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組深入調查後,很快就發現,詹金斯警探的自殺其實早有徵兆,只是沒人想到他會突然自殺而已。
在出事之前的幾個月,詹金斯警探的精神狀態,就已經非常不好了,表現得異常煩躁和低落,有時會莫名其妙的發脾氣,他的身體、精神都很憔悴。
他會經常接到匿名電話,多數時候就被他直接掛掉,但有時他也會關上門,在自己的辦公室,對著電話大聲咆哮。
他的妻子也說,家裡經常三更半夜響起電話,詹金斯開始用工作原因進行解釋,後來則說是有人在做惡作劇,不要她擔心,但是,他的精神狀態確實是越來越糟糕了。
在他家的後院裡,調查組發現了一隻鐵桶,裡面有焚燒過的痕跡,根據餘下的灰燼,判斷燃燒的是一些紙張和照片,問過他妻子和孩子,確認是詹金斯警督自己焚燒的,最關鍵的是,家屬在整理詹金斯的遺物時,發現了一封寄給他的信件,拆開看後,裡面是血債血償等紅色彩筆寫的大字。
警方的調查最後沒有結果,也沒有進行存檔,但結論其實很明顯,詹金斯一定是做了什麼虧心事,被其他人知道了,然後威脅騷擾他,最後把他逼得自殺了。
這個結論對警方來說很不光彩,所以就沒有公佈,他們也找不到幕後操縱一切的人,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林德在解釋說明的過程中,引導著喬治和埃裡克繼續前行,他們一行人順著衚衕穿過鐵路線,前面已經是一片稀疏的小樹林。
“恐嚇信件上的字呢,信封呢,檢驗後都沒有結果?”喬治停下腳步,向四周打量著問道。
“沒有,信封和信紙都沒有發現指紋,李斯特警督特別說明了,包括信封裡面和郵票下面,他都仔細檢查過,也都沒有任何發現,那個幕後的人,實在是非常小心謹慎,血債血償的那些字,是沒有筆跡檢測可言的,因為是畫出來的大字,是先使用鉛筆和作圖工具畫好線,然後用紅色彩筆填塗進去的。
信封上的地址和收件人姓名那些字,都是打字機列印後貼上上去的,而且只發現了這麼一封信,看郵寄的日期,是他自殺的前一天寄出去的;之後,兇手可能發現他已經自殺了,就再沒有寄出了,而之前的恐嚇信件,估計都被詹金斯警督自己燒掉了。”林德聳肩後說道。
喬治問:“打到警局的電話,都沒有錄音?”
林德說:“沒有,詹金斯警探顯然不想讓人知道這件事的,所以對話時都是揹著其它人,連他妻子兒女也不知道。”
喬治又問:“血債血償的含義呢,沒有順著這個字面意思查下去?他應該殺不了幾個人吧,總能找到關聯的人。”
林德點頭同意後,繼續說:“嗯,沒錯,後來調查組的主要調查方向,就集中在這幾個字上面,詹金斯警探過去辦的案子,都被調查組一一複查了。
但是,他當警察已經很多年,又多在重案部門的行動隊,被他逮捕的人很多,關在監獄內的囚犯有病死的、出意外死的或者鬥毆死的,有被判絞刑的,另外,他自己開槍擊斃過2個罪犯,這個範圍太大了,最後的調查結果,還是找不到那個在幕後的人,幸運的是,李斯特警督保留了當時的調查記錄。
我就是看到他的親筆記錄,又做了一些補充調查後,才覺得詭異的,要是這都是簡雷諾茲做的,我都不知道怎麼形容她,她簡直不是人。”
說到這裡時,他有些激動,又有些不安,手有些抖的點了一根煙,也不知道是凍的還是激動的,也許兩者都有,喬治就感覺非常冷,但是,他和埃裡克都沒有打擾他,直到他情緒平復後才繼續道:
“詹金斯警探槍殺的兩個人,其中一個年輕人,死亡時年齡只有19歲,叫約翰特里,是因為拒捕和持槍襲擊警察,被詹金斯警探當場擊斃的。
我要事先說明,我能注意到他的存在,是因為我們先假定了簡雷諾茲是罪犯,是從結果往前推,而不是李斯特警督的調查分析,有什麼大的紕漏。”
喬治點了點頭,揮手示意他明白這個道理,請他繼續說。
林德向遠處張望了下,然後用夾著香菸的右手,指著3點鐘的前方說道:
“約翰特里的家和簡的家很近,過了這片小樹林就能看到,發現了特里這個人之後,於是我找到當時的鄰居們詢問,證明他們之間確實認識。
而且,在簡沒上護校之前的一段時間,她也是當時人們常說的,那種所謂壞孩子,就是年輕男女聚在一起,在街上抽菸、跳舞,騎著腳踏車到處亂跑,四處拍照的那種。
所以,他們不但認識,而且年齡也相同,在簡16歲左右的時候,兩個人的關係還不錯,據說後來也有聯絡,不過簡上護校後,就不和這些孩子們一起玩了。
那麼,我只能假設,約翰特里就是血債血償這四個字中,所意指的那個物件,他是被詹金斯警督故意殺害的,這是謀殺,簡則是那個為朋友報仇,逼死詹金斯警督的幕後人。
順著這個思路,我開始調查約翰特里的過去,和那件導致他死亡的案件,他上完中學後就沒讀書了,變成了一個無業遊民,也是東區警局的常客,是沒犯過大罪,但是打架鬥毆等小毛病,非常多的那種小混混。
理論上說,他這種低階的小混混,是做不了詹金斯抓捕他時,所破獲的那起案子的,關於這點,我特意問過李斯特警督,他沒正面回答,但是他說,當時在約翰特里的家中,確實發現了一部分贓物和現金,上面都找到了他的指紋,也有證據表明,他最近一段時間開銷大增,有突然多出的財源。
所以,表面上的證據,其實是很確鑿的,但是,又確實沒找到其它同案犯。
嗯,先要說這到底是什麼案子,在大約13年前,當時發生了一系列的入室盜竊案,都是趁著主人不在家時行竊的,被盜的家庭也都是富人。
作案時,會將家裡的財物洗劫一空,有價值的東西都不會放過,根據現場痕跡,警察認為是團伙作案。
這件案子後來突然鬧得很大,因為最後一家失竊的男主人,他意外回家時,恰好碰到正在盜竊的人,被歹徒現場用槍殺死了,他是一個旅居英國的德國人,他的家屬透過德國使館抗議,警局當時非常狼狽,就在報紙上釋出了懸賞。
之後不久的一個晚上,警局的另一位偵探得到線人舉報,舉報的就是特里,所以,多位警探立即突襲了約翰特里的家,當時他的家裡沒有人,但是在他的臥室裡,找到了部分被盜的贓物和現金。
這個線報本身沒有問題,線人舉報時說的,就是特里最近突然很有錢,看到報紙上的懸賞才報案,後來補充調查時,又有一些證人,證明了特里最近確實花錢大手大腳。
而在一個小時之後,警方四處搜捕特里時,詹金斯和他的拍檔,來到特里經常出沒的這個酒吧,然後在人群中發現了他,特里從酒吧後門跑出去,在酒吧的後巷裡,被詹金斯警督現場擊斃,屍體旁有手槍,手槍經過檢測後,有特里的指紋,也正是那把殺死德國人的兇器。
也正是因為這個案子,詹金斯受到上級的表彰,不久就成為總督察,並被任命為東區分局的兇殺組隊長。”
“這個案子本身有什麼疑點麼?是什麼讓你懷疑的?”
喬治這時插話問道,他緊了緊大衣和圍脖,在這空曠的地方吹風久了,越來越冷啊。
“有,如果先假設詹金斯是在謀殺約翰特里,那確實也是講得通的,首先是他拍檔的證詞。
他描述的事情過程是,兩個人進去酒吧的時候,因為是酒吧晚上營業的高峰期,裡面消費的客人很多,他開始根本沒看到特里,而是聽到詹金斯大喊了一聲“特里”,然後就看見一個背影,向通往後門的甬道跑去。
等他反應過來,擠開擋路的人群,再跟上去的時候,還沒追出後門就聽到槍聲,詹金斯已經在後巷裡連開3槍,現場擊斃了約翰特里,槍聲和他之後親眼看見屍體,有大約二三十秒的空白,所以在理論上講,槍擊現場是沒有目擊證人的。
其次,酒吧裡有人說,特里之前醉酒的很厲害,我不禁有些懷疑,他聽到詹金斯的喊聲就跑,反應實在太快了,甚至超過前來抓捕他的警探,而且他在喝酒後,是否還能這麼敏捷,跑的這麼快?
另外是特里死亡的位置,雖然是在後巷裡,可是,他是死在垃圾桶的側面牆邊,也就是說,他跑出酒吧的後門,越過那幾個垃圾桶的時候,沒有直線繼續向前跑,反而是選擇躲在垃圾桶後。
按照詹金斯的說法,是特里躲在那裡掏槍,指向他時被他開槍擊斃,這麼說當然有可能,但是,感覺有點不符合疑犯逃跑的常理,而且,約翰特里隨身帶著殺過人的手槍,卻不把它提前處置了,也很有問題。
最關鍵的是,詹金斯偵探的現場處置讓人懷疑,酒吧人那麼多,他發現特里後,沒有先和同伴溝通就大喊,這很異常,不像一個經驗豐富的警察做出來的。
而且還有一點,您看一下,這是我畫的酒吧現場的簡圖,那條甬道通向後門,但是在走廊裡還有衛生間,儲物室等房間,如果他們是在做戲,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所以,如果這是謀殺,那麼就是策劃周密,需要嚴格按照時間執行,且多人合謀的謀殺。
首先確定了這個晚上,特里正在酒吧喝酒,然後有人去電話舉報特里,而且是故意不找詹金斯舉報的,
否則,最後殺人和得到線報是一個人,容易引起懷疑,這時在警局內有值班警探,其實,詹金斯警探當時也在警局,他本身也參加了對特里家的突襲。
因為是警局非常重視的殺人重案,警方接到線報後,一定會立即行動,在他的家裡不會發現特里,而會發現事先放入的賊贓和現金,然後順理成章的,詹金斯帶人到酒吧搜尋特里。
這時,他的同夥,開始把酒醉和吃了迷幻藥的特里放到後巷,有幾個大垃圾桶的遮擋,也不會被人意外看到,即使看到,也只會以為是某個醉鬼或者流浪漢,沒有人會去管的,最後,在他身邊放下有特里指紋的手槍。
然後,同夥就躲在甬道旁,穿著和特里類似的衣服和帽子,等詹金斯進來大喊特里後,就開始轉身跑,然後沒有出後門,而是直接躲進衛生間。
詹金斯則視而不見的,快步追出後門去,不停留直接來到後巷垃圾桶旁,殺掉本來就倚靠在那裡的特里,很有可能,在酒吧裡還有人負責掩護,擋住他拍檔的前進路線,只要稍微阻礙一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