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絲毫沒有意識到,風雨夜林中的這頂帳篷嚴格歸屬來說同她並無必然聯系。

她就是覺得在柳河縣此時此刻,能被自己不幸遭遇到的男人一定是個有情調、不夠數、不細緻的人。

這種人,她有信心只要稍假詞色,定然能令其乖乖在帳篷外無上榮焉的放哨。

一廂情願,受之有愧,女人充分想象著這個人費了多大勁兒才把帳篷扛進山裡,在她落難的必經之處支好。而後雙手頂奉著獻於她,象為埃及豔后獻肝獻肺所做的那樣。

男人拾掇完裡面,將身子理直,轉向外圈,不是不吃驚地發現渾身淨溼,還在往下滴嗒著水,狐仙出現的年輕女子正毫不見外,深情撫摸著帳篷的紋理,擺明一幅今晚安置就靠它了的神情。

四目相觸,兩人同時第一刻驚然,第二眼認出了對方:“是你!”

看起來,都很高興居然能這樣重逢。幸福有時也可以同愛情感情無關,陌生偶遇的緣分也常給人以幸福的感覺。

見李璇美咧嘴笑,男人也直爽道:“咱們見過!”

雖料猜,男人應該會記得。然,直說之下,李璇美還是有些小得意地報上自家姓名,至少認為人家很想知道。

有別人這樣總結過:男人五十歲以上都是老狐狸。現在生活條件好了,三四十歲的男人就已然是老狐狸了。

眼下男人就是這樣不動聲色打量著一上來就在氣場上凌人的年輕女人。他端視李璇美,李璇美更加的回視他。

不同於沈彥藍調貴氣,也不是景朝陽的灰調奢靡。比景朝陽高,但和沈彥的身高有一比。如果把所有外在都攤開物理比兌,除了身高和有些自來卷的髮質,眼前的男人除了膚質白皙之外,氣質介於官商之間,並不算是沈彥那樣的氣質官男。

然,所有一切組合起來,萬萬千時光中,千千萬人偶然中的偶然再次見到他時:當他不似沈彥那般計較李璇美總是凌駕於他人精神之上的小宇宙女皇特性;又不如同景朝陽全盤接受她一切優劣時,眼前這男人大氣,甚至帶著些頑劣地向女人做了僅兩字的介紹:凌志。

應該是他的名字,毫不廢話,名字是兩個字,也就從嘴裡吐出兩個字。那天與篝火晚會上,李璇美印象中,他可是個滿場飛,大開大闔,歡聲笑語不斷的風雲人物,不該是這樣惜字簡潔的人。

不過,既然自報姓名,無論如何都屬友好的體現。哪怕算是怎樣,眼前境況不容挑剔,兩個人也都不俗,只要好好配合,不故意砸場子,或許會有個經得起時光考量,多年後仍記憶猶新的美好夜晚哩。

凌志是有所預謀計劃地過來露營,不同於女人落荒到此。聽得李璇美是從蠟燭臺上的山,男人大吃一驚:兩人此刻落腳之地和蠟燭臺雖還屬一個山系,卻早已不是同一座山。

看不出來,這個年輕女人連跑帶滾還有爬的居然流竄了五個小時的里程到這裡。況且,這還是直線距離,如果她還曾經上到蠟燭臺頂峰再下來的話,那麼至少已經十小時左右都在山裡滯留著。

暗自重新打量女人,那夜在篝火晚會,只道是個小白領,現在看看,完全小黑領了。她狼狽疲倦不堪。渾身上下除了語言功能依舊照常,所有力量功能都喪失了。

見李璇美溼透,凌志示意她可以使用帳篷裡唯一的睡袋。

女人欣然逾悅不客氣地裹了進去,拉上尾部拉鍊,只餘頭部肩膀和兩條胳膊在外面。一會兒躺著、趴著、側翻著,無論她怎樣,都絲毫不影響說話的節奏。

凌志當然也正如女人揣掇的那樣很善談,開始站在外面聊,後蹲到門口聊,再後來進到帳篷裡聊。

他從學生時代聊到當老師。女人從中專聊到當導遊,兩人現實生活中的底兒就都透露到這裡。

李璇美總在暗中比較,眼前這個男人,是什麼給予了他自信和力量?

沈彥自信,源於一直以來順風順水,平步青雲。

沈彥骨子裡為了怕失去,甚至可以不得到。是有此種心理素質的,至少李璇美這樣認為,農民的孩子,得到了這麼多,不容失去。

凌志。同樣是農民的孩子。自信,卻不是沈彥順境中的那型,而是逆勢飛揚,逆水而上的氣場。

凌志有著極其複雜的多重性格吧,雖不是典型斯德哥爾摩的那種,卻也是勇往直前憂鬱濃烈閃亮矛盾著的。

兩人陌生熟悉地說著從未對旁人講過的話,李璇美:小時候和母親去帝都舅舅家做客,舅舅家住在帝都空軍大院,表妹有著公主一樣闊大柔軟的床。睡慣硬板床,李璇美在煦暖輕薄的被子下翻來覆去睡不著,最後只得搭地鋪,睡到硬朗堅實的地板上才安身。

表妹真實而又輕蔑的那句“農村人”,那口氣李璇美永遠記得,是親戚又怎樣?親戚不過是靠人性最近的那一群人,帝都人永遠可以認為除卻帝都城以外的所有人都是農村人。

離開帝都的前日,母親悄悄裝走表妹許多壓箱底,恐怕不大穿,在李璇美看來卻依然閃耀著的衣服。

回到家,開啟裝得鼓鼓囊囊的旅行袋,李璇美既愛又驚地將一件件放下,又一件件拎起來。

她太愛這些衣服了,穿上的心情卻是複雜掙扎著的。

同學們誇讚衣服好看時,李璇美理解了表妹的態度。一切皆有因,不是沒理由的吧。對那個去石景山遊樂場,將單車騎得飛快,故意甩下不識路的李璇美,只有買最貴的冰淇淋,才能換得須臾笑臉的表妹,李璇美回到中都,看到那些不翼而飛從帝都來到身邊的衣服時,理解了。

從前看《紅樓夢》裡的探春,多數人道她強,有見識,識時務大體上位。然,李璇美卻有著更感同身受般體恤。在已然無法改變的環境出身中,探春只是不可以軟弱,她不允許自己無奈,而已!

突然間的凌志,也對一棵樹的李璇美說起:小時候家裡出身不好,母親和父親劃清界限,改嫁到別家。妹妹留給父親,自己跟母親來到繼父家中。

繼父是個尋常人,對頑劣的自己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一路同行的夫妻都諸多困苦,離異再婚的家庭中怎能如此輕易感受到幸福呢?

哪怕再苦再難,繼父也沒虧過凌志的小肚子和求學。只是,有些關係,從根子上就錯了,怎麼做都是錯。

某次,母親和繼父鬥架,是夫妻哪有不磕碰的,從前,原配之間也不是沒動嘴動手。然,和繼父的這一場,在凌志少年思想中迅速上升為仇恨,不得不出手以助母親。

正值壯年的繼父,未必揍不動小繼子。凌志一動手,兩個大人的戰事反倒平息了。

繼父凌全華從那一次傷大了心,一再對家中其他人唸叨,不是親生的,就不一樣啊,若非我種,其心必異,等等。

至此,不光凌志和繼父生分,繼父也同他生分起來,凌全華那顆心再未被繼子捂熱過。

當然,凌志心是軟的,言行上卻沒有竭力挽回過什麼。出一家門,又進一家人,不是可以事事全乎無任何後遺症的。

凌志在母親改嫁前叫陳志,姓了那麼多年的姓,喊了那麼多年,突然就不能繼續用了。其間的複雜情緒,未必是敏感時期的少年可以輕鬆扛起的。

缺處有補,凌志的學習在全鄉拔頭籌。雖然高考失利,理科見長得他在最擅長的數學考試中解錯兩道大題,卻仍然以全鄉第一成績考入當時省內重點職業中專。

終於遠離了讓他不堪,愛怨交織的家鄉。新環境裡,沒有人知道他曾經姓“陳”而今姓“凌”的複雜心情。也不會覺得總有人私下用異樣的眼神看他,議論評判他的家庭。

最後,也是唯一的一次盡孝,是在繼父葬禮上為他披麻戴孝。凌全華無後,只得他這一個繼子。能為繼父身後做這一件大事,凌志得到全村人的肯定,大家都在最後這一刻認為凌全華替人家養兒子值了。

只有凌志替繼父不值。除了給這個風雨飄搖重新組合的家庭添堵,其餘的凌志基本什麼都沒有做過。

最悲哀的莫過於,哪怕他們的父子緣分再如此這般重來一遍,凌志遺憾的自問,恐怕仍然是前番的複製。

這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無可迴避的哀傷,是人性的死衚衕。不光繼父繼子之間,還廣泛存在於夫妻、宗教、政見之間。難解難分難盡人心意。完全消弭的時刻,恐就是生命終結的那一天。

自顧自對著更深林密說完,李璇美但見凌志眼神忽遠忽近,似乎可以洞悉他偶發的憂鬱來自於此,卻又不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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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黯然短暫埋首訕訕,不過很快就重新抬起頭,對李璇美道:“餓不餓?今天到現在吃幾頓飯了?”

此話一出,象根竹竿,將李璇美從背後捅倒。不用說,到目前一直都是那頓豐富的早餐在胃裡頂著呢,怪不得隨時都有暈過去的跡象。(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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