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姨在我手上打個蝴蝶結,說:“看蝴蝶結好看不?”她還記得我的話,我笑了一下說:“好看,謝謝賢姨。”賢姨說:“出去吃飯吧。”我跟著她走出房間,問道:“我們是不是得每頓少吃點?”賢姨說:“不用,飯還是夠吃的。”

林森和林爸爸已經坐在那裡了,林森還是魂不守舍,低頭吃著飯,幹吃白飯,沒有夾菜。他的娃娃臉鼓得更加厲害了,應該是被我打腫了,我下手還是挺狠的。

我沒有多看他,坐在我的位置上,拿起筷子開始吃飯,整個飯桌靜悄悄的,林爸爸和賢姨都悄悄的走了先,我知道他們打的什麼主意,但是沒有介懷。我也沒有離開飯桌,我都要餓死了,先吃飽飯再走,我也不能避著林森一輩子。

林森可真是飯量大減,只吃了幾口,還吃得很慢,看來我下手太狠影響到他吃飯了,或者是我坐在這影響到他的食慾了。他手背上被鴿子劃傷的痕跡沒有貼上膠布,也是那麼淺的傷痕,自己就能長好了。那條傷痕已經結了血痂,暗黑色的,我覺得有點不對勁,但又想不起來是哪裡不對,索性不去考慮。林森回到一間房間裡,把門關緊,我四處望了一下,只有我自己還在,便站了起來,看著桌子上的幾盤菜,把喜歡的都夾到了自己的碗裡。吃光碗裡的東西,心想,我現在還是吃人家的用人家的,怎麼也得幫著洗個碗什麼的。便撿起碗筷,要送到廚房,這時賢姨非常及時地出現了,原來她一直在暗中觀察我,她說:“你手上有傷,我來吧。”我也沒強求。

回到臥室,做了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把地上的血跡搽乾淨。我把外套脫下丟到床上,這件外套是秦單鳳的,我看著它就有物是人非的感覺。外套是秦單鳳出門時穿的,因為它之前就掛在門口的衣架上,我突然想到這件衣服裡會不會有什麼東西呢。我翻開衣服的外兜,一個兜裡裝著串鑰匙,另一只兜裡有張紙條,疊成了四方形,我開啟一看,是張超市的購物單,上面寫著,糯米半斤一塊七毛錢,麵包一袋,四塊五毛錢,牛奶一箱二十八塊七毛錢。看著這張購物單,我頓悟了,秦單鳳雖然是個神一樣的女人,但是還是個人,需要吃飯,不免世俗,還要去超市買東西,看著這張購物單,我隱隱覺得不對,但又想不起來,哦,對了,額滴神啊,這物價怎麼這麼低!我看了一眼開票日期,竟然是四年前,我又忙看了一下,購物地址,竟然是帝都昭陽路7號,聯華超市,我要是沒記錯的話,昭陽路7號就是林森那棟大樓,但是我從來沒見過那棟大樓裡有聯華超市,也許在四年的光景之內,物價飛漲,人工費也在漲,各種的東西各種漲價,超市開不下去了。

我看這張購物單買的東西都很平常,是一個不會做飯生活忙碌的人維持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太符合秦單鳳了。但是過了這麼多年,她怎麼還留著。我掉過這面,看背面,背面寫滿了字。是一個很精細的地理位置,和按天干地支五行八卦推演的生辰八字,看得我如墜雲裡霧裡,我只能懂寫的是一個人在何地何時出生的,何地都看不出來,何時僅限於1980年三月份左右,三月中旬,還是我用扔在地上的電腦輸入把農曆轉成陽曆。我把紙疊好放回兜裡,衣服內裡還有個暗兜,我開啟暗兜,裡面有包粉末,牛皮紙包的,我隔著牛皮紙聞了一下,又衝又嗆,我打了一個大噴嚏。

我想明白了,林森手背上的劃傷哪裡不對了,那種暗沉的黑色是中了陰屍的毒,如果林森身上沒有什麼護身的話,他早就毒發身亡了。他的手背雖是鴿子撓傷的,但是那只鴿子的爪子誰知道抓過什麼。不對,是有人把毒藥特意抹在了鴿子的爪子上,林森有鳳凰羽衣護體,一般的屍毒對他來說就是小細菌,都不會留下感染,這是屍毒之王,是至少五百年的陰屍煉出的屍油,再萃取出的精華。誰這麼有創意,冒這麼大的風險,要是那只鴿子沒有抓傷林森呢?他可就是浪費了很珍惜的劇毒了。

不對,那只鴿子是來送信的,就算不是林森去,也總會有人把鴿子腿上的信給拿下來,那只鴿子估計是被下了蠱毒的,肯定會撓人,就是說,無論我們中的誰碰到了鴿子都會被抓傷。屍毒見血封喉,據說還有奇效,人死後會瞬間變成妖屍,力大無窮,刀槍不入,嗜血如命,見到活人就會把人撕得四分五裂,大卸八塊。如果被抓傷的不是林森而是別人,比如說林爸爸,那我們可能都會死在四合院裡面。

這個給鴿子塗指甲的人好狠毒啊,他要趕盡殺絕。林森不知道會不會毒發而死,他死了沒關係,要是變成了銅甲妖屍,我們都得陪葬。

我拿起紙包,輕笑了一聲,“算你小子運氣好。”他有救了,這是去屍毒的藥粉。我拿著藥粉走出門,走到林森門口,猶豫了一下,還是敲敲門,雖然我不想見他,但這關係到姐的民生大計。門裡沒有聲音,難道……我破門而入,幸虧林森有一個很好的習慣,從來不鎖門。他躺在床上,眯著眼睛望著天花板,看到我進來了,只是斜著眼睛看了我一下,接著看天花板,問道:“你有沒跟我說就進來。”看來神智還清醒。是啊,我沒有說我是誰,裡面沒人應,我就闖進來了。

我走到他的床邊說:“把手伸過來。”林森翻個身背對著我,不動。我真想對著他的屁股踢一腳,但是我沒有,我只是走到另一邊,林森看到我走了過去,又翻了個身。我又繞過去,如此這般好幾次,林森問道:“你煩不煩?”我反問:“應該我問你煩不煩才對。”我喝道:“你別瞎動了。”抓過他的手,那條劃痕不是結痂了,而是上面長出了灰黑色的短毛,毛茸茸的,像是活的一般,會動。他的手也很燙,看來毒氣發作了,我又摸了摸他的額頭,還是很燙,毒氣已經遊走於全身了。

我雖然知道這種藥粉怎麼用,但是還真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副作用,像是劇痛,抽筋什麼的。我說:“我要給你解毒,療傷,可能會有點疼,你忍著點,千萬不要亂動。有打火機嗎?還有刀?”林森遞給我一把瑞士軍刀,一個打火機,我看到這兩樣的東西往事浮現,歷歷在目,這個就是他在荒島之上借我用過的。我開啟打火機,拿外焰灼燒了一下刀尖,挽起袖子,在胳膊上劃了一道口子,丫的,我剛才怎麼那麼勤勞,涮什麼抹布,擦什麼地。那點血都跑到下水道去了。我把刀尖刺到肉裡,林森問道:“你幹什麼?”我說:“你不用管了。”手上加力,鮮血順著刀鋒流下,我趕忙說:“你老人家還能動吧,自己把手接下來,讓我的血滴在你的鴿子爪子撓的地方上。”林森哂笑一下,一臉的不理解,但還是把手背放到我的胳膊下,讓血流到了他的傷口上,我輕輕地移動手臂,讓血都滴在上面,因為經驗不足,好幾滴都滴到了別的地方,好不容易讓那些黑毛都吸飽了血,變得血紅瑩潤。我的血還留個不停,我氣急敗壞地道:“浪費了,浪費了。”把嘴貼上去,吸了兩口。我把紙包開啟,把裡面的金色粉末輕輕地抖到他的傷口上,抖了薄薄一層,異常小心,這點粉末不多,可比我的血要精貴多了,用沒了就真的沒了。

抖完之後,我說:“晾著,不要動,我六個小時之後再過來給你換藥。”說著把紙包揣進衣兜。林森說道:“你怎麼不先跟我說,我正要去尿尿。”我說:“丫的,你一隻手搞不定啊!”林森說:“你也不用過來了。這步驟我知道了,六個小時之後,我自己換藥。”我說:“你自己?”林森道:“不就是先弄點血上去,再彈點藥粉。”我說:“你的血不行,必須是我的血。”林森問道:“那張紙,你包藥的紙上面寫什麼了?”我說:“用藥指南,你不用關心了。記得手就這樣一直平放著,不能把藥粉弄灑了。”我遲疑了一下,問道:“你是一九八零年三月中旬出生的嗎?”林森說:“是,你要看我們倆八字合不合?”我沒有理他,秦單鳳在四年前就開始盯上林森了,幸與不幸,誰人能知。

我回到房間,我的血是藥引,真正有作用的是藥粉,但是血也不可或缺,處女之血,幸虧姐從小到大一直潔身自愛。

我把秦單鳳的大衣翻開,它的下襬已經被撕破了,我把裡子掏出來,翻個個,是個很平常的綢子料的內裡。看來她的衣服裡沒什麼有用的了。

六個小時之後,我來到林森房間,拿著小刀把他傷口上的黑毛刮掉,金粉都已經被吸收了,黑毛也沒有活力了,乾枯萎縮,我把刮下來的黑毛聚成一小堆,燒掉,屋裡充滿了奇妙的香味。這也是一種名貴的香料,據說古代的達官貴人會拿陰毒餵給活人吃,活人吃了就會死,身上長滿薄薄一層黑毛,再把解藥混上***刷在上面,連刷好幾次,再把黑毛剃下,收集起來碾成粉末,混在薰香或是藥材裡。拿活人取藥雖然殘忍,但是這種香料不是因此而名貴,因為陰毒本就難得,解藥更是罕見。

林森比六個小時之前退燒了幾度,人也變乖了,至少積口德了,不但會配合我還知道噓寒問暖了,“你流這麼多血沒事嗎?”我說:“多謝關心,沒事。”我比之前有經驗了,很快弄好就出去了。

但是幾天下來,林森的傷痕沒有癒合,黑線還在變粗。我的藥粉用的很省,但也快沒了。也許藥粉只能遏制住傷勢,要是藥粉用完了,怎麼辦?林爸爸看到了林森手上的黑線,他早就發現了,但一直不動聲色。

林森越來越憔悴,黑眼圈也重了,臉色也蒼白了,都出現了青色,臉頰凹陷進去,人瘦了一大圈。鬍子也不刮了,下巴上毛茸茸的絡腮鬍子,再留上一段時間,他就可以去中東混了。

老爺子越來越淡定如水了,我也越來越沉不住氣了,終於有一天,在吃飯時,我說:“我們不能耗下去了。”老爺子說:“吃飯時別說話。”我把嘴裡的東西咽下去,說:“林大個這個樣子,您也不是沒看見,我們不能再當沒事人了。”林爸爸說:“不然呢?”我說:“你接著躲在你的殼裡吧,當縮頭烏龜,我要出去,我還要帶著你的兒子出去,我帶他回到春城,我大舅也許能給他解毒。”林森聽到我對他的爸爸發飆,他的反應因為中毒變得很遲鈍,直到我說完,他才道:“小不點,怎麼說話呢。”林爸爸說:“你要出去,我不攔你,但是別想再回來。”我說:“好,我不回來。”我未必有命回來。我指著林森道,“他呢?”林爸爸說:“他要是想走,隨便。”賢姨勸道:“年輕人,別衝動。”我說:“我不是衝動,賢姨謝謝你這麼長時間以來的照顧,你真的是個好人,我會想你的,賢姨再見。”我打算回到臥室收拾收拾東西,再帶走一把菜刀防身,他們應該不會介意。

林森又遲鈍了,現在才回過神來,說:“我和你一起走。”

賢姨非要我們洗個澡再走,穿上乾淨的衣服,我想洗乾淨了,正好被吃掉。賢姨給我們兩每人包了一大包食物,囑咐道:“少爺現在身體也不好,就別搶著幫揹包了,你們倆一人背一個,要是沒辦法走散了,至少還能有吃的。”她說的是沒辦法,而不是不小心,看來她對外面的形式一點也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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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堅持穿著秦單鳳的外套走,雖然那件風衣對我來說有點長。賢姨送我們到第一道閘門處,她把閘門開開,目送著我們走進長長的甬道,我快到頭了,回頭看見她還在,對著她擺了擺手,賢姨也揮了揮手。我和林森合力開啟第二道閘門,進去之後關上,把賢姨關在了裡面,也許我們再也不能相見了,我看到門縫合上的時候,賢姨在擦眼睛。林森遲鈍到連心都麻木了,無動於衷,連眼睛都沒眨一下。我說:“走吧。”過了好久,他才回道:“好。”屍毒不會已經侵腦了吧,他都傻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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