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晚上有驚喜

松老是給毓夙講古的師父, 身份上本來就親近又超然,日後必定要做毓夙的屬官。而黃橋小仙雖然現在是伺候人的雜役小仙, 不過這小仙機敏伶俐,培養一下, 也是個人才。

只是,提拔他倆的阻礙就在於,這兩位都是文盲。所以毓夙要給他倆請文化課老師,一邊認字一邊學習儒教的經典,免得以後成了儒教的神仙,卻根本沒讀過儒教的書。

毓夙自己也要充電,他雖然識字, 卻沒學過儒學。現代人能抽空看看電視節目上的什麼《論語x得》就已經很不錯了, 許多號稱熱愛古典文化的人,連《論語》的封皮都沒摸過。而毓夙這種本來就不熱愛的,那就更是只知道語文課本上摘選的片段。

所以,現在他們整個奎星宮的所有人員都是不合格的, 都要進行學習。天庭的那些人可以容後再說, 但他們幾個,包括毓夙不準備讓她挑重任的瑤草小仙,他們既然來到了凡間,就可以見到許多鑽研了一輩子四書五經的書生,這種得天獨厚的資源,必須利用起來!

文曲星宮有記載各地文氣的冊子,毓夙走之前專門去備份了一份。從周遭挑選出文氣最盛的幾個人, 挨個去問人家願不願意做教書先生,總有會做學問卻不會做人,會讀書卻不會考試的人迫於生計,答應給毓夙他們家當私塾。這位私塾先生,如果他資質好的話,日後也完全可以發展成為奎星宮的成員之一。毓夙覺得這找先生的主意,真是極好。

等毓夙和松老請回了先生,黃橋小仙也從天庭回來了,幾人就開始進行艱苦的文化課學習。日子就在苦讀硬背之中慢慢度過,轉眼間就是十六七年。

十六七年的時間對神仙們來說當然不算什麼,但對於小孩來說,足夠他從嬰兒長成翩翩少年。有了學名的包拯,現在已經考中舉人,正準備去往京城參加會試。

包拯雖然生來就被親爹厭棄,又被親二哥丟在山溝裡,不過好在他大哥包山夫婦倆真是好人,待他比待自己親兒子還好,他也沒長歪。此人性情開朗豁達,又頗有冒險精神,精力旺盛,膽大心細,的確是做偵探的好料子,毓夙覺得,他又相信小說了。

說是要進京趕考,其實包拯等於是被他爹攆出門的。雖然在他七歲的時候,他爹被他大哥大嫂以死相逼,不得不認了他這個兒子,卻待他不親,至今都相信他是個妖怪,再有他二哥在旁邊攛掇,更是希望永遠看不見他才好,所以包拯一說要進京,他爹就叫他趕快走。

老包員外覺得小兒子是妖怪,自然也不會給包拯路費,還是包拯的大哥包山把自己兩口攢的私房錢塞給了他。只是這兩口從沒出過遠門,哪知道一路上去往京城,花費不菲,給的錢不過是杯水車薪。包拯雖然心知肚明,也不能開口再要,於是就找來了毓夙門上。

說起來這包三黑和毓夙他們家,淵源當然就是當年的救命一撿,後來包拯又在毓夙家住到了七歲,小時候他一直以為自己是黃橋小仙和瑤草小仙的兒子,所以這關係親近,自不必說,開口借個盤纏,並不是什麼說不出口的要求。

既然包三黑都準備上京了,毓夙當然不會再留在這山溝裡,也收拾東西,準備上路。雖然這些年相處下來,他跟包拯關係親近,感情也深厚,不過還是要圍觀一下范仲淹的嘛。

包拯只是想開口借錢而已,沒料到話說完了,毓夙竟然準備直接跟他一起走了,不由得有些意外。毓夙也不解釋,包拯後生小輩,自然不好提出異議,正好有了一起趕路的夥伴,他心裡是樂意得很呢。於是大家無話,一起收拾行裝,準備上路。

不同於包拯的輕裝簡行,只帶著長隨包興,倆人一人背一個包袱,就徒步上路,毓夙可是攜家帶口,搬家似的,全家總動員,收拾了一堆又一堆的東西。

離開了這裡,他就沒有再回來的打算,他住的房屋,屋舍周圍的田地,都是變出來的,當然也要處理一下,不然等他們一夥人走了,原本的大宅良田都憑空消失了,那就成了靈異事件,肯定要嚇壞許多村民,說不定最後還要素來有妖怪之名的包拯來背黑鍋。

法術變出來的東西,只要還有法力維持,它們就不會消失,所以毓夙打算找個住在本地的妖怪,把房子和田地轉手給那妖怪,之後就可以讓妖怪用法力維持,就沒毓夙的事兒了。

至於這個“本地妖怪”,毓夙也已經有了人選。就在這翠屏山上,就生活著一個修煉了兩千多年的狐狸,這狐狸前幾年度了天劫,修成正果,不過它不樂意去天庭當差,就沒去崑崙山或者萬壽山登記,還留在翠屏山上,每天懶散度日。

而這狐狸在渡劫的時候跑到了當時才九歲的包拯床底下,借星君的功德避過了幾道雷,所以它欠包拯的人情。毓夙知道這件事,卻沒檢舉揭發這狐狸,所以這狐狸有把柄抓在毓夙手裡,有時候就得聽毓夙的吩咐,替毓夙辦事。這回也一樣,毓夙覺得,狐狸不會拒絕。

可把狐狸叫來一問,狐狸卻靦腆地說:“二位大人要上京,在下也想去見識見識都城風貌,所以想趁著二位大人的行程,一道上路。能為大人驅使,替大人看守屋舍,自然是極其光耀之事,可在下貪心,卻想更與大人們多親近一些,還望大人允可。”

狐狸不願意,毓夙也沒法逼它。好在狐狸推薦了它的一個朋友,是翻過三座山頭路程的一個黃鼠狼妖怪。既然如此,毓夙無可無不可,就答應了下來,狐狸立即喜上眉梢,拿出傳訊符,傳了道訊息給那個黃鼠狼,然後就拿出了已經收拾好的行李,表示可以隨時上路。

原來它早有準備啊……毓夙眯了眯眼,覺得這狐狸似乎別有所圖。說什麼想要瞻仰上京風光,它要是真想見識,早就自己溜去了,平常毓夙從來不干涉它狐身自由。非要跟他們一起走,肯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就不知道,這狐狸是打得什麼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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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它想算計毓夙,毓夙是不怕它的。可就怕這狐狸的目標是包拯,那位雖然是星君轉世,現在也只是未滿二十的少年,狐狸平常表現得靦腆淳樸,卻畢竟是狐狸,騙騙小屁孩還不跟玩兒似的。一時間,毓夙已經腦補了無數香豔的聊齋故事。

狐狸沒有讀心術,自然不知道毓夙在想什麼,仍舊老老實實地站在一旁。片刻又有一道傳訊符回來,那個黃鼠狼已經答應了替毓夙看屋子,狐狸就笑著說:“這下全妥了。”

這麼多人一起上路,又有老人(松老)和女子(瑤草小仙),當然不可能大家都步行,一行人趕了一輛大車,自鄉間道路上往京城的方向去。

宋代的時候馬匹稀缺,民間不許私自養馬,所以這拉車的是幾頭活蹦亂跳的驢。而這時候的官道也不是隨隨便便什麼人都能走的,只有當官的才有資格把腳踩在官道上,其他人擅自走官道,都要被抓起來關著,所以一行人走的是那種“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的土路。

於是可以預見,這車有多麼顛簸。上路不到半日,毓夙就覺得,他還是走路吧。

不過其他人都沒說什麼,毓夙也不好意思表現得很嬌氣。畢竟包拯和包興主僕,身為凡人也還沒開口埋怨,毓夙也只能暗中以仙法緩解一下。

所以,當天天色剛剛擦黑的時候,見遠處有一座寺廟,毓夙就興奮了,迫不及待地指著那屋簷說:“咱們在這兒留宿吧?天這麼晚了,再往前走還不知道要走到什麼時候才能在遇見落腳的地方。萬一正好被堵在城鎮外面,那就慘了,所有人都要睡車上。”

算明天還要繼續上路,好歹今天暫時解脫了不是?這寺出現得真是時候。

其他人要麼不敢違逆毓夙的意思,要麼就是沒出過遠門,一點經驗都沒有,聽毓夙這麼一說,就停下了車,紛紛下來。黃橋小仙當先,去寺院門口叩門。

等那裡頭的僧人來開門,一看這人,毓夙就深切地懷疑,這寺其實是個兇寺。和尚滿臉橫肉,壯得像頭熊似的,渾身戾氣,一瞧這模樣就不是好人。雖然以貌取人不好,不過毓夙是外貌協會的,早就因為這一眼而對這和尚產生了不良印象,順帶對他身後的寺院沒好感。

再看了看天色,其實還不算很晚,完全可以再走一陣。雖說就算是殺人越貨的黑窩,毓夙也不怕他,不過俗話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別在這兒住了。

以他們這一行人的穿戴打扮,沉重行李,如果是黑賊窩,假和尚們肯定動心。他們要敢動彈,不用毓夙,黃橋小仙就得直接滅了他們。殺人不好,能不殺還是儘量不殺吧。

剛想示意黃橋小仙,讓他不用提借宿的要求了,毓夙的衣袖卻被身後的狐狸拉了一下。毓夙回頭,狐狸小聲說:“大人,咱們就在這兒住吧晚上有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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