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量完縣政府班子分工事宜後,洪建的第一項任務就是到各個部門走一走,看一看。

第一是認路,知道哪些部門在什麼地方。

第二是認人,要知道各部門的負責人姓甚名誰,不能見面了不認識的。

任命當天的午宴中,雖然認識了各部門的一把手,但是還有各個部門的副職,這些人都得混個面熟,以便儘快建立群眾基礎。

他非常清楚,一個當縣長的,部門就是你的諸侯列國,他們把工作搞好了,搞上去了,這個縣的政權就鞏固了。

治理一個縣,有時也跟治理一個小國家一樣,國王跟諸侯的關係一定要搞好,很多具體的工作還得靠諸侯來做。

洪建每次走訪時,都把張巖也叫上,陪同他。

兩人原計劃一天跑兩個單位,中午回家休息。

可是,各個部門聽說新縣長來了,又是第一次到下面走訪,彙報之後,少不了要盛情款待。對此,洪建感覺十分受用,來者不拒。

……

洪建上任唐寧縣縣長半年後,有一天,唐寧縣委開常委擴大會,會上專門聽取了城建局長肖貴有,彙報唐寧縣城多年來一直沒有解決的違章建築問題。

事情是由肖貴有向人大常委會述職引起的。

人大認為肖貴有的述職報告,在違章建築問題上含湖其詞。

接著,縣人大對縣城建設進行了視察,發現違章建築存在不少問題。

人大請示縣委,認為違章建築問題,這麼多年來一拖再拖,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

於是唐寧縣委就召開常委擴大會,讓肖貴有做專題彙報。

唐寧縣不少人,長期以來利用他們的各種後臺和關係,在建房的時候總想多佔一點地方。

縣城裡的違章建築慢慢地從無到有,從小到大了,從少到多。使得街道兩旁的房屋高高低低,錯落無序。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唐寧縣城人口不斷膨脹,縣城的地皮越來越緊張。

地皮一緊張,那些本來在縣城街道兩旁有房屋的人,就想方設法推倒舊房重建新房。

他們一旦重新建造,就要挖空心思擴大面積,能擴大一米是一米,能擴大50公分是50公分,總之,能佔的便宜不佔白不佔。

這樣一來,馬路兩旁的人行道便成了這些人搶奪的唐僧肉,整條街道被擠的時寬時窄,時粗時細,不僅有礙觀瞻,更給城內行人和車輛交通帶來了諸多不便,人車共用一個道,大小交通事故不斷發生。

十多年前,當這股風剛抬頭時,縣政府曾下過決心進行違章建築治理,對它們實施強行拆除,也產生過一些作用。

可是後來,有一個叫吳衛的人在建房時,在主街道上佔用了一米寬的地方,形成了一個可怕的交通瓶頸。

吳衛的叔叔當時是縣公安局副局長,靠這個後臺撐腰,此人膽大包天,蠻橫無理,號稱“無畏”,天不怕,地不怕,任何人去跟他做工作,他都置若罔聞。

非但不予拆除,還揚言“如果再來,老子就要打斷他的腿。”

他的房子裡隨時放著斧頭、菜刀、柴刀之類的刀具。只要執法者上門,他就拿著這些刀具要跟人拼命。

吳衛的囂張是具有代表性的,說到底還是政府辦事不力。

最初,唐寧縣城的城市建設這一塊工作,由縣城建局和城關鎮政府聯合管理,由於亂搭亂建現象屢禁不止,歷屆的城關鎮鎮長每次提到這件事情就頭痛。

自從洪建擔任了唐寧縣長,唐寧縣城流傳著這麼一個笑話,說的是,現任的唐寧縣政府的洪縣長,在擔任城關鎮書記之前,城關鎮政府門口非常熱鬧,全是小攤小販,工作人員出門都無路可走了,每次車子進出,都跟老牛拉車似的,要等好半天。

洪建從寧境鎮升任縣委常委、城關鎮書記的當天上午,車子在鎮政府門口三十米的地方,足足等了半個小時才進鎮政府大門。

洪建一怒之下,剛進辦公室就讓鎮黨辦主任下了一道禁令,不許商販在鎮政府門口擺攤售貨,違者一律沒收。

有個商販就找到了吳衛,吳衛就衝進洪建的辦公室,威風凜凜地往他面前一站,一聲巨吼:“洪建,你今天把話給我說清楚!為什麼不許人家在政府門前擺攤設點!人家做一點小生意不容易,你讓不讓人家活了……”

洪建以前早聽說吳衛這個人蠻不講理,挺狠的。一見到他氣勢洶洶的樣子,頓時嚇得臉都青了,打著哆嗦說:“那不是我的主意,不是我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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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洪建不僅撤銷了鎮政府門口不準擺攤的禁令,而且向縣政府提出,城關鎮堅決不再管城建這項工作了,硬是把它推給了縣城建局。還美其名曰,說是一家獨管方便開展工作。

為了吳衛的違章建築一事,當時的城建局局長和法院的工作人員都先後雄心勃勃地去過,無一例外都被他“無畏”的行為嚇走了。

無畏,即無所畏懼,都天不怕地不怕了,還怕什麼呢?

每回去做工作,吳衛舉起刀具一喝,那些人就不敢前進一步。

於是便沒人再去了,也不敢去了。

房子可以不拆,但生命是不能丟掉的。

後來,之前的城建局長當了副縣長,依然是分管城建這塊工作。

面對這個“無所畏懼”的人,當時縣政府的領導曾召開會議,決定拿他開刀,下決心一定要把這個毒瘤割掉。

書記和縣長都異口同聲地說,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擾,採取果斷措施,強行拆除吳衛的違章建築。

具體工作由縣城建局,縣法院,縣公安局三家聯合負責。

可事情一定下來,不出三天,就有人出面說情了。這讓執行具體任務的法院和公安局的幹警們卻感到為難了。

吳衛的叔叔是公安局副局長,名叫吳乃。乃,即芋乃的簡稱,之所以叫“吳乃”,據說他出生於困難時期,從出生開始就是吃芋乃長大的,所以吳衛的爺爺奶奶就給他起了個這個名字。

儘管他也支援拆除,可是拿這個從小父親早逝、家裡嬌生慣養、蠻橫無理、無所畏懼的侄子“無畏”,他也無可奈何,所以有人背後給他取了個外號叫“無奈”。

如果執行任務的公安幹警真的拆除了吳衛的房子,從面子上就很吳乃過不去了,往後這張臉往哪兒擱呀?

再說,吳衛在縣城的親戚朋友多,開了幾家商店,在唐寧縣城算是有錢有勢的人,最關鍵的是吳衛的爺爺吳能在臺灣。

那年臺胞探親回來時,縣委和縣政府領導專門接見過柱著柺棍的吳老先生,而且吳老先生在縣裡也有近百萬的投資,也算是對家鄉的貢獻。

種種原因綜合起來,如果拆除了吳衛的房子,得罪的可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將傷害一片人的感情,僧面佛面一鍋煮了。

縣直機關的工作人員,大都是縣城本地的人,地方小,沾親帶故的關係多,低頭不見抬頭見,以後怎麼做人?怎麼見人?這些都是不得不考慮的很現實的問題。

而且拆除違章建築又是由多家組成聯合執法隊,在幾家單位裡,如果有一家單位當縮頭烏龜,其他單位就左顧右盼了,誰也不願意在這種得罪人的事情上出風頭、充當開路先鋒。

儘管每一次說得聲勢浩大,最後還是一再拖,以不了了之草草收場。

吳衛的四層小洋樓就在這一次次的“炮火”中成了違章建築的世紀典範,依然屹立在馬路顯赫的位置,長期以來巋然不動,一樓門面的生意也越來越紅火。

與其說它是違章建築的標本,不如說它是唐寧縣某些領導無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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