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寫到這裡,作者終於要忍痛寫下本書即將完結的感言了。

劇情並沒有崩,只是訂閱崩了。

實際上,從本卷開始的時候,我還想繼續寫下去,我寫了瘋馬——這個在印第安人的歷史上舉足輕重的人物,我也打算用一鏡到底的方式來寫的,是不是很大膽?

但是這這一卷快到寫到一半的時候,我長久以來凝聚的道心終究是崩了——從上一卷開始,追定就只有200多個,我反覆給自己鼓勵打氣自我感動,最後在某一天不知道什麼原因,道心終於破碎了,不想努力了!

現在我回過頭來看,發現應該是從第三十章開始,那一章的標題就是我當時的心境。

這一撐又撐了30多章……

直到現在,一路讀過來的讀者都看得出來,我在努力收尾了。

但真正讓我道心破碎的是讀者的一句無心之言:“斑鳩這個人物沒有實感……”

這讓我明白了過來,我繼續這樣寫下去,不但不會讓我可愛的讀者滿意,還反而會造成更多遺憾。

曾經的斑鳩形象不是這樣的——

在第一卷中,那個勇敢決絕、勐志常在的年輕人,被逼到絕境不得不奮力一搏的土著印第安人,以及還有第二卷以及第三卷中那些唐吉坷德式的人物們……

我自認為人物形象還是立得住的。

然後呢,我強行繼續往下寫,相當於親手往這些好不容易立住的形象上面湖了一灘爛泥。

劇情重要嗎?

當然重要。

但是以這一本書的寫法,我更願意稱它為一篇長篇抒情散文……為了劇情犧牲了人物,就很得不償失了。

以上,就是我想要完結此書的真正原因。

我不想當太監,但是生活所逼找了個姓魏的同鄉,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現在人已經進了淨事房,手腳都被按住了,也只能心一橫眼一閉……

***

後面的劇情設計是這樣的:

安提塔姆和葛底斯堡戰役肯定要打完,南北雙方都元氣大傷;

在葛底斯堡一戰中,瘋馬奇兵突起,從北軍的後背殺入,直接敲響了北方聯邦敗亡的喪鐘;

正當阿美利加準備大軍東進撿桃子的時候,發現螳螂捕蟬黃雀在後,歐洲列強掀起了瓜分美洲的狂潮;

斑鳩禍水東引,打算和列強一起先瓜分了北部聯邦再說;

在這一場劇變中,北方聯邦的白人人口劇烈減少。到了戰爭的後期,黑人成為了戰場的主力,塔法裡在斑鳩的指導下,最後將白宮也刷上了黑漆。

正當英法俄普四國聯軍步步緊逼的時候,中美洲的拉斐爾在這個時候參戰,墨西哥、德克薩斯等國都強烈要求趕走歐洲殖民者……

最後的北美洲格局是,印第安人佔據了密蘇里河以西,東部地區分成了南北兩半,北邊是塔法裡的新利比亞,南邊是戴維斯的美利堅聯盟共和國。

洛岑死於刺殺,瘋馬會在最後一戰中打敗四國聯軍,十五美元等一批老臣會被清洗,小安德烈等新一輩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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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斑鳩,他死於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前,終年94歲,自從35歲那年洛岑死後便沒有再娶過。

狗剩在10來歲的時候死於感冒,阿美利加聯合酋長國在斑鳩死後改制成阿美利加共和國。

斑鳩的凋像位於布拉克山,在他的旁邊,樹立著十五美元、河狸、瘋馬、洛岑、坐牛等等開國元勳的石像……新利比亞之父‘塔法裡’的凋像也在其中。

***

從去年7月開始發書一直到現在,大約也是1年左右的時間。

感謝那些與我一起度過的讀者們。

接下來還是會寫書的,只是可能不會這麼快。

我需要一點時間來汲取經驗,並構思下一本書。我有個群,群裡的讀者應該知道,我的大綱其實做得相當複雜的。無論是這一本還是上一本,也包括下一本。

每一次寫書,對於我自己也是一個思考人生的過程。能堅持讀到最後一章的讀者,我想,除了獲得一個‘爽’之外,應該還會獲得一點其它的東西。

當時有很多激烈的交流,火花四濺的碰撞……當時只道是尋常!

下一本書預計最遲不超過2024年,那時也許有些讀者還能再見,也許有些讀者已經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了。

也是尋常!

……

再寫最後一章,作為本書的完結篇吧!

出於該死的儀式感,我把它設定成VIP章節……可訂可不訂。

祝國運昌隆!

祝各位讀者都萬事如意!

祝我的下本書不要再撲街了!

(我也在看怪誕的表哥,怎麼說呢……我是服氣的吧。感覺終宋不是他的巔峰之作,滿唐華彩才是。但我要是學他那種寫法是自尋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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