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先生……”蘇懷看了一下他的號牌,問道:.

“那能請你給電視機前的觀眾講講,這部電影講述的是什麼嗎?”

比利振作精神,做出一副毫不退讓的神色,描述道:

“這部電影講述的是一個案件故事。故事中,一位男孩的父親被人用匕首刺死了,男孩是第一嫌疑人,培訓團遲遲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最終男孩被宣佈無罪。

電影潛移默化的思想是,只要存在合理疑點,就不能隨便認定有罪,裡面描述的就是我們西方文明最偉大的‘疑犯從無’~!我們不會讓無辜的人受到不公正的對待!更不會毀滅他們身為人類的尊嚴!。”

“好了,謝謝。”蘇懷拍手讚許道:

“比利先生說的非常好,其實這部電影裡的立場,就像是此時此地的各位一樣,佔據了道德的至高點,誰也沒有辦法和你們辯駁……”

猶如鐵塔一般的施辛格,此時也站到了比利身後,好像是在跟他撐腰一般。

可蘇懷說到這裡,卻是話鋒一轉問道:

“那麼,比利先生,我再請問你,這部經典的好萊塢電影裡,說了究竟是誰殺了男孩的父親沒有?”

比利一愣,望向了施辛格,施辛格也是啞口無言,比利只能道:“這倒是沒有……”

“嗯,也就是說,好萊塢電影中只宣揚了法律不能給人隨便定罪,但是卻沒有說該如何為一個無辜者伸冤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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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懷說著問比利道:

“比利先生,你難道不認為,在一個案件中,無法為無辜者伸冤,也是極大的罪行,並會產生惡劣的示範效應嗎?”

蘇懷說到這裡,很多看過《12怒漢》的人都陷入了思考,他們還真的沒想過,這部電影並沒有說兇手是誰……

施辛格怒道:“蘇先生,如果你想引導比利先生說出你想表達的言論,那麼你就太小看比利先生了!”

比利也是在稍微動搖之後,就堅定道:“我不認為這部電影有什麼問題。”

“嗯。”蘇懷卻沒有繼續窮追猛打,反而笑道:

“那我再問比利先生,你看過《教父》嗎?”

這部電影名氣可比《十二怒漢》大得多,被譽為好萊塢最偉大的電影質疑,在場的代表,和電視機前的觀眾大半都看過。

蘇懷繼續道:“電影中,其中有一個情節是,一位刺客刺殺了反對毒品交易的教父。

刺殺的幕後主腦和警長,要求和教父的兒子談判

教父的兒子,趁機想出計劃殺掉了刺殺主使和警長。

而殺人之前,教父的幫派,就給他準備了沒有登記,不會留下指紋的黑槍,告訴他如何在殺人之後,低頭平穩不吸引注意力的走出餐廳。

只要做到這兩點,在律師的拼命辯護下,陪審團就很容易產生合理的存疑,法律便拿他沒辦法。”

蘇懷描述了一遍劇情之後,轉頭問比利道:“比利先生,我這段描述沒有錯誤吧?”

比利臉色變了變,似乎已經猜到了蘇懷要表述什麼,勉強地點了點頭。

蘇懷此時停下腳步,問在場眾人道:

“你們有沒有發現,在好萊塢電影構建的世界中,在這個和現實世界幾乎一樣的背景下,律師指導當事人,如何‘合法’的犯罪,不被追究,已經成為一門重要的生意。

似乎只要當事人不蠢的話,經過幾次法律程式,基本就會懂得如何規避法律的制裁。

《教父》整個故事中,教父本人發家史,就是這樣一路走過來,從殺死原有的街區的流氓頭子開始,不斷的殺人越貨,生意越做越大,血債越來越多,卻一直難以被追究……”

蘇懷話說到這裡,原本理直氣壯的施辛格也愣了一下,終於明白蘇懷要幹什麼了。

“而且這似乎不是個例,好萊塢電影中出現過很多類似的橋段,潛移默化的改變觀眾的意識背景,所以在西方人們的心中信仰的,不是華夏的‘殺人償命’,而是只要‘技術巧妙,毀滅證據,律師高明,殺人就未必償命。

你們不遺餘力宣傳‘不能因為可以的證據冤枉任何一個好人’……然後灌輸給民眾,只要有好律師,就能顛倒黑白,把法律變成一門生意,這難道不是極為惡劣的示範效應嗎?”

“荒謬!這只是電影故事罷了!!”施辛格失聲吼道,他出來討伐蘇懷,是想趁著輿論氛圍,趁機排擠蘇懷出電影圈,沒料到,蘇懷竟然調頭開始針對好萊塢了!

“哦……只是故事,那麼現實呢?比如貴國的一個著名的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先生的殺妻案?”蘇懷淡淡地道。

現場的新歐代表,臉部肌肉頓時都是一僵,“辛普森殺妻案”是新歐是一起非常著名的謀殺案。

這位橄欖球巨星被控告謀殺自己的妻子,所有的證據確鑿之極,指向辛普森就是殺人兇手。

但是就是因為辛普森有錢,花了數千萬美元,請到了最好幾個大律師,找了最好的專家查詢疑點。

結果,在幾乎全新歐洲人民都認為他有罪的情況下,以‘疑犯從無’的原則,無罪釋放了……

這引起來無數人的臭罵,說是新歐法律保障有錢人的法律,如果辛普森不是有錢,他一定會被判有罪。

幾乎所有新歐人都透過這個案件感覺到,那些大律師的能量,已經大到可以顛倒黑白的地步了。

同樣的案件,能不能請得起這種‘好律師’,得到的結果是完全不同的。

施辛格此時有些惱羞成怒了,頓時蘇懷漲紅了臉道:

“華夏的法律制度難道就沒有問題嗎!?”

蘇懷卻是擺擺扇子,很是鄙夷地道:

“施辛格先生,你似乎還沒搞清楚重點,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你們法律制度有問題,我說的,是你們對待‘犯罪’態度有問題。

法律當然不是萬能,總有人有漏網之魚。

但是你們問題是,整個歐美,都著重宣揚罪犯可以透過技巧逃過刑法,在犯罪之後,逍遙法外,風光度日。

你沒發現嗎?好萊塢電影中很多罪犯都透過法律成功逃離的法律的制裁,而現實中也出現了這種事情,你們絲毫不覺得這有什麼恥辱的,反而宣揚這就是所謂的‘法制精神’,這就是罪犯的人權!!

這於華夏宣揚的是‘殺人者死’,而且是最沒有尊嚴的死去的‘布法天下’效果截然相反!!

你們根本沒意識到,你們傳播的是一種‘強大的罪犯’很有魅力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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