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廳裡,只有鍾思梅謝首長謝輝國一家三口在。

鍾梅往樓上看了眼,笑臉頓時跨了下來,唉聲嘆氣。

“……那哪裡是鵝,那麼兇狠,好像要吃人一樣,真是嚇死我了。你說你帶只活鵝來,你不說清楚,我哪裡知道不能吃啊!老謝,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鍾思梅跟老謝抱怨。

“兒媳婦沒怪你。”謝首長說句公道話。

“她嘴上是沒怪,誰知道心裡怎麼想的,不知道的還以為我是個心狠的婆婆。”鍾思梅冷哼。

“人家說婆婆不好當,我還不相信,笑得我臉都快僵了。還以為我嘴饞,想吃她的鵝。”

謝首長無語的看她,試探的說:“你要是不喜歡,讓他們小兩口住外面……”

“不行,”

鍾思梅一口拒絕,好不容易找回小兒子,再讓他們兩口子住外面,連培養感情的機會都沒有,猴年馬月她才能讓小兒子認祖歸宗。

堅決不行。

“你看大院裡,誰家兒子媳婦不是跟爸媽一塊住的?志傑馬上要去軍校了,兒媳婦一個人在外面,他能放心啊!”

謝首長懶得跟她爭口舌,“家裡你做主!”

起身回書房去。

“你先別走,問你個事!”鍾思梅拉住他,回頭看著輝國,“你跟夢如,到底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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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那樣,媽,沒事我回部隊了。”提起林夢如,謝輝國面無表情的臉上,難得出現一絲煩燥。

“回什麼部隊,不是讓你休假一天,難得你弟弟回來,你們兄弟倆好好聊聊。”

鍾思梅想得好,她以前對志傑不好,志傑心裡對她有隔亥,她理解。輝國跟他沒有矛盾,兄弟倆都當兵,更好交流。

謝輝國看他媽的眼神,一言難盡。這麼多年了,他媽還是這麼天真。

林夢如為什麼成了他的未婚妻,別人不清楚,他自己還能不知道?

他們兄弟倆,不可能像別人家兄弟那樣親近,能和平相處就不錯了。

不過,他發現這次志傑回來變了很多,沒那麼冷冰冰了,難道是因為娶了媳婦?

說實話,要不是那只大白鵝鬧騰,他都沒仔細看過弟媳婦的長相。的確驚豔,比林夢如還要好看,就是人看著沒多大。

這麼多年過去,志傑一直不找對象,也不結婚,他還以為他忘不了林夢如。

沒想到半年過去了,突然結婚了,物件還是個農村姑娘。

說實話,聽到訊息的時候,他是驚訝的。在他印象中,志傑一直非常出色,出色到整個大院的男孩都壓在他的光環下。

曾經,他也嫉妒。

看到今天的志傑,目光一直落在他媳婦身上,他突然就明白了。

聶志傑從來就沒把林夢如放心上過,一直以來都是他們自以為是。

謝輝國有些諷刺的笑了,林夢如鬧著跟他退婚,藉口是她忘不了志傑,志傑也忘不了她。

她要是看到志傑照顧他媳婦的那面,吃魚挑了肉刺才放她碗裡,吃肉挑肥瘦相間的……不知道會是什麼感受。

謝輝國沒提回部隊的事,他不知道林夢如去火車站接志傑的事,不然他得更煩燥。

謝首長重新坐了下來,鍾思梅湊過來問:“哎,你跟我好好說說,兒媳婦家幹什麼的?真是農村的?”

“上次跟你說過了,她家是農村的,離志傑部隊不遠,走路可能要三四個小時。”謝首長不知道老伴為什麼又要問這事,疑惑的看她。

“還真是農村的!”鍾思梅滴咕了一聲,謝首長沒聽見,又問:“怎麼認識的?”

兒媳婦總不能跑到部隊去看男人吧?應該沒這麼大膽。

謝輝國也好奇。

這個謝首長還真知道,志傑跟他提起。

“有次志傑趕著回部隊,從兒媳婦他們村前過,救了落水的兒媳婦,後來她姥爺帶著她去部隊感謝志傑……”

“一來二去,產生了感情,後來兩人處物件,再結婚。到是蠻浪漫的。”鍾思梅接過老謝的話,沒想到兩人是這樣相識的。

她還以為是部隊誰給介紹的呢!

謝首長不吭聲,老伴什麼都好,就一點不好,老喜歡什麼浪漫啊,羅曼史啊,被人教壞了,崇洋媚外。

謝輝國不意外,英雄救美,美人自古愛英雄,兩人結婚再正常不過了。

“兒媳婦是農村的,但她是個非常有本事的人,你不要對她有偏見,以後你接觸久了就知道。”

謝首長難得提醒老伴一句,“兒媳婦非常有主見,她的父母從不亂插手她的事情,你以後也要管太多。”

這是志傑特意交代他的。

鍾思梅白了他一眼,“你以為誰都能讓我管的?讓我管我還不管呢!對我兒子好,我就把她供起來。誰想操這份閒心,又不是我親閨女。”

最後一句,鍾思梅說得很少聲,謝首長父子倆都沒聽見。

“老謝,你不覺得兒媳婦長得太白淨,一點不像是農村長大的姑娘?”鍾思梅到底沒忍住心裡的疑惑。

“聽志傑說,她爸在城裡做事,每個月寄錢回去。從小家裡人寵著,除了讀書學習,連碗都沒讓她拿過一個。”

鍾思梅不自在的笑了笑,兒媳婦第一天來家裡,就讓人又是端菜,又是收拾碗快,還差點洗了碗……

感覺她是個惡婆婆一樣。

謝輝國也覺得不真實,他以前在農村的時候,誰家姑娘五六歲,不是從早忙到天黑。

“農村的小姑娘不是從早到晚,幫家裡幹活?”她聽大院那些嫂子說的農村都是這樣,為什麼兒媳婦家就不一樣呢?

“老謝,有沒有可能,兒媳婦家以前是大戶……你想啊,光她爸在城裡做事,能養得出這麼水靈的姑娘?那氣質比咱們院的姑娘們還好!”

這點,謝首長同意,他非常滿意這個兒媳婦。

“還有她手上戴的手錶,我在百貨大廈看到過,貴死了,沒有六七百買不下來,她穿的涼鞋至少也有幾十塊。最貴重的是她頭上戴的那個花夾,玉石的。志傑才多少工資?他攢的那點錢,估計全拿出來娶媳婦擺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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