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一點點過去,眼瞅著天就黑了。

見黎叔興致勃勃的一直打量顧朝雲,那面相稚嫩的年輕姑娘不樂意了,嘴裡嚼著口香糖,挑釁般的說道:“喂,小子,說的那麼厲害,都坐老半天了,別光擺譜啊,敢不敢和姑奶奶比比?”

“小葉!”黎叔雲澹風輕的一擺手,給了個眼神,示意稍安勿躁,轉頭又看向顧朝雲,“不知道兄弟以前在哪塊寶地發財?”

顧朝雲也不知道這老狐狸是咋想的,從頭到尾眼神就擱他一個人身上轉悠,來來回回,從上到下,看的人心裡發毛,渾身不自在。

“嘶,這貨不會是個老玻璃吧?他娘的怎麼總盯著自己樂呵?”

他心裡納悶,臉上不動聲色,緊裹著大衣,磕著一袋金鴿瓜子,回以笑臉,“大學剛畢業,打算出來散散心,長長見識。”

黎叔頓了頓柺棍,扭頭望向自己的一干手下,語氣慢條斯理的說道:“這才叫幹大事的人,再看看你們,天天就知道小打小鬧,知道這年頭啥最金貴?人才!”

得,還不如不說呢。

顧朝雲嘴裡吐著瓜子殼心裡卻在罵娘,這老鬼十有八九是把他當成用高學歷專釣大魚的佛爺了,這下有些難辦,看這眼神,瞧這架勢,想要脫身,難了。

那叫小葉的年輕姑娘更不樂意了,眼裡帶著三分戲謔三分不屑和四分好奇的調侃道:“那你說說,大學都學了些什麼呀?有我們這麼舒坦麼?”

顧朝雲眯了眯自己那雙眼角外飛的狐狸眼,人畜無害的笑道:“學的心理學,哪能比得了你們逍遙快活,說到底也還得受人管束,規矩忒多。”

黎叔聞言“喔”了一聲,一雙外鼓的眼睛睜大不少,頗為驚歎的呲出兩片門牙,“中西合璧?果然夠專業。”

小葉卻皮笑肉不笑的盯著顧朝雲擠兌道:“黎叔,你怕是看走眼了,就他這還專業人才呢,壓根就是個愣頭青,傻里傻氣的。”

黎叔臉上還掛著那種獨有的笑容,看著三分真七分假,不緊不慢的接過話茬,“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

顧朝雲卻是受不了這笑面虎了,明裡笑的一團和氣,暗地裡卻不住用言語撩撥別人的心思,而且自己不出面拿手下當槍使,分明是想試他。

“你剛才說比比?總得有點彩頭吧。”

一聽顧朝雲搭話,小葉頓時來了精神,嬌蠻潑辣的抬起右腳踩在座椅上,笑道:“別拐彎抹角的,乾脆點,想要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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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朝雲亮了亮右手,三根長短不一的纖秀手指輕一摩挲,溫言說道:“我這手裡還缺件養手的手把件,但凡你能拿出一樣讓我瞧上眼的,今天我就勉為其難和你過過招。”

所謂“養手”不單單只是把手養的細嫩就行,真要那樣可就白費功夫,而且也廢的差不多了。

想那些個嬌生慣養的姑娘小姐,哪個伸出一雙手不是如玉動人,精緻漂亮,可到底是錦衣玉食喂出來的,沒幹過粗活,沒使過力氣,更別說摸刀片了,別到時候還沒得手,自己滿手的血泡。

雙手想要真正化拙為巧,那得下大功夫,否則後天骨骼定型,筋絡長成,就太遲了。

得趁著未長成的時候,輔以藥膏,每天揉捏塑骨,活血養筋,既得了靈巧,也能攢下勁道,這才算是開始。往後規矩更是繁瑣,碰不得粗糲之物,提不得重物,得在精細處下功夫,為的是保持先天的觸感和過人的反應。

賊行裡有句老話,“三年的骨頭十年的筋,一雙玉手算不清。”

想成就一雙出神入化的玉手,那得搭上一輩子的功夫。

但光守規矩也不成,日子一長,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人有生老病死,況且一天天消磨下來,雙手碰的東西多了,手上功夫難免衰退,那就要藉以外物來養了。

譬如把玩一些個精緻小巧的物件。

這圖的可不是包漿,也不是放在手裡顯擺晃悠,而是在指縫裡擺弄,指肚上耍門道,鍛鍊手指的靈活性以及觸感。

小葉鼻孔裡哼了一聲,右手好似變戲法一樣,一翻一轉,再拿出來,手裡已多了一塊勞力士的金錶,似笑非笑的道:“小子,看清楚了,這可是金的,夠麼?”

顧朝雲不緊不慢的瞟了一眼,然後興致缺缺的收回視線,乾脆眼睛一閉,靠著椅背打起了瞌睡。

見他這副模樣,小葉笑容一僵,臉色頓時難看起來,還想開口,忽聽黎叔又“嘖”了一聲,鬆鬆垮垮的麵皮一緊一弛,感嘆似的招呼道:“唉,把那些個俗物都收起來吧。”

說完看著顧朝雲,手卻摸向自己的兜裡,邊往外拿邊輕聲細語的笑道:“底下人剛入道,不通俗雅,見笑了。”

話說完的同時,他手裡已拎出一物。

“兄弟不妨瞧瞧這件,看看能不能上眼?”

顧朝雲抬頭只瞅了一眼,眼神當場就變了。

那是一塊懷錶。

可錶殼竟然是兩塊和田老玉拼出來的,表面沒多少精緻繁複的裝飾手工,只不深不淺的畫了一副寒鴉歇枝的山水小畫,瞧著古樸卻不失大氣,沁色如煙,一看就是上了年頭的老物件。

見顧朝雲沒有半點伸手的意思,黎叔反倒拎著銀鑲玉的表繩半推半塞的擱到了他手裡,然後一根根合攏他五指,拍了拍,說笑道:“贏了,表歸你,輸了,表還歸你,但你得歸我。”

顧朝雲心裡一緊,果然,這老賊把主意打他身上來了,還真他娘的肯下本錢,再不儘快脫身可就破了老爺子的臨終交代,真成賊了。

心裡稍一琢磨,他拇指指肚貼著後殼摩挲一過,都不用看,已能摸出幾個字來。

“亨達利。”

再開啟表蓋,純金錶盤上的十二個羅馬數字居然都是紅翡嵌上去的,周圍還用極其細緻的工藝凋刻出不少鏤空花紋,賞心悅目。

這物件,想是民國哪位大人物私人訂製的珍品,獨此一份,不可多得。

需知這養手的物件也分三六九等,質地越是細膩的,品級自然越是上乘,你要天天拿個石頭在手裡把玩,不出兩月,餓死街頭。

盜門裡,雙手是吃飯的本錢,看的比命都金貴,與之對應的物件自然也是越金貴越上乘。玉石為先,金銀次之,到了現在,但凡誰喜歡摸兩枚硬幣在指間把玩戲耍的,不是賊就是快要做賊了。

這下倒好,一塊懷錶,金、銀、玉石全湊齊了,他本想找個由頭拖延時間,想想辦法,可這老賊興許是窺破了他的心思,居然捨得拿出這種東西,分明是鐵了心的要收他。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眼下要再耍花招,後頭估摸著就不是好言好語了,對方十有八九得下暗招,到時候憑添幾分風險,保不準這火車他上得下不得。

想到這裡,顧朝雲腦海中思緒急飛,幽幽暗歎,老爺子那年挖眼斷指的仇他死都不敢忘,這些年沒有一天不是想著報仇的,天知道他背地裡費下多大苦工才練成了這雙手。

可惜,這雙手他從來只是藏著,也強忍著不曾於人前顯露,一是念著老爺子臨死前的交代,二是不想打草驚蛇。

只因那人勢力不小,實力極強,而且生性狡猾謹慎,若不能一招建功,餘生恐報仇無望。

可如今,陰溝裡翻船,竟稀裡湖塗的來到了這裡……

但他心裡有的非是驚,而是喜,就好像如釋重負的松了口氣,卸下了肩上的萬斤重擔,吐出了胸中十多年來的鬱結之氣。

因為,他知道自己終於能報仇了。

時機已至。

念頭一消,他食指伸直,左右輕巧一晃,表繩立馬在空中轉出幾個大圈繞了上來,懷錶落入白皙的手心,眯起笑眼。

“好,我應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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