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聲響,寧放立刻放下烤魚,抓起斧子,跳到了前頭的樹後邊。

“發生了什麼事?”

“寧放在幹嘛?”

“這是擺出防禦姿態了麼。”

“忽然好緊張想尿尿怎麼辦?”

過了一會,觀眾不僅聽見了聲響,也看到了草叢裡樹枝在晃動。

“那是什麼...”

眾人都盯著螢幕,寧放更是握緊了斧頭,隨時做好攻擊,或者撤離的準備。

這特麼,難道是烤魚的香味引來了啥玩意兒?

又等了十來秒。

嗯...嗯?!

看見出林子裡出來的...

寧放瞪大了眼睛,滿臉不可置信,

手舉著斧頭的手放下,然後從樹後走出。

來的不是大蟒大貓,而是一個...人!

“我去...”

戲劇化的一幕出現了。

在第二天的國戰裡,第一對選手碰面。

但是!

不是同一個隊伍的隊員。

華夏隊寧放,

厄瓜多的蒙特葉迪爾。

“偶買噶...”

兩位選手懵了,觀眾也蒙了,

四目相對,他們都沒想到,會在這個時間,這個地點相遇。

但是,主持人節目組沒有懵逼。

事情要從兩個小時前說起。

蒙特葉迪爾為自己的隊伍拿到一分,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走水路。

砍了幾根木頭,做了個簡單的木筏開始移動。

他是叢林老手,看似特別危險的舉動,對蒙特葉迪爾來說,只是小意思。

然後,就出問題了。

剛開始,水流還挺平緩,但沒走多遠,變得湍急,根本靠不了岸。

只能儘量趴在木筏上,保持平衡。

而在一個小時前,他從自己的區域,來到了寧放所在的地盤。

當時節目組還在想,不會吧...

結果,真會!

兩組不同的選手居然先碰面了,神奇的展開。

“這也行麼?”

“可惜,他們沒組成一隊,要不就拿兩分了。”

“水路飄了一個多小時,真牛啊。”

看到寧放,蒙特葉迪爾相當開心,他們正好是在同一個村子,挺熟的。

“你怎麼會來到這裡...”

寧放放下斧子,迎了上去,握了握手。

為什麼不擁抱,對方身上太髒了,好像剛從河裡出來。

蒙特葉迪爾簡單地將經歷說了一遍。

“你真是...”

寧放認為自己膽子不算小,這哥們完勝好吧。

此時,叢林裡已經漸漸暗下,新的問題來了。

蒙特葉迪爾肯定走不了,兩人一起渡過個夜晚是必然。

這點無所謂。

可是,魚...

寧放看的清楚,在說話期間,蒙特葉迪爾的眼睛可是不停地瞟著火邊的烤魚,喉結上下移動吞嚥著口水。

“不揉,我們是對手。”

他決定先發制人。

好客,是有前提條件的,哪怕自己食物再多,對面的可是對手。

“這麼多魚,給幾條怎麼了,太小氣了吧。”

“說小氣的是傻子吧,這是比賽。”

“就是,面前的是強有力的原住民,是對手,你給了他食物,他來和你競爭。”

“出於禮貌...”

“願有一天刀在手,殺盡天下聖母B...”

“給個雞兒給。”

咕都...

蒙特葉迪爾再次咽了咽口水,他這兩天吃的東西也有限,而且瘋狂在雨林中穿行,體力消耗嚴重。

“我明白...”

“那...你自便...”

許多觀眾在刷屏,本來不想回應的節目組,讓豪威爾以玩笑的形式說明。

不是一隊的選手相遇,不存在一人得一分的情況。

大夥只是在瞎湊熱鬧而已。

只是,兩人目前的情況有些尷尬。

寧放坐在火邊,吃著烤魚。

食人魚的肉,真的很香,外表哪怕烤的有些酥脆,裡頭的肉依然鮮嫩,加上鼠尾草的調味,沾點鹽,一條三指大小的魚,很快進入胃裡。

如果是他一個人,這會可以詳細地介紹下味道,並且放肆地大嚼。

可蒙特葉迪爾在身後,時不時傳來些聲響。

不用回頭,能猜到他肯定會把目光轉移過來。

“哎,我還是心軟。”

寧放考慮了幾秒,拿起條魚,又掰了一半,轉過身:“蒙特,只有半條。”

“謝謝,謝謝...”

蒙特葉迪爾剛想要接,又把雙手在身上擦了擦,這才拿了過來。

“我能理解的,謝謝,謝謝。”

寧放回了個微笑:“沾點鹽。”

“好。”

只是,誰都沒想到,只是半條魚,讓蒙特葉迪爾做出了個驚人的決定。

“ning...”

吃完之後,他顯然意猶未盡,看著寧放胳膊上的黃布帶。

“你拿到了什麼?”

“一個睡袋。”

寧放也瞅見了對方的黃布帶,都知道得分了,睡袋而已,不用藏著掖著,等會都得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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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蒙特葉迪爾轉身拿過包。

他掏出了紅牛,口香糖,一條繩鋸,以及,一張卡片。

“你看看,這個,能不能與你換點食物。”

說完,將卡片遞了過去。

寧放有些好奇地接過,開啟一看,笑了。

裡頭是個蓋了章狩獵文書。

“這是從箱子裡開出來的?”他抬頭問道。

蒙特葉迪爾點點頭:“很神奇吧,我看到了也有點意外。”

巨骨舌魚,也叫海象魚,成年魚可達2-6米,體重能到一百公斤,是世界上最大的澹水魚之一,也是亞馬遜河的特產。

在巴西,哪怕是土著居民,都得經過當地的政府許可,才能獵殺一定數量作為食用。

比賽規則裡就有一條,不允許捕殺巨骨舌魚。

畢竟,這是保護動物。

選手一兩個人,獵到了,吃不完,就是浪費。

而手裡的狩獵文書,顯然是節目組搞的額外獎勵,有了這個,允許捕捉一條,大小都有具體的限制。

“這個...”寧放笑了笑:“不是很有用啊,魚,哪有那麼容易捉呢!”

蒙特葉迪爾自然明白在水裡捉大魚的難度,沒有專業的工具,靠一個人,幾乎不大可能。

甚至,見,都不一定能見到。

“我只換,4...不,3條魚就行。”

“三條魚,我覺得能換啊。”

“你覺得有屁用。”

“沒什麼意義吧?”

“換別人,可能沒意義,可那個男人,我保留意見。”

“你為了三條小魚,貢獻捕殺證?”

“一條魚好像值一千多美刀。”

直播間裡也在瘋狂地討論,這就像是小說。

不管寫的咋樣,都會有人覺得好,也有人覺得不好。

眾口難調。

有人支援兌換,也有人反對。

寧放,最後選擇了同意,給了三條,加上另外那一半。

他的想法很簡單。

四條魚真算不得什麼,五分鐘的事。

在雨林裡,至少要呆兩個月以上,指不定會有機會遇見。

等於用極小的代價,換了個希望。

哪怕最後沒能捕到,其實影響也不大。

當然,也有另一方面的原因。

好歹在一個村子裡呆了好幾天,面對面坐著,我有吃的,然後不能給你,雙方都挺難受。

不如藉著這個坡走下去,不管對自己,還是對觀眾,都算有個交代。

至於授人與漁,不可能,寧放沒有那麼蠢。

蒙特葉迪爾還是挺聰明的。

一般人,看到幾十條食人魚,會好奇怎麼抓的,他一句都沒問題。

這就很舒服了。

兩人友好地坐下,喝點鼠尾草茶,啃一口烤魚,還真挺像一個隊伍的成員。

“那,你接下來打算怎麼辦?”

寧放將沒有一點肉的骨頭直接扔進火裡,再拿起了一條。

蒙特葉迪爾吃的很快,三條半的魚,就剩下半條。

“只能往回走,都已經到你的地盤的,超出了界限,說明我的隊友肯定不在這片區域。

不過,能和你碰面,倒不算白跑一趟。”

他的話裡有兩層意思。

第一,雖然是對手,但在叢林裡見面,都會高興。

再者,大概能判斷出他們兩組選手的範圍。

為什麼是大概。

水路一個小時,放在叢林裡,範圍就大了。

不過,有資訊,比沒有好嘛。

啪啪啪!

蒙特葉迪爾吃完了魚,也不再停留,轉身拿起斧子,開始搭建起他的臨時庇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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