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護照需要等兩到三個工作日,之後姜亦眠他們一家人就準備一起回國了。

梁邱雖然捨不得他徒弟,但為人父母將心比心,於是也沒多說什麼。

只是——

他們誰都沒有想到,就這麼短短兩三天的工夫就出事了。

姜亦眠接到梁邱電話的時候,她剛遞交完補辦護照的手續準備和姜肅他們去吃飯。

Drew還在休病假,梁邱胳膊上的傷也沒有完全好,所有的擔子都落到了Colby醫生一個人的頭上,他還要抽出時間忙自己醫院那邊的事,這工作量根本不用親身體驗,光是聽聽就覺得累得慌。

想著姜亦眠這兩天還沒走,梁邱這才冒著被袁瓊泡在福爾馬林裡的危險向她求助。

“師父,別慌,徒兒馬上就來救您。”

“好的,悟空。”

結束通話電話,姜亦眠心虛的笑著往袁瓊旁邊湊,“媽,您跟爸先和大哥大嫂他們吃飯去吧,我一會兒過來找你們。”

“你幹嘛去呀?”

“我師父被妖怪抓走了。”

“……”

面露不悅的瞥了姜亦眠一眼,袁瓊幫她理了理衣服,“早去早回,路上注意安全。”

“嗯!”

用力點了下頭,姜亦眠一陣風似的跑上了一輛計程車。

姜肅和袁瓊看著她充滿朝氣的身影,心裡一時五味雜陳,說不上是欣慰多一點還是擔憂多一點。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使命,他們能保護她,卻不能牽絆她。

他們倆都不是那種玩忽職守的人,所以他們的女兒也絕對不是。

俗話不也說“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鍾”,她人現在就在洛杉磯,那就不能對命案視而不見,這是姜家人的執著。

“小眠已經長大了。”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更清楚自己這麼多年一直在堅持著什麼。

“她要是真長大了,就該趕快給我領個女婿回來。”

想到姜亦眠一顆心撲在林司南身上的那股勁,袁瓊就覺得心疼。

她想著愛一個人太累,被愛或許會輕鬆一些,可後來姜亦眠領了一個一顆心撲在她身上的回家,袁瓊覺得心更疼了,都快疼抽抽了。

*

梁邱發給姜亦眠的案發地點是一處辦公大樓。

高聳入雲的大廈,明亮乾淨的玻璃幕牆反射著耀眼的陽光,讓人無法直視。

辦公樓前已經拉起了警戒線,姜亦眠出示了自己的證件後便搭電梯到了33層。

叮——

電梯門才開了一點縫兒,一隻充滿肉感的手便擠了進來。

“快!快!快和師父走!”梁邱那張圓乎乎的胖臉出現在電梯門外,拽著姜亦眠風風火火的往裡走。

“師父,您趕著和女兒國國王成親啊?”

“別胡說!”梁邱不輕不重的揪了她頭上的小丸子一下,以示警告,“這話讓你師孃聽到我還活不活了!”

“師父,這次是什麼情況啊?”

遠遠地,姜亦眠就看到一間辦公室的門前有兩道血跡,甚至還有一個血手印。

這得是殺父之仇、奪妻之恨吧,否則誰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就殺人啊!

“為師推測是情殺。”

死者叫殷倪,中美混血,28歲,是這件玩具公司執行總裁的秘書。

今天上午她被叫進了辦公室,秘書處的人先是聽到了“砰”地一聲巨響,就在他們紛紛猜測是不是老闆發火了的時候,就見殷倪推開門,渾身是血的倒在了地上,口中喃喃指認是她的老闆刺傷了她。

而這件公司的執行總裁也的確手執兇器站在門後,身上染了殷倪的血。

她身上共有六處刀傷,額頭一處、腹部三處、手臂一處、大腿一處,其中大腿部位的刀傷引起了大腿動脈出血,因此剛送到醫院就失去了生命體徵。

一邊給犯罪現場拍照,姜亦眠一邊分神對梁邱說,“師父,這怎麼就是情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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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的時候聽到這兒的員工在那嘀咕,說什麼死者和他們的老闆有一腿,現在老闆看上了別人準備和她分手,甚至還想開除她,她不樂意就去鬧,這才出了這事兒。”

“哦。”姜亦眠一臉“冷漠”。

她祈禱這個案子真的那麼簡單。

拍牆面上的血跡時,Colby醫生不知什麼時候站在了她的身後,“往後站一點,把整面牆和地面都拍進去。”

“……哦。”

姜亦眠依言往後挪了挪,拍了兩張之後她定定的看著Colby醫生,顯然是在等他解答。

她不明白,為什麼一定要把地面和整面牆都拍到。

Colby醫生似乎從來沒有給人答疑解惑的習慣,姜亦眠盯著他盯的眼淚都快下來了,他才後知後覺的說,“這個角度有利於做血液走向分析。”

“明白了!”

說完,姜亦眠故作嫌棄的瞟了梁邱兩眼,像是在說“你看看人家,再瞧瞧你,整天就知道yy那些有的沒的”!

“嘿!你這臭丫頭!”

“翅膀還沒長硬呢就開始嫌棄師父了是不是?”

“以後什麼八卦都不告訴你了……”

梁邱還在那邊嘟嘟囔囔,姜亦眠卻沒理會,她的注意力都被辦公桌上的一個魔方給吸引了過去。

那是一個很普通的魔方,真要深究它和其他魔方有什麼不同,那就是它的中心塊上印了一個字母“M”,和這家公司的名字一樣。

姜亦眠想到了封北霆。

洛杉磯的玩具公司不止這一家,但魔方上印有“M”的她卻只知道一個。

不會這麼巧吧?!

“師父,您剛剛來的時候有看到犯罪嫌疑人嗎?”

“沒有,我到的時候他好像已經被帶去警局做筆錄了。”見她忽然關心起了嫌疑人,梁邱好奇,“怎麼?你認識啊?”

“……但願是我不認識的人。”

姜姑娘心想,我好不容易交到了一個好朋友,這要再是個殺人犯,那她這輩子都不交朋友了。

可有些時候,上帝就是那麼頑皮。

在警局看到封北霆時,姜亦眠恨不得把自己眼睛戳瞎。

倒是封北霆,看到她時並沒有很意外,甚至還能微笑著和她打招呼,淡定的就好像一切都沒發生。

他的穿著和他們初見那天很像,黑西褲、白襯衫,詮釋得出天使的優雅、又透著幾分惡魔的散漫,很矛盾,也很吸引人。不過不同的是,封北霆今天穿的那件白襯衫上染了血,像一朵妖嬈盛開的罌粟。

明明該有些狼狽的,可他頂著那樣一張妖孽的臉,只讓人覺得美的驚心。

以往姜亦眠雖然覺得封北霆很好,但偶爾會覺得看不透他,彷彿他只是她內心對朋友的虛假幻象,隔著紗、隔著霧,看得見卻摸不著。

那現在那一抹血,好像忽然就讓他變的真實起來。

一個豔麗奪目,卻又危險神秘的封北霆。

“我沒殺她。”這是他們倆見面後,他說的第一句話。

“我相信你。”

姜亦眠很少這樣毫無理由的信任一個人,封北霆是一個很難得的存在。

或許是因為他好心的為她提供過太多次幫助,或許是因為他擔心自己搬家吵到鄰居而給他們送櫻桃致歉,這些都讓她覺得,他是一個很溫柔謙和的人。

這樣的人,距離“謀財害命”太遠。

又或許,只是因為他的手長的好看,姜亦眠無法想象那雙漂亮的手染上鮮血會是怎樣一幅畫面,所以她相信他。

作為朋友。

只是有一個細節姜亦眠沒有注意到,封北霆說的是“我沒殺她”,而不是“我沒殺人”。

一字之差,天地之別。

後來——

那雙被她稱讚漂亮的手握著冰冷的槍,血染了那雙迷人的眼。

他彎唇,聲音淬冰一樣寒涼,“眠眠,我送你的玫瑰褪了色,用血染過才好看。”

地上的白玫瑰,被血染得通紅。

那時姜亦眠才明白,原來他每一句看似隨意的話背後,都帶著不願讓她知曉的深沉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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