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八點,小區停車位、我的斯巴魯旁邊。

“什麼時候換的車?”某人臉色陰沉得好像這天氣。

“才換了三個多月吧!”我聳聳肩,拉開副駕駛的門、恭候他上車。

“那輛小破車不是去年年初才買的嗎?怎麼這麼快就換了?”他歪著腦袋看著我、沒動地方。

“閒錢多唄!”我可不打算再給機會他醋海生波!

他眯著眼睛盯了我一會兒,點點頭,策動輪椅靠近了車門,然後就氣呼呼地嚷:“你存心不要我是不是?弄輛這麼高的車來寒磣我!”

我冤枉啊!我哪兒知道還能再遇到他啊?再說,我怎麼就不要他了……我、我什麼時候說過要他了?

他這一嗓子吼得我愣住了,還吼來了周圍一大堆人的觀望。大家本來就都挺好奇的,這麼一個年輕漂亮的……殘疾人,無疑是相當吸引人目光的!

“哥哥!爺爺!小祖宗!”我都快衝他鞠躬了、臉也憋得通紅,“您要我怎麼幫您、您儘管吩咐!麻煩您給我留點活路、我還要在這兒住下去呢!”

他忿忿地扭身掃視了四周觀望的人群一眼。那眼神!估計擎天柱的鐳射刀都沒他厲害、絕對地殺人於無形之間!

人群後退了一點、然後慢慢隱蔽了起來。

“我不管!沒上過這樣的車!”他指著頭頂的把手道:“你抱我!”

得,自作孽不可活!

我漲紅了臉、託著他的腰幫他夠到了把手,又使勁往上一送、一推,才讓他安全著陸了。

“幫我把腿放好!”他又指著他的腿。

我照辦了,還幫他把裹腿的毯子蓋好、安全帶扣好,這才抬頭看著他問:“我可以收拾你的輪椅了嗎?”或者地上能馬上裂開一道縫讓我跳下去?

他朝我撣了撣手指,拉上了車門。

等我上了車,他就用一種很詭異的眼光看我,看得我汗毛直豎。“怎麼了?”我發動了車,平穩了一下狂躁的心跳。

他按住我的手不讓我動,然後俯身過來敲了敲路程表道:“才買了三個多月,已經開了十萬多公裡了?你去哪兒了?休假了?全中國都被你跑遍了吧!而且還是馬不停蹄、日夜兼程?”

我這才明白剛才他眯著眼睛看我是何故了,他是在考驗我和給我說實話的機會!“我……去了趟雲南不是嘛?”我嘿嘿一笑、企圖矇混過關。

沒蒙過去,倒惹來他更加凌厲的目光。“那個老外給你的?”

“什麼老外?”我一時忘了自己昨天信口胡謅的那個故事了,問出口才想起來。

他的眉毛已經快豎起來了。

我納悶!怎麼才一個晚上的功夫,他就變成我領導了?難不成我這麼欠男人管?

“不是老外還是沒有別的男朋友?”他一字一頓地問我。

“都不是!”我說的是實話!人家是瑞士人、當然是老外咯!我們睡過,雖然這並不說明他是我男朋友了,但至少是我的男性朋友。

“那這車是哪兒來的?!”他開始吼了。聲音在車廂裡轉來轉去、餘音嫋嫋!

我本想賦予頑抗的,但是他已經自己猜到了。

“是那個讓你吃過虧的人送你的?”他的聲音裡有稜有角的,夾雜著一大把碎玻璃、小刀片朝我飛來,然後他像是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樣、用盡全力大吼:“還送一輛舊車給你?!”

我縮到了車門上躲避著。被他這麼一吼,竟然覺得自己像是個撿破爛的、頓時羞愧難當。

“去還給他!”他的音量低了下來,有些發顫。

“還什麼呀?人家移民了!臨走前送給我的,純粹是為了安全著想!”我努力維持著我和高不可攀的尊嚴!

沒一秒鐘,他氣急敗壞地開始拍桌子……拍儀表盤,“那你就把它扔了、開到海里去扔了!”

我愣住了,沒想到他的反應會如此過激。

“你要什麼車我給你買!保時捷、寶馬、美洲豹,隨便你要什麼,我都給你買!就是不準開別人給你的車!不準、不準、不準!”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老是喜歡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一個單詞,而且都是伴著劇烈的肢體運動來的。大概這樣他覺得自己特別有威信和男人味兒吧!我從來都不怕他這一招,所以我很冷靜。

“我沒覺得要他的車有什麼丟臉的,”我冷冷地看他,“他也不是想要跟我保持關係才送車給我的。如果你不要坐這輛車,你可以下去、叫你的司機來接你。我沒工夫聽你左一個不準、右一個不準的!我不稀罕什麼保時捷、法拉利的!如果你也拿這些詞兒來砸我,那我們就此別過、一輩子都不用再見了!”

他喘著粗氣、竭力剋制著身體的顫抖、聽我說完了這一番話。

我冷眼瞧著他。

過了好久,他才緩過氣來、顫顫地指了指前方、示意我開車。

我再次發動了車子,很快駛出了小區。不知道今天他的出場能在左鄰右舍之間造成多深遠的影響!

路上我們誰都不說話,堵車的時候也不說。

我打了電話給我的頭兒,跟他請了一個小時的假。被他胡攪蠻纏地浪費了這麼多時間,會不遲到才怪!

等我掛了電話,看到他的眼睛亮閃閃的使勁盯著我瞧。“幹嘛?要吃人?”

“對不起!”他的道歉說得很生硬、明顯是忍氣吞聲的語氣。

“哼!原來會說人話!”我悻悻哼了一聲。

又沉默了一會兒,他說:“我不該拿那些東西來砸你!以後再也不敢了!”口氣軟了許多,腦袋也低了下去。

原來是在為這事兒道歉。媽的,真是……無語!

我瞥了他一眼,沒說話。

他偷偷轉頭看了看我,見我沒動靜、便伸手過來扯扯我的衣角。

我還是不理他。教育嬌慣壞了的小孩子就得用最酷的手段——對他置若罔聞!

“小笛……”他拉長了聲音、故作嬌憨狀。

我很想說他如果不是身子殘了、該去做演員的!就憑他的長相和這翻臉比翻書快的絕活,絕對能混個偶像加演技派,指不定還能包攬金雞、百花、金馬影帝呢!再加上這低沉悅耳的嗓音,簡直是個叱詫影視歌壇的主兒啊!

“小笛姐姐,我錯了!”他更加使勁地扯我的衣角,另一只手指著自己的腿道:“晚上你罰我跪搓衣板好了,我保證沒你的命令、絕不起來!”

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小子誒,看看你有多大本事把你姐姐我逗開心!“晚上給我滾回去啊!我可吃不消背上背下的、還得寸步不離地伺候著你!”

他的表情僵了一下、委委屈屈地點了點頭,“哦!”

我知道他捨不得、其實我也挺捨不得他的,但是想想那些明擺在眼前的事實,再捨不得也不管用!何況,要是每天早上都在小區裡上演剛才的那一出的話,我估計過不了幾天我就得因為羞憤而搬家了。

“小笛……小笛子……”他用嗲得不成樣的口吻、配合上怪物史萊克裡的那只貓咪的眼神來討好我。

我冷靜地面對。我知道他要說什麼!

“小笛子姑奶奶……我真的知道錯了,你大人有大量、原諒我吧!”他開始作揖,在我剛要接受他道歉的時候又好死不死地加了一句:“再說你本來就比我大、總得讓著我一點嘛!更何況我是……”

“殘疾人?”我叫得比他大聲。那個氣喲!

他嘿嘿一笑,點了點頭。

“我要是再聽你殘疾人一遍、馬上把你扔下去!”我指了指他的鼻尖。

“呵呵,”他笑得胸有成竹,“我不說了,雖然我知道你才捨不得把我扔下去呢!”

他絕對是我的小祖宗!上輩子不知道欠了什麼債、讓我今生被他給纏上了!一句話就能叫我氣也氣不出、笑更笑不出,有如百爪撓心一樣的難受。

“小笛……”又來了。

“有話快說、有屁快放!”我受不了了。

“晚上來我家吧!”他故作嬌憨地歪著腦袋看我,眼裡盛著滿滿的期待。

我就知道!“不了,明兒還上班呢!”

“我家不是更近嗎?”

“那是你家!近不近管我什麼事?”我白了他一眼。

他一愣,憋了好一會兒才憋出這麼一句來:“我家……就是你家呀!”

“啊?”我倒是愣住了,眨了好半天眼睛才結結巴巴地問:“你家、你家、憑什麼就是我家了?我是你……你是我的誰啊?憑什麼……”

“我是你的男朋友、你的男人、你未來的老公啊!”

“滾遠點!”我抽了他湊過來的腦袋一下,“誰給你的這些封號呀?哦,跟我睡了兩次就變成我的男朋友、未來老公啦?臭美的你!”

他倒是一點沒受打擊的樣兒、梗著脖子、理直氣壯地道:“我喜歡你、愛你呀!”

“閉嘴、閉嘴!”我連聲喝止,“哪個男人像你一樣一天到晚把喜歡呀、愛呀的掛在嘴邊的?真是……愛現!”

他一下子正經了起來,扭頭看著我好一會兒才問:“小笛,你相信我是愛你的對嗎?”

我怔了一下,沒吱聲。雖然覺得荒謬,但是……我相信的!

“不管發生了什麼事,你都要記得這點哦!”他的聲音很沉、好像被人壓了千斤重擔在上面。

我看了他一眼,覺得這句話背後必定有相當嚴重的事情要發生。

他的眼睛又是那種黑得深不見底的樣子。

“說吧!早點說說清楚,免得到時候後果太嚴重,我就真的一輩子都不理你了!”我也認真起來。雖然直覺告訴我並不是什麼天塌下來的事兒,但是我還是有點擔心。

“我……”他有些為難的抓了抓腦袋。

“快點說、馬上就到了!”我不耐煩了。

“我把你們酒店的一半買下來了!”他語速極快地說了出來,然後皺著鼻子、眯著眼睛瞟著我,一副等著我揍他的樣子。

我嗤笑了一聲,“切!就這事?我還以為出了什麼大事了呢!你反正閒錢多、愛買不買唄!”

“呃?”他睜大了眼睛看著我,喜出望外地道:“你不生氣?”

“生氣?這酒店又不是我家的,我生什麼氣呀?我還得代表我們酒店謝謝你救我們於危難之中呢!”我真的有種松了口氣的感覺,知道前些日子一直讓我惴惴不安的因素可以說都不存在了!當然,這話不能告訴他,免得他的尾巴翹到天上去。

“小笛……”他將信將疑地歪著腦袋斜睨著我,“你真的不生氣?”

我白了他一眼,把車拐進了地下車庫裡、才道:“我昨天晚上就猜到點了!你不是說你什麼生意都做嗎?我想投資酒店也算是生意啊!再說,哪兒這麼巧呀?前腳那邊辦公室裝修完了、rosette說她老闆就快來了,後腳你就在我家門口等著了!然後你又說要跟我一起來上班,叫人到酒店裡來接你!這麼多雜七雜八的事一湊起來,我就猜到點了!”我有些得意地分析著。看到他眼睛越瞪越圓、一副吃驚的樣子就更覺得意。

“小笛!”他欣喜得抓耳撓腮了一番,等到我一停穩車就立刻鬆開了安全帶、張開雙臂要我抱。

我笑著拍開他在我面前揮舞的手,拉起手剎、熄了火。“你姐姐我英明神武吧?”

“神武、神武!”他用力點頭,還張著雙手。

我也解開安全帶、俯身過去馬馬虎虎抱了他一下。

他扳著我的肩膀不肯撒手。

“哎喲,時間不早了!”我掰開他的手、推他回到原位,急急忙忙跳下車去後面拿他的輪椅。

坐上輪椅之後,他一直仰著腦袋看著我、連輪椅的行進方向都不好好控制。

“看著點路!”我掰著他的腦袋朝前。

“小笛,你真的不生氣哦?”他索性停下了輪椅,拉著我問。

我瞪他一眼,“是不是還有什麼事沒說?!”

他張了張嘴、又抓了抓腦袋,一副很難開口的樣子。

我俯身平視著他……很嚴厲地看他!

“其實……你也應該猜到了……”他哼哼唧唧著,捧著我的臉揉了揉道:“rosette是我派來打探你的情報的。”

“嗯,猜到了!還有嗎?”我點了一下頭。

“嗯……edward是我堂哥。”他忽然說了一句莫明其妙的話出來。

“啊?”我愣了,腦子裡極快地搜尋著有關edward的記憶。

“就是上次在147和我第一個打球的人。”

“知道、知道!”我不耐煩地擺擺手,他說的時候我就想起來了。“就是那個輸給你六十幾分的人嘛!”

“嗯!”他點了點頭。

“他……”我剛要質疑,他已經接下去了。

“他也是我的合夥人、投資公司的合夥人。”

“哦!”我明白了一半,“那這件事具體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他目光閃爍地看了看我,然後低頭整理著自己腿上的毯子、低聲道:“他可能有點難弄。”

我勉強聽清了這句話,腦子裡閃過的第一個念頭竟然是……那家夥竟敢對他堂弟心懷不軌、也不怕遭天遣?!我可清楚地記得那次他推方致遠進辦公室時的那股子曖昧勁兒呢!於是我衝口而出:“他是不是同性戀?”雖然那天晚上他帶著個來路可疑的女人出席,但是我還是覺乎著他的性向不同一般!

“啊?!”方致遠被我問得吃了一驚,瞪了我一眼、低嚷道:“不是!”

我眯著眼看了他一會兒。媽的,不是才怪!不過我還是點了點頭,“你說不是就不是吧!姐姐我再不上去就要遲到了!”

“哦!”他策動著輪椅往前。

電梯抵達了底樓大堂。

身邊也有不少好奇的目光朝我們投過來,但總算還都是很節制地轉瞬即逝的一瞥而已。

我把他送到大堂裡的那一大圈沙發旁邊,俯身看著他問:“就在這兒好嗎?”嗯?背上好癢,真想撓一撓!

“嗯,我打電話叫rosette下來接我。”他衝我晃了晃手機。

我本想摸摸他的腦袋的,但礙於人多眼雜、還是忍住了。“那我走咯!”

“小笛!”他拽了拽我的衣角,朝我勾勾手指。

我沒好氣地俯下身。嗯?背上更癢了!

“中午一起吃午飯好嗎?”

“不了!”我悄悄掙開了他的手指,“好歹你也算是我老闆!”

他呆了呆,眼裡忽然浮現起一種失望和……別的什麼東西,看得我心裡有點堵得慌。“哦!”他很輕地點了一下頭,衝我擺了擺手道別。

我也衝他輕輕擺了一下手,渾身彆扭不已地承載著他沉重的目光走開了。進電梯的時候我在想:何小笛呀何小笛,你真是個口是心非的東西!

接下來的一整天渾渾噩噩地過去了。午飯前我時不時地會拿出手機看一下、擔心有什麼電話沒聽到,每接起一個座機來電都會尋思會不會是小混蛋打來的。長久以來,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公私分明、不會把個人心事帶到工作裡來的人,但現在看來我是錯了、徹頭徹尾地錯了!想當年和高不可攀分手的時候,我哭過、醉過,醉了再哭、哭著再喝過,但是我不記得自己曾像今天或者上次和小混蛋再見那次這樣魂不守舍過!

我有點不明白……或者說是想不通。我覺悟出我對小混蛋的感情非同一般,但是我想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更加不理解怎麼會發生的!我信日久生情、信從一而終、信近水樓臺先得月、信千里姻緣一線牽,但是我不信一見鍾情。我不管小混蛋是怎麼鍾情上我的,但是他之於我來說應該甚至都算不上熟人,我怎麼會……他怎麼會就這麼輕而易舉地佔據了我的腦子、突破了我的心防了呢?

是不是因為我寂寞太久了?不是吧!雖然我和高不可攀已分手一年多了,我也傷心過、想念過他,但是並沒有因他而生起過寂寞感啊!也許是歲數大了、想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再瘋狂一把?不像啊!在147見面的那個晚上可以叫瘋狂,可是事後的那許多牽掛和戀戀不捨和瘋狂有點扯不上關係啊!

我困惑、也鬱悶!都快三十的人了、也經歷了幾次感情的歷練,怎麼還像是情竇初開的青春期少年一樣?

下班的時候,我情不自禁地朝分隔開兩邊辦公區域的茶色玻璃門那兒瞟,最終還是搖搖頭、收拾了東西走人了。

進家門之前,我又在樓下個到各處地四下踅摸,但是還是沒有發現小混蛋的身影。到最後,我開始氣我自己了:不是我叫他不要來的嗎?不是我拒絕和他共進午餐的嗎?早上抱他上車的時候我不是覺得面紅耳赤、抬不起頭的嗎?現在還在這兒左顧右盼個什麼勁兒啊?!

上了樓,我坐在八仙桌邊好半天,都在反思自己的口是心非。

我想不通方致遠對我的那種莫明其妙的信心哪兒來的?他怎麼會以為我會不在乎他的殘疾的呢?事實上,我分明是很在乎的!我無法想象每天都要抱他上車的場面,無法想象和他一起在公共場合出入的場面,更加無法想象帶著他去見我的朋友、父母、親戚……啊喲,想遠了,不過,我還是繼續想下去了。

要是!

要是我和他處下去了,首先面對的就是在酒店裡出雙入對。我的那些個同事們、領導們見了這樣的場景會怎麼想?一,詫異!二,懷疑我的動機!三,可能會為我不值……或者為他不值!四、五、六……肯定還有別的想法吧!

要是我熬過來了,肯定就得把他介紹給我那個小圈子裡的朋友們。三個女孩,一個是我打中學起就要好的同學方婷婷、另兩個是和我一起在酒店裡工作過的前同事謝芳華和盛莉娜。她們見了方致遠會有什麼反應?婷婷是幾個朋友中唯一知道我在高中時期的大大小小故事、包括後來和小潘的關係,她一定會以為我把方致遠當成了小潘的影子,然後勸我別犯傻。芳華是我們幾個裡年紀最小、想法最簡單的一個,她應該會從很純潔的、愛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過她這關應該不難。而莉娜是我們之中最漂亮、最聰明、也是最實際的一個,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待方致遠的出現,她都會高舉反對的旗幟、很肯定而且堅定地勸我和他分手的!

要是我又挺過了朋友這一關,父母那兒我可就別指望咯!什麼都別談,光是方致遠如此嚴重的殘疾和無法自理的生活能力,我父母——天下任何一對父母——都會堅決予以否定的!

我覺得有點絕望了,同時也很慶幸事態還沒發生到嚴峻的地步我就幡然醒悟了。

我想還是就這樣吧!放過我自己,也放過小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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