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榮,只應活於臺上。他是真正的明星,顛倒眾生。不僅耀眼,還要灼傷你。要你複雜的全部情感,包括憐惜他。要你在以後的時光中,只要想到他飛翔墜天的姿態,就會傷感,就會痛。

天下深闊,凡眾傾慕。然,他的世界裡卻空無一人。當沒人可帶他心靈翱翔,張國榮只好親自飛翔,用肉身,從文華酒店將入雲端的那一層。

折翼躺在那裡,終於無法尋愛給情,心亦終於可以平靜下來。那麼單薄的身軀,熱度一點點抽失,合著鮮血洇開如胭脂,綻放紅花朵朵。他的世界,於下一個輪迴之前,終於氣息人靜,上演了世人聚焦的最後一幕。

他曾贏得天下,卻無法取悅自己。

有些人的人生,註定是傳奇。一生中,做了很多,可就是做不了自己。

張國榮從來不曾真正當過李璇美一天的偶像。然,今夜女人卻仍然為他哭得很痛。有一種嘆惋,更似乎是一種羨慕著他勇氣般的情緒,痛哭。

手機於腳邊響了又響,女人暈乎乎地接起,卻仍只得哭。致電人是同樣喝得也有些小高的凌志,不明就理,慌惶間連聲相問:“你在哪裡?”

幻境之中,聽得象景朝陽的聲音。那是唯一讓自己完全心安的男人,於是哭得更痛,李璇美:“在房間裡。”

弄清楚了方位,凌志自覺酒醒大半,火速乘電梯抵女人這一層。敲門無人開。再撥手機或不接,即便接起來也只是哭喚著一個名字:景朝陽。

不敢耽擱,尋著大堂經理,凌志亮明身份,請安排開李璇美的房門。

大堂經理今天在酒店商務廳曾看到過凌志同李璇美演講,於是一番折騰後,女人窩在窗邊,於漆黑之中看到房門洞開,走廊上的光金燦燦灑進來。

幻象之中,她的天使,景朝陽反手關上門,關切而入。李璇美想要起身迎向他,卻總是腿軟,理不直身。

凌志想要開燈,為她衝杯熱咖啡,或者只要是熱的,其它什麼都好。

誰說醉鬼沒有心思,女人看出意圖,一副我的地盤,我作主的斷喝,大呼:不要開燈。太狼狽了,開燈就原形畢露不美麗了。她狡黠一笑,勾了勾手指,拍拍地毯,示意景朝陽坐過來。

女人的那個手勢,令本已酒醒過半的凌志,忽而酒意又百倍來襲。迷惘慾望期待揣測,統統湧上男人的心頭。

無心待水熱,凌志自冰箱裡翻出兩聽可樂,隨後屈膝靠著李璇美,同坐於地上。

近一些,更近一些時,女人終於視覺戰勝幻想,面前的人,看得清楚再清楚也是荊歌的凌志,而非李璇美的景朝陽。

用手憐愛地替女人抿去滿目整臉的淚水,凌志問:“為什麼哭?”

回望凌志,她悲傷地想,不是景朝陽,為什麼連沈彥都不是呢?

如果說,沈彥是李璇美生命中遇見的表面有光亮,內心卻較之一般人清冷的月光;景朝陽就是星光,碎以億計的陪伴環繞。除非需要,否不相擾,溫溫柔柔地存在於她的生命裡。即便不曾聯絡,也永遠不會失去。除非,除非,他失了生命。否則就永遠會於李璇美需要的時候出現。

而凌志,首先是個男人。有著這個世界上男人的綜合優點和根子上的缺點。他是太陽光,普照這世上,除卻李璇美的一切。

這世間大多數男人的色,只是生理上侵略佔有暴斂天物,腎上腺素作用下的色之性也。

然,凌志的色,卻遠高於他們,偏重於“情”。不是專情,而是多情。一種精神上的欣賞,看到美好的事物,就會自然而然地瞳孔放大,來自於心底,由衷的歡喜。

李璇美的眼淚鼻涕,沒有因著男人溫柔的手指而收斂,反而悲傷地體察,或許只有當她無比弱小無助,需要被憐惜時,他才屬於她。

而弱小無助憐惜,是李璇美窮其一生,哪怕是同撒旦交換靈魂,也想要擺脫的狀態。沒有人,沒有任何一種情感,貴重到可以交換快樂。她定要將自己保護得很好,勢必不允許有人影響到她的心情。

凌志李璇美,始終是天無二日,即便曾深深吸引,可遇不可求般難以割棄,最後也勢必走向無欲無求。

女人不會沉淪,便不希望凌志沉迷。清了清神智,用手輕撫觸著玻璃,待凌志一道望向窗外時,李璇美半開玩笑,半認真道:“異域是風情的,時尚是香豔的,可惜你身邊是我,我身邊是你。”

笑意還未從心底兒盛到眼睛裡,那裡就被疑惑佔領。只覺得女人陡然醒來,反倒是男人又醉了過去。同樣可以仗勢著酒意,凌志上前一把將女人拂著玻璃的手拽下來。又尋著她支著地毯的另一只手,一併拽到男人的雙腋下夾著。

李璇美重心不穩,在他的循誘規設下,撲倒於男人懷中,雙手環著凌志的背。

男人那一拽是惡岑岑的,接下來蓄心承納的這個擁抱,卻是溫暖柔和,象是暴風雨後靜謐的港灣。嘴湊於李璇美的右耳,凌志的眼神卻望向玻璃後方,那個尤為廣闊著的世界。他脅迫必答似的問:“你身邊都有誰?為什麼要可惜我身邊是你?”

這個續上之問,象是個繞口令。恐是擔心李璇美不明就裡,凌志索性補充道:“我喜歡你。相遇第一面就深播心壤的種粒,來到這千里之外才告訴你。

即便說出心裡的具體方位,會遭到你別有用心的踐踏,這一生總是還要告訴你,我喜歡你。”

女人於黑暗之中,綻開笑花一朵。大概齊分析得出兩人情感必呈敗勢,所以並不是嘴角上揚,幸福著的。頂多有些勝利感,象某個重要戰役裡,攻下了某人心中多座暗礁當中的一座,於其上插埋一株小紅旗,代表到此一遊。

李璇美內心深處,相當地慾壑難填。在所有表達情感的詞彙中,最不稀罕的就是“喜歡”這個詞。甚至比不上“恨”,一個字,就象一把匕首,讓人剔骨般的記住。

而最科學,也最難做到的是“陰魂不散”。知道什麼是不可做的,但又不願失去此人,那麼就在他身邊吧,象觀音姐姐一樣:大忍於心,面帶微笑,柳插玉淨瓶,心含禪機。

見女人未作聲,凌志追問:“你相信過愛情嗎?亦或者你的相信只是為了利用愛情?”

李璇美:“始終還是相信這世界上是有愛情的。只不過太奢侈,易碎。象一個美麗的肥皂泡沫,就連吹它出來的人,都曉得並不能永恆長存。然,即便如此,它面對陽光,依舊能折射出人生的所有美好。”

將她從懷裡掏出來些,四目相觸,凌志:“那為什麼不能愛我呢?”

他望著女人,帶有那一刻百分百的真摯。李璇美亦端詳著他,一字一句:“從前你所遇的女人,都太低端了。不是你的對手。她們被你傷害,被你遺忘,或低廉地取你些金銀。

而我,卻是要你知曉,什麼是真正的陰魂不散。”

男女之間,拼得是緣分,熬得卻是性格。他不知道李璇美的心理能量來自於何。正如她不知道他的。

然,男人卻悲傷又欣慰的更加看深李璇美:女人絕數都是愛慕英雄王者的。只有她想與之成為朋友。打點兒無本生意,撕拽到嘴裡的,都是賺的。

吃糖衣,吐炮彈,不流淚。助力小她,卻又傷不到她。

李璇美和宋嵐陽這樣女人想要的,並不是領導一點點的小恩小惠,不是唾手可得的狐假虎威。

李璇美有著極其強烈的個人意志,一般意義上的男歡女愛,早已滿足不了她的精魂所求。

與荊歌不同,男人從來都不是李璇美的終極目標,天下才是。

象是再無有如此清醒地瞭然,她與他的未來,屈指可數。

欣慰,原來她從來不曾真正屬於過誰。

悲傷,她,只屬於她自己。

此生怕是無緣了,凌志收攏懷抱,象是想要將她鐫刻進生命裡一般,密實封存感受。女人也難得乖巧的不發一言,任由他懷攬著。

兩人就這樣倚牆而坐,甚至無人敢挑頭,換個舒適些的坐姿。深怕就此打破默契,立時天各一方,再也回不到屬於他們二人的私密時光。一生之中,相伴三個階段的第二夜。

原來,男女之事始終可大可小。

大到,無緣更相思,相盼相待期輪迴。

小到,邊睡邊厭,半日有餘。

人世真是奇譎,相擁相眠,倒沒有擦肩而過,來得真切。

如同彼岸花,始終是對岸明滅的那一朵最動人心魄。

巴黎原不只有絢麗的夜色,繽紛的香檳,還有明璀璨麗的白天。當天空中第一絲魚肚,泛起白光時,兩個相擁相靠著的人,便曝光於大白之下。

所有的浪漫,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因著幾乎沒有舒適地躺下來過,只是互相依靠側身於牆。所以有知覺之後,便是活該的腰酸背疼腿抽筋,猶如摺疊起來一般的難受。(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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