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風微涼,走在冷清的街道上,黃芬心情很是落寞。倒並不是因為自己來求姐姐,受到了冷落與譏諷。

“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呢?”

“你雖然對我無情,我做姐姐的,可做不到像你一樣。”

這些話聽來刺耳之極,自己倒並不在乎,因為畢竟是姐姐,她說你,無論是對是錯,都是應該的。讓她難受的是,她明白,這麼些年,姐姐其實從來就不愛自己,所以這些年姐妹之間的關係冷漠,對於她來說,是一種高傲的自傷,是孤獨的狼在獨自承受著落寞,但對於姐姐來說,她是真的不在乎。她從來不會因為妹妹的冷落而傷心,正如她從來也不會因為妹妹的親密就快樂一樣。

姐姐說自己對她無情,其實她說反了,她從來沒有做過對不起姐姐的事情,而姐姐對她的態度,才真不是一個做姐姐的人應該做的,而兩人結怨的緣由,只是因為自己與一個戀人的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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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芬在這個城市,其實曾經是一個名人,她的出名原因,和現在很多明星有類似之處,都是緣於一個字:脫。

那時,她其實是一個很純真的姑娘,有著傻傻的夢想,痴痴的愛情。她與男朋友羅大志本是高中同學,那時她的家境還算可以,而羅大志家卻窮得褲子上滿是補丁,但羅大志極為聰明,考試成績從來只有第一,沒有第二。而她恰恰相反,成績極差,所以對他極為崇拜,由崇拜而生愛,兩人在高中的時候就好上了。

後來羅大志考上了大學,而她則名落孫山。幾乎就像很多電影電視上演的那樣,這個故事極為俗套,在他讀大學期間,她常常資助他,直到他畢業,開始工作,兩人進入談婚論嫁的時候。

當時他分在市電力公司。工資待遇還不錯,為了回報這麼些年黃芬的付出,他對她極好,發了工資就給她買東西,雖然她強烈反對,但他依然故我,買了金項鏈、金戒指、金手鐲,身上的衣服更是買了一套又一套,從內到外,煥然一新。他是那麼大方,似乎對她的愛深到不能自拔,只能用買東西來表示了。

他甚至還幫她解決了工作,在一個鎮的供電所上班,有編制的。他並沒有背景,而能做到這一點,顯然是下了功夫的。

可後來出現了一個人,改變了這一切。也許不是因為這個人,只因為,他的本性就是如此。

電力公司總經理的女兒愛上了他。他毫不猶豫的把她甩了。分手的時候,兩人在街上,此時兩人早已經鬧翻,他似乎撕下了對她的所有溫情,沒有內疚,沒有留戀,因為她的惡言,他甚至感覺到厭惡。

所以他叫她把他買的東西都還給他。甚至包括身上穿的衣服。

她賭氣還給他了,就當著大街上圍觀者的面,把耳環、項鍊、手鐲擲給了他,把身上的衣服褲子也脫下來甩在了他的臉上。

其實她從不欠他,這麼多年了,只有他欠她的。他連陳世美都不如。但她不想爭辯,因為他讓她覺得噁心,所以寧可當眾赤身裸體,也不願再與他爭執,那是她無法承受的羞辱。她也想藉此羞辱他,如果他還能夠被羞辱的話。

當時,這事具有轟動效應,她也成了家喻戶曉的人,別人提起她,都會說:就是那個當眾脫衣的女子嗎?而那時,還是保守的九十年代。幸虧,沒有警察找上門。也許當時恰好不是嚴打吧,否則,她為一時之氣,會招來牢獄之災的。

如果盤點一脫成名的人物,也許她可以稱得上第一人。只是她並非明星,她的名聲也只在這個城市的小範圍之類,畢竟那時的網路還沒有進入人們的生活。而圍觀者手中也沒有能拍照的手機,照相機。如果是今天,也許她那美麗的身體會被剎那間拍成許許多多的照片,第一時間傳到網際網路,於是全世界的人都會知道她了。

幸好沒有,她不是木子美,也不是幹露露,她脫衣只為了一時氣憤,為了對羅大志極端的鄙視與不屑。她做事也從來不想後果,她就是這樣率真的人。

她辭去了工作,她不想與他再有一絲半點的聯絡,以後的日子,她就當從來沒有認識過這樣一個人,把他徹徹底底的忘記了。誰如果誤吞食了一隻蒼蠅,最好的辦法除了把它吐出來之外,還要學會忘掉,否則每頓飯都會吃不下的。她說。

那個時候市場經濟已經開始繁榮,她於是跟著別人,在商貿城擺了個小攤,販賣服裝。直到今天,開了自己的服裝店。

她後來又有了一段愛情,那個男孩子非常的不錯,他聽說過她的軼事,但他沒有看不起她,反而對她的敢作敢為表示欣賞。

他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官二代,父親是市委秘書長,但那時還沒有官二代之說,他身上也沒有一點紈絝子弟的惡習,為人誠懇,性格內向,話不多,但說出來的話則有理有節,對她更是體貼照顧,雖然沒有說出來,但顯然,在他心中,女人是用來愛的,用來照顧的。所以她曾經的遭遇倒讓他更加的愛她了。

他叫鄧忠澤,高中畢業後沒有考上大學,去當了三年兵,回來分配在地稅局上班,與她相識是在姐姐一個同學的家裡,他與姐姐的同學是表親,也許那次相見,根本就是姐姐的有意安排。她的美麗,一舉便吸引了他。何況當時她剛剛失戀,臉上的憂鬱與落寞更襯托出她的美麗不同凡俗。

黃芬對他也是極為好感,經過交往,他那寬厚的肩膀終於捂熱了她有點冷卻的心。她愛上他了。她不想騙他,把與羅大志的戀情以致分手的經過都坦白告訴了他。

而他其實早知道了,他怎麼可能沒有聽說過呢?

他不在乎,因為那是在認識他之前的事情。她沒有錯。

然而,黃芬發現自己懷孕了,羅大志的孩子。

姐姐大急,她囑咐她千萬不要告訴鄧忠澤,偷偷的打掉就是了。她不肯,雖然這次懷孕讓她很氣惱,但她還是無法把這胎兒打掉,縱然他的父親是可惡的羅大志。因為,那是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是自己的一部分,不但肉體,還包括靈魂。這種心情,姐姐又怎麼能夠懂呢?

姐姐天天催她去打胎,她就是不肯,她便又出主意,叫她儘快和鄧忠澤發生關係,現在孩子還不到兩個月,到時就說是他的孩子,估計也沒有什麼破綻。就算有懷疑,生米已經煮成熟飯了,他還能怎樣?

但她更不同意,不管會不會發現,她不能騙他,否則她一輩子也別想心安。

姐姐大怒,指著她大罵,罵她是豬頭,難怪要被人甩!良心,良心有個屁用啊?能當飯吃還是能當衣穿?我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好,擔心你被人欺負,怕你沒有好的歸宿,你若不是我親妹妹,哪怕你淪落到街頭要飯,關我屁事啊!

但她不為所動。兩姐妹吵得很兇,可她的性格是如此倔強,自己決定了的事,就算九頭牛也拉不回,何況姐姐?姐姐又發動了所有的親朋好友來勸她,父親的嘆息,母親的眼淚,朋友真誠的勸說,親戚好心的數落,這一切的一切,讓她煩不勝煩,但她不會妥協。有時候她有一種破釜沉舟的絕然,就算天下人都來壓迫我,我也不會妥協!雖然親情也好,友情也好,她都非常看重,可如果想打著親情友情的名義,叫她做她不願意做的事情,她不惜翻臉無情。

若不是這樣絕然的性格,也不會與羅大志分手分得那麼徹底了,為了分手,連衣服都可以脫光。那是真正的絕決,灑脫到一絲無掛。

她開誠佈公的跟鄧忠澤說了懷孕的事情。他沉默了一會兒,什麼也沒說。她以為這是無聲的表態,他們之間已經完了,但第二天他便又來找她,說陪她去醫院。

“去醫院幹嘛呀?”

“我想明白了,雖然你懷孕了,但那是認識我之前的事,我並不見怪,我也不在乎。咱們把這孩子拿掉,重新開始吧。”

能夠這樣想得開的男人,其實在那時的中國,真的是很少見,很難得了。但她卻並不覺得滿意,甚至感到了傷心。也許,人性就是如此吧,沒有幾個人真正的大公無私,沒有人想到,她肚子裡面的是她的孩子,是一個生命,無論他的父親是誰,那都是她的一部分。

愛她的人,為什麼就不能愛她的孩子呢?為什麼他能如此理直氣壯的叫她去打掉孩子,還覺得是對她格外開恩,格外寬宏?似乎她不應該見怪,而應該感激涕零。姐姐就是這樣說的,因為她的不感激,還直斥她為忘恩負義。

她知道他們的愛情完了,所以她什麼也沒說,只是搖了搖頭。

“為什麼?”他急了,“是的,可能有點痛,但我問了當醫生的朋友,說這只是一個小手術,甚至不用手術,只需要吃點藥,就能夠解決問題的。沒有危險的。如果有危險,我也不會讓你去冒險了。”

“我不是怕痛,怕危險,我也沒有這麼嬌氣。”

“那你擔心什麼?”

“我不是擔心什麼。我只是不願意打胎。”

“為什麼?”顯然,他從來沒有想到過,她竟會不願意打胎。所以他臉上的神情有些錯愕。他其實對她能坦白告訴他自己懷孕的事情是表示滿意的,因為有太多的女子都會選擇偷偷打掉,而根本把他矇在鼓裡。

“因為,他是一個生命,活生生的,帶著我的靈與肉的生命,我不能殺了他。”

“芬兒,你說得嚴重了。他還是胎兒,還只是一團肉,沒有意識,沒有思想,你沒看到有很多很多人都在打胎嗎?這其實是很平常的事情。”

“很多人打胎,並不能說明這事就很平常。每一個打胎的母親,都是在親手殺害自己的骨肉。”

“現在計劃生育這麼嚴,有多少人沒有打過胎啊?很多都快生了,還強迫要引產呢。這說明,只要還沒有生下來,就不能算生命!”

“不,這是錯誤的邏輯。其實從懷上開始,生命就已經涎生。不能因為他不會說話,就說明他沒有思想,不能因為他還沒見到這個世界,就能漠視他的靈魂。”

“你小說看多了。”

“反正我不會打胎的。”

“難道你就不能為我想想嗎?你要想想我的感受。”他說這話的時候,其實已經很惱火了,只是壓制住了。

“忠澤,我想問你一句:如果這孩子已經出生,我帶著一個拖油瓶,你還會愛我嗎?”

“會!”他毫不猶豫的說:“如果這孩子已經出生,我見到你的時候你就帶著他,我仍然會愛你,並且還會愛他。雖然要想娶你,會因此遇到很多阻力,父母家人的,社會輿論的,但我不會妥協,我會說服父母,我不會在乎別人說什麼,怎麼看怎麼想。愛你,就不會在乎其他。愛你,當然也要愛你的孩子。”

“那為什麼他沒出生,你就不能愛他呢?他同樣是一個生命,同樣是我的孩子啊。出沒出生,那只是一個出生時間的問題,”

“不,他還沒有出生,這就不同了。至少,他還不是一個人!他還沒有人的思想與感情,不懂得喜怒哀樂。打掉一個胎兒,這不是一個讓你很為難的事,而是一個很簡單事,這個社會每天都有千千萬萬的人為了各式各樣的原因在墮胎,因為計劃生育的,因為未婚先孕的,因為想推遲要孩子的。你為什麼就不能呢?我覺得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要講良心,要講愛是肯定的,但也不必矯情。你要知道,這孩子如果出生,我們肯定要面臨這樣那樣的問題,為了一個還沒出生的孩子,我們有必要這樣嗎?何況他的父親還是那樣的一個人。”

“你沒法說服我。”黃芬說,“對於你來說,他還不是一個生命,可對於我來說,他就是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就是我的孩子,他有思想,有靈魂,會說話,他在我的肚子裡跳動,我感覺得到他的喜怒哀樂。”

“你為什麼這麼說不清呢?別人打胎都稀疏平常,到你這裡,就變得這麼嚴重了?你是不是對那個男人還有感情?還無法忘懷他?”

“你錯了,這與那個男人一點關係都沒有。你說我講不清,也許吧,誰也無法跟我說清,正如我跟誰也說不清一樣。在這個社會,本來就從上到下都沒有對生命最起碼的尊重,就算活著的人都得不到,何況還沒有出生的?但對於我來說,我會尊重生命,無論他有沒有出生。所以,請別逼我殺死自己的孩子!”

說完,她靜靜的看著他。

他沒有憤怒,卻有著無比沉重的失望。

“所以,咱們分手吧!”她說。

姐姐說她是一個不撞南山不回頭的人。她確實是,而且是撞了南山也不回頭。對於別人來說,撞南山當然是倒黴透頂的事情,但她覺得,南山也自有南山的風景。當孩子出生之後,抱著他那暖暖的感覺,聽著他啊啊的哭啼,看著他傻傻的甜笑,她便更堅定了這一點。

她與鄧忠澤分手了,她失去了一段純真的愛情(至少曾經純真過吧。)、失去了即將擁有的溫暖家庭(至少想像中它是溫暖的。)、失去了那個強有力的依靠(雖然別人的肩膀無論看起來多麼寬厚,也總有些虛幻。)、失去了別人夢寐以求的金錢與地位。但這一切又算什麼呢?比起可愛的兒子,那胖乎乎的胸脯,白白的臉,大大的眼睛,比起這個自己懷中的生命,那一切便顯得多麼的蒼白,多麼的虛幻,多麼的無關緊要。

現在孩子便是她的一切!想起自己竟差點因為那些可笑的世俗的利益,而差點放棄了他,她便感到後怕。

雖然,她因此失去的,其實還遠遠不只那些。

因為她與鄧忠澤的分手,令姐姐非常憤怒,把她一頓臭罵,罵得狗血淋頭,她幾乎都想狠狠的扇她幾巴掌了。

她一開始並不生姐姐的氣,她其實理解姐姐,雖然姐姐不理解她,但她覺得,對於一般的人來說,自己的做法,確實是讓人無法接受的。姐姐的罵自己,只是作為一個普通的姐姐的一種恨鐵不成鋼的心情。

但她發現自己錯了,姐姐生氣,並不是關心她,責怪她丟掉了“幸福”。而是為了她自己。其實從一開始,姐姐安排他們倆認識,就已經打好了算盤,畢竟,鄧忠澤的父親是一個官員,而姐夫在政府部分工作,如果成了親戚,姐夫的高升就指日可待了。

如果僅僅是有私心,黃芬還是能夠理解的,畢竟人都有自私的打算,何況無論從哪方面來說,介紹她給鄧忠澤,總也不是害她。但因為分手,姐姐表現出來的那種憤怒與失望,甚至連爸爸媽媽都跟著一起來指責她,他們沒一句安慰,根本不明白,她做出這樣的決定,心情其實比他們更痛苦,她所面臨的處境,需要的是安慰,是關懷,而不是沒完沒了的指責。

她與姐姐吵翻了。甚至與父母也再沒有了原來的那種親密。她終於明白,自己在別人心中的地位是什麼,也許她曾經是一座橋樑,可以讓他們走向榮華,但現在,橋樑已經倒塌,她便只是一塊棄之路旁的木頭。

她曾經傷心過,難受過,但最終她選擇了平靜。她與姐姐幾乎已經不再來往,不只是她看穿了姐姐的勢利,還因為姐姐有些恨她,好像姐夫的官場蹉跎,姐姐自己無法當一個官太太,這一切都是她害的似的。她也很少回家看望父母,兩位老人也並不太關心她,更別說那個沒抱過幾次的外孫了。她只是過年過節回家去,拿些錢給他們,有時吃頓飯就走,有時飯都不吃。

一個人帶著孩子,這種單親媽媽的日子其實很苦,她必須掙錢養家,又必須帶好孩子,但她無所謂,她覺得沒有什麼困難,能夠難住一顆媽媽的心。

也許分手後的日子,她是孤獨的,多情的人本來就最怕孤獨,所以也最容易受到傷害,他們對愛情、親情、友情的需要,就像蚌類對貝殼的需要一般,而一旦貝殼上出現了一個缺,脆弱的心就會很容易受傷,別人一個輕視的眼神,一次孤立的聚會,一句無情的話語,都會像劍一般刺穿你的心臟。但她覺得,人是會變得堅強的。如果你能夠承受孤獨,直至愛上孤獨,那麼就沒有人能夠再傷害你。

何況,當孩子生下來之後,她就再也不孤獨了!做母親的感覺和做戀人的感覺是完全不同的,因為除了濃濃的依戀之外,你還有了沉甸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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