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了。

首先是提交證據。

作為原告,宋清容和李如志自然第一時間提交了證據。

所謂誹謗罪,就是指無事生非汙衊別人清白,並給人造成了確實的損失。

但這裡有個細節,那就是金正泰誹謗的具體物件。

到底是宋清容還是蕭羽?

如果是蕭羽,誹謗就很難成立。

因為蕭羽是算命,而且還是剛剛判輸了的‘宣揚迷信者’。

所以‘誹謗蕭羽’這一點,是很難成立的。

以‘算命確實就是迷信’的大前提下,這就不叫誹謗了。

充其量就是言辭過激,罵人之類的。

什麼?你說罵人犯法?

可你見過誰因為罵人被判刑,鬧上法庭的嗎?

罵公職人員肯定不行,可就算真的罵了公職人員,只要不是太離譜,也不可能真的跟你打官司啊。

而且蕭羽也不是棒子國的公職人員!

更何況還隔著網路呢。

再怎麼證明,再怎麼算命也沒用。

因為法律本身,並不支援這個論點,無論國內國外都一樣的。

所以,今天的誹謗罪,是誹謗‘宋清容和蕭羽’兩個人!

而且今天的主題……

抱歉,你金正泰也好,崔秀珍也罷,你們這些被告啊,只是陪襯的。

只要更重要的目的達成了。

官司本身,不重要了。

因為輸不了了,你們的名聲,也將註定爛大街了。

比如傳出去以後,網友們就會想了:什麼,區區誹謗罪,你連這都要賄賂法官?有病吧?

既然賄賂罪都成立了,那肯定誹謗人家了。

法官都進去了,你牛逼啊,所以到底塞了多少錢為了讓自己贏官司啊?

正常人都會冒出這種念頭。

李如志侃侃而談,法官旁邊的翻譯官則飛快的記錄著。

“我的當事人宋小姐和蕭先生,遭到了幾乎全國所有網民的謾罵和網暴。”

“剛才我遞交的就是金正泰先生的諸多詆譭影片和大量言論截圖。”

“包括他慫恿和引導粉絲們,辱罵我們當事人的海量證據。”

“然後,第二份資料就是‘抑鬱症的病情報告’。”

“上面明確指出了我的當事人,已經得到了你們國家最權威機構的醫學報告。”

“而且,不是輕度,是重度抑鬱症!同樣的,在接受網暴之前的‘健康報告’也在其中!”

李如志早就準備好了。

遭受網暴之前,宋清容是正常人。

但遭受網暴以後,她在你們國家鑑定出了‘重度抑鬱症’。

這就很嚴重了!

只不過其中也有點貓膩,那就是李如志認識華夏的厲害的精神科醫生。

提前瞭解過相關的‘鑑定因素’。

於是才能順順利利‘被鑑定成重度抑鬱症’,並作為證據提交法庭。

審判員拿到證據以後,眉頭當場就狠狠地皺起來了。

準備的這麼充分!?

好在,這哥們能坐上審判員的位置,也是靠的個人本事。

所以一下子就看出了貓膩,並否認了證據。

他的否認依據則是:“這份抑鬱症報告沒問題,但這份健康報告,並不是在我國鑑定的。

所以無法作為證據,本庭不承認。

除非你能提交本國醫學鑑定結果,否則你無法證明,抑鬱症跟所謂的網暴有直接關係。”

“另外我必須提醒你,網暴雖然犯法,但罵他們的是全國網民。”

“金正泰先生顯然沒有那個能力,‘命令’全國人民辱罵他們。”

“至於你說他引導輿論?抱歉,我也不認可這個說法,他只是賣慘,哭訴。”

“用的是‘華夏某算命主播’而已,你必須證明華夏只有一個算命主播,你還必須證明這個主播就是你的當事人,你更要證明被告暗示的人,就是你的當事人。”

你不是在我國鑑定的,我不承認。

言下之意就是:你的當事人在網暴前就重度抑鬱症了。

而且,這證據也不夠證明是網暴。

什麼,全國人都罵了還不算?

當然不算了,誰讓你告的是金正泰,又不是‘全國網民’?

有本事你就證明啊,證明金正泰聯絡收買了‘全國網民’啊。

最後這點,就更扯了。

這怎麼證明?

除非金正泰自己承認,可他可能承認麼?

按照這個審判員的邏輯。

只要他不承認,他就沒罪、沒錯了。

就彷彿在說:啊?證據?那你怎麼證明,你的證據就是證據?

你怎麼證明你說的話就是證據?

你怎麼證明你這個人是人,不是要怪變的?

同樣的意思。

就擱這硬找茬挑刺呢。

這法官態度很明確。

我擺明了就是跟你玩文字遊戲。

就是拉偏架。

咋的?

不滿意?

那就繼續拿出證據啊。

李如志瞬間感覺很憋屈。

就彷彿……

我跟你講道理,你跟我談證據。

我跟你講證據,你跟我盤邏輯。

我跟你盤邏輯,你跟我講道理。

還玩文字遊戲拉偏架。

神特麼哪個正常法官會這樣說話?

法官說話本身就應該是‘絕對公平客觀’。

站在天平中間,而不是站在某一邊,跟你打擂臺!

現在,這審判員直接就當起了檢察官的工作了。

當檢察官和法官是同一個人,站在同一邊的情況下。

這案子,怎麼贏?

李如志現在已經徹底明白了。

為什麼蕭大師昨天會說他‘贏不了’了。

因為,人家壓根不打算跟你‘公平競技’。

當然了。

如果沒有蕭大師,李如志現在還是不會動搖,還是會堅持下去。

這個官司會打很久很久。

因為他的水平和口才能力,擺在這裡。

最後被逼的實在沒辦法,只好認輸。

就好比雙方站在擂臺上。

一邊全副武裝,還穿上了變形金剛,手拿加特林。

另一邊赤手空拳,還被要求點到即止,不許傷人,不許犯規,不許這不許那。

打起來了,對方死命開槍開炮,你呢?只能用你的小拳頭打在人家盔甲上,還不許太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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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你是世界第一的武林高手,你能贏?

才怪!

當然,那是昨天之前。

現在,不一樣了。

因為他身邊佔了個蕭大師,修仙者。

跟對手一樣玩場外,直接把對手這身‘變形金剛’變成了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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