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一個蘋果和唯一的雨衣塞給女人,凌志看看四周:“這裡離官平院也遠,距洞天山出口最近,咱倆就從洞天山這邊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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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著蘋果,李璇美毫不謙讓地將雨衣穿戴整齊,而後靜靜凝視凌志。

見她凝望,男人以為是因著那唯一的雨衣感動著呢,於是他伸出手,替女人將雨衣帽罩在頭上,並將繩子緊上一緊栓好她的小腦袋。

凌志:“穿著雨衣,一會兒還是要溼透的。下這樣的雨在林子裡穿行,身上難有幹地兒啊。”頓頓,他又自作多情的補充:“我沒事。”

李璇美想笑,其實並不是怕他淋溼,於她看來,男人存在的全部意義無外乎是對她好。價值便是能為她所用,持續聽命待她好。

她只是想表示:我的小命就交給你了。只是想要傳達這個意思而已!至於其他,只有一件雨衣,男人又沒所謂,當然是該讓女人穿了。誰讓這麼巧,他居然遇上她了呢。

深腳淺腳,有凌志帶領,李璇美不擔心迷路,也暫時不操那麼些心,信心百倍跟著走就得。

大約走了兩個多小時,以為勝利在望,卻發現本來就很狹僻的山間小路突然斷掉一大截。這一段還是最關鍵無可繞道替代的一段,除卻退路,其餘三面全是筆直的石峰。

很怕女人挺不住,凌志卻也不得不將實情相告。

經過昨天傍晚一個人在山林裡象瞎了眼的小獸獨獨恐懼,有男人相伴後,李璇美自覺什麼都不怕,沒所謂道:“有什麼啊,你出來露營,食物一定儲備得夠充足吧。這水嘛,天就象是擰開的水龍頭似的更不缺了。不成,咱們就在山裡再呆一晚。”

雨毫無弱勢,凌志立時否決掉女人的提議:“你出來0個小時了,手機信號又不通,知道你上山又不知道你具體方位的人會很擔心。我所帶食品,本來也只備了一人份。這雨水能喝嗎,走不出去再病撂於此可就玩大了。”

李璇美:“那你說怎麼辦?”

凌志:“眼下咱們只有從你的入口處出去。官平院出口更遠,路也更險,這雨下得,恐怕走那邊更白費力。”

女人這才傻了眼,她可以接受滯留在這山裡,同凌志侃一天,總之有他陪著就不怕,就好!所有方案中,最無法忍受的就是繼續行軍,況且還倍增上一段不短的回頭路。

走過山路的人都知道,山路難走,甚至於說上山容易下山難,其實都是由於路況崎嶇或地質不好,消耗掉許多力。地形多變,人正用勁兒的同時又不得不加小心慢行。

耍賴往旁邊草叢一坐,李璇美表示自己不走了。反正雖然穿著雨衣,身上也早溼透了。渾身冰冷居然有雨也有汗,不在乎於地上再盤騰這兩下。

凌志一瞧,哎喲,不僅僅是拖了條小尾巴,簡直是個大包袱嘛!

此地不宜久留,這麼簡單的道理還用再對著這女人做思想工作嗎?他沒有廢話,直接上手,一把將李璇美從地上薅起來,動作兇狠,語氣卻不容商榷:再堅持五個小時。

不提具體時間還好,一提五個小時,女人就預備嚎啕大哭。如果面前是熟之更熟的沈彥膽敢這樣相待,她說不定會毫不留情的邊埋怨邊破口大罵。如果是景朝陽,就把鼻涕眼淚全抹到他的西裝上。

偏偏眼前這個人是剛結識,熟悉陌生著的凌志。李璇美全然選擇性忘記昨夜是誰收留了她,相伴於這深山老林夜雨中,給了她一頂溫暖遮蔽的帳篷和果腹維持生命的食物。

女人一邊不讓人省心地跟著凌志上路,一邊惡狠狠地在心中給男人記上這一筆。

兩人又行一個多小時,無話。

寬大軍用綠皮雨衣下,哭喪著個花臉,不配合卻又不得不踢踢拖拖跟著走的李璇美。凌志屬兔,骨子裡善良,看在眼裡漸漸有些不忍。

昨晚雖然沒詳說,男人其實一直在猜測她上山是來做什麼。剛遇見時李璇美那副倒黴催的狼狽樣,凌志以為這女人如此光景跑到山裡來,莫不是尋短見有什麼想不開?

此後在交談中,聯絡篝火晚會第一次邂逅留給男人的印象,凌志就完全推翻關於她自殺的猜想。

象李璇美這樣的女人,除非是鬼有什麼想不開預備死,否則一定會長留她在人間。不勾她到陰冥禍害,擾鬼清幽。

男人雖有體力,卻負擔著露營工具。本來路就艱辛,沒同伴還好可以靜思,有同伴無趣則更糟糕。

凌志眼下的問題,也有同伴,且還挺有趣,可就是這個有趣的小夥伴眼下正哭喪著個臉不發一言。

李璇美就是這樣,一般人難抵擋她的尖牙利齒。然,待她真正閉嘴之時,你才會發現多嘴多舌才是她的天使做派。

不想和一個舉著小鋼叉的母撒旦同行,男人寧肯她忽扇著天使的小翅膀,於左右惹人生厭地嘰喳。

雨連著線,順天而來。沉寂中人的嗅覺格外敏感,聞著雨水過勢的清新潮溼味道,混合了土地青草,甚至還有身邊這除了腳步聲,再無任何動靜,女人的味道···凌志突然覺得,其實李璇美的提議也並無不可,再呆一晚出去。

按照常理,人間始終是安置肉身的妥帖之處。靈魂呢,靈魂該寄予何處?莫非到了肉身死亡的那一刻,靈身才真正可以合二為一?

倘真如此,多麼悲哀!出得這座山,又將有大量公務工作,民情世故,權衡機變隨時蓄勢挑戰精神底限。

不願意,卻又必須找到路出山。就如同人生來一遭不是為了赴一場同死亡的約會,仍然不得不朝夕相趕奔著死亡那個最終目標去,無奈。

回頭望望刻意不正眼相瞧的李璇美,也許出去後兩人即刻分道揚鑣,天涯···凌志多麼希望這個山上揀來的女人最後留於他的即便不是廊橋遺夢,也不要是一張臭烘烘被雨水泡出一股牛糞味的長臉。

或許是為了打破僵局,更有可能想稍放輕鬆一些,凌志唱起一首歌。幾次回頭,似想面對著李璇美唱,然,由於女人沒有回應,再者山路泥濘溼滑曲折,不允許頻頻回顧,於是男人乾脆不再回頭,放聲而歌。唱予山林時節,唱給自己聽。

唱功實在一般,也沒什麼技巧。但不得不承認,凌志,唱得很動人。至少是很深情地讓李璇美將此時,之後,他唱得每一首歌都記上了一輩子。

慢慢吹輕輕松人生路你就走就當我倆沒有明天就當我倆只剩眼前就當我都不曾離開還仍佔滿你心懷你的眼神充滿期待我的心中盡是未來空氣之中瀰漫著戀和愛發現感覺已經不再默默的你卻不肯說只是低頭尋找一種解脫面前的你是我的最愛我怎會不明白逝去的年代已經變成傷害我也更加熟悉許多無奈不願意看到你朦朧淚眼我就變成那晚風慢慢吹輕輕送人生路你就走…

一支李璇美從前未曾聽到過的歌,後來依據歌詞搜素到演唱者和歌名:伍佰《晚風》。

特別情景下,特殊相遇,特意唱起來的歌,深深打動了女人。她為之緩頰,卻又不知該說些什麼打破僵局。

《晚風》也給了凌志力量,他越唱越低聲,沉浸在自我營造的小氛圍之中,彷彿忘記身後的李璇美和眼前的泥濘跋涉。

雨水滴滴順著女人雨衣帽簷蜿蜒悠然滑落,有些從天來,入地去,有些路過她年輕的面龐跌進衣領。全身早已溼透,再也無法入微驚攣每一滴清涼,雨衣也只不過是雨水和身體之間的橋樑。

不說話,也好,這樣儲存了不少體力。兩人走了多久,不精確,五個小時,亦或者更多。

凌志李璇美象兩片溼漉漉黴透了的葉子在山裡穿行,並最終千瘡百孔飄到田偉國視野不足百米之處時,第一時間,田偉國竟沒能立時認出他們。

也許是人數迷惑了田偉國一時,他只當是帶隊來尋援李璇美,沒想到是兩個人,居然還一男一女。

終於走出來,走到底兒了···李璇美不知道凌志說什麼話沒有,反正她是沒來得及說任何話,就眼一黑,腳一軟,暈過去了…

*

醒,安靜,已是第二日清晨。這期間沒有任何人打擾。只是讓李璇美睡過來體力。

睜開眼,有長相甜美的護士偎過來把探她的身體。護士總是甜美的,大約因著她們職業裝扮之餘一雙美麗的眼睛,更有可能因著我們對生命的敬畏。

春蘭嫂手捧熱騰騰的粥碗同尹玉書關切的站在一旁。

李璇美餓得自覺如紙人兒一般輕薄,聞到空氣中仿似不僅僅有粥的清甜味兒,還有鹹香能補充力量一樣的味道。

眼睛四下瞟瞟,李璇美精準的發現春蘭嫂,粥碗身旁還立著敞口的保溫桶。

胃部沒有食物,血液現實的不在消化系統停留,全部湧入大腦認真思考,得出結論,應該是雞湯。

於一個屋簷下同吃同住些日子,春蘭嫂迅速明白了李璇美的意思,還沒來得及答,尹玉書也沒來得及問許多問題,護士先放了話,大意就是醒來後的第一頓勿食過飽,循序漸進的喚醒消化系統。(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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