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王莊四周的山脈叫烏雲山,曾多年烏雲蓋頂,雷雨天氣很頻繁,一直到建國後才慢慢好轉。

整個縣城被烏雲山圍在中央,曾經的縣城名字就以烏雲來命名。

後來在五十年代才把烏雲改成了凌雲。

陳凌來到烏雲山腳下,很容易就找到那一大片的不毛之地。

石灰廠的斷壁殘垣倒是早已看不出來,畢竟已經過去了近十年時間。

但廢棄的磚塊,石頭到處仍然到處都是。

放眼望去,連枯草都沒有幾根,光禿禿的一片。

還有橫七豎八的一道道深溝。

是夏季雨量充足的時候,被山上的水流沖刷出來的。

總之,滿眼的廢棄、荒蕪。

這跟眼下的季節沒有多大關係。

一塊土地有沒有生命力,就跟一個人是精神飽滿還是精神萎靡一樣,還是比較好分辨的。

尤其是這塊地,足有三十畝,這麼大的地方,全都不好好長東西。

是個人就知道有問題。

陳凌從洞天取出鋤頭,隨便刨了兩下。

抓了把土在手裡,表層土料分散嚴重,沒有絲毫水分在裡面。

但是越往下,土壤越堅硬,一鋤頭刨下去跟砸在石頭上似的。

刨了沒幾下,就震得陳凌手腕發麻。

“我靠,這也太硬了吧!”

陳凌一陣瞠目結舌,他本來打算找個犁耙,把這塊地犁上兩遍呢。

現在看來,是不用想了。

根本犁不動。

主要原因就是地下埋著巨量石灰,土壤中的水分和養分根本留存不住。

經年日久的,近十年沒人管,就導致土壤表層鬆散,下層嚴重固化。

蓋房建廠還好說。

要是用來種地,那就是名副其實的廢田。

“若是沒有日月洞天……”

“再過五六年,上邊要是把墳地平了,連著這三十畝地種點果木,搞個養殖場,似乎也不錯。”

陳凌扛著鋤頭環顧四周。

然後繞著田埂轉了轉,把裡面的廢棄磚塊,亂石稍微收拾了一下,又找了一塊平整的地方,用鋤頭挖出一個個小坑,抓出一把花生挨個撒了進去,把土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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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從洞天打了一桶溪水出來,每個小坑裡澆上一些。

雖然不多,但半碗溪水都能讓牽牛花長成一大片,對於這點花生來講,已經綽綽有餘了。

很快就見一株株花生苗破土而出。

不到兩分鍾,就已經長到成熟了。

陳凌拔了一棵,剝開品嚐了一下味道。

比一般花生稍微好吃點。

但要是拿這個和在洞天內種的花生來對比的話,差距不是一星半點。

原因很簡單:

一是洞天溪水用得少。

二是這地方的土壤太差勁。

“不過,也沒有白費功夫。”

陳凌蹲下身子抓了抓土,露出滿意的笑容。

“跟我預料的差不多,有溪水搭配著種植一遍作物,土壤也會改善不少。”

“我之前的想法還是可行的。”

“今天種一畝,明天種一畝,一個月時間就能把這塊地種個遍,完成土壤的初步改善。”

“而且還能收穫三十畝花生。”

“到時候,在縣城找人家一賣……”

“正好這兩年推廣大棚種植,就說是大棚裡的剛刨下來的新鮮花生,嗯,以後有東西賣都能用這個藉口。”

這麼一想,陳凌立馬有了幹勁,站起身繼續刨坑種花生。

不到一小時,一畝地花生竟然已經種完,但收花生卻比種起來難多了,廢了不少工夫,才被陳凌收到了洞天之中。

“我好像預估錯了,種一畝地花的時間並不多。”

當然,主要是洞天溪水的神奇之能,加上他自己體質被洞天改善和強化,力氣和耐力大幅度增加,渾身有使不完的勁。

套上犁耙能當牛使喚,竟比機器也不差了。

普通人幹一會活還要休息,他現在根本不需要休息,一口氣就能幹完。

所以才能這麼快速又輕鬆的,完成種植和收穫。

隨後大半天時間,陳凌又種了兩畝來地的花生,全部收到了洞天之內。

然後忍不住扶了扶腰,又是種又是收的,他體質剛得到增強,第一次這樣幹活又比較快,一放鬆下來,也感覺有點累的夠嗆了。

“我這花生每畝地產量大概能達到一千斤以上,大半天收了兩畝地的,這個量好像該去賣了啊。”

因為每棵花生產量比較均勻,所以按棵數很粗略的估算下產量還是比較容易的。

至於陳凌為什麼選擇花生。

主要這是在95年,不是在後世,還是需要低調一點的。

也是基於長遠發展考慮。

不然一開始就弄出優良品種的瓜果、珍貴藥材之類的東西,太引人注目。

科技都達不到?你咋做到的?

這就成了問題!

安安穩穩,有滋有味的過小日子不好嗎?

何必去給自己招惹麻煩呢?

雖然有洞天在他也不怕,但是實在沒什麼意思。

再者說,花生雖不起眼,卻是榨油的必需品。

在這個年代的糧食作物裡面,價格屬於偏高的。

三十畝地花生賣的錢,夠他和王素素滋潤的生活好一陣了。

……

陳凌回到家的時候,時間已接近正午。

一黑一黃兩隻小狗崽被他抱在懷裡,正睜著烏溜溜的眼睛四處亂看。

這兩個小家夥在洞天裡算是待舒服了,茅屋裡睡了大半天,陳凌折騰花生那麼大動靜,都沒把它們吵醒。

現在精神得很,被陳凌抱在懷裡也不老實。

不停地扭動身子,想往陳凌肩膀上爬。

“我回來了,素素!”

陳凌喊了一聲,走進院門。

這時,王素素正坐在院子里納鞋底。

馬上要春天了,棉鞋太厚不能穿,得做新鞋。

聽到陳凌的聲音,一抬頭就看到他抱著兩隻小狗崽走了進來。

“呀,小狗?”

本來被耕地搞得心緒不寧的王素素,頓時眼睛一亮,忙起身小跑過來。

“阿凌你不是不喜歡狗嗎?咋突然抱回來兩隻小狗?”

輕輕的摸了摸陳凌懷裡的兩隻小家夥,王素素有點好奇。

“土地廟那邊撿的,這兩隻小狗還沒斷奶呢,母狗就死掉了。”

“扔在外邊不管的話,遲早餓死,我看著怪可憐的,就抱了回來。”

“你要是不喜歡,養大些我們再送人。”

陳凌笑了笑,說道。

“別,不要送人。”

“我很喜歡的……”

王素素一聽養大送人就緊張了,急忙把兩隻小狗抱到自己懷裡,輕輕撫摸著。

她是很喜歡狗的,可惜之前陳凌不讓養,說是嫌到處拉尿太髒了。

現在好不容易陳凌主動抱回來兩隻,她高興還來不及,哪裡肯送人。

“對了素素,交換耕地的事辦好了,辦好後我去荒地那邊看了看,情況沒想的那麼糟糕。”

陳凌主動告知上午的情況,免得王素素擔心,又不敢問。

把這事兒一直壓在心裡,憋出問題就不好了。

“我挖了點土回來,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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