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的改革不是不可,畢竟土地兼併變得十分嚴重,刁民、官吏、水利、文化、吏治上都需要做出大的調整,但總體上蘇州還是在一片平穩中發展,缺的不過是一種整治而已,這時候透過一系列的強有力的丈量土地,固然可以讓百姓有良田,朝廷的財政收入也會因土地變多,多了寫收入,但總體來看,還是不妥的,因為土地兼併是一把雙刃劍,在有發達的工商業時,農民可以轉化為工人階級,從而可以推動工商業的發展,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可以快速產生,而靠兼併土地,開靠收租的地主階層也會由於工商業的衝擊而衰弱,當初英國的工商業發展也是這麼興起的。舊貴族舊地主地位不再,新貴族將會崛起,如今的蘇州,用他這個多了五百年多年的前世人來看,正好處於這個時候,只要調整得好,那就是一條正確的道路,更何況蘇州還有足夠的時間來形城這個過渡,如今欠缺的不過是一個正確的引導罷了,他既來了這個時代,自不能全不理會,改革固然是好,打破舊的東西,可畢竟眼界不一樣,無論是商鞅還是王安石,張居正三人的改革,說到底都是已有的就秩序上做出調整,商鞅是在井田制的基礎上,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將秦國舊的陋習全部廢除,實現了對秦國內部的修補,使得秦國變得強大,同樣王安石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對羸弱的北宋王朝進行了調整,但礙於變法在推行過程中由於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行中的不良運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如保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元豐八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終,相比商鞅、王安石,張居正的內部改革顯得更明顯,針對明中葉後,土地兼併劇烈,地權高度集中,加以官紳包攬、大戶詭寄、徭役日重、農民逃徙,裡甲戶丁和田額已多不實,政府財政收入減少,張居正以大毅力,絕對的權勢推動了這次變法,從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說到底這場改革不過是對萬曆一朝財政危機進行一次全方位的修補,讓大明朝這座機器得以繼續在封建的軌道上航行罷了,由於 時代不一樣,決定了他們不可能去跳出他們固有的四書五經來審視這場改革,所以縱然改革成功,也只是修補的手段比較高明而已,這一點從商鞅與張居正的改革上可以看得出,商鞅固然讓秦國強大,可一統的秦國很快就出現了問題,獨尊法家,弄得好好的大秦帝國二世而亡,而張居正獨立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克服財政危機、穩定明朝的統治,然後人亡政息,大明王朝的繁榮也不過是曇花一現,並沒有挽救大明滅亡的命運。

商鞅、張居正改革成功尚且如此,王安石不成功的改革更不用說了,一心變法圖強的王安石整個變法可以概括為兩條:強國與富民。按照王安石的制度設計,是完全兼顧了國家利益和群眾利益,是雙贏的,可以說是最為理想的變法,但終究是王安石的理想,以“青苗法”為例,按照王安石的構想,原先每到春天青黃不接時,農民都要向地主土豪借貸,借貸利息往往高達三分或五分。也就是說,秋後農民收穫的一半左右要歸地主老財。而王安石制定的“青苗法”規定,由國家向農民貸款,利息兩分,這樣的利息與地主放貸的利息相比,還是要低不少。如此看來,農民受益,國家得利,這份改革思想上確實沒錯,但錯就錯在,想與做是兩回事,想得最好,若是做不好,一切都是百搭,這一點在王安石的變法中最為明顯,青苗法的改革,按照王安石的構想,從中獲得好處的應該是大宋朝廷與宋朝的百姓,大地主以為不能放貸,成了這次改革的受害者,事實上也的確如此,地主有銀,有錢,可變法讓他們不能放高利貸了,他們吃虧了,他們自然就會反對。所以,王安石在推行改革的過程中,確實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在地方,地主與豪強堅決抵制改革;在朝廷,不少朝廷命官,包括司馬光、蘇東坡、歐陽修也堅決反對,這股力量看似強大,但王安石本身的影響力不小,加上宋神宗的強力支援,這股力量對王安石來說,並不是變法成敗的關鍵。

事實上王安石改革的失敗,並不是因為反對者的強大。王安石推動改革,意志堅定,雷厲風行,“雖千萬人吾往矣”。在王安石那裡,不管你權力有多大,地位有多高,私交有多深,關係有多鐵,誰反對改革,就把誰拉下馬。司馬光是他的好朋友,對不起,請你下臺;歐陽修是他的恩人,對不起,請你出局。王安石有最大的當權派宋神宗的支援,他幾乎把所有的改革絆腳石都統統踢開了,改革派佔據了中央和地方的權力機關,政令基本暢通。事實上,王安石的改革並未胎死腹中,而是轟轟烈烈地推行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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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張居正的十年改革相比,王安石的十年變法,並沒有讓大宋王朝繁榮起來,反而落得失敗收場,這就值得玩味了,他的失敗在楊崢那個時代看,他的改革方向沒錯,也不是敗在反對者的強大力量上,而是敗在他的理想,甚至是推行者手上,這個從王安石費心費力的推行他最為看重,最寄予希望的青苗法上可以看出。

青苗法便是把原先的放貸權從豪門地主的手中收回到朝廷,然後有朝廷發放給百姓,這樣一來,百姓可以避過高利貸的盤剝,而直接向朝廷低息貸款了,這一點可以說有些前世的銀行的銀子,但當時條件並不成熟,不說這個想法太過理想,就說在這個過程之中,這一切看似是朝廷掌握,實則不然,發放貸款的權利,最終還是落到了朝廷官員的手中。

百姓要貸款,可以,但我總不能白給你貸款吧,總需要點好處吧,給少了怕貨款不夠,送多了百姓吃不起,這樣的後果造成百姓心裡牴觸,原先在豪門地主哪裡貨款不需要交好處費的,利息高是高了一點,但手續簡單,而朝廷利息是低了不少,可這一吃二拿利息也不少,還需要走不少的過場,等拿到了貨款,功夫也耽擱了不少,自己要辦的事情,錯過了不說,還要白白擔這幾日的利息,算來算去並不划算,許多地方,百姓因貨款成本太高,一時還不上,累加起來,有些地方竟高達朝廷利息的三十五倍,如此高的利益,使得百姓一年下來,賣出所有竟連朝廷的利息都換不上,到頭來還是什麼好處都得不上,無辜揹負了一生的債務,苦不堪言。蘇東坡在給皇帝的奏摺中寫道:“水旱殺人,百倍於虎,而人畏催欠,乃甚於水旱。臣竊度之,每州催欠吏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萬虎狼在人間,百姓何由安生?”有二十萬虎狼在人間,百姓怎麼能安生呢?當宋神宗從鄭俠手上看到流民圖上成千上萬衣不蔽體的流民時(流民圖為宋人鄭俠所畫),一直支援王安石的宋神宗再也忍不住放聲大哭,覺得自己愧對百姓。

自此王安石的變法就此停止,但圍繞變法的爭鬥卻一直沒停下,王安石被罷官後,反對派司馬光執政,盡廢新法,蘇東坡、範純仁等人皆曰不可,溫公執意而行,不久王 安石在南京病死,同年九月,司馬光病逝。史載王安石退居金陵時“聞朝廷變其法,夷然不以為意;及聞罷助役,復差役,愕然失聲曰:‘亦罷及此乎?’良久曰:‘此法終不可罷也。’”元佑元年二月,罷青苗法。到了三月,範純仁以國用不足,請復之。八月,司馬光奏稱:“散青苗本為利民。”

蘇軾在反對免役法時說,“自古役人之必用鄉戶,猶食之必用五穀……行地之必用牛馬,雖其間或有以它物充代,然終為天下所可常行”。還說“士大夫捐親戚棄墳墓,以從官於四方者,宣力之餘,亦欲取樂……若廚傅蕭然,則似危邦之陋風,恐非太平之聖觀”,但是後來蘇軾又認為免役法確實可行,他在《與滕達道書》中承認,“吾齊新法之初,輒守偏見,至有異同之論。雖此心耿耿,歸於憂國;而所言差謬,少有中理者……回視向之所執,益覺疏矣”,十餘年後元祐更化時,蘇軾反對司馬光廢除免役法,他說“專欲變熙寧之法,不復較量利害,參用所長”。(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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