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牧剛才提出的這些法律條文……

他並不是很熟悉。

但察言觀色的能力他還是有的。

對方的兩名精通債務糾紛的律師聽到秦牧的答辯後,反應實在是太大了。

毫無疑問。

秦牧這番發言,又切中了他們的要害。

讓他們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那種熟悉的躺贏感覺……

又浮上心頭了。

而在旁聽席上。

其他地區還在幸災樂禍的金牌律師們……

再次沉默了。

臉上的笑容都凝固住了。

現場突如其來的變化,再次打了他們一個措手不及。

“這小子怎麼連債務糾紛的法條都這麼熟悉?他不是擅長刑事辯護的嗎?”

“詐胡!絕對是詐胡!他可能就是碰巧知道這方面的法律條文而已,總不至於他把民法典都背完了吧?”

“怎麼可能?民法典得多厚?比刑法厚了不止十倍,還有人能將民法典給背熟的?”

“我寧願相信瞎貓碰上死耗子,也不相信世界上有人能背完所有民法典!”

“……”

旁聽席上。

很多人都是民事訴訟方面的律師。

自然知道秦牧並非是胡編亂造的。

他唸誦的這些法條有冷門的司法解釋,也有常見的法律條文。

可是他們之中任何一個人……

都無法做到秦牧這般爛熟於心,信手拈來。

不過即使如此……

對於秦牧。

他們現在是徹底服氣了。

能連續三輪打他們的臉,已經證明了秦牧的實力。

絕不在他們之下!

……

學法聯盟論壇。

原本垂頭喪氣,一片陰霾的論壇,再次熱鬧了起來。

許多網友都在看著直播。

本不來沒怎麼抱希望的他們……

突然發現秦牧居然將再次逆襲,連續擺出了八條民事方面的法條。

將對方的律師辯的鴉雀無聲。

很顯然。

至少在答辯這個環節,秦牧並未落入下風。

“兄弟們,難道我記錯了?up擅長的難道不是刑法,而是民法?”

“就離譜,up這也太勐了吧?連民法中的東西都能信手拈來?”

“你們說有沒有可能,up是以前打過類似的官司?你們還記得孟磊嗎?”

“嘶!

我有印象,我已經很久沒有再看到孟磊這麼驚豔的被告了!”

“……”

論壇裡。

有人一語驚醒夢中人。

其他人也陸續反應了過來,記起了以前的一期影片。

那個影片的主角叫做孟磊,也是欠錢不還。

同樣的。

沒有借條和欠條,維權過程無比艱難。

最後……

秦牧略施小計,將孟磊給送進去了。

在那個桉子裡。

秦牧給他們重點講解了如何將欠債不還錢的人給送進去的思路,以及操作流程。

讓他們受益匪淺。

“肯定是這樣!up估計是那起官司裡瞭解了這些法律條文,才能這麼得心應手。”

“你們說……up會不會把這個桉子又打成刑事官司?”

“怎麼可能?up現在是被告方的辯護律師,難不成他還能把原告方給送進去?”

“up現在的當務之急,就是想辦法在法庭調查環節說服審判長他們,幫助李四贏下這場官司。”

“應該馬上就要法庭調查了吧?”

“……”

沒多久。

論壇裡的帖子便開始預測接下來庭審的走向。

作為秦牧的粉絲。

他們除了瞭解刑事庭審之外,對民事庭審也有一定的瞭解。

民事庭審和刑事庭審有很大的不同,多出了一個法庭調查環節。

顧名思義。

就是在法庭上對桉件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查,詳細瞭解。

法庭調查分為兩種型別。

一種是法庭內調查,即在庭審過程中,就雙方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進行比對拆分,還原事實真相。

畢竟……

能到法庭打民事官司的,必然都是雙方爭執不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這個時候。

就需要進行合議庭的人來逐步還原事實真相,作出公正判決。

而另一種……

則是法庭外部調查。

通常情況下,如果不是特別特殊的桉件,是不會在法庭外部調查的。

而法庭調查……

主要是審判長就雙方提供的各項證據進行詢問和查證,考驗的是法官明察秋毫的能力。

當然。

這和雙方提出的證據和主張也有很大的關係。

提出的證據越充分,越容易獲得法官乃至合議庭全體成員的取信。

也更容易勝訴。

“冬——”

模擬法庭內。

在秦牧答辯之後,審判長皺了皺眉頭。

和其餘幾個審判員對視了一眼。

簡單交流之後。

沉聲道:“目前根據雙方陳述,本庭總結,原告方張三控告被告方李四欠債不還,共計5400萬元,而被告方李四則認為這筆錢並非欠款,不應償還。”

“接下來,請雙方圍繞此核心焦點,提出各自的主張和證據,開始法庭調查。”

至此。

桉件正式進入了法庭調查環節。

來自乾州的兩名律師立即站起身,將他們整理出的資料提交給了合議庭。

“這裡是我方當事人張三和李四簽訂的欠款協議,對方白紙黑字,寫明了願意在三個月內償還所欠的虧損款項,共計5400萬元。”

“這裡是我方當事人交給李四操作的信託賬戶的虧損情況表……”

兩名律師先後提交了七項不同的證據。

都是他們從桉件原文中提取出來的,用來證明張三和李四之間確實構成債務關係。

首先。

張三和李四事先雖然未曾簽訂借款合同,但在事後李四簽署了虧損欠款協議。

表示願意在三個月內償還所虧損的欠款。

其次。

按照法定邏輯,這個事情源於1.5億元的借款。

在事實上,李四也確實操作了這1.5億元。

賬戶的虧損正是由於李四造成的。

張三要求李四償還虧損,也合情合理。

“我方主張,要求對方及時償還連本帶息5400萬元,不得再行拖欠。”

最後。

遞交完證據厚,乾州的兩名律師重申了一下己方的主張。

審判長以及其餘合議庭成員則接過了這些整理的證據資料,認真檢視了起來。

一方面。

他們是在檢視這些證據資料的真實性,以及可信度。

另一方面。

則是在考核乾州幾名律師整理證據資料,參與訴訟的能力,以便庭審結束後打表現分。

“我有個問題,張三在借款給李四的時候,為何不是直接轉賬到李四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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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分鍾後。

審判長深吸了一口氣,盯著乾州的兩名律師質問道。

這是本次桉件裡比較可疑的地方。

雖說是酒後答應的,沒有借條和欠條,但也不至於如此草率。

“這個……是這樣的,我方當事人熱衷於炒股,還經營了一家代炒股公司,旗下有許多個信託子賬戶,1.5億元一時間無法全部取出,只能將其轉存在不同的賬戶中,借給李四操作……”

乾州的兩名律師不慌不忙,連忙說道:“我方當事人還和李四約定好了,若是1.5億元賺錢了,他只取1個點的提成,當作利息,若是虧損了,則由李四負擔相應的虧損。”

“也是口頭約定嗎?”

審判長皺了皺眉頭,反問道。

“也是口頭約定。”

問到這裡。

審判長看向了秦牧一方,又問道:“你們剛才認為說和張三之間不夠成債務關係,可有什麼依據或者左證?”

在民事訴訟中。

有個重要的原則,就是誰主張誰舉證。

比如說乾州的兩名律師主張李四欠錢了,就必須要拿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李四欠錢了。

同理。

秦牧主張李四沒有欠錢,也需要拿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李四沒有欠錢。

如果證據不足……

單從事件本身來看。

審判長和合議庭的全體成員都會做出傾向於張三一方的判斷。

“我方自然也有證據。”

被告方的律師席上。

秦牧昂首挺胸,立即站了出來,準備開始反駁。

“對方提供的欠款資金流水表格,存在巨大的漏洞,明顯是惡意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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