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政治這個層面的東西,現在和元霄完全沒有牽扯。

再說了,他對於這個世界,其實還是比較陌生的。

給他的感覺,很像是經過末日之後未來的藍星。

不過近來,隨著認知的增多, 這個假設漸漸被他否定。

最簡單直接的證據,是牛頓定律發現後,物理學家和天文學家為了驗證,對布魯雅恆星系的行星展開了研究。

這也是元霄接觸世界天文學的好機會。

布魯雅恆星系,一看和藍星以前的恆星系非常類似。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不是藍星以前的那個恆星系。

這說明,他原先以為的世界背景是錯誤的。

這個世界形成現在的樣子, 有其他原因。

更加合理的解釋, 是平行宇宙。

可是,平行宇宙怎麼解釋文化歷史背景的一致性。

李白、牛頓、梁啟超等等的歷史名人,一個不差。

前提是被挖掘出來。

這些也只是元霄日常心中所想。

普琳希斯公國政治體制暫且不說,侯嘉錫將元霄安頓好之後,晚上有一頓接風宴。

元霄在公國這邊,物理化學領域,也是小名人。

兩個關鍵的理論,都是他考古發現的。

因此接風宴聚集的,是國立大學化學和物理的研究者。

“大家都是慕名前來,”侯嘉錫舉杯,“這位就是元霄老師了,這杯酒大家幹了。”

眾人舉杯一飲而盡。

原來這就是元霄啊,和電視上看到的,還真是不一樣。

不過看過去似乎沒有什麼架子。

考古發現者,對於相關領域的學者而言,是值得尊重的。

但也僅限於尊重。

考古,是挖掘前人的智慧。

而研究, 則是在前人的基礎上進行衍生。

二者互相關聯,又沒有確切的聯絡。

在研究者面前, 元霄並不具備“研發”能力。

值得尊重,但是沒有崇拜的必要。

當然了,大家不會傻到提起這樣的話題。

畢竟侯嘉錫的臉面還是要給的。

由於是元霄的接風宴,話題自然是以他為中心展開。

說來說去還是兩大理論的發現。

國立大學的教授們,更加傾向於聽元霄吹噓發現過程。

講故事,對於元霄而言,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曾經有一世,他就學習過評書,說起來自然是繪聲繪色。

元霄自然也沒有忘記自己的目的,隨口問著兩個理論的現狀。

網路上可以看到的資訊,但科技理論,業內人士知道得更快。

“化學界的話,”一名教授回答,“元素週期表可以說坐穩了寶座。”

這一點母庸置疑,元霄也是心中有數。

集大成的東西,拋出去就是鎮山之寶了。

“不過,”那名教授看了眼元霄, “元老師的牛頓力學, 似乎有點小爭議。”

元霄笑了:“諸位說起來, 才是化學物理行業內的精英,研究相關課題多年。

我不過是一名運氣好的發現者,和大家是無法比擬的。

這裡還要多多請教諸位教授。”

謙虛的態度,無疑讓在座的所有人都很滿意。

其實他們,也是這麼看待元霄的。

“孫教授是化學領域的,物理這塊我來說吧,”另外一名教授接過話題,“其實在我們研究者看來,學術問題有點小爭議,都是很正常的。”

元霄點頭:“我在網路也看到了,是不是第一行星近日點偏差的事情。”

那名教授搖頭:“那是天文領域,有的物理學家,認為只是誤差,並不能撼動牛頓力學。”

元霄心中一沉,這裡用到了“撼動”這個詞彙,說明物理學界內部的爭議,比他想象的還要嚴重。

有他不知道的事情發生了,還沒有在網路上曝光。

那名教授開始解釋。

元霄公佈的牛頓力學裡面,提到了一個概念“以太”。

這個嚴格說起來,最早並不是牛頓發明的。

所謂的以太,簡單地說,可以認為是一種存在在整個宇宙空間、看不見的物質。

恆星旋轉,帶動以太形成旋渦,從而使得行星圍繞著恆星轉動。

這是牛頓之前對於以太的理解。

不過牛頓對於行星的運動,他採用的是引力的模型進行解釋。

說到這裡,本來以太的存在,牛頓可以抹除掉。

但是牛頓的《自然定律》裡面,並沒有徹底捨棄以太的概念。

原因很簡單,牛頓力學,都是在絕對空間的基礎上成立的。

而存在在整個宇宙世界的以太,恰恰可以證明宇宙這個絕對空間的存在。

也就是說,雖然以太對於牛頓力學,沒有什麼根本影響,但是也沒有捨棄的必要。

因此牛頓的書籍裡面,提到了相關的概念。

元霄聽了,他頓時知道問題所在了。

那名教授的解釋繼續。

《自然定律》裡面關於以太的簡單描述,卻誤打誤撞在另外一個領域發生了作用。

那就是物理學家對光的研究。

這個研究是聯邦的物理學家提出來的,他認為以太是光傳播的媒介。

這個世界目前的物理學水平,對於光的波動性已經得到了肯定。

也就是說,光是波的一種。

那就像聲波或者水波,光波的傳播自然也需要媒介。

以太成了最好的選擇。

一切似乎在這裡就解釋通順了。

可是,又一名叫弗羅茲的聯邦物理學家,進一步研究了其他的領域。

這個領域就是電學和磁學。

電磁學這塊,世界也有不少的考古資料了。

麥克斯研究算是很順利,他很快找到了電磁之間的關聯。

相關出現的方程,稱之為弗羅茲方程。

聽到這裡,元霄疑惑,藍星這塊的方程,叫做麥克斯韋方程。

他忍不住問:“這個方程,不是考古發現的嗎。”

那名教授愣了一下:“按照弗羅茲教授發表的內容看,似乎是他自己研究的。

不過聯邦以前也出現過,把考古的發現,直接作為自己研究成果的。

所以真實情況我們也不清楚。”

元霄深以為然。

不過這個叫弗羅茲的物理學家,多少也有兩把刷子。

他把以前的實驗資料,代入自己的“弗羅茲方程”後,很快就計算出了電磁波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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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秒三十萬公里。

這和目前測到的光速一致。

如此的結果,很容易讓人想到,光也是一種電磁波。

這等於說,世界的物理學界,將光學也納入了電磁波的範疇。

問題就出現在這裡了。

一套是描述物質之間相互作用的牛頓力學。

另一套是描述電磁現象的電動力學。

更關鍵的是,二者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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