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投身瑣碎,在蝸牛角上耕耘著一生的田地;

我們是奇形怪狀的石頭,總抱怨命運是個蹩腳的雕刻工;

而我們的喉嚨裡鎮守著狡獸,總叫真話繞道而行,謊言暢行無阻。

舞池的音樂震耳欲聾,人們像沙丁魚般一個接一個跳進大罐頭,張非離從人群中擠過去時,毛衣外套頻頻摩擦起電,好容易擠到吧檯,他喘著氣喊調酒師,“麻煩來杯冰的。”

對方看了他一眼,推了杯加冰塊的冰藍色飲料遞過去,張非離一氣喝乾,感覺喉嚨舒服了不少;調酒師收回空杯子,笑道,“來酒吧裡畫畫的,你是頭一個。”

張非離也笑笑,“來練練人物速寫,我也經常去學校、大街、商場等地兒畫畫。”調酒師又倒了杯冷飲過來,“請你。”這像是一個願意聊天的訊號,張非離笑,“你知道嗎?不同場所的人裝扮不同,臉上微表情也不同,創作來自於現實。”他邊說邊從揹包裡拿出速寫本,調酒師接過來一頁頁翻看,見畫上人物不同於素描的寫實風,而帶有強烈的漫畫感,不由“啊”一聲,“你是漫畫家?”

張非離點點頭,“漫畫家其實和小說家一樣都是講故事的人,對了,你怎麼稱呼?”“駱易。”對方吐出兩個音節,再要說什麼,一個穿夾克的中年男人走到這邊,從皮夾掏出四張百元大鈔,“兩杯椒鹽。”張非離心想,椒鹽?你是來吃麵的嗎?駱易微笑著指了指張非離面前的冷飲,“不好意思這位先生先點了。”

“為什麼我點了他就不能點,而且這酒名字好怪……”張非離腦子冒出一串的問題,駱易等中年客人走後,看著他迷惑的神色哈哈一笑,“是狡言,狡猾的狡,言語的言。”狡?張非離記起好像是《山海經》中記載的異獸,長相和叫聲都很像狗,但身上佈滿豹紋、頭上長著兩隻牛角;駱易接著說,“以前有個客人告訴我,狡是一種能說話的怪獸,但它說的都是謊話,”他說著眨了眨眼,“

‘狡言’雞尾酒本身不值錢,但點一杯‘狡言’可獲贈半小時傾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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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聽?聽客人扯淡說謊麼?” 張非離興致勃勃地追問,駱易搖了搖手指,“其實他們說的都是真話----平時不敢說的真話。”

“這個創意也是那個客人激發了我,”駱易給自己倒了杯酒,喝了口道,“一開始就是弄著玩,誰願意花兩百塊錢跟陌生人說半小時的話呢?不過後來我發現這樣的傻瓜還不少。”

“剛剛那個男的,都熟客了。”駱易微微一揚下巴,“每次都跟他同事一起來。”

張非離順著他的眼神看過去,夾克男走到角落桌子坐下,對面的人遞過一支煙,兩人翹著二郎腿愜意地抽起來。

“那他都說什麼?”張非離下意識地問,隨即不好意思地抓抓後腦勺,“呃,一般顧客會要求保密吧。”駱易聳聳肩,“其實今天點‘狡言’的人不是你,是我。我聽了太多的秘密,也想找一個樹洞。”

“那個男人看上去和他同事私交不錯,但其實他很討厭對方,據他的說法,對方十句話裡有八句話在吹牛,吹自己是沒落貴族後裔,吹自己以前業績多牛,吹有多少美女暗戀他……他們倆聊天就像說雙口相聲,他專門負責捧哏。”

張非離奇道,“那他為什麼還要跟人家湊一塊?”

駱易笑,“因為他們公司最近有個副部長的位子空缺,有兩個人對他的晉升影響最大,而他更討厭另外一個。”

“可能你還會疑惑,他為什麼非要花錢找我聊天呢,他可以跟其他朋友、家人,或者上網吐槽啊,”駱易用指節敲擊著杯子,“我之前也很奇怪,後來我想,也許因為他們經常來我酒吧,我認識他們,他想要一個相識的人形成同盟去看清對方的愚蠢。當然我說的同盟不是真的,是暫時性的,但能起到很大的安慰作用。”

張非離又看了角落桌子一眼,見兩人不知說到什麼一起愉快地笑起來,他收回眼光,試圖分析駱易的話,“嗯,在他看來,有人知道他現在只是對一個‘傻瓜’在虛與委蛇,他心裡會沒那麼憋屈,反而會有一種自己很聰明,演戲演得好的快感?”

“有可能。”駱易說著有點感嘆,“我見到很多戀人,朋友甚至兄弟,親人之間都充斥著謊言,有時候真挺懷疑人與人之間的感情。”

張非離也有點沉默,半晌後強笑,“就沒有什麼正能量的故事嗎?”

“也有啊,”駱易撓撓眉毛,“有對夫妻分別找過我,倆人都是好人,相親認識的,丈夫吶其實從一開始就對妻子沒感覺,但相處一段時間後覺得她各方面都不錯,雙方父母又攛掇,兩人就結了婚,婚後六年沒吵過架,但丈夫卻覺得日子有些沉悶,可就算想離婚也找不出理由,有一次他實在忍不住想提出來,卻無意中發現妻子保留著他們初見時自己送她的花—那不是真花,是他當時為緩解尷尬氣氛,拿一張印有飯店logo的餐巾疊的紙花。”

“這麼說,妻子在第一次見面時對丈夫就有好感。”張非離有點遺憾地說。

駱易不置可否地一挑眉,“這倒也沒錯,妻子在30歲時被逼著各種相親,遇到很多不靠譜的人,所以在看到儒雅的丈夫時,心裡想‘就他了’,可等結了婚才發現婚姻不是找個順眼的人搭伴過日子那麼簡單,她並不想一輩子都跟這個人一塊過;他們不吵架可能正說明因為沒有愛情,所以沒那麼在乎,遇到問題才可以很理智;有一天妻子起草好了離婚協議書,卻收到丈夫用辛苦做兼職的錢給她買的鑽石項鍊。”

看著張非離微微張著嘴的模樣,駱易忍不住笑了,“其實他們倆都想離婚,卻都以為對方還有感情,因為不想傷害對方才一直拖著,我吶就幫忙點破這段無頭公案,他們很快離婚,聽說那妻子已經再婚了。”

張非離不知道該笑還是該搖頭,只得道,“俗話說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不過看來他們命定的婚配不是對方,話說你還挺助人為樂的。”

駱易剛要說話,手機突然響了,他看完新到的資訊,眼神往酒吧一角飄了飄,收回來後道,“我可沒那麼高尚,其實……是為了我自己。”他晃了晃酒杯,融化的冰塊慢慢浮上水面,“想知道我為什麼開這家酒吧嗎?”張非離噢了一聲,“原來你就是老闆—為什麼?”駱易用冰涼的杯壁抵著額頭,笑,“為了等一句真話。”

張非離下意識問,“誰的?”“算是……前女友吧。”

駱易半眯起眼,“我從小就喜歡唱歌,也自覺有點天賦,大學時和兩個朋友搞了個樂隊,我是主唱兼吉他手,鼓手叫常斐,貝斯手是小斂,也是我後來的女友……”

“她就是……?”張非離忍不住插話,駱易愣了下,隨即搖頭,“不是,小斂是個特別直快的人,她的心思不用猜;當時我們樂隊挺受歡迎,參加過全國大學生歌唱比賽,拿了幾個獎,那時我真以為自己以後能當明星……當時也有不少女孩子喜歡我,在咱校bbs的什麼校草貼上,我跟常斐一直有排名,現在來看,大學時我只是個性比較張揚,所以風頭更足,論外形常斐更出色,用現在女孩子的話講就是什麼面癱禁慾系……”

張非離發現他說話有些顛三倒四,這是陷入自我思緒的表現,不過還是能拼出他說的那段過往。

我第一次見到席容的時候真沒猜到自己日後會喜歡她,相反一開始我對她有點牴觸,回頭想想可能是潛意識裡怕自己陷得太深吧;有時候人就是這樣,對自己喜歡的東西會大張旗鼓地追求和炫耀,但對真正愛的卻會情怯,藏著掖著才安心……席容是法律系的,完全沒有任何音樂細胞,但人很聰明,做過宣佈部部長,樂隊練歌的地兒就是她申請下來的---據說她是為了我們樂隊才參選學生會的;她還經常跑來看我們練歌,參賽時給我們組織後援團……我當時學習最差,有門專業課掛了三次得重修,她知道後也修了這門課,最後考試能過全靠她一個人做了兩份卷子;學校裡都風風雨雨地傳她喜歡我……

“說明他們沒瞎……”張非離默默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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