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真相大白

警察問:“既然是開水燙傷的,為什麼剛才說是凍瘡呢?”

另一位警察說:“燙傷和燒傷表面上看一樣,但是他們有區別,要不要請一位醫生來鑑定一下?”

“而且你在詢問的時候,又故意用大衣掩藏著受傷的手。你這是心中有鬼,欲蓋彌彰。”

種種跡象表明,湯豔紅的傷有問題,警察把嫌疑的目標鎖定在湯豔紅的身上對她重點突擊審查,開始的時候,湯豔紅百般狡辯,死不承認,後來經不住警察的輪番攻勢,終於承認藍家小院的火災事件和自己有關。確實的說,就是她湯豔紅一手製造的縱火案。

湯豔紅和藍鈴兒,林巧巧三個人是同一年生的同齡人,他們在同一個村子,小學和初中都在同一個班,她們在十六歲之前是形影不離的好朋友,初中畢業後,林巧巧繼續上高中,藍鈴兒和湯豔紅卻去上了中專,中專畢業後,大家的生活軌跡卻發生了很大的不同,林巧巧就不說了,藍鈴兒和湯豔紅都是中專畢業,湯豔紅自認為長得也不比藍鈴兒差,但是藍鈴兒的工作分配在縣城,找的老公又是縣城裡的人,湯豔紅則分配到了偏僻的山村小學,找了一個同樣來自農村的男人,湯豔紅從此心理失衡了,雖然表面上還是把藍鈴兒當作朋友,但是心底裡卻恨透了藍鈴兒,條件相當的兩個人,命運卻天差地別,這雖然不是藍鈴兒的錯,但是因為有她的參照,自己就顯得更加的落魄。所以羨慕嫉妒後面自然就是恨了。

各方面條件比藍鈴兒好的人多了,湯豔紅不羨慕嫉妒恨他們,因為他們離她的生活很遠,而藍鈴兒卻離她的生活很近,作為好朋友的兩個人常常在一起,聊的無非就是自己的情況,她們是一個村子裡的,又是朋友,所以碰面的機會就多,每次碰面,湯豔紅對自己很不滿意又無法改變的現狀更加絕望,對藍鈴兒的妒忌心更強。

湯豔紅以為自己對藍鈴兒的妒忌心掩藏得很好,沒有人知道,但是藍鈴兒突然有一天會向她提出斷交,令湯豔紅很吃驚,她不知道藍鈴兒是怎麼察覺到的。

更加讓湯豔紅吃驚的是,藍鈴兒和湯豔紅斷交的第二天,當湯豔紅在村道上遇到普建興,和普建興正在講話的時候,藍鈴兒卻出現了,並且指責湯豔紅勾搭普建興。

就因為藍鈴兒的這句話,讓湯豔紅從此背上了勾搭朋友老公的惡名,湯豔紅的生活從此陷入了水深火熱之中。和老公吵架,打架,被老公侮辱,最後湯豔紅被老公捉姦弄得聲名狼藉,雖然最終和老公離婚了,但是所到之處被人指指點點,被人唾棄。

湯豔紅認為自己過到這般田地,全都是因為藍鈴兒,她不知道為什麼藍鈴兒要汙衊她勾搭了普建興,雖然她暗地裡確實喜歡仰慕普建興,普建興長得斯斯文文的,而且在一中前途無量,而自己的老公五大三粗的,一輩子都不可能會有什麼出息,湯豔紅雖然對普建興有那個心,但是她一直沒有機會付諸行動,也許是藍鈴兒察覺到自己對普建興的這種心思,所以這樣說。

在湯豔紅的意識中,藍鈴兒是又懦弱又笨的人,怎麼一下子就變得靈敏強悍起來了?湯豔紅百思不解,也惱怒藍鈴兒破壞了她的計劃,攪亂了她的生活。

湯豔紅離婚以後,曾經多次試圖去找過普建興,希望透過普建興改變自己的命運,但是普建興對她很冷淡,並且婉言拒絕了對她的援助,她想,如果不是自己的名聲毀掉了,自己一定會讓普建興愛上自己,但是普建興對如今名聲盡毀的湯豔紅避之不及。

而與她相反,藍鈴兒離婚以後,小日子過得越來越舒服,有錢賺,又找了一個出色的男朋友。

湯豔紅覺得生活嘲諷了她,為什麼她過得越落寞,藍鈴兒卻過得越滋潤,她決定要把藍鈴兒給毀了。她恨藍鈴兒,恨藍家小院,於是她想出了用火燒藍家小院的辦法。

可是藍家小院有一隻大黑狗很靈敏,只要有人走近,它就叫個不停,對付狗一般的辦法就是下藥,在烤得噴香的肉上放毒藥,然後丟給狗吃,就萬事大吉了,但是藍鈴兒家的這只狗卻不吃湯豔紅精心製作的毒肉,但是湯豔紅報仇心切,被仇恨衝昏了頭腦,管不了那麼多了,她決定把藍家小院的門反鎖住,這樣,就算是藍鈴兒發現起火,她也出不來,只能等死。

那天夜裡,湯豔紅選擇在凌晨三點鐘的時候去燒藍家小院,因為那時候是人睡眠最深的時候,之前傍晚的時候曾經丟了一團烤肉給藍家小院的那條狗,但是那狗還是沒有吃,湯豔紅提著五公斤的汽油過去,才靠近大門,沒有弄出任何動靜,那狗還是靈敏的察覺到了,隨後叫了起來。

藍鈴兒也和她家的大黑一樣靈敏,很快就起來察看,湯豔紅孤注一擲繼續把汽油倒在了藍家小院的門上,藍鈴兒隔著門問:是誰?幹什麼?湯豔紅一慌,就讓汽油潑了一點在自己的手上,所以當湯豔紅毅然決然點起火的時候,湯豔紅自己的手也被燒傷了,藍鈴兒和藍媽在院子裡聽到一聲驚叫的時候,就是湯豔紅把自己的手燒傷了。

湯豔紅把一切事情都扛了下來,一口咬定說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一個人做的,沒有其他任何人參與。

藍家小院火災之前幾天,羅錦文看見有兩個人在藍家小院門前鬼鬼祟祟的,其中有一個是女人,他們遺留下來一個引火的松毛,警察問湯豔紅那天晚上那個女人是不是她?他們是不是那天晚上就想下手,只是因為羅錦文的到來而沒有得逞?

湯豔紅矢口否認,說一直是她一個人的行為,那天晚上羅錦文看見的人她不知道。湯豔紅否認的目的是想包庇另外的同夥。

嫌疑人招供,攬下了所有的罪行,案情基本明了,只是有沒有同夥還有待調查,但是上面又催著要結果,公安局為了儘快結案交差,這個案子又不是什麼問題嚴重的大案子,所以很快就結案了。

案子移交到檢察院。

在檢察院公訴了一個月後,法院宣判湯豔紅因為故意縱火企圖謀害他人,判刑有期徒刑三年。

湯豔紅被宣判的第二天,事情急轉直下,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湯豔紅說自己懷孕了,經過法醫檢查,湯豔紅確實懷孕三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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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湯豔紅已經離婚,而且聲名狼藉,但是臭肉容易招蒼蠅,所以湯豔紅身邊也不乏男朋友。

聽到湯豔紅懷孕的訊息時,藍鈴兒的芳菲園已經開業了,藍鈴兒想,懷孕三個月,那麼藍家小院火災的時候,湯豔紅就已經懷孕一個多月了,湯豔紅不可能懷孕三個月才發現自己懷孕了,這麼說來,湯豔紅故意在她懷孕的時候縱火燒藍家小院,就是為了怕事情暴露以後借懷孕來逃避坐牢。

果然,因為湯豔紅懷孕,她被改判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執行。

當然,因為判刑,湯豔紅的公職是沒有了,但是因為懷孕,湯豔紅免除了牢獄之災。

以湯豔紅的心機,她不可能做這樣破釜沉舟的傻事,但是她還是做了,說明仇恨已經讓她完全喪失了理智。

ps:謝謝先生,狠重要的月票!(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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