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乾了這碗御酒!(五)
即使林鬱盡全力反對, 為此甚至跟他動手好幾次。
溫鳩還是把那件漂亮的小紅裙穿在身上,並且打算參加時裝週結束之後的的晚宴。
瞧見他從陽黎的酒店裡走出來,胸前和裙底慷慨的敞露風光,讓路過的行人都忍不住側目。
林鬱臉都快綠了!
“我們走吧,別帶他。”林鬱轉向陽黎,暴躁地要求。
“欸?”陽黎不懂他倆之間的愛恨情仇, 單純以為是關係不好, 經常打架罷了。
陽黎害怕林鬱真的扔下經紀人, 連忙解釋道,“可是,溫鳩還要參加晚宴,帶我去認識品牌方呢。”
晚宴現場, 有溫鳩很多熟人。
說不定還要老情人。
林鬱想到這裡, 越來越覺得氣悶。
“哥。”陽黎叫住他,小心翼翼地問, “你很討厭溫鳩嗎?”
“不討厭。”林鬱回答。
陽黎太遲鈍了, 他喜歡的那麼明顯,這孩子都沒看出來。
“那你為什麼總跟他打架?”陽黎皺起眉, 勸和意味很明顯,“你跟他都是我朋友, 我不願意看到你們動手。”
“我跟他…”林鬱想要解釋什麼, 轉過去對上陽黎單純澄澈的眼睛,不知道應該從哪個部分說起,只能含糊敷衍道, “總之很複雜,你還小,不要管那麼多。”
“哦。”陽黎是個聽話的孩子,當真沒有再追問。
溫鳩踩著高跟鞋,走的很慢。
他原本就不算矮,加上骨骼是男性,腳尺碼偏大,買鞋比較困難,因此很少穿高跟鞋。
出席國外時裝週晚宴是例外。由於人種差異,國外普遍比較高,更何況是娛樂圈的明星。
所以溫鳩難得挑了雙帶細高跟的鞋子,行走的時候,感覺自己就是沒有尾巴的小美人魚,在刀尖上跳舞。
溫鳩把自己挪上車,立刻感受到前排灼熱的目光。
他順著林鬱目光瞧過去,看到自己大腿內側鮮明的手指印。
明明已經過去好幾天了,林鬱掐出來的痕跡還是沒消。
所以他才嫌棄小處男,搞起來沒輕沒重的,需要那麼激動嗎?
但話說回來,溫鳩好像也沒資格說他。
因為腰和腿被掐得疼了,溫鳩毫不客氣的下狠手,在他背上抓了一副世界名畫,現在已經結了痂。
溫鳩身體後仰,靠在椅背上,伸手欣賞自己尖利的長指甲。
“好看嗎?”他問旁邊的陽黎。
“好看。”陽黎很快回答,湊過去盯著溫鳩的手瞧了會,誠懇的說,“但是這麼長的指甲,好危險啊。”
“嗯我也覺得。”溫鳩把手縮回去,沒有再說什麼。
很快抵達時裝週現場,陽黎需要走紅毯、看品牌大秀,提前先下去了。
林鬱繼續前行,把溫鳩送去晚宴現場。
晚宴定在某個餐廳舉行,周圍是世界聞名的頂級旅店。
他倆之前爭執過很多次,今天雖然沒有動手,但是嚴格意義算冷戰的狀態。
途中,溫鳩眼睛盯著玻璃外,明顯不願意跟林鬱說話。
抵達酒店外,他推開門徑直往下走,連個招呼都懶得打。
“等等。”見溫鳩堪堪站定,林鬱走出駕駛座繞過來,脫下身上的棒球服。
他裡面穿了件寬鬆的長袖,圓領,能瞧見脖子上一圈的抓痕。
為了掩飾這些糟糕的痕跡,林鬱這幾天都穿著帶拉鍊的棒球服,把拉鍊拉到最上面。
林鬱把衣服披在溫鳩身上,半強迫的讓他穿起來。
“你的衣服真醜。”溫鳩沒有掙扎,在林鬱給他穿好之後,冷颼颼的冒出來這麼句。
“嗯,給你穿確實不合適。”林鬱順著他的話應下來,末了又壓低聲說,“別脫下來。”
溫鳩嗤笑,“我為什麼要聽你的?”
“你可以不聽。”林鬱把衣服整理好,扶著他肩膀說,“如果我看到你脫了,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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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死我嗎?在床上?”溫鳩笑意更加諷刺,“就憑你兩分半?”
林鬱不知道自己幾分鐘,但絕對沒有那麼短。
他莫名其妙的看著溫鳩,“你還計時了?”
溫鳩翻了個白眼,沒再理他,踩著高跟鞋走進晚宴場地。
溫鳩經常出席時裝週場合,跟各大品牌高層都要交情,因此現場到處是他的熟人。
他挑了幾個打過招呼之後,腳因為鞋子不合腳,磨得生疼。
溫鳩乾脆挑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下,等著別人主動湊過來。
又等了半個小時,陽黎看完時裝秀過來,溫鳩把之前溝通好的幾個大佬介紹給他。
陽黎處事方面沒得挑剔,妥帖又謹慎,甚至比溫鳩還要圓滑許多。
他還有張人見人愛的臉,溫鳩除了盯著點自家孩子,別讓他碰上居心叵測的人,餘下就沒什麼可擔心了。
其實就算碰上,問題也不大。
按照陽黎的身手,他要是不願意,吃虧的肯定是那些臭流氓。
自己作為經紀人的工作已經結束,溫鳩從包裡拿出手機,盤算著應該什麼時候離開這裡。
剛抓住手機,林鬱的號碼出現在螢幕上。
溫鳩盯著看了會,按下接通。
接通後,林鬱聲音傳過來,“已經三個小時了,你怎麼還沒出來?”
“你沒回去,在等我?”溫鳩下意識問。
“是啊,不然你等下怎麼回酒店?”林鬱回答。
外國不比國內,沒有出租還能叫個網約車。這片又是有名的富人區,人均家裡十輛車,出租基本不會跑過來。
“我總能回去,不用你管。”溫鳩淡淡的說,“我認識的人很多…”
“那又怎麼樣?”林鬱打斷他,直接了當的說,“你毛病多,坐不慣別人的車。”
溫鳩抿了下唇,沒說話。
他毛病確實多,林鬱剛開始當實習助理的時候,單單接送途中的開車問題,溫鳩整整調|教了一個半月。
倒不是他閒得發慌,故意刁難林鬱。
溫鳩自己就是這麼個滿身毛病的人,從車內擺設氣味、到司機架勢水平、途中顛簸程度,都有做詳細的要求。
如果換成普通人,可能三天都忍不了。
林鬱卻在這種狀態下,耐著性子跟了他兩個月。
憑心而論,林鬱無論作為助理還是作為男朋友,都沒有什麼可以挑剔的。
如果五年前…不,三年前遇上他,溫鳩大概會毫不猶豫答應。
“溫鳩,你在這裡啊。”陽黎找了一圈,終於從窗簾後面找到溫鳩,驚喜喊了聲,發現他在跟人打電話。
即使是陽黎,也按捺不住好奇心,偷偷打聽他倆之間的關係。
“沒什麼關係。”溫鳩回答的很乾脆,“不過是被狗咬了一口。”
電話那邊的林鬱,聽他這麼不冷不熱的語氣,聲音驟然高了八度,咬牙切齒的叫住溫鳩名字。
林鬱倒沒太生氣,他清楚溫鳩的德行。
只是林鬱性格暴躁,等了三個小時已經消耗了他所有耐心。
“給我出來。”林鬱悶聲說。
“我不。”溫鳩語氣輕佻,故意激怒他似的。
林鬱成功被激怒了,“那我進去找你。”
本來這是一句威脅。溫鳩聽到,非但沒有感受到震懾,還順著說,“好啊。”
林鬱磨磨牙,這人,真以為有保安,他就進不去嗎?
還沒想完,就聽溫鳩繼續輕飄飄的說。
“這個會場和旁邊酒店是連著的,我去那邊,你過來吧。”溫鳩交代完,頓了一兩秒,又補充道,“你快點啊,我腳疼,要站不住了。”
“好。”林鬱結束通話電話,鎖了車。
確定陽黎已經被彥總接走後,他飛快跑向旁邊的酒店,路上一直在揣摩溫鳩最後的話。
溫鳩說話時,語氣沒什麼變化,還是像平常那樣輕倨傲,像帶了毒似的。
可林鬱卻聽出一點示弱的意思,好像溫鳩跟他撒嬌。
冒出這個想法,林鬱覺得自己真是有病,居然能腦補溫鳩撒嬌。
但是,萬一呢?
想了想,好像還挺帶感的。
林鬱趕到酒店時,溫鳩正在前臺開房。他把身份證和信用卡遞過去,很快拿到一張房卡。
溫鳩兩指夾著房卡轉過身,瞧見急匆匆跑過來,呼吸還沒喘勻的林鬱,把房卡拍在他身上,“走吧。”
兩個人走進電梯裡。
剛入夜,正是城市最精彩繁華的時候,酒店裡沒幾個人,偌大的電梯只有他們兩個。
林鬱四處瞧了瞧,拉住溫鳩的胳膊,“靠我身上吧。”
他剛才都喊疼了,再這麼站著,肯定很累。
溫鳩盯著他瞧了眼,臉上還是那副恥高氣揚的姿態,身體卻很誠實的靠過來。
“你能把鞋脫了嗎?”林鬱瞧見他腳踝磨紅了一大片,扶著溫鳩問,“酒店裡打掃的很乾淨,你光著腳走,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你想讓我被全世界七星酒店拉黑嗎?”溫鳩挑高眉,問了句。
光著腳走,他是沒什麼問題。但是酒店工作人員看到,可能會覺得溫鳩禮儀姿態有瑕疵。
林鬱剛才沒想到這點,經他提醒才注意到。
這邊酒店很大,客流量也很多。位置稍好的房間已經被定下了,溫鳩開的房間在角落,走出電梯還要穿過長長的走廊,繞過工形樓梯。
林鬱盯著他的腳瞧了會,提議道,“那我抱你過去。”
“不用。”溫鳩想也不想就拒絕,“我沒有那麼矯情。”
“這跟矯情有什麼關係?”林鬱古怪的瞧了他一眼,“我知道你不脆弱。但是我作為你男朋友,也不能眼睜睜看著你難受。”
“都說了,你不是我男朋友。”溫鳩翻了他一眼,“只是睡過一次而已,我不會對狗負責的。”
“你每次都說我是狗,那你知道嗎?狂犬病是治不好的。”
“所以?”溫鳩輕蔑的看著他。
林鬱正兒八經的回答,“你已經被我標記了。”
“呵…”
果然是瘋狗,思維真智障。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番外快完結了,接下來請小祖宗唯唯過來串場。
……唯唯出場費太貴了,他說最多演兩章,還要提供小零食。
(沒有看過隔壁文,不認識祁唯羿的小寶貝可以跳過145和146章。)
(不過唯唯真的很可愛,請你們瞭解一下!)
感謝半個月給的霸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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