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張文才已經上了後車座,那他幹嘛還下車來?他完全可以從後座上直接拿起汽車搖把,在後面就可以敲死兩個醉熏熏的人了。

而當時的法醫報告卻寫著,兩個人的致命傷,都是從正面或從側面襲擊的,沒有一個是從後腦襲擊的。

“難道說,當時真有另外一個人?”丁一皺了皺眉頭。

正在這時,楊清晨的電話響了起來,楊清晨拿起手機一看,是李婷林。

現在正是楊清晨思路清晰的時候,他生怕接到李婷林的電話就那樣沒完沒了的說個不停,徹底打斷了他的思路,所以乾脆他就選擇拒接。

“嘟,嘟——”電話反饋給李婷林的,是無情的忙音,李婷林的心沉到了谷底。

楊清晨走上前,自己也開始舉手抬足的模擬起來,道:“我們來這麼想,有可能,是當時有另一個人出現,開啟後車門,拿了這汽車搖桿,而當時他見張文才醉得太死,也懶得殺他,便只是取了搖桿就關門了,然後開啟前車門,先這樣,從這個角度打死周赤友,然後將他拉出來,屍體扔在一邊,再衝進去打死王敏高,所以,兇器才會扔在車裡,而不是扔在外面。”

“當時他打死王敏高之後,發現了車裡的紙信封,見到了錢,便把信封撕開,拿了裡面的錢走了。”

楊清晨一邊模擬著,一邊也驚出了一聲冷汗,如此一個喪心病狂的殺手,殺了人之後,居然順理成章的嫁禍給了張文才,讓張文才拿起了汽車搖桿,留下指紋,然後做了他的替死鬼。

好懸,就差一點點,就白白冤枉了一條人命。

丁一道:“如果說,真的有一個人出現過,那麼在門把手上,以及兇器上,怎麼會沒有留下一丁點的指紋?”

“這很簡單,如果他壓根兒就是做好了殺人的打算,只需要戴上一副手套,就什麼也不會留下。”

但是,也不可能沒有留下任何證據的。

物證鑑定有一條接觸定律,就是只要兩個物體有過接觸,便會留下痕跡。

楊清晨默默的看著眼前那片空曠的地面,想著自己剛才看到的當天的照片,心中一時滿是疑團。

他再次模擬了一下當時的動作,然後,他的動作停在了揮搖桿打死王敏高的那一刻。

因為當時,周赤友的屍體還在門口,如果兇手從這個方向打死王敏高,勢必會在周赤友的身體上有接觸,而如果能借上力的話,他應該是跪在周赤友的屍體旁邊的。

“我發現問題了,走,去法醫那裡。”

“去法醫那裡做什麼?屍體已經火化了。”丁一道。

“法醫那裡應該會有全身照片的,我們一看就明白了,走吧。”

匆匆的來到法醫科,楊清晨這算是進了自己的領地,不需要諮詢,他直接朝那位法醫要了相關的資料:“我要周志友的全身照片及屍體各部位照片,現場纖維採集記錄,現場血液樣本記錄。”

那位法醫也不知道這人是幹什麼的,愣愣的看著楊清晨發呆,丁一笑道:“你就給他吧,他也是法醫。”

“也是法醫?哪個科的?”那法醫問,大夥兒都是同行,他應該認識的。

“他北京來的,京官。”丁一道。十八線小城市的人一般都有一種崇拜北京的情節,總認為北京來的人頭頂上都戴著金光。所以丁一直接就把楊清晨給戴了高帽。

那法醫這才冷眼打量了楊清晨一眼,心不甘情不願的將報告給他翻出來。

楊清晨把所有的照片都擺出來,然後逐一進行排序,最後指著一張大腿內側的屍體照片,道:“你們來看這裡。”

在楊清晨指著的部位,發現了很小的一小塊淤青。

“這個怎麼解釋?”

“這個當時鑑定是汽車搖把擊損的傷痕,與現場的兇器外形一致。”法醫道。“部份毛細血管破裂,形成淤痕。”

“不是。”楊清晨點指著道:“這個應該是壓傷,是當時兇手殺死王敏高時因為身體壓過周赤友的身子,所以形成了壓傷。”

周赤友雖然當時已經受了嚴重的傷,但還不至沒有生命特徵,所以,這淤青也會出現,但因為很快他的屍體就已經死亡了,屍斑也會形成,所以這塊淤青很容易被人忽略。

法醫不解:“這,什麼壓傷是這種外形?”

這青紫傷痕的外形圓而長,與汽車搖桿完全一樣。

楊清晨轉向丁一道:“老丁,你還記得咱們做過那個案件模擬嗎?如果當時兇手先砸死了周赤友,再來殺王敏高,他應該是這個姿勢——”

楊清晨學了一下,對方當時是跪姿,他的膝蓋壓在周赤友腿部就可以留下傷痕。

丁一也不禁低頭沉吟下來:“如果他是跪姿的,那麼他的身高,應該是很高的。”

“對,當時的貨車車廂應該有這麼高,而兇手至少得需要這個樣子,他才可以抬起頭。”

而顯然張文才是矮了點。

丁一不說話了。

現在楊清晨找出的證據,至少可以證明,張文才不是兇手,丁一嘆了口氣:“好吧,你贏了,張文才的確是冤枉的。我這就通知隊裡,放人。”

“你不用等抓到新的犯人?”

“現在張文才已經洗清了嫌疑,自然不能再耽誤人家的時間,人家好歹也是公民呀。”丁一道。

“那對於兇手是誰,你有什麼見解?”丁一問。

楊清晨笑道:“你這算求我嗎?你以前在學校的時候,可是老牛掰了,現在也學會求我了?”

“少臭美了,”丁一罵道:“我是看你對這個案子這麼有見解,所以請教一下你,你們大城市殺人案頻出,你當然是經驗老道了,我這種兔子不拉屎的小地方,年八兒的都沒有一個半個的大案要案發生。”

楊清晨尷尬的笑:“你這話雖然是誇我,但我怎麼聽在耳朵裡就是不是味呢?行,我說一下我的見解,如果對方能戴著手套去殺人,那麼就是這個人早已做好了準備,可以說是預謀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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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呀,如果是預謀殺人,那他為什麼不用別的兇器,而是隨手撿了汽車搖桿?”丁一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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