿論是有片面性的,這種片面宣傳總是利於自己,而國外的真實資訊只有極少數人看得到。所以,輿論戰最主要的是針對自己國家國民的輿論宣傳,畢竟對於國際社會除了真相外,更為重要的是國家實力。為了利於統治階級自身的輿論宣傳,可以製造理由來達到宣傳目的,不在於理由是否真實。前期,製造一個存在的虛擬事件不斷宣傳造勢,當輿論利於自己後,把自己標榜成正義者,去拯救敵對國苦難的人民,制止災難發生。一旦實現既成的勝利果實,有沒有當初的理由都不重要了。輿論戰對於對抗雙方都有相同之處,都是進行利己選擇性宣傳,引導人民一起侵略抵抗對方。對於網路發達和自媒體時代,國家有時只要把對方國家的“罪行”公佈,然後放任輿論發酵,民眾可以自發組織起來,達到國家想要的結果。但是如果放任民族情緒持續,最後民族情緒又可能綁架國家決策,沒有實現預定的結果,對統治階級的勝任就會打折扣。輿論戰是以實力為基礎,實力不足以保證勝利,輿論也會失去作用,道德的制高點和被侵略與否永遠不會是正比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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