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午夜,夜總會裡依舊人潮湧動,昏暗的燈光下,舞池裡、雅座裡、吧臺前擠滿了人。

周影平時雖然經常在夜生活區拉客,但是進入這種場合還是第一次。幾名香氣撲鼻的女子從他座位邊走過時,他有些慌張地向角落裡挪動一下,不明白劉地為什麼要約他和瑰兒到這種地方來見面。周影現在還是那個平凡無奇的計程車司機的外貌,瑰兒卻依照劉地預先的吩咐,變化成了一名性感豔麗的美女。她坐在周影身邊,微微側著頭,手中把玩著一個杯子,心裡有幾分不安。這些無意的動作已經吸引來了許多的異性的目光,當這些目光在周影身上轉一圈,變成“一朵鮮花插在XX”的感慨之後,再看向瑰兒就增添了幾分不懷好意。

凌風此時也是二十來歲的模樣,英俊帥氣,但是身上卻散發著一股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氣息,倒是沒什麼人來搭訕。

劉地說的瑰兒的未婚夫就在這裡執行任務,瑰兒求了半天才讓周影來保護自己的未婚夫,至於凌風純粹是來看熱鬧,順便...看看人心。

幾名藉故來搭訕的男子都瑰兒冷冷地拒絕,其中一個竟然被她在臉上潑了一杯飲料才肯離開。瑰兒把空杯子扔到桌子上,帶著頑皮的笑容向周影看過去,現在就連缺乏表情變化的周影也露出了微笑——以貌取人,在妖怪們看來是種很可笑的行為。

在這些人的眼中,瑰兒如果用平時的樣貌出現,他們又會怎麼做呢?人類總是對相貌如此看重,但是對妖怪們而言,它們無法硬是區分出住在泥土裡的大狗和一團影子誰更英俊,也無法劃分九條尾巴的狐狸和一隻腳的鳥誰更可愛,所以它們區分優劣的方式就是看誰的法術更高明,誰力量更強大,誰的等級更高,誰能憑藉力量和性格、行為贏得尊重和敬畏。幻形變化是最基本的法術,連瑰兒這種法力低微的妖怪都可以運用自如,既然如此,又有哪一只妖怪會用外表來評價別人呢?

當然了這是大部分妖怪的想法,凌風一般是看人中氣質的說,當然了外貌也很重要,即使是氣質非常棒但是如果長歪了,凌風也只能說有多遠滾多遠,所以啊“我果然還是脫離不了人的範疇嗎?”凌風心裡感嘆道。

因為會用外表評價別人的,只有人類而已。

即使自認為最公正的人類,看到外表英俊美麗的人和看到外表醜陋古怪的人時,都不會使用同樣的態度,對人類而言俊男美女往往值得愛慕,而這在妖怪們看來可笑而愚蠢。

約定的時間越是臨近,瑰兒看起來就越不安,一會不停地走動,一會兒又拉著周影逼問劉地為什麼還不來,又不住地埋怨:“你怎麼什麼也不知道,地狼不是你的好朋友嗎!”

“劉地是有點難以琢磨,但是他做事很可靠,你放心就是了。”

“那條土狗今晚一定會來的,你放心好了。”凌風在一旁道,凌風不擔心土狗會不來,因為今天晚上劉地本就是為了讓瑰兒看清楚那個人而來的,又怎麼會缺席呢?

凌風的話讓瑰兒稍微安靜下來,畢竟從劉地對凌風的態度可以知道凌風不是普通的人類那麼簡單,他的實力絕對可以完爆劉地,而既然他這麼說了,那麼劉地就肯定會出現,只是時間早晚罷了。

“對了瑰兒,你老家是哪兒的?”凌風主要是想轉移一下瑰兒的注意力,於是隨便找了一個話題問道。

“我是在人類中長大的。我出生的時候我故鄉的山林就被人類開發成旅遊區了,我母親一直帶著我在人類中生活。去年我母親去世了,那裡的妖怪只剩下我一個,我就想既然要和人類住在一起,不如乾脆搬到大城市裡去,見見世面也好,就來這裡了。有的時候自己都快分不清自己是人還是妖怪了,唉,跟人類一起住太久了。”聽到這話瑰兒頓時像開啟了話匣子。

“再嫁給人類的話就更象人類了。”

瑰兒臉微微一紅,擺弄著一個杯子說:“到時候我會給你們請柬的喔。”

果然,妖怪總是嚮往著人類的生活,特別是如今天界封閉的情況下,修成正果什麼的早就已經完全沒有可能了,享受已經是妖怪們唯一的主流,像周影這樣的想要修成正果的妖怪已經幾乎絕種了。

“劉地,”周影推推瑰兒,指點她看一個人。

凌風和瑰兒轉過頭看去。

一名中年男子,西裝革履地走進來,一副目中無人的樣子,徑直在吧臺前坐下,把手中的一隻沉甸甸的箱子擺在面前,隨便點了杯酒,東張西望,好象在等什麼人。瑰兒被周影一提醒也看得出,這個人是劉地變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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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風拉住要衝過去的瑰兒,低聲說:“看他要幹什麼?土狗不會做毫無意義的事情。”

劉地坐了沒多久,一個男人從外面匆匆進來,四周看了一下,來到劉地身邊坐下。他和劉地竊竊私語了幾句,不知遞了什麼東西過去,劉地察看一下,把皮箱推過去,那個男人開啟箱子看了一眼,伸手和劉地握了一下,揚長而去。

瑰兒緊張地握住凌風的手說:“是他,那是他!那只地狼在做什麼?”她不得不擔心,雖說劉地說過不會傷害普通人但是妖怪畢竟是妖怪,就像狼已經被馴化也不會將他和羊關在一起。

劉地依舊坐在那裡,慢條斯理地喝完了那杯飲料,看著那個男人走出了夜總會,才踱著步子過來。他把那個男人剛才給他的東西推給瑰兒說:“給你。”

瑰兒不解地開啟那個布包,裡面露出了一支古色古香的玉製手鐲。鐲子的玉質很好,精工雕琢出一隻在雲霧中半隱半現的龍頭鳳尾的神獸,即使不懂這些的周影也看得出這是年代久遠、價值不菲的東西。“這是我的!怎麼會在你手中!”瑰兒尖叫起來。周影依稀記起,到昨天為止瑰兒手腕上確實一直戴著這樣的一隻手鐲。

“這是我用一百二十萬買回來的,怎麼會是你的。”劉地抱著手臂靠在沙發上說。

“這明明是我母親的遺物,是我送給他……送給他作訂情信物的!說!你用什麼法子騙來的!”瑰兒此時也是有些明白了,不過她還是不敢相信問道,祈求能從劉地這裡得到安慰。

“不是說了,是買來的嗎。你再看看這個。”劉地又從口袋裡取出一個皮包遞過去。

瑰兒手忙腳亂地把皮包扯開,裡面又露出一隻鐲子。無論玉質還是雕工和桌上有的那顯然是一對,這只上面雕刻了一隻鳳頭龍尾的神獸,但是當兩隻鐲子放在一起,就成了一龍一鳳呈“∞”形飛翔的圖案,極為精巧別緻。“這是他前些日子遺失的那支——他丟了這只很傷心,我才把那一隻給他。怎麼會在你那裡?你怎麼偷來的!”

劉地收斂起總掛在臉上的笑容,指著第一支鐲子說:“這一支剛剛你看見了,是我用錢買回來的。而這一隻……”他又指著另一只,“則是我從一個古董走私商的保險箱裡偷來的——我現在用的就是他的外貌。而他是用七十萬買來的。至於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我想即使我說了你也不見得會信,現在跟我走,我讓那個男人自己說給你聽。”

瑰兒茫然地被劉地扯著向外走去,周影把兩隻手鐲收好,一言不發的跟在他們後面,凌風搖了搖頭緊跟著他們幾個,這個時候凌風覺得事情已經很明確了,不過陷入戀愛中的女人總是很盲目的,只有讓她自己親眼見過之後才會相信。

以幾人的速度不久就到了一幢小區前。

“那裡?他為什麼在那裡?”

“去就知道了。”劉地彈了一下手指,“隱身術會嗎?”

瑰兒搖搖頭,最後還是周影在她背上畫了一個符咒,然後一起用法術,飛上了五樓。

從關著的百葉窗縫隙中,他們檢視著這間屋子。普通的三室一廳住宅,客廳裡亮著燈,一男一女相擁坐在沙發上,面前的茶几上擺放著一隻開啟了的手提皮箱,裡面滿滿的裝著錢。

瑰兒不由自主地拽住了周影的衣服:“那是他……那個女人,那個女人……”

劉地把食指豎在嘴邊示意,然後雙臂環住瑰兒,帶著她穿過牆壁進入了屋內,周影則化成一條影子,從窗隙中飄了進去。屋裡的人類渾然不覺已經有三隻妖怪站在面前,正在徑自得意地口若懸河。

“我第一眼看見那個鐲子就知道那不是一般的東西。可笑那個女人竟然把它當作普通首飾帶著。這樣的寶物戴在象那種白痴手上簡直是暴殤天物。知道嗎,這是秦朝的古董,一隻七十萬,兩隻二百二十多萬啊!”說著,他心滿意足地拍著裝滿錢的手提箱。

他身邊的女人是個姿態豔麗、裝扮入時的美女,撒嬌似地把頭放在他肩上,嗲聲嗲氣地說:“你可真是個‘壞心腸’的傢伙啊,人家小姑娘被騙一次已經夠可憐了,你竟然一聽說買主又要出一百五十萬湊齊一對,又跑回去再騙人家一次。可憐那個小東西發現人財兩空的時候,還不知道要傷心成什麼樣呢。虧你還是做過警察的人。”

“那種職業有什麼好!又累又有危險!不過多虧這個職業才使她這麼容易相信我啊。”他摸撫著女人的面頰說,“這樣一來不是各得其需嗎。原本在她手裡什麼價值也沒有的東西使我成了百萬富翁,而她呢就得到了一次人生經歷,學會不要那麼相信別人,而你……”他俯下頭去吻住女人良久才喘息著說,“你得到了一個英俊多金的丈夫,高興嗎?”

“咯咯……”兩個人得意忘形地笑著在沙發上嬉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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