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洛陽訪城隍

達成了“用食物交換法術課程”的協議之後,毓夙終於離開了五指山。猴子要求的第一項食物還是桃子,這個對毓夙來說很簡單,他直接去自己原本的山頭上,把那些野桃子摘來給猴子就可以了。至於桃子的味道如何,恕他不能保證。

曾經待了許多年的那個山頭還是老樣子,毓夙的樹坑被風吹日曬,已經變成了一個淺淺的窪。周圍的草木長得比以前茂盛許多,毓夙後知後覺地發現,他當初可能無意識地搶了別的植物的養分。這時節正是盛夏,桃子將熟未熟,毓夙催生了幾個,把它們摘下。

回到五指山下的時候,孫猴子正仰著頭,一副望眼欲穿的模樣。杜金不知道什麼時候從土地廟裡出來了,正笑呵呵地站在一旁。

看到杜金,毓夙才忽然想起,如來似乎說過,只能給這猴子吃鐵丸喝銅汁,現在他給猴子桃子,算不算違抗了如來的命令?如果算的話,不會有什麼嚴重後果吧?

正猶豫著,杜金說:“呵呵,小兄弟近前來吧,小老兒卻不管他人喂與大聖何物,是小老兒這裡只有鐵丸銅汁給大聖吃喝罷了。”

毓夙松了口氣,連忙走過去把桃子放到猴子手邊,心還沒放回肚子裡,杜金又說:“不過麼……佛祖本意是鍛鍊大聖肉.身,以此琢磨心志,小老兒卻也不好違逆此意。”

這說話大喘氣的,毓夙想了想就明白了,杜金大概是有什麼事想讓他做,故意這樣說,好來個漫天要價。於是毓夙朝杜金拱了拱手,說:“還請杜伯行個方便。”

聽了這句,杜金也不賣關子,也不拽文了,立即說:“是這麼回事,我現在奉命看守大聖,不能離開五臺山方圓百里,但先前兩年,我和一個好友約好了在洛陽相見,我雖然有符咒可以傳音,但無奈洛陽實在太遠,傳音符也到不了,就想拜託小哥兒跑一趟。”

原來是這麼一件事,倒也不難吧……毓夙點了點頭,說:“行啊。不過我腳程慢,總不能走到洛陽吧。而且我也不認路,只知道洛陽是在東邊。”

杜金笑著說:“這個你不必擔心。我和我那好友約定的時間還有半年,這半年足夠你學會幾樣法術,駕雲騰霧,或是從土中遁走,那趕路就快了。”

毓夙一聽,還有好處可拿,更加樂意,就說:“那好,那就麻煩杜伯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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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的時間過得飛快,毓夙日夜用功,可法術這東西,不是用心就能學得會的,更何況毓夙缺乏常識,他和杜金學法術,最初的三個月都是杜金在給他講解基礎知識,比如毓夙一直認為發揮了強大作用的主觀能動性,其實有個專業名詞叫神念。

猴子不是個好老師,教學的時候暴躁無比,一點耐心都沒有,不喜歡學生問問題,毓夙跟他學的是他在菩提師祖門下時,最初的那幾年修習的那種入門道法,學完了之後就再也不想跟猴子進行交換了。倒是杜金,沒想到他才是深藏不露,毓夙從他那兒獲益匪淺。

轉眼到了杜金和他友人約好的時間,毓夙準備啟程去洛陽,杜金將一個黑漆漆的烏木牌子遞給毓夙,說:“這便是我和我那好友約定的信物。修行之人,隨意變更相貌極為容易,即便是熟識之人,也只認彼此氣息和交換的信物,你有了這個,就不怕他對你不利。”

毓夙聽得心裡一顫,這話說的,似乎杜金這個朋友,不是個善茬呀。

杜金看出了他的忌憚,笑了笑,又說:“我這好友幹的是降妖伏魔的行當,心狠手辣,小兄弟你即便歷經天劫,修行有成,也是異類化形,我怕他把你也當成為禍的妖精,所以才給你這個信物。他本人並不是惡人,心腸很好,只是殺伐之氣重了些,其實也不算什麼。”

毓夙心說,這還不夠危險呀?殺伐之氣重,心狠手辣,約等於見到妖怪就殺,這還不算什麼,那究竟什麼才算呀。這話他當然不會說出口,只是點了點頭,收起了那個烏木牌子。

修行之人出門,沒什麼行李好收拾的,毓夙身上的衣服,其實是他自己的想象力指揮法力——就是他平常吸收轉化,儲存在體內的“能量”——凝結化形而成的,沾水不溼,著塵不附,免洗免熨,隨時一念換裝,根本不必攜帶換洗衣物,當然,牙刷毛巾神馬的旅行套裝也是完全不必的,因為毓夙本人也具有他身上套裝的所有優良品質。

唯一要準備的,就是錢。毓夙穿越之後,做樹做了不知多少年,被猴子和五行山砸了之後,認識了杜金和猴子,又過了兩年,這些年他都是在荒郊野外度過的,沒有消費活動,也沒有條件讓他進行消費,所以他身上連一個子兒都沒有。

但現在他要去洛陽,即便路上不需要旅費,不需要半路投宿客棧付過夜房費,甚至連吃飯都可以省了,用光合作用來代替,可畢竟是去這個時代的大都市,又是古都名城,總得在當地逛逛,買點什麼紀念品之類的,代表著到此一遊吧。

再說了,俗話說得好,窮家富路,出門在外,身上沒點錢心裡總沒底。毓夙其實挺擔心如果半路他的法力用完了,沒法繼續用法術趕路怎麼辦,到時候起碼要有搭車回來的錢。

雖然可以用樹葉石頭變成錢的樣子,糊弄一下凡人,這種類似障眼法的小把戲,杜金隨口提過一次,的確很簡單,毓夙沒專門學也都會用了。可這種行為,想想就覺得不大道德,毓夙是做不來的。他還是決定準備真金白銀,就算這次用不到,以後總有用到的時候。

這裡的三個人,毓夙是身無分文,猴子連蔽體的衣服都沒,也就杜金是資產階級。毓夙把這事和他說了之後,杜金極其隨意地從袖子裡拿出了一隻荷包,一邊遞給毓夙,一邊說:“我那好友姓蔡,雙名維彬,洛陽城中極有名的人物,你到了隨意打聽,人人都知道他。”

毓夙低頭看了看那只扁扁的小荷包,雖然很想開口問杜金,這裡面能有十塊錢嗎,不過拿人手短,他也不好意思嫌錢少,只好道了謝,收起荷包就出門去。

一路東行,架起雲頭走得當然很快,早晨出門,晚上就到了洛陽城,毓夙進城之後,先找了一家客棧落腳,坐在房間裡捋順了自己接下來要做的事情,毓夙叫進來一個客棧夥計,跟他打聽洛陽城裡的一些事情。

現在是哪朝哪代,這個問題毓夙並不知道,不過這事不算太重要。他現在是個妖怪了,只要當朝皇帝不是玉皇大帝就管不著他的事情。重要的是,這洛陽城裡有錢無德的富人家,姓什麼叫什麼住哪裡,毓夙不想等過幾天結賬的時候連房錢都付不出來,他準備劫富濟貧。

鑑於杜金的窮樣,毓夙懷疑他的好友也是個窮鬼。那個叫蔡維彬的幹的是降妖伏魔的行當,並且似乎很喜歡這個工作,那他肯定是經常性地出生入死,這種人一般把自己的理想看得崇高至上,就算他有賺錢的門路,也必然視錢財如糞土,大概也沒什麼錢。

更何況,毓夙和蔡維彬現在連一面都沒見過,只有毓夙知道對方的名字,蔡維彬連他這個人的存在都不曉得,現在就盤算著跟對方借錢,毓夙幹不出來這麼寒磣的事情。

所以還是自力更生吧。毓夙路上就打算好了,他做人的時候一直挺仰慕那些高來高去、肆意瀟灑的俠士,現在有機會自己體驗一把,也挺不錯的。

一直到明朝滅亡,洛陽都是國內重要的大城市之一,宋朝以前這裡更是政治、經濟的核心區域。別處民風閉塞,剛才進城的時候,毓夙卻能看見有奇裝異服的外國人在洛陽的街道上轉悠。毓夙就假裝自己也是其中一員,跟夥計套話,夥計無不熱情而詳盡地回答。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資訊,毓夙心滿意足,然後才記起來自己來洛陽的真正目的,連忙叫住了轉身要回去幹活的夥計,又問:“對了,還有件事想問。我來之前,聽說洛陽有個極有名的人物,叫蔡維彬,不知他家住哪裡,可能上門拜訪呀?”

夥計聽了,臉色一變,頓時神情十分古怪,像是看見了什麼怪物似的。毓夙心裡一跳,不由得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臉,不會是他法力不夠,於是變回原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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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夥計既然沒轉身就跑,說明毓夙並沒有變成青面獠牙的可怕模樣,毓夙又把先前的話問了一遍,夥計才咽了咽口水,一副為難地樣子,開口說:“實則城中是沒有這個人。”

毓夙驚訝了,還想再問,夥計又補充說:“蔡大人其實……是本城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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