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雲舒的事情,簡單。

別說連城偵緝隊,就陳言的偵緝二分隊,單身帥小夥也不止一兩個。

和陳言去年一起入職實習,後來轉正的四個人,也都單身呢。

還有前兩年入職轉正的,也有幾個單身。

說實話,能考上警官學校的,就是經過一波篩選了。

之後入職轉正,又經歷過一次篩查,尤其是實習一年轉正的這段時間的考察。

基層偵緝分隊的編制數量有限,所以在轉正人員的考察上,非常謹慎。

肯定是優中選優,好中選好。

能經歷過這一關,人品、能力都不會有大問題。

而且最基本的身體健康是可以保證的。

給沈雲舒介紹一個心儀的物件還不簡單。

答應了沈雲舒給她介紹男朋友,沈雲舒自然不想當電燈泡。

陳言和沈雲懿繼續吃了點東西,就直奔汽車電影公園。

今天那邊播放的是一部經典老電影,羅密歐與朱麗葉。

其實,陳言才不關心公園放映的是什麼電影。

或者說,去汽車電影公園看電影的,有幾個真的關心放什麼電影?

大家關心的都是車子減震好不好,車子隔音行不行。

開啟天幕,月光透過天窗,撒進車廂。

小御姐今天比較辛苦。

不知道是不是剛剛吃醋的影響,總之非常賣力。

用揮汗如雨來形容都不過分。

此刻,正窩在陳言懷裡數星星。

如綢緞的大腿,頂在天窗上,幾根腳趾頭不安分的扭來扭去。

看的陳言心癢癢。

“討厭,星星好多哦,數不過來……”

美人在懷,千金不換。

……

最近的連城,治安不錯,陳言的日子裡只有報紙和茶杯相伴。

話說,最近宋凌萱好像不怎麼給自己泡茶了啊。

嗡嗡嗡

辦公桌上的手機震動。

看了看來電顯示。

梁剛?

陳言微微皺眉。

梁剛作為遼省偵緝大隊偵緝處老大,一直在負責秦川和自己的聯絡。

陳言雖然是直接對秦川負責,但不可能一有事都是秦川親自安排。

“老哥,您可是有日子沒給我打電話了。”

“這次有什麼指示?”

“我的電話,估計是你最不願意接的電話了。”

遠在沈市的梁剛苦笑一聲:“又有一個案子,需要你出馬。”

“哦,什麼案子?”

梁剛打電話,果然是因為有案情。

“電話裡不好說,這樣,我把卷宗先發給你,你先看看。”

“好。”

十分鐘後,卷宗已經傳真過來。

卷宗倒是不長,五頁紙。

案情也很簡單。

一起發生在盤市的普通的殺人案。

當時之所以沒有讓重案組接受處理,是因為案子太簡單了。

五天前,也就是4月1日下午3點23分,盤市偵緝隊接到報警電話。

“我要殺人了,你們過來抓我吧。”

是犯案人主動報案。

而且是在殺人前打電話報案。

十分鐘不到,盤市偵緝隊的辦案人員就趕到了案發現場。

是一間出租房。

被害人和兇手是合租關係,兩人是老鄉,在一個快遞點工作,送外賣。

根據卷宗記載,辦案的偵緝員趕到時,兇手正手持兇器攤坐在門口,渾身顫抖。

沙發上,就是死者。

當時偵緝員趕到的時候,被害人還沒有完全失去生命體徵。

隨即立即送往醫院,但是因為被害人頸動脈破裂,失血速度太快,還在去醫院的路上,就徹底死亡。

本來是個很簡單的案子,兇手在現場被抓獲。

兇器就在兇手的手裡,而且兇手對自己犯罪供認不諱。

盤市偵緝隊的偵緝員在現場也沒有發現第三人在場的痕跡。

半天時間,案子就宣告偵破了。

但是,後邊的反轉,讓案情出現了重大變化。

因為兇手是在作案前打的報警電話,在法律上,這可不是自首行為。

而是一種明知犯法偏要犯法的行為,甚至可認為是一種挑釁行為。

所以,當偵緝隊給兇手找到援助律師,告訴他很有可能判處死刑的時候,兇手翻供了。

“人不是我殺的!”

但是,空口無憑,當時的現場,盤市偵緝隊的偵緝員,沒有因為兇手就在現場而省略勘察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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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只有被害人和兇手的腳印、指紋以及毛髮皮屑。

而且,經過對被害人屍體的解剖,確認被害人沒有服用任何藥物,死因就是頸動脈利器切割導致的急性大出血。

經過對比分析,死者頸動脈上的傷痕,符合兇手手中尖刀造成的利器切割傷。

而且,尖刀上只有兇手一人的指紋。

並且參與辦案的偵緝員還模擬了現場血液噴射的痕跡。

對比兇手衣服上的血液噴濺痕跡,兩者都是吻合的。

所以,兇手殺人的證據確鑿,證據鏈完整。

而且,兇手自己也承認了殺人,還特麼在殺人前打電話報警。

現在知道自己死刑,就開始翻供,是不是晚了點?

可是,當兇手要求偵緝員播放其手機加密檔案裡邊的一個影片後,辦案的偵緝員懵逼了。

卷宗的原話是這樣寫的。

“影片是被害人秦連勝生前錄製,具體內容是。”

“是我讓崔小兵殺我的,我活不下去了,他不是故意殺人。”

就這麼一句話,再無其他。

而也正是這一句話,案件徹底反轉。

放在卷宗,陳言撥通了梁剛的電話。

嘟……

只響了一聲忙音,電話接通。

“老哥,影片的真實性做沒做過驗證?”

卷宗中沒有記載是否對影片進行了查驗,但是以現在的科技,偽造一段影片,不是沒有可能。

“盤市那邊已經檢查過,影片沒有剪輯的痕跡,而且當天他們就把影片發給了大隊這邊的技術鑑定中心。”

“可以確認,影片是真的。”

真的……

結束通話電話,陳言陷入了沉思。

不可思議。

不合邏輯。

第一,崔小兵翻供的時機有問題。

影片既然是真的,那也就是說,秦連勝的死,不是被殺,而是委託殺人。

既然是委託殺人,崔小兵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把影片拿出來。,

而是在盤市偵緝隊已經定案,給他找援助律師之後才翻供?

這不符合常理啊。

除非崔小兵腦子有問題,或者是精神病。

再者,即便是委託殺人,崔小兵為什麼要答應秦連勝?

崔小兵的學歷陳言注意到了,是中專畢業。

中專畢業,自然不是什麼高學歷,可是殺人這種事,別說中專學歷,就是小學學歷,也知道能不能幹吧。

更何況,即便是委託殺人,崔小兵也不會一點刑事責任都不承擔。

雖然會很輕,但是僅僅為了幫秦連勝的忙,這可能嗎?

所以,第二個問題,崔小兵為什麼幫助秦連勝結束生命。

卷宗中的資料顯示,崔小兵和秦連勝的關係很好,他們是同鄉。

秦連勝今年48歲,崔小兵28歲。

兩人還是遠房親戚,秦連勝是崔小兵的表叔。

五年前,兩人就在一起跑外賣,關係很好。

但是,再好的關係,崔小兵也不可能因為秦連勝去坐牢吧。

秦連勝讓崔小兵殺他,他就殺了?

退一萬步,就算秦連勝真有必死的理由,跳樓不行嗎?

為什麼要讓借崔小兵的手結束生命?

這不現實。

但現實卻是,崔小兵真的殺了他。

所以,崔小兵幫秦連勝結束生命,肯定有外人不知道原因。

只是,這背後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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