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甜美悅耳的女聲響起,“你就是小林吧,我是夏永貴的愛人,我叫永川夏夜。”林森還在心不在焉的把手伸過去握手道:“夏阿姨您好。”他還沉浸在那個摔死的男孩屍體帶給他的震撼中,沒有仔細看眼前的女人,只知道她身材中等,膚色白皙,頭髮盤的很工整,纖手柔若無骨,應該是個從不做家務的少奶奶吧。永川夏夜笑道:“如果你能幫我把椅子拉開我會覺得你很紳士的。”林森回過神來,拉開椅子接過她的外套和包說道:“您請坐……”他看清了永川夏夜,竟然是個這麼年輕的女人,大概三十多歲,保養得極好,高貴優雅儀態萬方,林森吃驚的說:“原來您這麼年輕。”永川夏夜優雅而甜蜜的笑了,“三十五歲,年輕嗎?”林森發自肺腑的讚美:“女人最好的年齡。”永川夏夜笑道:“你很會說話。”林森說:“你是第一個誇我會說話的漂亮姑娘,真的。”永川夏夜微笑不語,林森接著問道:“你是外國人?”永川夏夜說:“我父親是中國臺灣人,我母親是日本人,我應該是中國人。”林森說:“怪不得你這麼溫柔。”夏老闆打完電話回來了笑臉相迎,“小夜,你過來了,介紹一下,這是小林,林朗先生的公子,小林,這是我愛人。”永川夏夜笑道:“我們已經認識了。”

這一夜,林森失眠了,他一閉上眼睛,腦海裡都是永川夏夜的一顰一笑,他認為他一見鍾情了,竟然還是在意淫別人的妻子。他意識到了,一個年輕的男孩在失意的時候,一個溫柔美麗善解人意的女人對他示好,是一件多麼有殺傷力的一件事。難以抗拒的誘惑。他已經把想要和那個美麗的小姑娘重逢的念頭忘到九霄雲外了。

賢姨把飯都盛好,喊道:“老爺,忠哥,吃飯啦。”她又盛了兩碟子紅燒魚放在牆角喊道:“森森,甜甜,過來吃飯了。”兩隻小貓都已經長大了,被賢姨喂得異常膘肥體健,兩貓之間的隔閡也消失了,相親相愛。林朗拄著柺杖出了書房,他以前花白的頭髮已經全部雪白,三個月前出過一場車禍,一條腿一直沒好,但是他不讓林森和唐甜甜得知。他坐在餐桌上說:“阿賢又做魚了,森森和甜甜想吃啊!”兩隻小花貓吃完親暱的蹭著林朗的褲腿,把鬍子上和嘴巴上的油都蹭了上去。

林森把一束玫瑰花插在花瓶裡,點燃蠟燭,摸了一下下巴,鬍子颳得很乾淨。他已經在湖南呆了半年了,本來最多隻打算呆一個月就去遊歷天下,但是他的計劃被一場甜蜜的意外打亂了,他想在這裡一直住下去,已經在考慮買一棟房子了。一陣輕盈的有節奏的腳步聲響起,他每次聽到這個腳步聲都會心跳加快。他走到門口,接過永川夏夜的包和外套掛在衣架上,捂住她的眼睛說道:“相信我,跟我走。”永川夏夜似乎心事重重,欲言又止。

林森引著她走到廳裡,趴在她耳邊說道:“下面是椅子,親愛的坐下吧。”輕輕的摩擦著她的耳根和脖頸,永川夏夜教會他很多事情,比如說調情。他覺得他已經是一個高手了,但是他現在很多時候還像是一個盲目的陷在戀愛之中無聊的小男孩。他輕輕的在永川夏夜耳邊吹氣道:“親愛的,睜開眼睛,這是我為你做的,嗯,相識半週年紀念。”他的手搭在永川夏夜的肩膀上慢慢的滑移,臉貼著她保養得宜柔嫩的臉頰。他的臉頰觸碰到一點冰涼的痕跡,揪心的問道:“你為什麼哭了?”他認識的永川夏夜是一個很成熟的女人,不會像小女孩一樣被感動的哭了。永川夏夜的聲音很平靜也很小,“我老公發現了。”林森驚問道:“他沒對你怎麼樣吧?”要是半年前,他還沒被調教出來,一定會六神無主的問道:“怎麼辦?”這句話是個女人聽了都會想暴捶他一頓。

永川夏夜說:“他只知道我外面有人,不知道是你。”林森吸了一口氣說:“我去跟夏叔叔坦白,你們離婚,我娶你。”永川夏夜說:“你別胡鬧了。”林森說:“我對你是真心的。”永川夏夜說:“我們有孩子。”林森說:“我會對她好的,我對你是真心的。”永川夏夜說:“我老公對我說不追究這件事,我也不能再做對不起他的事。”林森問道:“那我們呢?夜,我愛你。”他彎腰摟住永川夏夜,她說:“我們的關係到此為止吧。”林森摟得很用力,他以前不敢太用力,怕傷到永川夏夜,後來永川夏夜跟他說,女人是不會被擁抱勒死的,他便有恃無恐了。永川夏夜冷靜的說:“放開我。”林森說:“我不。”永川夏夜勸道:“別孩子氣了,我們不合適,你不要毀了我的生活,求你了。”林森的手臂鬆弛了,他的肌肉僵硬了。永川夏夜推開他的手臂,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林森看著桌子上的蛋糕,是他做了一整天的,雖然外形不是很好看,但是絕對可口,永川夏夜怕發胖,他用的都是脫脂的奶油和木糖醇。他忽然一巴掌把那個蛋糕拍的稀爛,裡面還藏著一枚戒指。他把濺上蛋糕的衣服換下來,換上一件開襟的襯衫,這是永川夏夜建議他買的,穿上看著會成熟一些。他要到賓館對面的酒吧喝點,他現在很想也很需要喝一杯。

林森喝得醉眼迷離,他搭著一個穿著白裙的女孩滿嘴酒氣的問道:“姑娘,我想問你,你為什麼要過來?”這個女孩長得異常的纖瘦,不施粉黛,跟這個光怪陸離的酒吧格格不入,所以林森才找上她傾訴,那個女孩厭惡的推開他,一雙漆黑的大眼睛嫌惡的瞪了他一眼,林森說:“原來是個冰山美人,好,我不煩你,這裡不安全,你早點回家吧。”他又蹭回吧檯,一杯接一杯的喝著混雜的酒,白酒啤酒紅酒一鍋端。

林森頭痛欲裂的醒來,是在賓館房間的床上,他覺得很放鬆的一種疲憊,浴室裡有嘩嘩的水聲,他驚喜的喊道:“夜,夜。”坐起來,屋裡很凌亂,床上更凌亂,林森覺得這像是強X現場,衣服胡亂的丟在地上。不會是永川夏夜回心轉意,她每次和林森幽會,無論多麼疲倦,都會把衣服疊好放在床頭,這也是林森最欣賞的一點。他一致認為她是個完美的女朋友,挑不出一絲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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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走下床,找衣服褲子一件一件的穿上,在冰箱裡拿了一瓶冰水喝了進去,才緩解了頭痛和口乾舌燥。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昨晚是怎麼從酒吧回到的賓館,但是絕對清楚自己幹了什麼事兒。他開始收拾屋子,撿起丟在地上的枕頭拍一拍,扔回床上,用過的紙巾扔到垃圾桶裡……

一個完全陌生梳妝打扮好的女人從浴室出來笑道:“你還蠻講衛生嘛,我喜歡。”相對於陌生女子的開門見山,林森反而不知所措了。女子問道:“留個聯繫方式,方便以後聯絡。”林森說:“不了,隨緣吧。”女子有些失望,但還是拍拍林森的臉頰說道:“你還挺有意思的嘛。”說著走到門口回頭道:“希望以後還能再見,小帥哥。”林森忽然喊道:“你等一下!”他跑到廳裡把那枚戒指從一片狼藉的蛋糕裡挖出來,放在水池裡沖洗乾淨走到門口遞給女子說道:“這個送給你,收好了,是真的。”女子有些意外,但還是笑納了,摟著他的脖子在他臉上親了一下說道:“我好像愛上你了,花花公子。”

林森那時還不知道,這句話一語成箴。

女子把戒指套在食指上欣賞,覺得那個娃娃臉的大高個真的很有意思,要不是是在酒吧遇到的,真的會好好考慮是否需要正式的發展一層關係,她沒看到迎面飛來的卡車,銀白色的小轎子從卡車的底盤劃過,想一灘流水被碾平。目擊了這次慘烈的交通事故的市民趕緊打電話報警,警察趕來,詢問了卡車司機,檢查了肇事現場,卡車司機沒有錯誤,死者負全責,超速行駛,逆向行駛,卡車司機碰到她真是倒黴。交警在事故現場找到了女司機的駕照,在系統上查了一番,這個駕照已經下來五年了,沒有一次違章記錄。年輕的交警回想起來那個女司機慘不忍睹的屍體,在電腦前面忍不住感嘆了一下,“這該不會是撞鬼了吧!”電腦屏幕突然一花,浮現出了一張年輕的女人笑顏如花的臉孔,一閃即逝,就是那張駕照上的相片,駕照整張都鋪在螢幕上,相片只佔了小小的一個右上角,但是剛剛,整張螢幕都是照片,年輕的交警堅定地認為是電腦故障,絕對不是自己眼花,也肯定不是什麼怪力亂神的東西。他剛要感嘆電腦不給力,坐在他旁邊的同事埋怨道:“神神叨叨的,我都被你弄得神經兮兮的了,剛才一陣陰風凍死我了,是你把鬼叫來了吧!”年輕的交警笑道:“李姐,你就別開玩笑了,這世上哪有鬼,你就看看每年出這麼多起車禍,咱們這裡估計都裝不下……”他忽然張大了嘴,說不出來話了,電腦又出問題了,那個駕照上的女人的照片又充斥滿了螢幕,嘴似乎在動,年輕的交警默默地站了起來對著領導說道:“我眼睛有問題,我去看看。”離開了電腦,螢幕裡面的女人在說,“鬼是不佔地方的。”一個冒失的女孩穿過辦公室的過道,啪的一下刮到了電源線,所有的電腦瞬間都黑屏,辦公室裡面一陣鬼哭狼嚎。辦公室主任怒氣衝衝的質問:“小肖,你怎麼老是這樣毛毛躁躁的,還好是內業,我可不敢放你去勘察現場!什麼事?”被稱作小肖的女孩很愧疚的連聲道歉最後答道:“對不起,那個,那具在鳳尾路今天早上出了車禍現場的那個女人的手指不見了,右邊的手,食指上,連根不見的。”她雖然說得顛三倒四,但是主任還是聽明白了,訓道:“這是不歸我們交警大隊管!要是以後在碰上這種事,你就直接拒絕,撞丟了個手指還歸我們管,我們是不是還得在大馬路上撿零件?讓他們問明早掃大街的!”

永川夏夜優雅的坐在咖啡館裡,怡然的喝著咖啡,衣著時髦得體,髮型妝容一絲不苟,她往咖啡里加了很多糖和奶,還是覺得苦不堪言。她的丈夫雖然姓夏,但是她的公公姓宋,是一個姓夏的人家倒插門的女婿,她嫁給了老夏十幾年,但是他們認識了二十多年,她和老夏的故事很狗血,十幾歲就當人家的情fu,姦夫**合夥毒死了大房正室,然後小三上位,坐穩了正室的寶座,但這並不是什麼白美不富的奮鬥史,她是名門閨秀,從她的舉手投足言談衣著就能看出來,那是秀戶侯門好幾代人的沉澱才能造就出來的淑女,她十四歲之前從來沒有衝動過,幹什麼都是慢條斯理,中規中矩,優雅從容,直到她遇見了夏永貴,跟她講了一個故事,介紹她見了幾個奇人異士,她心底的激情復甦了,有生以來第一次覺得自己的血是熱的,認為壓抑了她十幾年的貴族教育就是個笑話,她離家出走,和這個男人浪跡天涯,不在乎他已經結婚了,與自己的家族決裂,她那個德高望重的父親,榮永華貴的母親只怕早就認為她被仇家綁架沉屍海底了。宋家的理念就是一種邪教的教義,讓人深陷其中,欲罷不能,越陷越深,讓人瘋狂的教義。她一個貴族小姐義無返顧的投身其中,竭盡所能的幫助自己的導師,無所不為,她就是一個殉道者。至於夏永貴,他的前妻在他眼中是一個冥頑不靈無藥可救的蠢女人,所以他在徹底對她死心之後,毫不猶豫的解決掉了她,因為他已經有一個更好的更虔誠更義無返顧的信徒。

宋南垠走進了咖啡館,徑直的走到永川夏夜的身邊,握著拳頭手心向下,慢慢的攤開自己的手掌,手心裡緊握的一個東西當的一聲掉到了桌子上,她移開手,是一枚光潔璀璨的鑽戒,宋南垠說道:“嫂子,這是你的。”她的嘴裡在咔蹦咔蹦的嚼著什麼東西,忽然張開嘴吐出一個很小的甲片,仔細一看,像是一截女人的指甲蓋,她輕輕的笑了,永川夏夜問道:“你笑什麼?”宋南垠笑道:“我笑那幫蠢貨,那個女人身上少了那麼多的零部件,唯獨只發覺了少了一根手指。”永川夏夜說:“你不該殺她,她不該死。”宋南垠問道:“她為什麼不該死?”永川夏夜說:“她沒有當我們的路,我們不該濫殺無辜。”她故意說我們,雖然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宋南垠笑道:“嫂子,她拿了本該屬於你的東西。”永川夏夜說:“這不是我的東西!你若喜歡,盡可以自己留下。”宋南垠笑道:“我喜歡。”她說著把戒指呆在自己的無名指上,接著問道:“嫂子,為什麼半途而廢?”永川夏夜說:“我用盡了你教給我的,我自己會的一切辦法,就算是我死了,我也沒辦法扒下他的皮,或許,時候未到吧。”宋南垠笑道:“是啊,時候未到。”她笑嘻嘻的從自己的兜裡拿出一袋子的東西,紅呼呼的,像是山楂糕,又像是果脯,她開啟袋子,從裡面挑出一段放到嘴裡津津有味的嚼了起來,把東西遞到永川夏夜面前問道:“你也來點?都是最好的地方。吃了可以讓人身輕如燕,力大無窮,精力充沛。”永川夏夜看著迫近自己眉睫的吃的,透明的塑料袋裡面猩紅一坨一坨的,動物的組織,人也是一種動物,她搖了搖頭,雖然她和宋南垠是在同一條戰壕裡的,但是他們倆的理念還有有差別的,比如宋南垠視人命如草芥,她堅持不該濫殺無辜。(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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