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沒什麼了不起的!!”

帕特臉色變得陰沉起來,幾乎是在低吼道:

“這個蘇懷偽造這個《洗冤集錄》時,肯定也是看了華夏方面的相關案件,然後找出來當中的共性吧?以他的狡猾,難道不會這麼做嗎?”

章華聽著,也是贊同地點了點頭:“確實有這個可能,但是起碼可以看出,蘇懷說《大宋提刑官》的寫實性,並非是騙騙觀眾而已。”

“接著看吧,我就不相信找不出他胡扯的地方來。”帕特壓抑自己怒火,低聲道。

華夏劇和歐美,曰本的劇集不同,通常是拍完之後每日播出,像是今天一天,《大宋提刑官》就是三集連播。

而蘇懷翻攝《大宋提刑官》時,因為覺得原版劇情稍顯拖沓,於是刪減了一些不必要的內容,52集的劇情,變為30集,劇情也更加緊湊,一環扣著一環,極為引人入勝。

帕特不相信,這麼多劇情中,他找不到蘇懷的一點破綻,他此刻心裡依然堅信,這《洗冤集錄》肯定是蘇懷偽造的!

畢竟明孝陵中沒有文物,而且是這麼專業的書籍資料,華夏怎麼可能在民間流傳下來呢!?

此時劇情繼續,宋慈的拜把兄弟到梅縣上任,卻遇到火災身亡,宋慈前去調查。

開館驗屍之後,宋慈發現屍中口中有菸灰,到了火災現場什麼都燒沒了,找火災招待所負責人,卻發現他剛剛上吊自殺了。

檢查屍體過後,發現負責人的確是自殺的,一下子線索都斷了。

稍微有些偵探劇經驗的人,當然能判斷出這個案件是謀殺。

聯邦法院的法官和檢察官們,自然也不例外,但是他們爭論的是死者是被燒死的,還是死於別的方式。

“顯然是燒死的,蘇懷檢驗了屍體,屍體的口中有菸灰,如果不燒死的,口中怎麼會吸入菸灰。”帕特冷然道。

一名法官卻是搖頭:“菸灰可以是被兇手在事後塞進口中的,現在案件中,法醫都是透過解剖來判定肺部是否有菸灰,來判斷是一個人是不是燒死的,這華夏古代沒有解剖,所以給了兇手漏洞。”

帕特卻是哼道:“你說得有道理,但是你卻忘記了一個細節,這死者口中的菸灰如果是後塞進去了,必定是粉狀的,而宋慈驗屍時,卻發現菸灰是糊狀的,這顯然是因為吸入菸灰之後唾液分泌照成的……所以這人確實是被活活燒死的。”

說著帕特也不由不忿道:“蘇懷這小混蛋,為了造假這個《洗冤集錄》還真是很上心啊……”

說完望向章華,想聽聽他的意見,卻發現章華若有所思,低頭想著什麼事情入神,不由低聲問道:“章華,你在想什麼?”

章華這時候才回過神來,搖頭道:“我在想這《洗冤集錄》就算是偽造的,也有華夏最頂尖的法醫專家參與其中。”

“呵呵,你這是給蘇懷戴高帽了。”帕特冷冷笑道:“一部電視劇而已,我不相信還有華夏政府的參與。”

章華卻是低吟問道:“帕特檢察官,你記得不記得,剛才宋慈驗證那個上吊的人時,宋慈的眼神反應,和鏡頭交代的一個細節。”

“什麼細節?”帕特一愣回憶道:“你是說宋慈查詢了死者頸部的勒痕嗎?這算不了什麼吧。”

稍微有點法醫常識的都知道,如果人被絞死,死者頸後背勒痕,是呈現十字交叉狀的。

而如果是自己上吊死的,頸部後背勒痕呈八字平行的,所以犯罪現場初步檢查時,第一是要檢查這個勒痕的,所以宋慈第一時間就檢查了這個細節。

“不只是檢查勒痕。”章華回憶道:

“當時取下屍體的時候,鏡頭給出了一個宋慈把耳朵湊過去聽屍體胸口反應的細節,好像在聽什麼聲音。”

帕特一愣,然後不由皺眉道:“你是說他在聽屍體會不會有心跳?”這個反應是非常傻的。

旁邊一位法官也笑道:“難道這屍體會說話嗎?”

“不是的,他應該是在聽屍體會不會發出悶響。”章華滿臉凝重道。

“悶響?屍體胸口會發出悶響?”帕特聽著覺得章華是在說什麼靈異現象。

現場也有不少人笑了出來,倒是有一名法醫出聲的檢查官出聲道:

“我好像聽過這個現象,我在幾次去上吊自殺現場時,好像聽到過這個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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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一愣間,只看章華點頭道:

“這當中的原理很簡單,其實上吊的屍體如果沒有被人移動過,取下來後會因為胸腔的空氣,在封閉空間突然開啟,發出像是雪碧一樣的悶響,不過這個細節我從未在其他的偵探劇中見到過。”

這樣的極為微小的刑偵現場細節,沒有實際意義,所不會被記錄在案,小說家光是查資料是不可能會知道的,只有親臨現場的人,才能觀察到這個細節。

現在的聯邦法院的法官,檢察官們都是互相望了望,什麼叫原理很簡單……他們當中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這個現象啊,這個《大宋提刑官》竟然把這個細節拍出來了?

“你應該是看錯了吧?”帕特有些懷疑地皺了皺眉,這個章華因為是為了顯擺自己,故意添油加醋吧。

否則現場其他人怎麼沒有看到?

正這麼說著,出人意料的一幕,原來是宋慈到了火災現場,竟然透過了潑釅醋酒,來使得地上的血跡顯現。

“什麼?”

這一下子,幾乎所有人都是驚呼一聲。

此時電視屏幕上又出現了那提示字幕。

“凡生前被火燒死者,其屍鼻口內有菸灰,兩手腳皆蜷縮,若死後燒死者,其人難手足蜷縮,口包內既無菸灰,若不燒著兩肘以及膝骨,手腳亦不蜷縮。

又若被刀刃殺死,卻作火燒者,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上灰塵,與屍首下淨地上,用釅醋酒灑潑,若是殺死,既有血入地。

---《洗冤集錄》卷之四,二十六,火死。”

如果說之前的方法還是現代法醫學的範疇的話,這個手法,就完全超越現場法官,檢察官的想象了!

“胡鬧!這怎麼可能呢?潑酒可以驗出血跡?”

“我就沒聽說過這種方式?”

“這就是瞎編亂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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