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總督先生,我覺得……我們可以,呃,也可以……”

謝爾茲手裡的左輪槍滾燙,他像是拿不住一般,只敢用兩根手指拎著槍柄。

“你是說投降?”弗裡蒙特問到。

“呃……我在報紙上看見,像你們這種大人物,一般都不用這個詞語,你們經常說的是……戰略妥協、雙贏……什麼之類的……”

“算了吧,我的左治亞小老弟!”弗裡蒙特從謝爾茲的手中將槍接了過來,在手上隨手撥弄了一下輪盤,輪盤發出刷刷的聲音,並不能遮蓋住那些鋪天蓋地的呼喊聲,但是的確能夠暫時轉移兩人的注意力。

弗裡蒙特接著說到:“你聽,他們在叫嚷‘活捉弗裡蒙特’,你覺得我要是落在了他們手裡會怎麼樣?”

“呃,我不知道。”謝爾茲老老實實地說到。

“唉,”弗裡蒙特嘆了一口氣,說到:“看起來還有幾分鐘的時間,我們還可以再聊聊——真是荒謬,往日裡和我聊天的人不是國務卿就是戰區司令,沒想到在這個時候,我卻要對一個陌生的連婚都沒結過的毛頭小子敞開心扉……”

“先生,如果你不想說的話,其實我也不那麼想要聽。我雖然沒結過婚,但我也有孩子,我如果死了,會有人思念我的!”

謝爾茲的話聽得弗裡蒙特一愣,隨即大笑了起來。“好的,好的,我的左治亞小老弟,你終於幹了一件正確的事情。對於這個國家來說,你唯一的用處就是給它增加了一個人口……”

弗裡蒙特笑了一陣,收拾起思緒,沉默了一會兒,開口說到:“其實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失敗!”

“我也從來沒有想過,總督先生!”

“但是我就是失敗了,這是沒辦法的事情,事實就是這樣,我失敗了!”弗裡蒙特說到:“在最不可能失敗的時候,用最不可能的方式失敗了!我很懊悔,也很自責,但這有什麼用呢?失敗了就是失敗了……”

謝爾茲沒有再說話,靜靜地聽著弗裡蒙特繼續說下去。

“……作為一個人,失敗了其實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只要能活下去,重頭再來也就是了。一個人想要成功其實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找個有錢的妻子,或者去權貴圈子裡走一圈,這都是很容易的辦法,只是有些人過於自卑,從而限制了自己的成功之路;”

“……作為一個軍人,失敗其實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聯邦政府有的是錢,失敗了一百次也不打緊,只要讓他們相信從你身上有利可圖,他們就會一次又一次地為你提供武裝。你看溫菲爾德-斯科特,或者扎卡裡-泰勒,他們真的很有本事嗎?不,他們就是一群只知道拱食的豬而已!”

“可是議員們很喜歡他們,總統也很喜歡他們,為什麼?只是因為他們看起來能為大家帶來一個墨西哥!”

“休斯,你得記住,你將來未必要變得很能幹,你一定要變得很有用,至少看起來讓人有利可圖。你要無時無刻地裝表自己,粉飾自己,不要因此覺得羞愧,羞愧的應該是那些兜裡連一個鋼鏰都掏不出來還自我感動地認為自己善良仁義的窮光蛋!”

謝爾茲欲言又止,但還是沒有說話。他解開自己用白色襯衫做的繩索,那繩索實在太短了,沒有任何用處。他將白色襯衫系在槍管上,打算等下用一用。

“……但是作為一個政治人物,失敗就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了。你可以成功一百次,但一次失敗就有可能將你打入深淵,而你的敵人也絲毫不會憐憫,政治家可沒有‘投降’或者‘逃跑’這個選項——你一開始可能會覺得我們虛偽,非要用‘戰略妥協’或者‘雙贏’這樣的詞彙——但是我告訴你,休斯,我們很真實,那就是‘戰略妥協’和‘雙贏’,我們沒必要在這種細枝末節上撒謊!”

“休斯,我不能逃,逃不掉的!作為一個政治人物,我的生命已經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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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印第安人還是一群散兵遊勇,他們還像之前那樣七零八落,我可以試試逃跑。逃跑並不丟臉,回到華盛頓之後我有很多辦法東山再起。像我們這種階層,連命都可以比別人多幾條的。可是你看,印第安人已經蔚然成勢了,我就沒有逃跑的必要了。對於華盛頓的議員們來說,我只會成為他們的養料和踏腳石,真的,沒有必要了!”

“我不可能在一個團結一致的印第安人手裡重新拿回俄勒岡,不止是我,任何人都不可能!”

“我只有死在這裡,這對於所有人都是有好處的。尤其是對於你,對於弗裡蒙特家族,都是有好處的。”

“打敗我的不是印第安人的槍和子彈,而是這滿山遍野的火把。他們正走在強盛起來的道路上,而我卻無路可走了!”

“你可能會怪我,為什麼一定要移營。可是,休斯,當卡尼上校率領遠征軍過來的時候,我和他之間便已經開始戰鬥了。打敗我的除了斑鳩,還有卡尼上校,還有華盛頓那一群並不站在我這一邊的人。我離開那裡太久了,這就是我失敗的另外一個原因。”

弗裡蒙特嘆了一口氣,舉起槍來,將槍口對準自己的喉嚨,想了想,又換成了額頭。

印第安人士兵已經將他們徹底包圍了,正朝著山崖慢慢地走過來。

火把照耀著這些印第安人,他們一個個看上去都紅光滿面,翻撿著地上的屍體,像是在亂石堆裡尋找金礦一樣。

……

“謝爾茲,給你個忠告!”弗裡蒙特說到。這一次他沒有叫錯名字。

“總督先生,你說!”謝爾茲舉起了掛著白色襯衫的槍管。

“當印第安人開槍的時候,你不要逃跑——”

“呃,總督先生,我不明白……你怎麼會這麼說,他們看見我了,他們並沒有開槍……”

“——這樣的話,你會死得體面一點。”弗裡蒙特說到。

“我投降!我投降了!”謝爾茲大聲叫道,用力地揮舞起了手中的槍管,白色的襯衫像是一隻跳蕩的幽靈。

“謝爾茲啊,謝爾茲!”弗裡蒙特嘆了口氣,說到:“你還不明白嗎,你是投不了降的!”

“我投降!我投降!”謝爾茲大聲叫著。

“這麼多年來,我們從來沒有接受過印第安人的投降,如今他們怎麼會接受我們的投降呢?”弗裡蒙特並沒有阻止謝爾茲的大喊大叫,也沒有讓謝爾茲停下來聽自己的說話,只是自顧自地說到:

“從我們第一次對印第安人舉起屠刀開始,我們便是以滅絕他們這個種族為目的的,他們得是有多善良,才會容忍我們的投降?從喬治-華盛頓開始,歷代的白人都徹底地、不留餘地地執行了這個政策,和解的路已經被堵死得不能再死了!”

謝爾茲舉起懸掛著白色襯衫的槍管,朝前走去,將弗裡蒙特拋在了身後。

“砰!”

從他的身後傳來一聲槍響,謝爾茲怔了一下,並沒有回頭。

他的前方,一排排密密麻麻的槍管正對著他。

……

弗裡蒙特倒在了血泊中。

“休斯,”他喃喃地說:“還有三個月你就2歲了,可惜我再也見不到你了……”

弗裡蒙特並沒有叫錯名字,他剛才說的那些話,都是說給他自己的孩子聽的。

那個謝爾茲不過是個左治亞鄉下的窮小子,沒有一個強力的姻親,沒有讀過書,也不聰明,並且很快就會死掉了。

而他的孩子休斯,將會成長在富貴之家,上最好的學校,娶一個來自紐約或者華盛頓的權貴女子,將來會成為一個有用之才,並且各種藥物和鮮血應有盡有,會長命百歲。

那個謝爾茲單純地以為這是一場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戰爭。

可是在弗裡蒙特的心裡,這同時也是一場富人對窮人的戰爭——至少在這一個戰場上,他沒有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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