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擱在以往,花頌是無論如何也看不上鍾玄明了。
過去朝歌也曾和她說過,這鐘玄明死了三位夫人了,都是難產而死,克妻克子。
不僅如此,還常流於煙花之地,府裡不知道養了多少小妾。
朝歌還曾說他因為太過風流,身上還染了隱疾,離近一點都會過給人。
後來她也略略的打探過鍾公子的事情。
除了死過三位夫人外,倒並沒有旁的風評。
鍾公子這個人在外面還是很注重自己的名聲的。
至於朝歌說的那些病,更不可能。
真得了那種病,鍾公子還能瀟灑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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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頌也心知肚明,出了她與韓公子的那檔子事後,往後很難在廣陵嫁得好。
她現在也真覺得,以著自個的身世,與鍾玄明就是天造地設。
他死過三任夫人,克妻克子。
她跟過韓公子,她父母雙亡,她不怕他克妻克子。
還不知道誰比誰命硬呢。
晚上的時候,伺候在沈老夫人跟前,花頌和老太太說:“今天外出招生,遇著了鍾大人,他和我說……”
花頌欲言又止,微有羞赧。
這鐘公子沈老夫人知道,問她:“他說什麼了?”
“他說,與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沈老夫人默了一會。
這鐘公子娶過幾房夫人了。
如果擱在以往,她無論如何也不會把花頌嫁過去的。
現在聽花頌這般說,她大概也明白了些這姑娘的心思。
沈老夫人琢磨了一會,道:“我可聽說,他克妻。”
花頌淡淡一笑,道:“我命硬。”
她父母雙亡,她依舊活著。
她覺得自己確實是命夠硬的了。
沈老夫人又說:“我聽說,他把那個承恩買了去,在他身邊當奴才。”
花頌道:“祖母也說了,不過是個奴才。”
她事實上之前也有看見過沈承恩,她絲毫沒把這個庶子放在眼裡。
沈老夫人頷首,道:“既然鍾公子與你有意,我明個就請個媒人,到鍾家去把這親事提了。”
花頌說謝謝外祖母。
沈老夫人覺得現在的沈家不比以往,如果沈家派人前去提親,鍾家的人沒有道理不答應的。
那鍾公子,擱在以往,她也不是很喜歡的。
總覺得不是個正常的公子。
問題是現在的花頌也不是以往那等清清白白的小姑娘了,她曾跟了韓公子。
思來想去,沈老夫人也覺得,花頌若是能與這鐘公子結成百年之好,也不虧。
再則,與其把花頌遠嫁,不如就放在自己身邊,嫁到鍾家也不錯。
沈老夫人打定了主意後,第二天就請了個媒人過來,把自己的意思一說,就讓媒人去鍾家提親了。
鍾夫人沒敢把話說死,只說等她家大人回來商量過後,再給她回話。
晚上鍾都尉從軍營回來聽說這事後,還挺滿意的,答應了。
鍾夫人還有幾分嫌棄的說:“這花頌當初是跟過韓公子的人。”
鍾都尉想得挺開的,說:“這有什麼關係呀,韓公子現在不是已經沒了嗎?再說了,那小子還娶個好幾房夫人,全都死了呢,他還克妻呢,現在有人肯嫁他,你就偷著樂吧。”
為了不讓沈家等急了,趕緊派人把話傳了過去,同意這門婚事了。
鍾夫人無話可說。
等鍾公子晚上回府聽說這事後,氣得去找他爹理論。
鍾太青朝他吼:“你小子有什麼好不滿意的,你已經剋死了三房媳婦了,現在有姑娘肯嫁你,你就偷著樂吧。”
鍾玄明被吼得一噎。
他爹又說:“我瞧這姑娘命也挺硬的,父母雙亡,就她一個人活著,這麼說起來,你們兩個倒也挺般配的,你現在就需要這麼個命硬的媳婦,等擇一吉日,趕緊把這親事給辦了,也好早點為我們鍾家開枝散葉,這香火要是斷在你手裡了,你就是咱鍾家的罪人了。”
都克死三房媳婦,還都是在生產的事情剋死的。
這命該多硬啊!
鍾太青也頭疼得很。
可鍾玄明是他的嫡長子啊!
他必須娶一命硬的媳婦,為鍾家傳宗接代。
他覺得這花頌合適得很。
當天晚上,媒人就去了沈家,把鍾家的意思傳達了。
沈老夫人甚是高興。
這事敲定了,就派人批了兩人的八字,這八字一批,還真的是合適得不能再合適。
後面就走了三書六禮的流程。
因為敲定了與鍾公子的婚事,花頌便不想再搞招生的事情了,推辭著說身體不適,不去了。
她將來是要嫁到鍾府做少夫人的人,拋頭露面的搞什麼招生,豈不是讓人笑話了去?
等她嫁給了鍾公子,她再也不是沈府的表小姐,而是鍾府的鍾夫人,身份也尊貴著呢。
花頌不肯去幹招生的事,這事就又落在了衛珍的身上,由她自個去幹了。
聽雨閣。
閒來無事,朝歌坐在案前託腮。
她在想花頌的事情。
兜兜轉轉一圈,這花頌怎麼就又嫁給了鍾玄明?
嫁就嫁吧,她倒也不擔心花頌能翻出什麼浪花來。
最多就是和前世一般,嫁給鍾玄明,一胎生兩,看起來風光無限。
前一世,她的確以為花頌過得風光無限。
現在看來,其實不然。
鍾玄明這個不要臉的,男女通吃。
或者說,娶個女人回府,不過是為了為他鍾家開枝散葉,或掩人耳目。
她自我安慰了一會,可前世的事在她這裡又重來一回,心裡總歸還是不安的。
她當初費盡心機要阻止花頌和鍾玄明在一起的,本以為他們之間再無可能的了。
她正琢磨著這事,奴婢過來稟報說,表小姐來了。
朝歌也就請她進來了。
因為敲定了和鍾公子的事情,花頌整個人的精神氣就顯得不一樣了。
有幾分的得意。
她微笑著走進來,行了一禮,道:“妹妹今天沒跟著一起招生嗎?”
朝歌淡淡的掃她一眼,說:“倒是沒想到,這兜兜轉轉一圈,表姐還是嫁給了自己最厭惡的人。”
當初她對鍾玄明確實是厭惡。
總覺得他一個娶了三房夫人的人是配不上她的。
花頌也就笑著坐下來說:“世事無常,人總是會變的,朝歌,有句話不知當說不當說。”
朝歌也就頷首,讓她說。
花頌說:“我見過夕歌了。”
朝歌倒也不意外她會這麼說。
花頌說:“她想利用我殺你。”
這件事情本不想提的,怕說了朝歌也不會完全相信她。
現在她就要成為鍾家的夫人了,想一想,這事還是要告訴朝歌的,她想要重新樹立在沈朝歌心中的地位,取得她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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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她信不信,就看沈朝歌如何個想法了。
花頌說:“這樣一個人留著她,早晚是禍患,如果你想除掉她,我有辦法把她引出來。”
朝歌冷笑,道:“想借刀殺人?”
借她之手,殺了夕歌。
夕歌母女之前可是有綁過她的,企圖把她賣了。
她的確有理由報復過去。
花頌苦笑一聲。
果然是不該說的。
朝歌根本就不會相信她,只會以為她想趁機利用她。
好一個借刀殺人。
她倒並無此想法,她只是想取得她的信任罷了。
朝歌忽然問她:“表姐真的不介意嫁給一個斷袖之人?”
花頌淡淡一笑,道:“我知道表妹心裡一直不大能原諒我,但也大可不必如此毀謗鍾公子。”
朝歌嘲笑道:“表姐也大可不必自欺欺人。”
她雖然確實有心想要拆毀這樁姻緣,說的也是實話。
那鍾玄明男女通吃。
花頌臉色微微沉了沉,到底還是年輕,表情上總是繃不住。
正在那時,紅蓉高高興興的領了沈朦進來。
沈朦規規矩矩的行了一禮,喚了句:七小姐。
經過一再教導,學習,這三個字他已經可以喚得清晰了。
朝歌也就笑著說:“看來蓉蓉沒少下功夫。”
花頌見朝歌不想搭理她了,幹著也也尷尬,她日後是鍾少夫人,也不願意一直看有歌的臉色,就退下。
她也略略的聽過一些,七小姐買了一個狼孩回來。
這模樣倒是精緻得很。
怎麼什麼好東西都讓朝歌得了去,她怎麼就這般的好命。
裡面傳來歡聲笑語聲。
沈朦看見桌上有許多的水果點心,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朝歌便笑說:“沈朦,過來吃。”
來到沈府的這兩日,他吃過這輩子都沒有吃過的美食。
每一個人待他都很友善,與他笑臉相向。
不像在地下場,那些人從來都是餓到他發昏才肯給他一點點吃的。
一得著沈朝歌友善的話語,他立刻坐了下來,拿了點心猛吃起來。
紅蓉在一旁直喊:“朦朦,你慢點,慢點吃,注意形象注意形象,沒有人和你搶的。”
他這形象哪是一兩天的功夫就能改變得了的。
一不注意,一不提醒,形象全無。
吃得滿嘴都是渣子。
沈朝歌瞧他跟個孩子似的狼吞虎嚥,一方面覺得好笑,一方面又覺得心疼。
她說:“沈朦,等明個,你陪我去一趟地下場。”
正吃著的沈朦面上一僵,有幾分惶恐:“七小姐,不要……把我……送走。”
朝歌柔聲說:“沈朦你不要怕,我不是把你送走,是讓你陪我再走一趟,明個不論我去哪裡,你都要寸步不離的跟著我,你要保護我,不能讓壞人欺負了,明白?”
沈朦說:我明,白了。
只要不是把他送走,他就放心了。
朝歌起了身,取了一樣東西過來,展開,是一個人的畫像。
一張紙上,畫了兩個人,一女子,一公子。
這是凌陌花和阿槿。
她拿給沈朦看,和他說:“你把這兩個人的模樣記住,他們實在是一個人,有時候會扮作女子,有時候又會扮作男子。”
沈朦仔細的看朝歌給他的畫像,說:我記,住了。
朝歌又交代他說:“日後不論在什麼地方,只要看見了他,就把他給我抓起來,但不可害他性命。”
沈朦說:我知,道了。
朝歌滿意的拍拍他的肩膀,說:“阿朦聰明得很呢,這人話一學就會。”
沈朦咧嘴笑。
紅蓉邀功:“是我教得好。”
朝歌便笑著連她一塊誇了。
之所以生出又要去地下場的心思,實在是因為這凌陌花太過囂張了。
她一早醒來,床頭上又多了一塊繡有木槿花的手帕。
凌陌花這是在挑釁她,告訴她說,他可以在沈府來去無蹤。
霽月人不在府上,這事她也就放在心裡了,沒驚動任何人。
怕嚇著了家裡人。
告訴錦言錦語他們也是沒用的,以他們的本事,拿不住這凌陌花。
既然凌陌花來挑釁她,她非要把他老窩找出來。
如果能把他給捉住是最好不過了,再也不用擔心他會對霽月不利。
七姑娘心裡自有自己的如意算盤。
次日,她就帶了沈朦前去了,一塊過去的還有錦言。
她沒帶錦語,因為他居然在地下場這事上不說實話。
她一描述,人家衛珍錦言都知道地下場一事,偏他假裝不知,不告訴她真話。
不和她說實話,那就是沒和她一條心,暫時不用。
錦語眼睜睜的看著她帶人一塊離去,百思不得其解。
論關係,錦言肯定不如她與七小姐的關係親啊!
憑什麼七小姐不帶她去,反而帶錦言去?
錦語滿心不高興。
七小姐那時也就帶了人去了地下場。
和上次來的時候一樣熱鬧,非凡。
朝歌拿了畫像一邊走,一邊詢問路邊的人,有沒有見過畫像上的人。
她想著,只要凌陌花人住在這裡,總會有人見過他的。
再則,如果凌陌花發現她在這兒尋她,說不定會就此現身的。
她就是要以自己為誘餌,把凌陌花引出來。
也只有把他給捉住,她才能安心。
一路問下來,倒也沒問出什麼結果。
那凌陌花行事向來詭異,來去無蹤的,即使是出入,也從不以真面示人,想要在這裡打探到他的真容,也是不容易的。
毫無收穫。
回去的時候為了獎勵沈朦,朝歌又給他置辦了兩身新衣裳。
沈朦雖是狼孩,但模樣清秀俊美,漂亮的衣裳往身上一穿,那當真是美得不可方物了。
由於是狼孩,沈朦也是不會騎馬的,來來回回,錦言騎馬,朝歌坐馬車,他只能一雙腳跟著馬車快跑,卻也絲毫不落馬後。
朝歌偶爾掀了布簾看他一眼,琢磨著回頭讓錦言教他騎馬吧?
雖然能跑,總覺得讓他一直這般跑著,太委屈他了。
他應該騎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