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唰……唰唰……

筆觸紙張,周銘拿著一支黑色鋼筆,不斷地在檔案紙上飛快的書寫著……一盞不算太亮的檯燈擺放於桌子的一側。

白色的燈光映照在他的臉上,讓他本就淡漠無比的表情更添上了一分寒意。

咔嚓!

門把手轉動的聲音傳來,一道斜光伴隨著門被推開變得愈發平整。

周銘停下了筆,望向了走近眼前的凌煙,他帶著溫和的笑容:“不是讓你回酒店睡覺了嗎?”

凌煙撅嘴:“你不在我睡不著!”

周銘放下了筆,起身來到了凌煙的身後雙手交叉環住了她,又是將將頭埋到了那如瀑的秀髮間,貪婪的吸了一口:“煙煙就是充電寶,吸一口精神百倍!”

凌煙小臉一紅:“得了吧你,數據線可很細啊!”

小妮子,車速越來越快了……周銘打趣道:“那你覺得幾米的數據線好?”

“呸!誰跟你扯這些!”

“趕緊寫你的城限法草案!”

敗下陣來的凌煙從周銘的懷裡一扭,直接跑到了一旁的單人沙發上斜靠嘞下來:“你寫,我在這裡睡覺陪你。”

周銘點了點頭:“好,那你快睡吧,不然煙煙豬可要變成熊貓豬了。”

凌煙哼了一聲,又吐了吐舌頭:“才不會,睡了!”

見狀,周銘也只是笑了笑便回到了位置上坐下。

這城限法所需要構想到的東西實在太多了!

好在他只需要想出一個大框架,具體的執行細節交給專門負責律法編撰的人去補充即可。

要不然的話,估計他這種非專業人士就是枯坐半個月也不一定能完成編撰一條無孔可鑽的律法!

此時,那張標準大小的檔案紙上已經落滿了密密麻麻的文字。

在標題“天府市城限法草案”的下方,便是一條條新增法案內容。

【不當得利法:自媒體行業人士,在使用他人肖像,影像及此類外貌留影獲取利益時,必須徵得當事人同意並起草書面協議!】

【若私自使用他人肖像,影像……在當事人警告刪除後,仍舊不聽從悔改者,應按照使用者獲利情況……按照數額,傳播面廣泛程度…….嚴重者入刑,應參照尋釁滋事罪等同輪處!】

這只是一條,周銘便是洋洋灑灑的寫了大半張紙,其中可能出現的情況太多了,他只是挑了一些重點來寫。

再來看第二條。

【佔用公共資源法:這裡指臨時佔用土地,水域,等一系列公共區域……利用公共資源來獲利者,應當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進行……妨礙他人者,按照情節嚴重程度及認罪態度進行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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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妨礙他人後,仍舊知錯不改,態度惡劣,並伴有辱罵,嘲諷,恐嚇他人的行為,應當從重處理……具體法令處理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對應尋釁滋事罪,辱罵他人罪等罪名進行量刑!】

這兩條“城限法”幾乎是為那群攝影師量身定製的。

一旦這兩條法令透過,那他們幾乎一個都跑不了!

個個都得判刑!

畢竟網紅街存在又不是一天兩天了,他們拍攝路人時,或多或少都有未經過他人同意的,甚至還有不少次因為偷拍人家女朋友,而導致跟人發生口角的!

這兩條法令不光會讓他們“刑”,更多的還是重刑!

啪嗒!

補充完了最後的一些設想到的細節,周銘便是將鋼筆輕拍到了桌上……他輕手輕腳的起身,搬了幾張椅子在凌煙的旁邊拼接成了一張簡易床將就著躺了上去……

剛要睡著的他忽然想到了什麼,看向了一旁凌煙手上的戒指。

周銘輕輕握住了小妮子的手,左手從金色光幕中取出一縷湛藍色的光輝,對著刻有“銘豬”的那枚戒指虛點。

如絲綢般在在空中飄蕩的光輝緩緩地隱入了“銘豬”的小眼睛中!

“嗯哼!我要吃五花肉!”

陡然間,小妮子來了這麼一句夢囈。

“銘豬!啊嗚!”

煙煙不愧是煙煙!做著夢都不忘記吃肉!

雖然糟心事很多,但只要一看到煙煙,那總煩躁感就會一掃而空……想到這,周銘淺吻了一下凌煙的頭便是重新躺回了“簡易床”上。

……

翌日清晨!

小小的會議室內,瀰漫著小籠包汁水的香氣……具體濃到什麼程度呢?

大概就是,周銘那麼能睡的人,都硬生生被香氣給勾醒了!

從“簡易床”上起來的周銘,直覺得腰酸背疼,活動了一下筋骨後,他才是看到了桌上擺放著六籠小籠包。

怪不得那麼香!

咔嚓!

會議室的門被開啟,凌煙笑咪咪地走了進來:“嗨呀,銘豬被飯香給弄醒啦?”

“趕緊吃吧,我一大清早特地排隊去給你買的,據說這家小籠包做得特別正宗!”

“煙煙太棒了!”

“那我就不客氣了,確實餓壞了!”

迫不及待的周銘剛想開造,就被凌煙抓住了雙手:“去廁所刷牙洗臉!”

看著被塞進手中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周銘感動的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怎麼會有那麼漂亮又會照顧人的姑娘呢?

他一臉認真的看著凌煙:“仙女!”

凌煙同樣注視著周銘的眼睛,隨即右手一抓,正好逮捕了一隻想偷拿小籠包的“賊手”!

被抓了個現行,周銘也只得訕笑著拿起洗漱用品出門。

怕周銘應付了事,凌煙直接跟到了洗手檯旁:“好好刷,左三圈又三圈!”

周銘鬆開牙刷:“脖子扭扭,屁股扭扭?”

“閉嘴!都噴出來了!在不好好刷牙,不給你吃小籠包了!”

“噢!”

洗漱完畢後!

回到了會議室的兩人奉勸殘雲般地解決了滿滿一桌的小籠包。

期間,一位警員還進來通知了一下他們吊帶女那件事的公審時間,就在今天下午。

據那名警員說,吊帶女花重金請了一位業界口碑相當好的律師來打官司。

陳局長特意讓那警員多問了句,要不要幫他們也請一個律師。

當然,周銘二人給予的答覆自然是不要!

請一個律師多貴啊!

還不如自己上呢!

假若周銘是百分百相信自己,那凌煙就是在他的基礎上超級加倍的信任他。其實周銘還有一句話沒說出口:好久沒見到被告方有律師了,怎麼著也得親自上啊!

阿嚏!

某位正在整理材料的律師背後一陣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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