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一座小型放映機打出光束,投影在被告席邊的白板上。卻見上面展示著五張地界測繪圖的掃描件。這些地界測繪圖看起來年代久遠,紙張已經泛黃,似乎只要輕輕一碰就會變成粉碎。圖紙的標題赫然印著“A68200508號”不動產地界復丈圖。A68200508號不動產,正是大將軍酒店的不動產權證。

“裁判長。在我具體說明展示的證據以前,請讓我先介紹一下涉案將軍大酒店的所謂被控侵佔高井土地的立柱的歷史。”古美門微微笑道。

“涉案將軍大酒店的宮廷風格立柱修建於二十三年前。當時一經建成,即成為新宿區的熱門地標建築物。兩年以前,將軍大酒店開始進行保護性拆除,要改建為超高層新式豪華酒店。當時開始施工,將軍大酒店立柱的位置即被標註清楚,共有三十七根大立柱被拆除。在高層建築的地基完成挖掘之後,酒店方採用與原風格一模一樣的新立柱進行支撐,包括大小、體積、樣式,均與原來相同。為了做到這一點,其立柱外表雖與舊立柱相同,但是其內裡卻採用新式混凝土技術,擁有極大的硬度、密度,堪稱是工程學奇蹟的摩天大樓承重柱。”

“為何我要提起這段歷史。”古美門笑道,“其本意在於使法庭留意到,將軍大酒店雖然在兩年前經歷了拆除和重建。但其大立柱的位置、周長、面積,均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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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要查明酒店大立柱為何會修建到原告高井的土地之上,至少需要追溯到二十三年前,將軍大酒店最初修建宮廷立柱的有關事實。只有查明了二十三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麼,我們才能明白為何將軍大酒店,會將立柱建在了別人的土地之上。”

“二十三年前,為何將軍大酒店會將大立柱建在了他人土地之上?答案就在於我投影儀出示的那一張張地界復丈圖上。”古美門的嘴角微微翹起,“請裁判長注意。將軍大酒店所處的土地,經歷5次的地界復丈。”

“請裁判長關注第二張地界復丈圖。”古美門走到了白板旁邊,抬手指向著被投影的那張編號為T628307號的地界復丈圖,“當時,酒店正要修建宮廷風格的大立柱。在那個時候,因時代的技術侷限,工程量頗為浩大,因此築建局要求將軍大酒店必須進行地界復丈,確保工程沒有逾越鄰人地界,方才允許批出建設工程許可證。”

“就此,當時將軍大酒店向新宿區土地登記所申請進行地界復丈。二十三年前,也就是大元32年。新宿區土地登記所應酒店的請求,派出了地界測繪大隊,前往工程現場處進行地界復丈,勘察將軍大酒店擬修建的三十七根大立柱的位置,是否均處於酒店所有人的不動產地界之內。”

投影儀射出的微光凝聚在螢幕上,那張泛黃的地界復丈圖的上半部先是基本的表格資訊,載明了被測量的土地不動產權編號、所有人、復丈日期、進行復丈的機構等。

再往下就是地界具體的樣式形狀。

在地界圖上有著三十七個紅點,旁邊的備註裡,測繪大隊的技工標記著這三十七個紅點都是酒店大立柱擬建立起來的地點。

這三十七個紅點,全部都準確地位於了中間地界的右側。

沒有一處紅點落在地界的左側,也即高井的土地上。

目光再往下看,在地界圖尾部的復丈結果一欄處,寫著新宿區土地登記所地界測繪大隊的復丈結論。

那冰冷的一個個漢字組成了一段對於該案極有衝擊性的一段文字。

地界測繪大隊的結論寫到:

“經過地界復丈,現將軍大酒店土地與鄰地的地界已重新測繪完畢。經過現場丈量,將軍大酒店的立柱沒有逾越鄰人地界,可以報築建局審批施工。”

“結論作出人:地界測繪大隊隊長越智友亮,大元三十二年5月6日。”

古美門按起了手中的遙控器,一個激光束打在了白板上,在地界復丈結論的第二行掃過。這位大律師泛起邪魅一笑,“請各位注意地界復丈結論的該句話。”

【沒有逾越鄰人地界,可以報築建局審批施工】

隨著遙控器的激光束掃了過去,旁聽席上的聽眾不由得都掙大了眼睛。縱然激光束凝聚成的紅點有些刺目,但眾人都忍不住要親眼一睹這張原件。

“從這張地界復丈圖,大家可以看到,在二十多年前,為什麼將軍大酒店會將大立柱修建到了別人的土地上了。”古美門漫步到了法庭的中間,猶如在廣場之上對人頭攢動地民眾發表演講一般,在剎那之間,他的語調變得慷慨激昂起來。那抑揚頓挫的聲音,將幾乎所有在場人士的注意力給牢牢捕捉住,只聽得他下一秒說道:

“將軍大酒店的立柱之所以修建到他人土地之上,其根本原因在於我當事人赤木酒店集團信賴當時新宿區土地登記所測繪大隊的丈量結果。事實上,該丈量結果,從今天來看存在錯誤。其誤將原告的兩平方米土地納入被告的地界之中。導致我當事人沒有認識到施工中的一根立柱會侵入他人的土地。被告人是基於行政機關的測量結果,才進行施工,其既沒有進行侵權的故意,也沒有存在過失,已經履行了進行地界重丈的義務。”

“而侵權行為的成立要件之一,必須是行為人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的主觀心態。經過對案涉土地的復丈圖進行調取,我們發現當事人是因為信賴了土地登記所錯誤的丈量結果,而進行了施工。”

“然而,面對行政機關出具的權威測界結果,我當事人對此產生信賴,完全合乎情理。因此被告既缺乏侵佔土地的主觀故意,又不存在缺乏謹慎的過失心態,不具有侵權行為成立的主觀要件。綜上,雖我當事人有建築物落在原告高井土地之上的情事,但不構成對原告高井的侵權!”

一番慷慨激昂的陳詞過後,古美門嘴角微微泛起冷笑,迅速恢復成了頭腦冷靜的姿態,“因此,這一切的一切,只是一個意外。”

【意外事件】

【所謂法律上的意外事件,即是指行為人的行為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但其既非出於故意,又沒有過失,而是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即為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正為法律的免責事由之一】

“據此,我當事人應享有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對於原告高井提出的排除妨害訴請,法庭應予以拒絕。就地界誤丈事宜致使酒店建築物侵入土地一事,原告可另行起訴土地登記所,要求索賠!”

古美門的聲音迴盪在法庭之上。

這位大律師巧舌如簧,一番煞有介事、顛倒黑白的說辭,呈現在眾人的面前。

然而,那有力的法律根據,卻無法讓人忽視這番說辭的存在。

建築建在了別人的土地上,卻不構成侵權。

這樣難以想象的狀況,卻被古美門所論證出來,且一時之間讓人找不到可以反駁之處。是的,假如侵佔對方土地的建築物,是信賴土地登記所作出的地界復丈圖才修建的,那酒店一方又何錯之有?

這位大律師談笑風生之間,一把閃爍著寒光的利劍已經抽出,刺向對面代理律師的咽喉。刀光劍影,兵戈聲作。這位大律師恐怖的第一波反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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