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巧道:“第一,眼下人心不穩,百官更是觀望陛下的態度,為了人心穩定,陛下須承認自登基以來的錯誤,下“罪己詔”。以求天下臣民寬慰陛下?“

“罪己詔?“黎利喃喃了兩句,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講的是商湯罪己的故事。所以,“罪己詔”的起源,古人認為是從“禹、湯罪己”開始的。據古籍記載:大禹登上帝位後,有一次,無意中看見了犯罪的人,就傷心地哭了起來,左右問其故,禹曰:堯舜之時,民皆用堯舜之心為心,而予為君,百姓各以其心為心,是以痛之。

禹見民心渙散,深感內疚,認為自己沒有當好這個帝王,於是自省自責,主動承擔失查和保護的責任。商滅夏後,湯也佈告天下,安撫民心,此佈告史稱《湯誥》。在“湯誥”中,湯檢討了他自己的過錯。禹、湯“罪己”,收到了預期的效果,被後人贊為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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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王平定管叔,蔡叔的叛亂之後,他擔心“家國多難不堪忍,又陷困境多煩惱”(<詩經V;周頌V;小毖>),就反思了禍亂產生的原因並做詩自誡:“莫予荓蜂,自求辛螫”(大意是:沒人把我來牽扯,禍害拖累自己找)。<尚書V;秦誓>記述了秦穆公也曾在勞師遠徵慘遭敗績、付出數萬將士的性命後,做了“罪己詔”,結語曰:“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隉,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提出了一國之君與 國家安危的關係:國家有危險,是因為我一人之過;國家安寧,也是因為我的原因。正因為這兩代千古明君的效應,後代皇帝多有沿用,但能用罪己詔,通常是在三種情況下出現:一是君臣錯位,二是天災造成災難,三是政權危難之時。用意都是自責,只是情節輕重有別。

一、君臣錯位。這樣的“詔”主要是發現問題後自責。晉武帝時曾明令全國選美,有蔽匿者以不敬論,採擇未畢,權禁天下婚嫁。“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帝王要盡享天下美色,誰也奈何不得。唐武宗會昌三年,敕監軍奉令到揚州選美女。監軍要揚州節度使杜悰,也參與其事,杜悰以“不敢預聞”,拒絕了。為此,監軍告了杜悰御狀,並請皇上下令節度使選美。唐武宗由大臣的抵制省誤出此舉不妥,曰:“敕藩方選倡女入宮,豈聖天子所為!杜悰不徇監軍意,得大臣體,真宰相也。朕甚愧之!”

唐太宗時有一個叫黨仁弘的大將,他在做廣州都督時,貪汙了大量錢財。這件事被告發後,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將其依法判處死刑;可是,因為唐太宗一直很重視黨仁弘,認為他是一個非常難得的人才,捨不得殺;於是,便下了一道聖旨,取消大理寺的判決,改為撤銷職務、流放邊疆的處分。之後,唐太宗心裡很不安,感到自己是出於個人感情,置國家法律於不顧,做得很不應該。接著就把大臣們召來,心情沉重地向大臣檢討說:“國家的法律,皇帝應該帶頭執行,而不能出於私念,不受法律制約,失信於民。我袒護黨仁弘,實在是以私心亂國法啊。”唐太宗也就寫了一道“罪己詔”檢討說:“我在處理黨仁弘這件事上,有三大過錯:一是知人不明,錯用了黨仁弘;二是以私亂法,包庇了黨仁弘;三是獎罰不明,處理得不公正。” 二、天災造成災難。像“禹,湯罪己”就是。再有,魏文帝的時候,因為發生日食而有人彈劾三公,魏文帝則在朝批時說:不能委過於丞相,而應該由我來承擔這個責任。在元仁宗和順治皇帝身上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發生了災禍都應該我來承擔,這是上天對我的譴告,我必須真心誠意讓上天知道,我願意把事情做好,願意對人民負責,也願意對你們負責。

成湯***,滅夏建商。始建國,逢大旱,心急如焚的湯,誠惶誠恐地向天帝祈禱求雨,說: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您的臣僕的善惡我也不敢隱瞞,這些您心裡早就清清楚楚。我本人若有罪,就不要牽連天下萬方;天下萬方若有罪,都讓我一個人來承擔。(<論語V;堯>)<論語>同篇還記載了周武王的名言:“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漢文帝後元元年曾下詔曰:“間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過歟?…將百官奉養或費,無用之事或多歟?何其民食之寡乏也!”漢宣帝本始四年,夏四月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詔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業,奉宗廟,託於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毀壞宗廟,朕甚懼焉。”

三、政權危難之時。唐天寶十五年,唐玄宗在狼狽逃亡途中,曾幾次和著眼淚“罪己”,因為情況緊急,也來不及擺譜頒詔稱敕,是直接與百姓士兵面對面,當眾認錯,做自我批評。先是,一位勇於講真話的草民代表郭從謹對皇上說了一席大實話:皇上昏昧,不聽忠言,視反賊若寶貝,近臣阿諛,用假話討得皇上歡心,今日之禍,完全是朝廷自食苦果。假如不是糟到這種地步,草民哪能和您老人家當面講實話呀!唐玄宗也不得不承認:“此朕之不明,悔無所及!”處死楊國忠,楊貴妃後,隨行軍士聲言要離開。唐玄宗以彩綾賞賜士兵,並親自說服動員,公開承認自家老糊塗,用人失誤,致有今日,“朕甚愧之”。

有歷代明君的榜樣,對於罪己詔,皇帝並不反感,甚至還有幾分僥倖,如漢武帝、曹操、唐太宗一紙罪己詔,後世那個不說他們是明君,加上罪己”言論也屬“詔”的範疇,但與佈告天下的“罪己詔”,卻有很大的不同:前者隨時都可發,範圍小,不受重視;後者通常都是到了萬不得己時,才“詔”的。

這個“不得己”主要是指帝王的生命、皇位、國難之時,像宋朝徽宗趙佶,,他們的“罪己詔”都是面對亡國之難時才做出的。這裡說的“罪己詔”指的是末了時的“罪己詔”,不包括重大失誤後的“罪己詔”。重大失誤後,反對的呼聲太強烈,下不了臺的帝王,頒佈一道“罪己詔”,就能得到原諒,平息眾怒,重獲“和諧”。這種作用不言而喻了,只要文章做得好,自會煽動起與民同甘苦之情,人民就會相信皇帝是為他們著想的,從而更加順從皇上的意志。誠如是,效仿的帝王就多了,眼下的局面,雖與他看來,並沒到達需要下達罪己詔的地步,但既有這個效果,下個罪己詔倒也不是不可接受的事情,想到這裡,點了點頭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天自省,合於古訓;有過自責,也算常人修身應有之義。但是,朕自登基以來,國事諸多不順,天災人禍不斷,若使年谷豐稔,天下乂安,移災朕身,以存萬國,是所願也,甘心無吝。“

這話兒的意思倒也不難理解,”為了百姓有飯吃,寧願上天把一切災難都降在他一人身上,這似乎是古代帝王們經常要做的事。然而,這樣的愛民之“詔”,很難讓人恭維。因為,災害有一定的地方性,它到來時,人只能想辦法減輕、減少受災的程度,卻是沒有辦法選擇的。所以,皇帝才捨己“使年谷豐稔”、“以存萬國”,這不僅不現實,而且也不可能,不過是向天下人“詔”了一句空話而已;其目的是透過這類空話,得到一個“君與民同甘共苦”的好名聲。這一點範文巧自是明白,忙躬身道:“陛下能如此實乃天下萬民之福啊?“

黎利擺了擺手道:“此乃朕之罪,朕這麼做是應該的?不知愛卿所說的第二件事是什麼?”

範文巧道:“微臣的第二件事,便是讓陛下避戰求和?”

“這,這萬萬不可?“黎利眉頭一挑,罪己詔雖是罪,但帝王們的“罪己詔”,除了小範圍的對面“口諭”而外,公佈於天下的就是詔書了。這類詔書,皇帝本人是不會寫的,真正出自皇帝之手稱為“詔記”的其實極少,大多為有關閣臣代筆,以璽為信。唐德宗那篇有名的《大赦罪己詔》,是政論大手筆陸贄的傑作;宋徽宗痛罵自己的文字,則出自宇文虛之手。所以說是皇帝的罪,其實還是落到了大臣的手中,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可避戰求和就不同了,這就是關乎皇帝的臉面,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是萬萬不會走這一步的,那個皇帝又願意去這做這種遭人唾罵的事情,所以一聽頓時搖頭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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