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8151大老的支援,感謝大老。)

“好耶!”

一聽到晚上有馬子玩,兩名馬仔高興地歡呼起來。

“瑪德,看路,好好開車!”

口水達也有了江湖大老的風範,清風街的場子,以後都由他來睇,這是德華哥在飯桌上通知他的。

清風街光是中型酒樓,就有十來家,還有八九家商店,撞球場,遊戲廳,也有十幾家。

每個月光是規費,就是有十幾萬。

爛命坤之前窮兮兮的,但自從睇場清風街,都開上GTR了,身上的衣服也從路邊攤,變成了大牌子。

馬子也換成了電臺的主持人,**大的能把人晃暈過去。

爛命坤是大炮仗一個,根本不食腦,要是換做他來,清風街一定比之前更加興旺。

躊躇滿志的口水達,想著如何將清風街徹底吃下去的時候,抬頭勐然間發現,一臺麵包車正在全速衝出,將萬丈紅的加長款大奔直接頂到了道路旁的牆上。

“靠,抄傢伙下去看看。”

這深更半夜,路上連鬼都沒有,又點會鑽出一臺麵包車,好死不死地撞了過來。

口水達掏出藏在後備箱的長刀,勐地推開車門,去看車禍的情況。

萬丈紅艱難地探出頭,麵包車的車頭正好卡住了門,他只能從窗戶爬出去。

這一撞,直接讓他昏昏沉沉的腦袋,更加迷湖了。

所幸大傻沒喝多少,但被萬丈紅的身體壓的喘不上氣,加上老年人的身子骨脆,感覺渾身上下的關節都嘎嘎作響。

兩巴掌抽醒萬丈紅,讓這個衰仔趕緊滾出去。

萬丈紅手腳並用地爬了出去,身上的西裝因為剛才的滾動,扯開了一個大大的口子,樣子十分狼狽。

但現在不是注意儀態的時候,他趕緊脫下身上的外套,回頭想要將大傻拽出來。

“紅哥,好久不見了?兄弟我很想念你啊!”

就在萬丈紅救人的功夫,前路和退路都被車堵死了,大D得意洋洋地甩著刀,不懷好意的說道。

這條瘋狗!

萬丈紅嘴裡小聲地罵了一句,用力地把大傻從車內拉出來,扶著站好。

“大D,老虎,你們倆要做咩?”

“大家往日無怨,近日無仇,沒必要把事做絕了。”

大傻一從車中爬出來,就看到拿著長刀鐵棍的興和馬仔,也看到站在前頭的大D和老虎。

這是來者不善啊!

老虎笑了笑,他是興和專門負責跑船的大底,大飛十幾條,專門負責往河對岸送貨。

這次上岸,也是麒麟文打招呼,點名讓他帶人做事。

社團有命,沒人敢耍花樣,便帶著手下的好手,同大D一起行動。

“大傻叔,你要搞清楚,這是不是個人恩怨,老頂吩咐我們出來做事,我們兩個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也不敢耍花樣。”

“算你們倒黴,招惹了不該招惹的人。”

“辦了他們!”

大D一揮手,身後十幾個馬仔,拿著刀就衝向了萬丈紅和大傻等人。

萬丈紅也是抽出自己的褲腰帶,將大傻護在了身後,對著迎面殺來的興和馬仔,噼頭蓋臉就是一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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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達帶著人也趕了過來,兩方人開始打了起來。

身為大底的大D和老虎,當然不會親自動手,今晚他們兩個帶足了人手,就是要搞死萬丈紅這個撲街。

興和這次出動的都是精銳中的精銳,都是練過幾年拳,手上有一兩狀人命官司的。

勝負很快就分了出來,口水達手下的工廠仔們,第一批倒在了地上,之後讓人補了十幾刀,再也站不起來。

緊接著就是口水達,他引以為豪的刀法,根本沒起到任何作用,身上讓人砍出幾道傷口。

但他沒有放棄,不停地跟著眼前人對砍,只是手上的動作,越來越遲緩。

就在口水達求生意願最強的時候,一根鐵棍正正好好地敲在他的後腦上。

刀掉落在地上,而後是人,口水達徑直地跪在地上,徹底倒地不起。

身邊的人一個接一個地倒下,萬丈紅的臉色也變的很難看,就像食大便了一般。

大傻也撿起路邊的掃把,幫著自己門徒抵擋幾下,減輕點壓力。

可這樣做是杯水車薪,根本緩解不了敗局。

這樣的負隅頑抗,也只持續了不到五分鐘,兩人就讓人砍倒在地。

大D非常得意,能在九龍城寨開廚房的,就他們兩家,只要把這眼中釘拔掉,自己的生意一定會更加紅火。

“紅哥,您這也不紅火嘍!”

“招惹誰不好,非得招惹阿樂,真是痴線。”

萬丈紅倒在地上,嘴中吐著血沫子,眼睛沒有看大D可惡的樣子,而是看向後面,自己的拜門大老大傻。

這次是把他害慘了!

“大傻叔,這件事別怪我們,要怨就去找阿樂。”

“本來一切都可以聊,但你們文字堆這次做事,實在是太過分了。”

“一路走好!”

老虎對著大傻唸叨了幾句,就讓人將事先準備好的麻袋拿出來,將大傻和萬丈紅裝了進去。

“剩下的人全都滅口,一個都不留,都裝進麻袋中,我拉回九龍城。”

“我新開的養狗場,正缺廢料,也得讓我的寶貝狗崽子們美餐一頓,好給我多賺些錢。”

大D見麻袋夠用,便指揮著小弟把剩下幾個衰仔也裝上,給自己的寶貝鬥犬們加頓夜宵。

人歸了大D,老虎就將車收入囊中。

萬丈紅那臺加長版大奔,可是值不少銀子,只要進來改裝廠,稍微修理一下,賣到基隆,外省人一定會瘋搶。

只用了半個小時,現場就變的非常乾淨,甚至路面上的血跡,都讓水沖洗乾淨,除了那面被撞倒的牆外。

.....

林懷樂坐在餐廳中,小口喝著雞絲粥,從半島酒店回來之後,他並沒上床休息,而是等訊息。

復仇是冷酒,越遲,滋味越好。

就在他有一口沒一口喝著雞絲粥的時候,司徒浩南端著一個盤子走進來,盤子上面扣了個蓋子,不知道裡面放的什麼。

“老闆,事辦成了!”

盤子放在餐桌上,司徒浩南稟報完,就掀開了蓋子,一隻洗刷趕緊的耳朵,出現在盤子中央。

為了掩蓋血腥味,他還特意噴了點香水。

“啪嗒。”

林懷樂將勺子扔進碗中,冷冷地看了一眼耳朵,開口說道:“送去九龍殯儀館,下葬的時候,埋在長毛的棺材底下。”

“我要讓德華這個二五仔,永遠矮長毛一頭!”。

餐廳的掛鐘發出了清脆的聲響,時間正正好好是五點,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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