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不同點呢?”

“柳娟沒有遭到過任何性侵犯。”

“……”

慕容雨川接著說下去。“第四個不同點,兇手的作案手法帶有強烈的宗教象徵性。除了用十字形狀的傷口來表現,還會在被害人口腔裡塞進寫著《聖經》詩句的字條。第一、第二個被害人嘴裡都有,柳娟卻沒有,我仔細檢查過她的身體,沒找到。”

“以典型的標記手法作案的罪犯都有一個普遍的特徵。”唐健說。“他們不會輕易改變自己的作案方式。除非,是其他人模仿他作案,要麼另有原因。”

“我想,我知道原因。”

唐健示意他說下去。

“柳娟原本不應該是兇手選定的目標,兇手殺她是因為她準備見我。如果說,兇手選擇前兩個被害人是基於他個人的口味,眼前這一個,則是臨時決定的。他單純是為了殺她而來的。”慕容雨川望著柳娟的屍體,心中多少生出了幾分歉疚。

唐健問:“她要跟你說什麼?”

慕容雨川把上午柳娟在電話裡對他講的大致複述了一遍。

唐健很是吃驚。“這麼說到目前為止,被害人還不止兩個。只是不知道她提到的那名被害人又是誰,我應該派人把那亮家重新找一遍。掘地三尺也要把屍體找出來。”

慕容雨川說:“我忽然有一個猜想。”

“什麼猜想?”

“你說埋在那亮家的那具屍體,有沒有可能就是遲菲菲?”

唐健一驚,沉吟了片刻。“你說的有些道理,假如,當時的確是那亮偽裝成人質把遲菲菲救走,以遲菲菲當時的傷勢,很可能重傷不治。那樣的話,那亮就得想辦法掩埋她的屍首。這和柳娟發現他掘地的時間大致吻合。”

“那為什麼他埋得好好的,又要把屍體挖出來呢?”慕容雨川疑問。

“也許,他覺得那個地方容易暴露,轉移到其它地方。”唐健想了想。“但也應該在不遠的地方。”

有一個技術人員已經結束工作,向唐建彙報。“窗臺上發現了鞋印,4號。窗外也有腳印。都是單一方向。兇手應該是在作案之後從窗子逃走的。”

一個小時之後。

技術人員們陸續結束任務。法醫也初步檢查完畢,勘察的結果和慕容雨川所說基本一致。前臺小姐的筆錄也交到了唐健手中。

唐健綜合了勘察的結果,對其他探員發表自己的看法:“前臺小姐大約在一點半鍾左右,看見一個頭戴鴨舌帽和墨鏡的男子跟被害人柳某上了樓。初步可以認定,被害人柳某跟那名男子認識,否則一個打扮如此怪異的陌生人肯定會引起她的警覺。作案現場十分整潔,也正說明被害人對這個客人毫無提防。床鋪沙發很整潔,沒有坐過的痕跡,說明兇手有可能跟在被害人身後上樓,一進屋就下手了。就像慕容雨川推測的,兇手的目的就是殺死被害人。這一點跟之前兩起在C市的案件不同。如果我們能夠知道兇手為什麼殺死被害人,這樁連環殺人案就迎刃而解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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