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們正在教室裡面上課呢,聽見外面大譁,有人嚷嚷著要打劫,立刻亂作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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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球囊,敢到某這裡打劫,某這刀子,能醫人,也能殺人!”牛二瞪起牛眼,手裡攥著一把半尺長的手術刀,直接往外衝。

能醫人,亦能殺人,這麼牛氣的話,他還是跟李師學來的呢。

醫學院裡,大夥相處和睦,就像是後世大學的宿舍一般,親如兄弟姐妹。所以很快,學員們便都嗷嗷大叫著往出衝。

孫二娘緊跟在牛二後邊,手裡也拿著一把手術刀:“老孃先閹了他!”

這話可真不是李風教的,孫二娘這孃兒,實在太彪悍,聽得何二妞這等未成家的姑娘臉上發燒。不過這時候也顧不得那麼多了,先對付賊人要緊。

不過,他們都不是最先衝出去的,只見門口人影一閃,已經有人竄了出去。等他們來到庭院中,就覺得院子裡彌散著一股刺鼻的怪味兒。同時,有兩條人影,已經噼噼啪啪的打到一起。

其中,那道纖細的人影正是胡女呼瑪,身體靈活,手中一把短小的彎刀,卻十分凌厲,刀刀致命。

殺得對面那個年輕的醜漢,口中哇哇怪叫,手中一把橫刀,卻只有招架的份兒。呼瑪刀塊,刀法又刁鑽,這醜漢空有一身力氣,卻使不出來。

“哇,呼瑪你好厲害呦!”何二妞他們這些年紀小的,嘴裡歡呼起來。顯然,他們受到奴奴的影響比較大,誰叫李師最寵著奴奴了呢。

牛二手持手術刀,根本就插不上手,他心中也十分驚駭:想不到啊,呼瑪這個小胡女竟然還有這本事,幸好以前聽從李師的吩咐,沒有欺負她——

這時候,李風也從屋子裡跑了出來,看到呼瑪佔了上風,便高聲呼喊:“呼瑪,休要傷了他的性命!”

他算是瞧出來了,這來的醜漢,估計以玩鬧的成分居多。因為在空氣之中,飄著那熟悉的鞭炮的氣息,地上還有一些崩碎的紙屑。

在這個時代,能弄出來這個的,估計只有青雲觀那邊了。於是,李風提了一口氣。大喝一聲:“小科子,你要是再不滾出來,你這朋友就死定啦——”

“風哥,某來也——住手住手,自己人,都是自己人!”謝映登慌慌張張地從大門衝進來,他本來是想作弄一番,可是,效果跟他設想的好像有點區別。

那醜漢聽到謝映登的呼叫,身上一頓,結果,被呼瑪從背後踹了一腳,噔噔噔往前衝了幾步,在謝映登面前摔了個狗啃屎。

“呸呸呸,謝科,小科子,你這個主意一點也不好玩,你沒告訴俺,他們這麼多人,還有這麼厲害的小娘!”醜小子使勁啐了幾口,把嘴裡的泥土吐出去。

而呼瑪,則立到李風身前,手中的彎刀,已經不知道被她藏到何處。

謝科撇撇嘴:“阿醜啊,你還吹自己武藝高強呢,怎麼連人家小娘子都打不過。”

醜小子從地上爬起來,他大概十七八歲的樣子,體格魁梧,說話嗓門洪亮:“俺的本事是在馬上用馬槊衝鋒陷陣,不是在地上打打殺殺的,這橫刀根本用不慣!”

說完又轉過身,用手指著呼瑪:“你這小娘,可敢跟俺上馬再打一場,看俺不生擒了你,搶回去當壓寨夫人,哇哈哈哈!”

這小子正痛快嘴呢,就覺得眼前人影一閃,然後,肚子上又結結實實挨了一腳,踹得他噔噔噔倒退幾步,這回直接摔了個屁股墩。

這貨捂著肚子,嘴裡還想說點什麼,找回場子,卻見不遠處戴著面紗,只露出一雙眉眼的呼瑪,刀子一般的目光朝他射來,這貨立刻慫了,嘟囔一聲:好男不跟女鬥。

謝映登把醜小子從地上拽起來,然後一起來到李風身前。李風看到沒啥事,就擺擺手,叫學員們繼續回去上課。

只有呼瑪不大放心,留在李風身邊。結果,弄得那個醜小子身上就跟長了蝨子似的,渾身都不自在。

而謝映登則笑嘻嘻地說起來:“風哥,這是阿醜,是從濟州東阿來京師的。叔父他們將爆竹弄出來的,我特意來向風哥報喜。結果阿醜這小子非得說要給你個驚喜,就在院子裡放了一個。他還裝作山賊要打劫,這麼大人了,學什麼不好,非得學山賊草寇的做派,說你什麼好呢——”

“你你你——都是你叫俺做的好不好!”那醜小子急得腦門子上青筋直蹦。

謝映登踮著腳尖,拍拍對方的肩膀,他雖然在同齡人之中,已經算是長得高大,不過和醜漢相比,還是差了一大截:“阿醜,不要在意那些細節嘛,來,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風公子,快點叫風哥。”

醜小子則咣噹著大眼珠子:“好像年齡還沒有俺大呢。”

李風盯著他瞅了半天,忽然問道:“你可姓程?”

“嗯?”那醜漢一愣。

李風心裡更有底了:“可是名為咬金?”

“你怎麼知曉俺的名姓,肯定是謝科,小科子告訴你的對不對?”醜漢覺得小科子這個名字叫起來挺順嘴的。

果然是你!李風的嘴角也浮現出笑意,一想到“咬金”這個名字,他就想笑:能取出這麼接地氣的名字,肯定是財迷啊!

至於這廝歸唐之後,又取了個文縐縐的程知節,就頗為無趣了,還是咬金好,聽著就喜慶。

而且程咬金的出身,其實也不差,祖、父也都是官員,絕非像演義裡所說,是個私鹽販子。要知道,隋朝的時候,鹽鐵都是開放的,哪來的私鹽販子?

想不到,這貨竟然跟謝映登還是舊識,估計兩家是世交吧。

於是,把人都讓到屋裡,呼瑪也去了教室。臨走的時候,這胡女還很認真地告訴李風:若是論起馬上功夫,她肯定不是這醜漢的對手。

這樣一來,程咬金才感覺賺回了一些顏面,朝著李風叫了一聲“風哥”。畢竟,他雖然嚮往江湖遊俠、綠林大盜那種無拘無束的生活,但是自幼也是讀過詩書的,聽說過風公子的大名。

“咬金,你那個巡山大王實在太Low了,不如叫混世魔王的好。”李風瞧著程咬金那濃濃的眉毛以及不安分的五官就想笑。來來來,趕緊合個影兒吧,把你的醜臉變成永恆。

阿醜這個小名,估計是賴名好養活。這貨肯定好養活啊,就是最後落了個名副其實。

雖然不知道啥是Low,但是程咬金還是大致聽明白了,不由得擊節叫好:“混世魔王,還是風哥你這個厲害,聽著就霸氣!”

其實,程咬金加入瓦崗軍,也不是像演義裡那般,截了皇槓,這才反上瓦崗山的;而是亂世之際,他組織鄉勇,護衛家鄉,後來被李密賞識,這才邀請加入瓦崗軍。也算是過了當山大王的癮。

逗了程咬金幾句,李風就從謝映登那裡要來鞭炮的成品瞧了瞧,大致跟後世的樣子差不多。而且無論鞭炮大小,捻子都比較長,這樣放起來比較安全。

畢竟這時候的人沒放過這種鞭炮,點著之後,估計還都傻傻地站在旁邊不知道跑呢。

“走,出去試試效果!”李風招呼小奴奴一聲,一起去了大門外。當然要在街面上放,就當做廣告了,反正這時候,也沒有禁放令。京城怎麼了,也得在鞭炮聲中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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