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開了長安,直到我十三歲的時候才回來,從八歲到十三歲,我的回憶是很愉快的。

外公比爺爺還要寵我,而且島上的稀奇玩意多得數不勝數,但那不是吸引我一住就是五年的原因,一直讓我捨不得走的是,我喜歡在海上衝浪。

嗯,這自然是齊老發明的好玩意了,當我跟表姐一起在海里翻騰的時候我就覺得我的天空就應該是這麼廣闊的,在這一望無盡的海域裡,我真正地承認了自己的渺小。

我成了天絕境裡除了表姐之外的最受歡迎的女孩子,表姐果然是長得極美的,我常常會看著她出神,她總是摸著我的長髮說:"傾傾,你會比我更美。"

我只當她是在安慰我,我很高興,表姐是個好人,外公也是,舅舅也是,還有舅媽(嗯,或許也可以喊姑姑?)都對我很好,我玩得很開心,按外公的話來說就是,脫韁的野馬,放蕩不羈愛自由。

自由是個什麼鬼?能吃嗎?好玩嗎?

——好吧,我喜歡自由。

十歲那年島上同時有五六個男孩子對我表白,我只覺得奇怪,我才十歲好吧,十歲還不能談戀愛的。

我寫信給丁佳人,問她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她回信說如果我不確定的話,就說等再長大幾年再說。

我真的就這樣跟那幾年男孩子講了,但是很快我就發現我好像處理錯了,因為我跟表姐的衝浪之行常常會平白無故地多了好幾個人,而且他們不但不太會衝,還體力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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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馬就對他們講,我不喜歡他們,這個事不需要等我長大之後才說。

男孩子們一個兩個都失望地離去,只有一個名喚雲陽的男孩子還一直固執地跟在我後面,因為他並沒有影響我跟表姐,我便對他視而不見了。

後來也算是習慣了他在身後,偶爾回過頭喊他的時候,就會看到他臉上那羞澀的笑。我跟表姐講他臉紅的樣子,我們小小聲講,然後大聲在笑,於是雲陽便笑得更加羞怯了。

雲陽與表姐同年,比我大兩歲,等到我十二歲的時候,他的身材好像一下子咻咻咻拔高了許多,他站在我面前的時候,我有時還需要仰起頭才能看到她的下巴。

我不喜歡這種感覺,所以我之後就很少讓他走到我的跟前來,就算是在一起玩,我也會下意識地跟他保持一個可以跟他平視的距離。

這一年雲陽的父親居然跑去跟外公講想跟我訂親的事情,外公把我叫到跟前問我願意不願意,我搖頭說,我不願意,那一瞬間,我看見雲陽的臉灰敗灰敗的。

但我還是安慰了他,畢竟在島上的這些年,除了表姐之外,他就是與我相處最多的小夥伴了,我承諾他說,他日如果他到長安來,我願意替他找一個溫柔的女孩子與他成親。

他竟然倔強地掉頭就走,之後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都沒有主動跟我講話。

我失去了一個好朋友,我把這種失落的感受寫信告訴了丁佳人,告訴了哥哥,告訴了麻麻,他們給我回信,說讓我回長安去。

我想了想便答應了,於是我在十三歲的這一年,離開了天絕境,回到了我闊別五年的長安。(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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