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婚禮是很繁瑣的,一套程式整下來,沒有幾十個月是完不成大禮。體力不好的還真撐不下來。

結婚的第一步當然是提親了,子女到了適婚之齡,做父母的就得著手給孩子們提親。古代的人結婚比較早,大明律明文規定:男16歲,女14歲便可成婚。所以,一般的家庭早早的就確定了子女的配偶,以便早日晚婚,好完成傳宗接代的重任。

明代男女雙方在沒結婚前是不能自由交往的,男女授受不親私相約會的恐怕會被沉塘,所以沒有幾個人願意冒著生命危險去花前月下談戀愛的,那些膽子大的往往出現在文學作品中,所以才會讓人萬分羨慕。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親求,女不親許”,悉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這種情況下,媒人成為締結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

舊時媒人有官媒、私媒兩種,以私媒為多見。媒人幾乎全由上了年紀的女性充當,所以民間俗稱“媒婆”。他們大多能說會道,一些原本並不相配的婚事,經媒婆搖唇鼓舌、瞞天過海,居然得以說合成功。

至於官媒,應該是春秋戰國時期的勾踐發明的,為了增加人口的數量,勾踐開啟變態的政策,勾踐定了一個國策,叫做“十年休養、十年生息”。其中有一條,就是鼓勵人口生產。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不僅如此,光棍漢可以去官府登基,由官府牽線搭橋,歷史上唐朝初年也有類似的政策。

不要認為提了親就萬事大吉了,女方庚帖由媒人帶回男家,進行“合婚”,這相當於“六禮”的“問名”。合婚包括“問神祖”和“合八字”兩個部分。具體程式各地不盡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將女方庚帖壓在家中供奉菩薩或祖先的香爐下,存放三日或更長一些時間,以聆聽神祖示意。在這一段日子裡,若閤家諸事順利,六畜平安,即為不衝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認可,婚事就能繼續。否則要立即退還庚帖,婚事告吹。

透過“問神祖”程式後,便要請算命先生對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進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無相沖。八字相合則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現眉目,如相沖相剋,則該門親事只好作罷。

這一套封建迷信在現在已經破除得差不多了,有些青年男女相戀之後,其父母會在暗中為他們合對八字,基本上是屬心理安慰形式,對婚姻的成敗一般不起制約作用。其實這本來就是多此一舉的,又有誰知道自己的媳婦十幾年前到底是什麼時辰出生的呢?

至於沈京,他甚至連自己的時辰都不知道,更無從說起八字了。

到了這一步,婚姻才算基本定下來,男女雙方可以見面,兩家可以互相問候,試著接觸一下,以增進感情,加深了解。男女雙方經過溝通、瞭解,彼此都認可了,就要舉行“定親”之禮,以締結婚約,確定聯姻,定親大多一次完成,也有分二次進行的。無論一次還是兩次,定親形式通常為:男方擇吉日具禮物、定金及定帖(或還有婚書)送往女家,女家納之,又回送一些禮物及女方定帖(婚書)。男女兩家各以對方之禮、帖為信,定下親事。

訂婚之日,男女雙方往往都要辦筵席,宴請親朋好友,俗稱“訂婚酒”。赴宴者毋須送禮,即使有送,也比較簡單,多少不論,故有人把喝訂婚酒叫作“吃白酒”。但到了完婚成親的時候,喝過訂婚酒的人就得送份厚禮為賀。

訂婚後,多數要待年把至二三年才完娶。在此期間,男方逢年過節要給女家送禮物,主要是端午、中秋、過年(春節)三大節,俗稱“送節”,也有另稱過年這次送禮為“送年”。禮物大多離不開豬肉、面(線面)、衣料等,同時與節日相應,端午時帶有粽子,中秋時帶有月餅,過年時帶有或年糕。女家也會回送一些禮物。

其實這些程式,在沈京小時候應該已經完成很大一部分了,要不是家中出了變故,現在早就成親了。拖到現在,也就是完成最後一步,行大禮就行了。

十天的時間一晃而過,今天是黃道吉日,適宜婚嫁,搬家,壘灶,動土、洗澡……曆書上密密麻麻的,簡直沒有不適應做的事。

徐記文房張燈結綵,門口一對大紅燈籠分外顯眼,據說是從北平運過來的,一個什麼世家製作的,尋常人還買不到云云。

沈京身穿大紅袍,頭戴瓜楞小帽,胸前還別著一朵紅色的綢花,一早就得站在燈籠底下迎客。

首先到場的是居然是蘇州商會的商會長,後面跟著四個青衣小帽的夥計,抬著兩個看上去沉甸甸的木箱子,箱子上也綴著朵絲綢結成的大紅花。沈京心裡咯噔一下,自己沒給他下帖子啊。既來之,則接待之,沈京只是遲疑了片刻,便拱手施禮道“哎呀,商會長,你怎麼大老遠地跑來了啊?”

“老夫這兩天正好在南京辦事,聽說今天是沈大人大喜的日子,就冒昧趕來討杯喜酒喝,沈大人可莫要見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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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哪裡,是沈某擔心會長趕來舟車勞頓,不敢叨擾,待會一定親自給會長賠罪。”

“哪裡,哪裡”會長笑盈盈地在沈京的陪同下往裡走著,那神情,彷彿比自己兒子娶媳婦還高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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