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幾繼續說。
“金主,剛才趁著你暈倒,我給你拍了一組富有紀念意義的照片,還錄了小視頻。也不是什麼特別的,就是你的下|半|身搭配你的帥臉吧,我自我感覺拍得挺好,很清新,同時也非常清晰。你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大概不想這種照片和影片被放在網上吧?”
“所以我想和你做個交易。今天我收拾你,主要是因為你有錯,我覺得以你的人品,這種錯誤你今後可能還會再犯。為了提醒你懸崖勒馬,避免衝動,同時預防你報復我和剛才的那位服務員,我決定暫時保留這些照片和影片。”
程幾將手插在兜裡,以示自己有手機。
“我留了那位服務員的聯繫方式,一旦發現你有異動,他可以隨時隨地給我打電話,我也可以隨時隨地能把這些照片發到網上去。為了您美好的下半生,建議您還是慎重些。”
齊北崧啞聲說:“……我不會放過你!”
程幾笑道:“哦對了,剛才拍照時,我還把我的網眼襪拍進去了。”
他豎起一隻腳:“哎你看到我的腳指甲了沒有?我他媽居然還塗著紅色的指甲油!齊金主你有一米八五吧?或者更高些?你塊頭這麼大,怎麼會被一個穿著網眼襪和塗紅色指甲油的人妖打得滿地亂爬呢?一定是假的!但即使是假的,傳出也不太好聽是不是?”
“所以你就不要亂說!”程幾拍拍齊北崧漲紅的臉,溫柔體貼。
“行了,你也得到教訓了,我走啦,咱們後會無期!別擔心,你手上的繩子我沒抽緊,你有技巧的話半個小時之內就能弄開,如果弄不開,我再喊人來救你。”
程幾揮手拜拜,忽然去而復歸,抓起沙發靠背上的一件大衣對齊北崧說:“外面太冷,我借你的衣服穿一下,等會兒還給你。”
“你不是說後會無期嗎?”齊北崧問,“怎麼還?”
程幾歪著頭想了想:“要不你給我留個地址吧,我寄給你。”
“……我殺了你!!”
“幼稚啊,齊金主,你可真幼稚。”程幾披上大衣,斂上衣襟。
外面的溫度已經零下了,他卻還得破衣爛衫地穿越雪地。
他在大衣口袋裡摸到一張名片,上面是某個無辜的商業人士,留有電話和詳細地址。
他說:“那我就把大衣寄給這位老哥,請他轉交你吧。走了!”
剛走兩步,他掏出衣服內兜裡的錢包扔給齊北崧,同時扔回去還有一枚安全套。他上上下下摸了一遍,又找到一枚安全套扔開。
“不錯不錯,夠猛的呀!”他勾著嘴角壞笑,語氣活像個五十歲的老流|氓。
確定沒有別的東西,他就此告別,沒幾步又回來問:“你看到我的鞋了沒有?”
齊北崧怒極:“呸!!”
咦?他的blingbling呢?程幾在房內四處尋找,找到一隻,另一只就像憑空消失了似的。
其實那一隻blingbling剛才在不經意間被踢到衛生間洗手檯下面去了,那臺子縱深寬大,底下燈光照射不到處烏漆嘛黑,程幾匆匆掃了一眼,沒看出角落裡有一隻鞋。
“……”
他只好自認倒黴,攥著單邊鞋,赤腳從衛生間的窗戶翻了出去,原路返回。
原書的劇情早已崩潰,劇情管理員也銷聲匿跡,沒有人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連被救的沈子默和捱打的齊北崧也不全知情,他對此特別滿意。
唯一不滿意的是光腳踩在雪地上,凍得兩隻腳都又青又白。
青不要緊,萬萬不敢烏紫,真到了那個地步就得截肢了!
此時已過了深夜十一點,水悅山莊裡縱情聲色的繁華糜|爛也漸漸攀上高峰。但員工休息的小包房還是那麼安靜,樂樂看樣子今天無事可幹,正坐在裡面玩指甲。
聽到有人進門,他埋怨:“程程你去哪兒了?一根煙抽了快半個小時,周經理都來問過兩次了,我都替你打了馬虎眼!”
“呃……”程幾搓著腳說,“謝謝。”
樂樂抬起頭,忽的一驚,問:“你的臉怎麼回事?”
“嗯?”程幾裝傻。
“你臉上有血!”
“不是血。”程幾說,“是口紅。”
“你的口紅塗在鼻子底下?”樂樂皺眉問。
程幾用凍得發抖的手指擦拭:“我……剛才在樓梯上踩空摔了一跤。”
樂樂簡直氣不打一處來:“你這個人啊!早不摔晚不摔,偏偏今天這麼重要的日子摔,看把你摔得像個鬼!你還想不想幹了?!”
程幾就坡下驢:“不太想……”
樂樂問:“那你媽怎麼辦?明天的醫藥費交得出來嗎?”
程幾拉開大衣的衣襟,說:“我的手臂和膝蓋也摔破了,就算想也幹不了啊,客人看著也倒胃口不是?”
樂樂看到他腿上的斑斑血跡,臉色變得無奈,問:“疼不疼?”
程幾說還好。
樂樂又問:“你這件衣服從哪裡來的?”
程幾總不能老實交代是齊北崧的衣服吧,於是搪塞:“剛才我摔倒在那邊一時爬不起來,有個客人經過把我扶起來了,還把衣服借給我穿。”
“哪個樓梯?”樂樂問。
程幾隨便一指:“那邊。”
樂樂說:“那邊是防火梯,客人怎麼會經過那裡?”
“可能他也是去抽菸。”程幾說。
樂樂不再追問,摸了大衣的面料和裡子,又翻開大衣領看了看,只說:“你趕緊把衣服給人還回去,千萬注意別弄髒弄壞了!”
程幾問:“為什麼?”
樂樂說:“你不識貨,但是我識,這件大衣是歐洲那邊訂製的,價格少說幾萬歐,把你我一起賣了都不值!”
程幾挑眉不語。
“到底是什麼大金主會把這麼貴的衣服借給你,說不定是在給你下套呢!”樂樂說,“快去還掉,以免夜長夢多!”
程幾“哦”了一聲往外走,回身問:“樂樂,你看到我的手機了嗎?”
樂樂生氣道:“你今天真是糊里糊塗的!上班不允許帶手機,所以我們不是把衣服和手機都放在前臺寄存了嗎?你居然連這個都能忘?!”
程幾點頭,說:“我現在想回去看我媽,如果周經理再問,幫我說一聲好嗎?”
“沒事,你去吧,我看你的狀態也不行,你走了我還放心些。”樂樂擺手。
程幾說:“我走之後,任何人問你,你就說和我不熟,記住了嗎?”
樂樂跺腳:“你今天到底怎麼了呀!神經病啊你!”
程幾笑了笑,轉身要走,樂樂喊住他。
“你是程幾嗎?”樂樂突然問,這話一出口,連他自己都覺得沒頭沒腦。
程幾今年十九歲,文弱內向,甚至有些懦弱抑鬱,他來自貧寒的單親家庭,父親去世,母親重病,學業中斷,生活的重壓不可避免地將他塑造成那樣的性格。
可眼前這人有一雙明亮的眼睛,笑起來精神奕奕,而且他站得那麼直,甚至微微有些後仰,袒|露著漂亮的下頜線條。
儘管臉上化著怪異的濃妝,他看上去還是很可愛,端正的表情裡透著點兒小機靈。
樂樂困惑不已。
程幾笑,說:“走了啊,回見!”
他必須走了,而且越快越好。
他還必須把齊北崧的大衣還回去。話說什麼錦衣繡襖要值幾萬歐元?穿出來可上九天攬月,可下五洋捉鱉?偷五千塊就夠量刑標準了,他居然當面搶了人家幾十萬,真要命!
經過前臺時,他將齊北崧的大衣雙手奉上,告知是388包房客人的,請半個小時以後送進去。
“為什麼要等半個小時?”前臺姑娘不解地問。
程幾眨眨眼說:“你現在送去也可以,只不過裡面正在辦事,撞見了不太好吧?”
前臺明白了。
程幾囑咐:“姐姐,這衣服你可得收好啊,注意別讓人偷了。”
前臺湊近了問:“你哪兒的?以前怎麼沒見過?”
“我今天剛來,也沒見過你。”程幾趴在大理石臺面上,託腮壞笑,他上輩子也是帥小夥,相信現在也魅力不減,即使披著這層mb的皮。
結果前臺說:“唉,我就說嘛!你們小姐妹之間不應該流行這種妝容啊,回頭可千萬別說是我教的!”
程幾手肘一滑,差點栽下去。
“……”
前臺說:“趕緊把妝卸了去!姐姐我眼睛毒,你不化妝比化妝好看一百倍,別胡亂糟蹋了,弄得像只火烈鳥似的!”
程幾悻悻取出自己的衣服和手機,匆忙套上運動褲和羽絨服,以最快的速度逃出了水月山莊。
山莊外有成排的計程車在等候,程幾拉開最前面一輛的車門,坐進去。
司機問:“去哪兒?”
“稍等。”程幾說,“你先往山下開。”
他開始迅速檢視手機的內容,從聯系人到照片,從通話記錄到通訊軟體……三分鐘後,他關掉手機取出sim卡,將其塞進了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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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人民醫院。”他說。
這是程幾媽媽所住的醫院,他在手機裡看到了病歷照片,欠費條照片,以及醫生的聯繫方式。
病人住在12病區,37床,腦外科,目前深度昏迷,全無意識。
計程車在山間公路上行進,雖說兩旁有路燈,仍舊顯得黑暗幽深,不見頭尾。
程幾把額頭貼在車窗玻璃上,感受那些震動和微響,突然想到這大概就是破壞主線劇情代價——寒冬臘月,深夜出逃,好生倉皇。
大雪飄,撲人面,朔風陣陣透骨寒,彤雲低鎖山河暗,疏林冷落盡凋殘……
司機正在收聽廣播,京戲裡唱的就是林沖夜奔這一段,程幾簡直懷疑劇情管理員仍在盯著他,暗地裡嘲笑不止。
“這是李少春,唱得忒好,忒有韻味。”司機搭話,“我就喜歡他這腔。”
程幾笑了笑,心想這三流小說的世|界裡居然還有李少春,到底是作者寫出來的呢,還是系統自動生成的?
他哪裡知道自從劇情崩潰後,這個世|界就與小說脫鉤了,人物還是那些人物,故事卻已大相徑庭。
司機從後視鏡裡打量他,直覺他不是什麼好東西,言語中就帶了三分譏嘲,說:“哎,你怎麼不讓我把廣播關了呀?你這種人也能感受的了傳統戲劇?”
程幾說:“英雄空懷雪刃不能鋤奸,自己遭人陷害生死離別,這挺難感受的?”
司機被他噎了一下,沒能接上話。
程幾幽幽地說:“林沖夫人是被衙內給逼死了,你知道我是怎麼死的嗎?”
深更半夜、深山老林,司機被他嚇得汗毛都豎起來了:“你……小兄弟,你別亂說話啊,你不是還好好活著嗎?”
“所以你就別問了,幸好我還活著。”程幾說。
“……”司機在後視鏡中與他對視一眼,心驚膽戰地偏過了頭。
“勞駕你把廣播聲音關小,我要休息。”程幾說。
司機趕緊給他調了個專門播放輕音樂的深夜頻道,問:“哥,這行不行?”
程幾點頭,眯眼睡了一小覺。
他真累極了,也餓極了,空落落的胃部隱隱作痛,全身上下的骨節就像是被碾過一般。
他穿越到這個身體裡還不足兩個小時,就已經將其折磨成這樣,確實有些過分。原主兒倘若還有知覺,真不知道會怎樣恨他,或許會指著他的鼻子痛罵不已吧。
睡醒之後,他從內兜裡翻出了原主的身份證。
照片呆板,眼睛裡沒有絲毫活氣,只不過警察叔叔給誰拍照片都呆板。
出生在春五月,一年中最明朗美好的季節,可惜生活待他過於苛刻,讓他活得艱難。
戶口所在地:工人新村。
這必定是一個建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老小區,是他長輩單位的福利分房。來自於已早早過世的父親?母親?不,更可能是祖父祖母,或者外祖父外祖母,他們一家從拿到這間房子起,就沒有挪過窩。
“十九歲啊……”程幾低語。
他上輩子犧牲時已經二十四了,比這男生還賺了五年。
“你為什麼不想活了呢?”他輕輕地問,“寧願把身體交給一個陌生人?”
是的,他察覺到了,原主是主動離開的,而且毫無眷戀。
一個蹩腳小說中微不足道的配角,滿打滿算五句臺詞,連正經的名字都沒有,叫什麼“程幾”。
與主角的五句臺詞對完了之後,兩個主角he了,他呢?會去往何方?流落何處?是會死呢,還是繼續賴活著?
“你想讓我替你做什麼?”程幾喃喃。
我替你救了一個人,你高興不高興?
我還替你揍了一個紈絝子弟,你解氣不解氣?
我替你活得暢快一些,利落一些,行不行?
程幾輕撫指節上的擦傷,自己答應自己:行!!
只有一點不行,體能不行。
程幾想:從明天開始每天早起跑五公里,非把體能拉上去不可,不會打架的人生怎麼可能稱心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