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新把這些想法跟康說了,康聽得眉飛色舞,眼光一直往樹蛙籠子上溜。(/歡迎n.n)那幾點樹蛙餓了好幾天,正懨懨的趴在籠裡,要死不活的。康極具攻擊性的眼光看過去,它們也沒什麼反應,混然沒感覺出自己一會兒就要在康的手裡下地獄。

過了會兒奧格把分配到的食物拿回來,孫志新讓他串起掛出去曬,沒打算今晚動手吃它。奧格詫異的看了孫志新兩眼,去把肉塊曬上後回來問道:“不吃它們,晚上吃什麼?”

孫志新指指魚:“吃他,我和你父親弄到的。”

奧格和康看看魚,都大皺眉頭:“它很難吃,現在有吃的,還是別吃它喲。”奧格還補了一句:“我討厭那個味道,還是等別的東西都吃光了再說。”

瞧瞧,已經被孫志新餵養得嘴巴都變叼了,以前只要是能吃的食物,他們可是來者不拒,哪像現在?還要挑味道……

布庫倒對孫志新的手藝很有信心,好奇的問:“吉瑪有辦法做得很好吃?”

孫志新笑道:“當然。你吉瑪我是誰?”

奧格這個彆扭的青春期人士仍然拿不信的眼光看孫志新,康側眉毛一跳:“哦?那我倒要嚐嚐。奧格,去叫裡肯過來,我的女人也叫上來學學手藝。”

孫志新臉孔一下就黑了,見臉皮厚的,就沒見過像康這樣臉皮厚成這樣的。自己來白吃白喝就算了,還要叫上兒子和老婆,一家大小全在這裡吃白食……好在自己和納魯釣到的不算少,不然哪來那麼多魚喂這群狼?

臉上悻悻的,心裡老大個不爽。但見奧格高高興興的去喊裡肯一家,只能搖頭嘆息史前人當真要比自己這個現代人熱情豪爽。小小羞愧了一下,轉瞬間就忘得乾乾淨淨,提起魚到河邊去處理。

魚這個東西,確實肉質細嫩鮮美。但魚本身帶著一種水產的濃重土腥味,一但做不好,就會由美味變成狗不理,難以吞得下去。以目前的條件而言,佐料又少得太多,去腥的姜、蔥、蒜全都沒有,僅有蘑菇和鹽。孫志新左右考慮了一下,無意瞅到一塊平整的石板,靈機一動之下打算做鐵板,呃,石板煎魚。因為就魚的烹調手法來說,烤和煎、炸無疑是腥味最少的做法,很適合現在的條件。至於烤制食物,史前人類已經吃得很多,像納魯一家就對烤這個手法興趣不大,相反很喜歡孫志新做的炸、煎、燉、燜一類的做法,所以烤魚放棄,做石板煎魚。

先將魚去鱗,洗淨,腥味重的腮、划水鰭和魚筋都去掉,再洗,至無血水流出。再拿回來,用鹽仔細抹過,放進陶鍋裡,加上蘑菇片攪拌,讓魚肉透入鮮味。緊跟著又把布庫掏回來的鳥蛋打了幾隻放進陶鍋裡繼續拌。蛋清可以去腥,更能上魚肉在烹製過程不至少流失大量水份而失去鮮美,是烹調魚類時很重要的添加物。

到得此時,眾人都已經看出來孫志新處理魚肉的手法很是別緻,經過一番處理後的魚肉魚腥味大減,,不仔細都聞不大出來。擺在陶碗裡魚肉呈一種略微透明中又帶著白裡泛著粉紅的色澤,看上去很是細嫩。於是大家都開始期待起來,只覺得經過孫志新的處理後,或許那魚肉會真的很好吃。

康家裡的老婆,是個五大三粗的女人,孫志新整個處理過程中她都在仔細觀看,生怕錯過任何一個環節。自己男人在族長家吃過一次飯後就念念不忘,總是說起畢達拉察阿蘇的手藝有多了不得,她早想學了,現在終於有了機會,哪裡肯輕易放過任何一個可以學習的環節?

孫志新剛才的處理方法叫醃魚,一般情況下做魚都會經過這一步簡單的步驟,為的是去腥,也為了讓魚肉入味。而魚肉肉質細嫩,這個過程不必花很長時間,十五分鍾到半小時足夠。

將醃好的魚拿出來,把陶鍋洗淨,放上油,燒到八成滾以後把魚下鍋煎至四成熟,表面金黃,魚尾微翹就可以。這是為了進一步跑油去腥的過程,同時也為下一步的板煎做好上油準備,不然以魚肉的細嫩,很容易粘連在板子上,讓肉損失不說,賣相還會四分五裂又七零八落的非常難看。有人喜歡吃被五馬分屍的魚嗎?反正孫志新是不喜歡,一看到這樣的魚就聯想一車裂一類的不好東西。

魚肉被炸過之後因為已經能聞到一股和其它肉類完全不同的香味,即不是魚腥,也不是肉香,說不出來是什麼味道,就是覺得香,別的肉類散發不出這個味道來n.n跟以前放到鍋裡煮過的味道天差地別,那個味道簡直沒法聞,魚腥味道被放大倍,而這個卻好聞得很,讓人食指大動。雖然還有些微帶魚腥味,但已經被其它更香的味道掩蓋過去,光是想像就能感覺出來它會很好吃。

就在大家都以為可以吃了的時候——又見孫志新從帳蓬外拿進一個誰也沒有想到可以在烹調上用到的東西——整塊一尺見方的薄石板,架在火上,又塗上油,慢慢的把它燒熱。

看到這裡時康的老婆鬱悶了,她上哪再找這麼一塊石板去?得,回頭自己找塊合適的慢慢磨……

不過她由此對孫志新很是佩服,畢達阿察阿蘇就是不一樣,那些石塊石板丟在那裡,誰也沒想到過竟然可以拿來做吃食,偏偏他就想到了,這就足以見得他當真是與眾不同。

就見那石板被塗上油後慢慢燒熱,上面的油開始滋滋作響,鼓起一個個的小泡。小泡又緊跟著暴開,散出一股奇怪的味道,竟也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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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石頭也會飄香?孫志新別至的手法讓人大開眼界,眾人頭一次覺得食物這個東西並不僅僅是好吃,就連烹製它的過程也可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讓人看起來覺得賞心悅耳。

布庫張大了嘴:“吉,吉瑪,它……它也是鍋?”

“傻小子!”康大笑,伸手拍了下布庫的腦袋,因為手勁太大拍得布庫一個趔趄。奧格不滿的瞪他一眼,把弟弟拉回來抱住懷裡,解釋道:“以前部族沒有陶鍋的時候都用石鍋。不過……跟吉瑪用的完全不一樣。沒這麼……嗯……平坦。”

“這麼平也叫鍋?”布庫還是不懂,伸手撫著被康打痛的後腦勺。

孫志新用更精確的語言道:“一般來說,中間凹進去能用來裝東西煮東西的叫鍋。我手裡這個更適合煎、烤,叫石板平鍋更恰當一些。”

嘴裡說著,手下也沒停,把魚放了幾尾到所謂的‘石板平鍋’上。手法類似於鐵板煎烤。現代有平底鍋,鐵板燒烤等等,現在沒有那些高階玩意兒,只能用石板平鍋囉……都是環境逼出來的應急法子。

過得一塊兒後,那塊並不太薄的石板已經燒熱。魚放到石板上時,因為佈滿了油汁,頓時滋滋作響,油煙和著一股更加濃重的香味立即瀰漫出來,整個帳蓬都充滿這股子魚香味。

“真的很香,一點怪味也沒有!”康就是個饕餮,反應最大。

納魯也臉上動容,半點意料不到這個極為難吃的東西真能被孫志新弄得這麼新奇美味。

布庫又得意了,從頭到尾他都對孫志新充滿了信心,當下拉住奧格,道:“哥哥,我沒說錯,吉瑪就是能有辦法把它做得很好吃。吉瑪,熟了沒?我想吃了~”

奧格看了孫志新一眼,又把眼光飛快移開,臉上還是那種臭屁模樣。倒是裡肯已經被香味引得口水橫飛,嘴裡大讚:“奧格,你吉瑪真厲害!”

奧格撇著嘴,倒著吸了一下口水,食慾燃得火熱,卻就是不肯正眼看孫志新一眼。

再過得一會兒,魚在石板上已經被煎炸得至八成熟,更是濃香鬱郁,皮面上已經微微形成一層焦脆的酥殼。孫志新翻動著魚讓它受熱均勻,輕輕捅開魚肉表層看了一下,見裡面雪白的魚肉已經完全凝固,微戳之下就有骨肉分離的感覺。這才起身走到帳蓬外扯下幾朵已經曬乾的幹蘑菇,用手撕成小塊,再放到掌心裡將它搓揉成細末將,撒在魚身上,魚的兩面都如此。然後再次澆油,待蘑菇也開始起油泡時,最後一步便完成。

毫不客氣的先拿了一條放到納魯的碗裡,道:“你功勞最大,這條就是你釣的,嚐嚐。”

納魯眯起眼笑,也顧不得燙,張嘴就咬了一口。看著孫志新一步一步的把魚做好,早已經深信不疑孫志新做出來的魚很好吃,更加上聞不到那種可怕的魚腥,咬下去的時候半點顧忌都沒有。

孫志新這才對其它人道:“動手啊!趁熱吃味道更美,要是涼了就會有腥味。”

此時從人哪裡受得了美味的誘惑,抓起魚就張口大咬,沒有哪個怕燙。

一口咬下去,只覺那魚竟是半點腥味都沒有,魚肉表面焦脆幹香十足,可裡面卻是細嫩柔軟,美味得出奇。細嚼之下,更覺它不僅細嫩,還鮮香不油膩,又帶著燒烤與油煎的混和味道,即有炭香又有油香,卻就是不膩嘴,竟是平生從沒有吃過的肉類美食!且說那剌,除了中間那根大骨,其餘小剌都似被煎烤得融化了那般,幾乎吃不出來。像康的老婆,布庫之類的女子、小孩還覺得嘴裡有魚剌的異物感,會吐出來,其餘的粗豪人士,像納魯、康一類的,根本就連著魚剌一起嚼,再吞吃入腹。更別說那根脊椎骨大剌了,一口咬下去便骨肉分離,根本不會形成困撓。又見魚肉雪白,紋理細緻嫩滑,不用吃,光是看也極美。

如此就吃得人大呼過癮,深悔以前不知道魚竟是這樣好吃。

裡肯吃得滿嘴油膩,對著康道:“帕帕,族長的吉瑪太厲害了!比媽媽厲害百倍不止!不如這樣,以後我們家分到的獵物都放他們家好了,我們過來吃!”

康的老婆幽怨的看了他一眼,死孩子,打擊的自己的老孃,抬高別人的弟親,也不必這樣當然……算了,不管了,沒空跟他計較,這魚肉實在太好吃,先吃夠本了再回去和他‘商量’忘恩負義這件事。

康直接一巴掌糊在他頭上,笑罵道:“今天有得混吃混喝就不錯了。還想天天來?你老子我也想呢,可就是不行!偶有一次是孫志新的慷慨,你還想賴上了?臉皮比你老子我還厚!難道你想累死族長的吉瑪?吃貨!”

孫志新正在埋頭苦吃,一邊把剩下的魚放到石板上煎烤。不苦吃不行,這群全是狼!動作慢了骨頭渣子都撈不到。聽到康說話,停下動作一拍看了康一眼。還行,有自知之明,知道是混吃混喝,尚可救藥……唉,以後再有好吃的不趕跑他就是。都是狼啊狼啊狼狼狼狼狼……他招誰惹誰了?怎麼就引出這麼一家子狼來?瞧康那女人,食量跟男人沒差別,嘴巴一邊噴魚剌一邊吞魚肉,就跟流水線作業似的進口出口兩不誤,也是女狼啊女狼啊狼狼狼狼狼……

納魯大口的咬著魚,一來魚肉美味,二來是自己親手釣的,經過了一番智慧與技巧的搏鬥,吃起來就更加美味。新晉釣魚愛好者對明天的釣魚活動充滿了期待,滿嘴肉魚的含糊著道:“就這麼說定了,明天還去釣!”

孫志新咬著魚肉,噗的笑了一聲,道:“好。”

這算不算是被自己誘拐了?本是成熟厚重的男子現在也說孩子氣話,可愛到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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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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