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中鹽法是最能體現明朝國力不斷衰弱的一個具體事例,而且從中能體會到國家治理的複雜性以及王朝滅亡的必然性。妒

越是深入,就越會發現在封建王朝這個框架內,所有的努力都只能緩解而不能根治,沒有萬世不變的完美制度。

因為明初幾十年實行的開中鹽法基本上已經可以滿足參與各方的利益。從當時的角度來說,開中納鹽就是相對完美的一項制度,所以《明史》中有言:有明鹽法,莫善於開中。

但是到正德五年,所有的一切都大變樣了。

首先,鹽業自春秋以來就是一個非常特殊的行業,歷朝歷代都把鹽法作為國政中最為重要的幾項政策之一。

因為鹽業有兩個特點。其一,食鹽生產受產地所限相對集中,所以容易被控制;其二,食鹽是人體必需品,所以利潤豐厚。

《漢書?食貨志》記載商人‘役財而驕又不左國家之急’,這些商人從事的行業要麼是煮鹽、要麼是冶鐵。

到了明代,太祖朱元章面對北元殘部的威脅,因其遊牧的特性,在茫茫大漠之中難以尋找,所以始終無法徹底消滅,即便打跑了,過上幾年蒙古人又會內遷‘駐牧’。妒

所以大明不得不在西起甘、涼,東至遼東的漫長國境線上駐紮重兵,這樣,就需要大量的供給。

然而糧食運輸也不是很容易的事,因為糧食不方便儲存,容易變質,且路途非常遙遠,主要產糧的關中、中原地區距離邊境防線都有數百裡至上千里,北方也沒有河道進行水運,所以如果官方來運送這些糧食就是沉重的負擔。

基於此,朱元章就在宋代“鈔鹽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開中法。

主要做法就是官府出榜召商,寫明納糧的地點與所獲得的鹽引,這叫“開中”;

隨後鹽商根據這些條件,自報納糧數量,並根據要求將這些糧食運送到指定地點,換得倉鈔,這叫“報中”;

鹽商持倉鈔到鹽運司等待兌換鹽引。鹽運司會對所有的憑據進行核對,確認無誤之後就將鹽引交予鹽商。鹽商根據已獲得的鹽引到產鹽的鹽場支鹽,這就叫“守支”。

支鹽以後,這些鹽要送至指定的批驗所核驗,核驗無誤以後就可以送到指定區域售賣。妒

這一套鹽法的本質,是利用鹽業的高收入來吸引商業力量完成本該屬於政府的運輸任務。

開中法施行以後,邊境地區的糧食問題大為緩解,以至於出現“九邊積穀為多、物多價賤”的局面。正統、成化年間明朝東部的遼東、西部的延綏和寧夏等地的糧價大約為4-5石/兩。

這與內地的糧價幾乎趨同。

可內地是產糧地,它的價格低是省去了大部分的運輸成本,在邊境地區能有這樣的糧價與開中法的成功不無關系。

於是大明的北方的軍需得到解決,朝廷的壓力驟減,商人也能夠參與到鹽的生意裡,各方都有動力去維持這樣一套制度。

再後來,商人根據自己在開中法中扮演的角色又開始分化為邊商、內商和水商。

因為長途運輸始終面對成本極高的問題。所以商人想出一個辦法,我為什麼不能在邊疆地區直接開墾土地、種植糧食呢?妒

所以明朝中前期開始出現了‘商屯’。他們用這些糧食換取鹽引,然後將鹽引賣給內商,直接獲利,省去了後面再支鹽、賣鹽的流程。

內商也不願意從事幾千裡的運輸任務,與其這樣還不如直接從有鹽引的邊商手中購買鹽引,然後到鹽場支鹽。

支取食鹽以後,他們再分銷給‘水商’,所謂水商就是沿著水路將食鹽銷售出去的群體。

而對於朝廷來說,只要有糧食,那就發鹽引,至於是不是從別的地方運過來的,那也沒關係。

所以中前期邊疆地區商屯大興,《明史》記載:明初,各邊開中商人,招民墾種,築臺堡自相保聚,邊方菽粟無甚貴之時。

整體上來說,其實是帶動了整個國家的糧食生產。

當然,故事的後來肯定不是這樣美好。妒

首先出現問題的就是“守支”,鹽引的本質其實是一種‘欠條’,按照道理來說,商人拿到鹽引守支,就可以取鹽。

但在封建皇權下,皇帝本身會有剋制不住的慾望,不斷的去開出這個欠條。比如說整個國家一年產鹽一百萬引,但是京師裡畫出來的鹽引,可能有兩百萬引。

這從永樂年間就開始了,永樂皇帝五徵漠北,這麼多的錢從哪裡來?

所以就有記載:當是時,商人有自永樂中候支鹽,祖孫相代不得者。

當有鹽引開始壅滯,不能按照規矩支鹽的時候,就會出現另外一個問題,也就是“佔窩”。

道理很簡單,你手裡有鹽引,侯爺手裡也有鹽引,你說鹽場給誰支鹽?

這個時候商人怎麼辦?妒

沒辦法,只能花銀子去結交權貴和勢要,這個行為就叫“買窩”。

這是從宏觀角度來看鹽法的敗壞。

在微觀層面,鹽法裡頭還有一個重要的角色,叫灶戶,灶戶負責生產食鹽,相當於種地的農民。

但是我們都知道,灶戶的收入會被官僚系統不斷侵佔的,

洪武初期,灶戶產鹽一引給米一石,稱為工本米。洪武十七年,朝廷將工本米折鈔,但是大明寶鈔貶值嚴重。而且還要忍受‘總催’之類的上司勒索、欺壓。身上有幾個錢也給敲出去了。

這個時候灶戶怎麼辦?

為了活下去,就只能偷偷的把自己產出來的鹽拿出去賣掉。於是私鹽的源頭出現了。私鹽出現以後,又進一步削弱了官鹽對商人的吸引力。妒

或者灶戶就乾脆逃亡,逃亡之後鹽產量下降,又加劇了守支問題。

到了弘治五年,戶部尚書葉淇對開中鹽法進行了改革,其主要內容是將商人運輸糧食到邊境地區換取鹽引改為商人直接向鹽運司繳納銀兩獲取鹽引。

然後讓朝廷來負責向邊境地區撥給銀兩和糧食。

這個做法在當時是賺的,因為太祖施行開中法那會兒西北是米貴銀賤,所以朝廷徵得是米,

但經過上百年之後,西北糧價很低,屬於米賤銀貴。有些官員就動心思要改徵米為徵銀。

按照原來的辦法,商人每引鹽奈米2.5鬥,換算成銀子僅值銀5分,但是改奈米為繳銀之後,每引徵得鹽稅銀4錢左右,這樣朝廷獲利就會瞬間增長8倍。

所以當時記載“一時太倉銀累至百餘萬”。妒

也因為這個標誌性改革,所有的問題似乎都變成了是葉淇一個人造成的。

然而明朝鹽法的敗壞根本上是官僚系統的腐敗,葉淇做的事在成化年間也有大臣奏請‘將本色改為折色’。而之所以有這樣的呼聲,就是因為商人困於守支,已經搞不下去了。

當然,弘治五年這次改革的破壞性依舊很大,最直接的就是直接消滅了商屯。

因為不再需要糧食了。邊商只能‘商屯撤業’。

商屯消失、軍屯敗壞,也沒有人再給邊疆地區輸送糧食,朝廷每年撥的是軍餉。所以西北是糧食輸入越來越少,銀子輸入越來越多。

這樣一來米賤銀貴的局面不再,而又回到了米貴銀賤。

邊軍生活成本的增加,導致朝廷的軍事開支不斷增加,與此同時邊軍的作戰能力又不斷下降。一旦遇到真正的軍事危機,就不得不啟用募兵制。妒

募兵制又需要大筆的銀兩。這些大筆的銀兩只能是繼續壓迫百姓來獲得。於是局勢越來越壞,惡性循環就這麼產生了。

所以問題來了,這些財富去了哪裡?

商人?對,部分鹽商透過官商結合獲得了利益。

官僚?不錯,他們不斷的盤剝、貪汙,也肥了自己的腰包。

勳貴、內臣?也對,這些人不斷的透過向皇帝奏乞‘鹽引’的方式來獲利,而且商人中鹽有數額限制,即不許過三千引,但是成化皇帝大筆一揮就給了萬貴妃的兄弟萬通淮鹽五千引、賜給皇后母親段氏兩淮官鹽兩萬引。

弘治皇帝對待親人也很好。從弘治五年起,他賜給歧王兩淮餘鹽一萬引、賜與益王兩淮餘鹽一萬引,弘治十二年賜涇王兩淮餘鹽一萬引、賜申王兩淮鹽一萬引,以上這些費用是“助婚禮之費”。

順帶一句,兩淮鹽引是食鹽裡面價格比較高的。所謂鹽引壅滯,大部分是指兩淮、兩浙。像山東這些地方的鹽場,是開中有餘,甚至無商可中。妒

然而即便兩淮、兩浙鹽引如此壅滯,但是賞賜的還是這些。

所以真正的利益獲得者,也許不是葉淇。

也許是被稱為統治階級的一群人。

所以開中鹽法能夠原封不動的改回頭嗎?

一句話,絕不可能。

其一,守支問題非常嚴重,商人又不是冤大頭,他都知道支不到鹽,誰給你送糧食去?

其二,商人的‘人情支出’到正德年間已經非常高昂,從鹽運司、鹽課提舉司要巡鹽御史,一眾官員的口袋都靠鹽商來填滿,這個時候開中,鹽引價必須開得很低,形成對商人的吸引力,否則就沒有意義。可開得很低,朝廷收入銳減,最後就是全部貼補給貪官了。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解決吏治,所以開中法還沒改好又開始去整頓吏治?吏治是那麼好整頓的麼?妒

其三,商屯破壞以後,西北商業資本大幅度敗退,有錢人都沒錢了,誰給你去商屯?內商?不會的。商人最注重風險管理。換句話說,現在政策改回來,會不會再改?信任一旦被破壞,想要重建是非常困難的。不要說不會再改了,誰知道會不會再來個葉淇。

其四,改回去幹什麼,再花個幾十年敗壞?

所以正史中除了弘治五年葉淇改革,萬曆年間袁世振鹽政改革也不是往回改,而是施行所謂的綱法。

而對於顧左來說,他看不到那個問題。

他現在所能看到的,大概就是灶戶生活艱苦、鹽產量呈下降趨勢、官鹽質差價高、私鹽泛濫成災、邊疆商屯廢弛、

與此同時,宗親、勳貴、內臣透過權力獲得大量鹽引,導致商人大多困於守支,鹽引因此賣不出價格。

朝廷的鹽課收入也只得連連下降。妒

總之一句話,鹽法已壞而依附於其上吸血的人太多,而原本那是屬於朝廷的收入。

“……如此說來,朝廷只能另起爐灶了。”皇帝發出這樣的感慨,“還是說,禮卿覺得可以再將鹽法改回去?”

顧左過來稟報這些問題,肯定也是帶著解決辦法來的,不管有沒有效果,至少是他自己一直思考的辦法。

“陛下,微臣觀鹽法多年,原先也苦悶於無力解決如此複雜、又牽扯甚廣的弊政,但少府和梅記讓微臣想到,朝廷或許可以改私鹽商為官鹽商,也像市舶司一般實行準入制,將與朝廷共同經營鹽的商戶控制在幾家或十幾家,這樣便於朝廷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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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左缺乏現代經濟理論知識。但是朱厚照是知道的,鹽業從最早的官辦官運,改為明代的官辦商運,其實是一種效率的提高。

所以不能夠往回改,官商、本質上也是一種官辦,而官方進行統一生產、統一銷售,這樣過不了幾年就會有大量的腐敗問題,而且官員的行事效率大大低於商人。

其實這樣做就有點像是大清的鹽法。商人在皇權面前完全跪下,以取悅皇權為最高標準,而和官府媾和之後,貪墨銀兩、偷稅漏稅、販賣私鹽的問題也非常嚴重。妒

朱厚照摸了摸鼻頭,“禮卿,若是照此修改,不出幾年,這些商人也會與朕的臣子勾結在一起大肆貪墨,隨後在默許之下大行私鹽,到那個時候朝廷的鹽稅還是減少。這樣改動,也就是從養肥一群人變成養肥另一群人。”

顧左不敢完全否認這種現象,私鹽問題歷朝歷代都沒有辦法杜絕。

這本來也是沒法杜絕的事,因為官鹽當中有‘行政成本’,隨著吏治的敗壞,這個成本必定是越來越高。與此同時官員不是給自家生產食鹽,質量做不好是一定的,所以價高質差,就是官鹽的宿命。

一旦出現這種局面,私鹽就會不可避免的出現。因為這其中可以獲利。只要獲利就一定有人去做。

現如今反正就是他和顧左君臣兩人,朱厚照也就把自己的想法嘗試著說出了口,“禮卿,你覺得……若是將鹽場也交給鹽商如何?”

開中鹽法之中,運輸和銷售這個環節都交給了商人,生產也就是鹽場還在朝廷手中。朝廷透過控制鹽場來控制食鹽的源頭,手裡有貨,還怕沒錢?

顧左大驚,“若是這樣,朝廷只能課稅,鹽稅所得會更加減少!”妒

朱厚照搖搖頭,“非也。朕不會將鹽場免費交給鹽商,而只是將經營鹽場的權利拍賣給鹽商,朝廷固定取得一個收入。剩餘的由商人自負盈虧,他們賺多賺少都與朝廷無關。”

這樣以後,朝廷就不再介入生產、運輸和銷售的任何一個環節。同時也不再有私鹽問題。因為所有的鹽都是私鹽。

“這……問題在於,朝廷無法控制鹽場也就無法再掌握食鹽了!”

顧左作為這個年代的官員,站在朝廷的角度考慮,天生的就有一種想要控制食鹽的傾向。因為食鹽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戰略物資。

不過朱厚照對於官辦鹽業並不具有信心,事實上,自鹽業專賣以來,私鹽始終為歷代鹽業治理的痼疾。清朝的鹽業制度算是好的,但是清朝末年私鹽同樣氾濫。

“你先不必著急,咱們只是先議一議。弘治五年,當時的戶部尚書改革了開中鹽法,其目的一是解商人守支之困,二是增加了太倉收入。朕這個法子並非是拍賣鹽場的產權,鹽場還是歸於朝廷,拍賣的是鹽場的經營權,所得收入也可抵鹽引。”

“與此同時,朝廷不再負責鹽場生產,於是便不再需要鹽運司、鹽課司等一系列機構,這樣不僅能夠削減開支,而且還能從根子上絕了官員貪墨。”妒

顧左皺起眉頭,詢問道:“如此一來,食鹽生產售賣全在商人手中。商人重利,有意抬高鹽價,百姓豈不深受其害?”

朱厚照搖頭,“朕不會將所有的鹽場拍賣給一家或是幾家,必然是多家經營,並且不再有區域限制,若是誰家的鹽貴,百姓可以不買。”

“若是鹽商相互聯合,統一抬價呢?”

朱厚照想了想,“確實有這種可能。如此,就要行政干預,罰錢抓人都可為之。”

“陛下,還不止如此。鹽業是巨利,若朝廷拍得價高還好,拍得低了,其中利潤豈不盡為鹽商所得?”

“拍賣若想維持,勢必需要讓鹽商獲利,若是無利可圖,誰來拍這些鹽場?至於獲利甚多,朝廷可加一期限。譬如你去拍一鹽場,朝廷與你約定,經營權有五年或十年,期限之內獲利盡為你得,到期之後朝廷收回經營權,重新定價拍賣。如果確實是暴利,那麼其他競爭者再拍鹽場時也會提價的,這樣就給朝廷留下了調整的空間。”

這個法子有些大膽。妒

這一下子就將鹽法從官辦商運,改為了商辦商運。朝廷成了甩手掌櫃,除了拿一筆固定的收入,其餘的都不再管,最大程度的降低自身的成本。

聽起來似乎也可行。

但其中還有個要點。

“如此一來,西北的商屯,也就無法再恢復了。”

朱厚照嘴角一彎,“也不盡然。朝廷可以接受不同的支付方式。”

其實咱們祖宗確實聰明,很多制度設計的都很精妙,但畢竟侷限於時代,譬如說這個不同的支付方式。

顧左不解,“臣斗膽,敢問陛下何為不同的支付方式?”妒

“便是本色與折色相結合。”

所謂本色,就是糧食。折色就是銀子。

朱厚照解釋道:“若是邊境地區有戰事,則朝廷所拍的鹽場可定八成本色二成折色,若是承平之時,則可定為二成本色八成折色。誰想拍得鹽場的經營權,肯定是先滿足這個要求才行。這樣也可以避免守支的問題,因為鹽場為商人自身所經營,他想何時產鹽就何時產鹽。”

“再有,大明有200多個縣產鹽,每次拍賣必定不是全部拍完,而是要呈現一種梯次順序,比如說第一年拍四十個,經營權為五年,第二、三、四、五年一樣,到第六年時,第一年所拍出去的鹽場又可以重新進行拍賣,如此迴圈罔替,則朝廷每年都可以獲得拍賣鹽場的收入。”

“亦或者,可以在支付方式上再做文章。譬如說拍賣價稍低些,但是要鹽場每年收入的二成歸於朝廷,不過這種複雜的設計,朕並不推薦,每多一道程式,都是貪墨的空間。”

顧左聽完之後大受啟發,也大為震驚,“陛下之言振聾發聵,聖明無過陛下。不過臣在想,所謂的拍賣大抵也會有官員從中尋利,負責該項事務的官員必為鹽商所捧,一旦有失於監管,便是故意壓低拍賣價格也是有可能的。”

朱厚照點點頭,妒

這種說法是比較切乎實際的。

但相比於巡鹽御史、鹽運司、鹽課提舉司等這麼多機構、官員,只負責拍賣這一職能所需的官員會大幅減少。

“壓低歸壓低,朝廷的收入它不能夠少。這一機構和官員便置於戶部之下吧,由尚書直領。鹽場收入下降朕不管,國庫這點兒地方戶部得給朕填滿。若是願意斷自己的路,那是誰也沒有辦法的事。”

朱厚照覺得或許先這樣試試也還不錯,“鹽政關乎江山社稷,也不能你我君臣在這裡便議定了,還是要閣部官員共議,禮卿,你退去之後也可試著完善這個做法。朝廷也要減負啊。”

若是收入差不多,其實這樣也不是不行,即便沒多少增長,但至少甩掉了一大批貪官。鹽,這裡頭的腐敗官員實在太多。

以至於有明一代,一知道哪個官員要去當巡鹽御史了,那就必定想到這傢伙要貪墨了。

顧左確實要仔細思量,皇帝的這個想法他從未有過。妒

事實上,歷朝歷代的鹽法都為了能夠多課一點稅,而搞得分外複雜。但越是複雜,其中的漏洞越是多,並且一旦壞掉以後就越發難改。

明代的開中法,朱厚照是實在想不到有什麼辦法能夠改良,其中一個原因也是它裡面的程式實在太多。

每一個環節都有大量的權力和利益交織,要想把這些線條理清楚,那可真是不容易。

其實即便這樣改也不是一個完美的法子。

因為後世之君也像成化、弘治這樣把鹽場的拍賣權賜給一些權貴的話,那就實在沒辦法了。

這是專制皇權的宿命,那樣的局面也一定會出現的,所以能咋辦呢?

人治的天下,那個人如果不靠譜,什麼制度能管用?妒

現如今大明的鹽法已經是敗壞的局面,這樣改動一來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證朝廷的收入,二來可以甩掉大包袱。最關鍵的是大大降低改革的難度。

因為如果硬要去梳理現如今鹽法裡的線條,那麼不殺個血流成河是做不到的。

然而另起爐灶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不管過去有什麼貓膩,那一套朝廷不玩了,皇帝不會去細究,巡鹽御史或是鹽運司到底貪墨了多少銀兩,反正打包在一起全部扔掉。

改革的難度降下來之後就可以最大程度的提升可執行度。

相反,如果是一套相對複雜的鹽政,那麼推廣下去也必然是困難重重。

所以這其實是基於現狀、綜合考慮的選擇。

顧左退下之後也沒閒著,他尋著合適的時機去了李府一趟。妒

李東陽看到他的奏疏也一樣是皺眉頭,“陛下有意革新本是好事。可開海之事剛剛平息,朝中上下仍有怨氣,此時驟而動鹽法,是不是略顯得急躁?”

作為閣臣,他考慮的自然是朝堂情緒。

顧左是技術性官僚,他已經探明了皇帝的口風,取得了支援,於是更加等不及,“閣老,鹽法之壞已深入骨髓,早改一天,則天下百姓俱得其利,晚改一天,則天下百姓俱受其害!這事等不起啊!”

“老夫不是不要你改,老夫說了,陛下欲革弊政,起新朝之氣象,這自然是好事。老夫的意思,你稍等上幾個月,也許會更容易些。再有,陛下從未見過鹽商,所說的拍賣之法也沒有完全說死。可見陛下也有嘗試之意。禮卿何不趁此機會詳加考證?豈不知越是重大的國政,越要謹慎。”

“楊應寧在西北之局,是復套成則生,復套敗則死。禮卿難道也想讓鹽法框住你?假若鹽法改革不成,你身死事小,朝廷的鹽法就此僵化、無人敢動,這才事大。”

李東陽的話更顯一個成熟官僚的穩重,他是提醒顧左,大事要考察清楚。

顧左將此話聽了進去,“倒不如,下官去接觸接觸鹽商!”妒

李東陽不可置否。

如果鹽法真要改,那確實是個重大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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