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生想了想還真是這樣。他緊跟著提出假設。“會不會兇手事前給被害人吃了安眠藥一類的藥物,讓他們失去了反抗能力……”

負責解剖的張醫生說:“我剛才進行毒理檢驗顯示,被害人除了服用過避孕藥以外沒有服用過其它藥物。”

“避孕藥?!”郭淮盯著張醫生,似乎尋求肯定。

“是避孕藥。市面上常見的那種。”

郭淮對李東生說:“綜合幾點來看,兇手應該跟被害人熟識。根據有兩點,一,兩個人在旅店開房,且被害人死前服用過避孕藥;二,被害人死前幾乎沒有掙扎。這些特點除了說明兇手是男性,還說明他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已經發展到了肌膚相親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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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生說:“我詢問過旅店店主。店主說,死者是在昨天夜裡八點多鍾與一名男子來旅店登記的,沒有用身份證件。據店主描述,那名男子身材瘦弱,頭髮很長,戴著大號墨鏡,似乎臉上還畫著妝,而且始終都側身站著,所以她也沒有看清楚那人的長相。”

“化妝?”

“對。估計兇手那時候就有意在隱藏自己的容貌了。”

郭淮隨即將前兩名被害人聯絡在一起,進行了分析。“之前的兩名被害人。一男一女。男的死在自己車裡,現場沒有打鬥痕跡,屍體上也沒有發現掙扎的痕跡。女的死在自己家中,門窗沒有被翹壓進入的痕跡,排除了陌生人入室作案的可能。女人屍體上同樣沒有掙扎的痕跡。加上現在這名被害人,一共三個人。男的是個體老板,上一個女的是歌廳小姐,而這一個……”

李東生看了看手術臺上的女屍,現在他勉強習慣了那副沒有臉皮的慘容。他對郭淮的分析提出質疑。“這一個在上中專,剛滿十八歲。三名被害人的性別、身份、年紀都不相同,難道說兇手跟他們每個人都熟悉?那兇手的社交圈是不是有點兒太廣了……”

李東生的話有道理,郭淮陷入思索。

李東生又說:“因為第二名被害人是歌廳小姐,我曾經懷疑過,兇手有可能是在歌廳迪吧這樣的場所物色獵物。但是與那名小姐相識的人我們都排查過了,沒有發現身份可疑的人。現在我們的外勤偵查員還在縣裡幾家歌舞廳蹲點兒呢,沒有任何訊息。”

郭淮說:“或許,兇手是透過其它渠道來物色獵物的。”

“還能有什麼渠道?這個縣城屁大塊兒地方。公共場就那麼幾家。那個體老板被發現時那玩意兒上套著避yun套。這個中專女學生吃了避yun藥。那位歌廳小姐,我估計也是想幹這方面的事情。換句話說,這三名被害人多少都跟姓交易沾邊。你說除了歌廳迪吧這些地方,他們還能在什麼地方跟兇手認識?”

“等等李隊,”郭淮忽然打斷。“你沒有看出什麼異常來嗎?”

李東生一怔,想想自己說過的話,恍然。“對呀。怎麼可能兇手既跟男人又跟女人同時做那種事情?”

他隨即道:“會不會是兩名兇手?一男一女?男的對付女人。女的對付男人?”

郭淮搖頭。“根據現場發現的足跡鑑定,兇手是同一個人。身高一米七零左右,體重一百三十斤,年紀不到三十歲。很有可能是男性。”

“很有可能是男性?”李東生對這個結論不太滿意。

“兇手腳上穿四十一碼的男士耐克旅遊鞋。因為鞋印模糊。現場又沒有發現精斑。我不能排除女性穿男鞋、偽裝腳印的可能。”

“一個身高一米七,一百三十斤的女性……”李東生想想。“如果是個女人,也夠魁梧的。”

郭淮說:“不管兇手是男是女,他的相貌可能比較中性。這樣便於化妝假扮成異性。”

“那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現場沒有經斑,三名被害人都沒有發生性行為,如果兇手是一名性變tai殺手的話,他為什麼不殲殺或者jian屍呢?”

“這個麼……或許,兇手已經把作案意圖顯示出來了?”

“噢?在哪裡?”

“牆上的字。每一個案發現場,他都採用相同的手段撕掉被害人臉皮,用被害人流出的血寫上相同的英文單詞。在男個體老板轎車裡,血字寫在擋風玻璃上。在歌廳小姐的家裡,血字寫在地板上。在旅店,血字寫在牆壁上……”

“那幾個英文字母?”

“是。”

“是什麼意義來著?”

“findingface找臉。”

“早戀?!”

“不,找臉。尋找的‘找’,臉皮的‘臉’。”

“尋找臉皮?!”李東生費解。

他發現郭淮的眼睛瞅著女屍,順著他的目光看去,兩個人同時望向那顆被撕掉臉皮的人頭。

尋找臉皮是指被害人而言嗎?

這種殘忍的手段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深意?(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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