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崢的確在想著心事,而且在他看來是一件十分了不得的大事,蘇州的改革。

改革,用他前世的話兒說,便是指各種包括政治、社會、文化、經濟、宗教組織作出的改良革新,相較於革命是以極端的方式推翻原有政權以達成改變現狀的目的,改革是指在現有的政治體制之內實行變革。 通常一個改革是否能成功會影響一個國家的命運,若成功可讓該國走向穩定局勢,若失敗可能遭致內亂或衝突,而用古人的話兒說,改革就是變革,革新,廢除祖宗之法,從而達到一個全新的面貌。

與這個詞兒,其實用不著他思索這麼長的時間,他思索的是延續中國兩千來三次重大改革。

沒錯,就是三次,雖說期間也有不少其他的動靜不小的改革,如趙武靈王下令作戰時改華夏傳統長裙長袖服裝為胡人緊湊短衣長褲,徹底改變了中原的服飾,又如王莽推行周朝的井田制,將天下田改名‘王田’,以王田制為名恢復井田制,最終落得身死國滅的下場,可以說中國延續了上千年,大大小小的改革不下百次,但其影響巨大的,在他看來,不過三次而已。

第一次不用說,地球人都知道,商鞅變法,商鞅吸取了李悝、吳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國實行變法的經驗,結合秦國的具體情況,對法家政策作了進一步發展,後來居上,變法取得了較大的成效。他進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擴大了畝制,重農抑商,獎勵一家一戶男耕女織的生產,鼓勵墾荒,這就促進了秦國小農經濟的發展。他普遍推行了縣制,制定了法律,統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權的君主政權。他禁止私鬥,獎勵軍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這有利於加強軍隊戰鬥力。他打擊反對變法的舊貴族,並且“燔《詩》《書》而明法令”,使變法令得以貫徹執行。由於這一切,秦國很快富強起來,奠定了此後秦統一全中國的基礎。正如漢代王充所說的:“商鞅相孝公,為秦開帝業。”(《論衡V;書解篇》)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經濟上,改變了舊有的生產關系,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封建國家機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封建國家,為秦的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為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可以說沒有商鞅的這次變法,未必有就有後來的大秦帝國,這樣大規模的改革,當然要引起激烈的鬥爭。許多貴族、大臣都反對新法。有一次,秦國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必須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頭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受罰。”

結果,商鞅把太子的兩個師傅公子虔和公孫賈都辦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上字。這一來,一些貴族、大臣都不敢觸犯新法了。

這樣過了十年,秦國果然越來越富強,周天子打發使者送祭肉來給秦孝公,封他為“方伯”(一方諸侯的首領),中原的諸侯國也紛紛向秦國道賀。魏國不得不割讓河西土地,把國都遷到大梁(今河南開封)。

由於商鞅變法侵犯了秦舊貴族勢力的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師公孫賈還教唆太子駟公開出來反對。秦孝公死後,太子駟繼位,是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機發動反攻,誣陷商鞅以“謀反”的罪名,將他逮捕並車裂致死,其下場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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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就是王安石了,熙寧二年二月,王安石任參知政事,設制置三司條例司,議行新法;四月,遣劉彝、謝卿材、侯叔獻、程顥、盧秉、王汝翼、曾伉、王廣廉八人察諸路農田、水利、賦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頒農田水利條約,至此王安石的新法昭告天下。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是希望透過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變法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對封建地主階級和大商人非法漁利也進行了打擊和限制。但是,變法在推行過程中由於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行中的不良運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如保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元豐八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終。王安石倒是沒受到什麼迫害,也只是丟了官職,在家閒住而已,可對其變法世人卻多有微詞。

元佑元年,王安石去世,司馬光曾說:“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方今……不幸謝世,反覆之徒必詆譭百端,……朝廷宜加厚禮,以振浮薄之風。”。司馬光對王安石的道德文章進行了肯定,而對作為政治家的王安石,進行了全盤否定。

北宋時期,其反對派就以修史的方法進行批評,朱熹多次批評王安石及其後學:“學術不正”,“壞了讀書人”。等到南宋時,朝廷以王安石”三不足“「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銳行變法,但因性格、運氣、舊黨及富豪反對和用人不當,導致變法失敗,其人亦被舊黨標上「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所促成的黨爭更加速了北宋亡國。宋高宗為開脫父兄的歷史罪責,以靖康元年以來士大夫們的議論,把“國事失圖”由蔡京上溯至王安石。紹興四年五月宋高宗詔命重修《神宗實錄》以否定王安石變法為基調,這一定讞對於後世產生了深遠影響。王安石作為北宋亡國元兇的論調,經宋國史至元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封建時代官方定論。

南宋以後,王安石變法總體上是被否定的,一場忙碌到頭來落了一個千人指萬人罵的罵名,比起商鞅一死更悲慘。

第三次就是日後的張居正,雖說楊崢不知自己莫名其妙來這個時代後,還有沒有張居正的改革,但依他前世的記憶上看,張居正的這次改革也沒多好的下場,張居正以一己之力,整頓賦役制度、扭轉財政危機,於萬曆八年十一月,下令清查全國土地。在清查土地的基礎上,張居正推行了一條鞭法,改善了國家的財政狀況,然改革不免觸動了相當數量的官僚、縉紳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很自然地遭遇到了保守派的強烈對抗。再者,歷史積弊太深、太頑,已是積重難返。萬曆十年,張居正積勞成疾,迅即病死,反對派立即群起攻訐。張居正成了改革的犧牲品,家產被抄沒,家屬或死於非命。此後,某些改革的成果雖然保留下來,而大部分已經廢殆,就像一道光亮在明朝走向沉暮的歷程中一現而逝,並不能遏止衰落的步履,三次變法看似沒有相似的地方,但卻又一個共同的結果,那就是改革者在觸動了相當數量的官僚、縉紳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很自然地遭遇到了保守派的強烈對抗,最終落得悲慘的下場,就拿下場最好的王安石來說,也被扣上了一個禍國殃民的帽子,宋代熙寧四年三月戊子,宋神宗在資政殿召對二府大臣議事,三朝元老、樞密使文彥博對神宗說:“祖宗法制具在,不須更張,以失人心”。宋神宗說:“更張法制,於士大夫誠多不悅,然於百姓何所不便?”文彥博的回答是:“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文彥博是三朝元老,樞密使乃北宋最高軍政長官,與宰相合稱東西二府。在朝中可謂是德高望重,這樣的人說出的話兒,自是最有分量。文彥博說祖宗的法律制度,不用更改,否則會失掉人心,這個人並非普通百姓而不是士大夫階層或者說官僚地主階層。宋神宗說,變法改革對士大夫確實有利益損失,不過對老百姓來說是回報很多的,文彥博說,皇帝是靠士大夫統治天下,不是靠老百姓統治天下。可以看得出,王安石的新法不是不好,而是觸動了不該出動的利益,才落了這個罵名,可以說在改革這條路上,想要走得穩,走得好,甚至走的長遠,有些不該動的利益,就是不能動,否則將會死得很慘,很慘。(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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