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途中,亞特又去買了一些蠟燭和7個山羊頭。

手裡有了休斯教授送的50金盾,再也按捺不住一顆想要刷裝備的心。

他就職的惡魔術士只自帶一個惡魔契約技能,既不能輸出,又不能防守,也不會治療,他當時沒有破防,只是因為還處於懵懂階段,想著開局就已經踏入超凡,比那些需要搏命拼運氣的“前輩們”不知強上多少。

等他適應後,已經對自身職業不抱期望,只當做一個用來刷裝備的途徑。

夜之子傳承只能學習技巧,沒有對應的超凡之力,就相當於建房沒有打地基,最多蓋個平房,就連2層小樓都難,更不用說高樓大廈。

自身惡魔術士職業倒是覺醒了超凡之力,開闢出法力槽,但和夜之子職業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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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裝備成了他唯一變強的途徑,不努力不行啊!

還好,對一名資深遊戲玩家而言,刷裝備無疑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情,甚至成為他修煉夜之子技巧的動力!

忍受那麼久的寂寞、空虛、乏累,不就是為了這片刻的歡愉嗎?

回到家後,第一件事就是把儀式用的道具、包括新買的蠟燭全都裝入箱子,埋到院子中。就像前世聽到家裡人要用自己的電腦,第一件事就是清除瀏覽器記錄、隱藏資料夾。

雖然舉行儀式時需要再挖出來,頗為麻煩,但總比被人發現要好。

至於馬特·艾薩克留下的物品,早就已經埋到地下,而且埋得很深。

那些更見不得光。

是在仔細觀察,發現自己沒被人跟蹤後才做的這些。

他只是一個普通學生,顧及休斯教授的存在,就算特羅爾波的對手想要抓他,也不可能大動干戈。

對方如果不在意休斯教授,就不是針對他,而是直接針對休斯教授本人了。

白天老老實實在家修煉。

戰刃是不能練了,只能練習別的技巧。

這樣就算被人發現,也不會認為他這種慢騰騰的動作有什麼威脅。

不需要多大的場地,屋內狹小的環境反倒更有利於鍛鍊他對技巧的控制力和爆發力。

前世就有現成的例子,那位在獄中創出半步崩拳的大師。

雖然所學不同,但他可以借鑑先輩的經驗。

技巧雖然不是根本之法,但他又不能學根本之法,不練技巧練什麼?

況且,技巧可以增強他的生存能力。

不管作為職業者還是為了刷裝備,以後他面臨的戰鬥都不會少,增強技巧,就是增加自己的生存能力。

練就是了!

一晃又到了晚上。

挑燈夜讀。

綁人這種事情,肯定晚上更合適。

白天時他確實考慮過找個地方躲一段時間,但思來想去也沒想到躲去哪裡。

警局附近肯定不行。

先不說普通警察的實力如何,對方敢和特羅爾波作對,勢力肯定不小。如果他躲到警局附近,說不準就是送貨上門。

外城區更不用想。

那些幫派輕輕鬆鬆就能找到他。

教會也不用考慮。

不說對方的態度,他天天召喚惡魔、與奧古託交流,平時見到教會的人都是繞著走的,哪裡敢上門!

直接找個沒人的地方躲起來,比如那座教堂?

就算他忍得了,一日三餐怎麼辦?

反正沒有生命危險,就在家裡等著吧。

另外,不是同一個世界,墨菲定律不一定就會生效是不是。

夜色越來越深。

也越來越靜。

一片白霜也似的月光潑灑在屋內。

高達44.6 的精神值,讓亞特的感知達到巔峰,輕鬆籠罩整個院子。

無需特意關注,自顧自專心讀書,一旦有心懷惡意的人闖入,只要不是精神超出他許多、或者傳承特殊的職業者,馬上便能察覺。

眼看時間已經過了0點。

說好的今天召喚奧古託,可不知道到底會不會有不速之客登門,搞得他滿心糾結。

如果只是今天不方便召喚奧古託還好,要是一直都沒人來,難道他就一直不刷裝備了嗎?

心情漸漸煩躁,別說看書,思緒都難以集中。

那賣蠟燭的老頭兒也是,自己從他那裡買了那麼多蠟燭,讓他打個折都不肯!

改天找老師打聽下,看有沒有別的地方可以買到這種蠟燭。

作為一名考古學家,休斯教授對這類儀式也有研究,應該知道這些資訊。

如此糾結半晌後,終於一咬牙。

不管了!

看樣子,他不佈置儀式,那些人是不會出現。

前世的影視劇中都是這麼演的,壞人嘛,應該都是同一秉性。

以他的感知,肯定不會被人抓個現行,最多發現這些道具,大不了先推到老師身上,回頭再和老師解釋。

不再遲疑,挖出箱子,拿出今晚的用度後,再把箱子埋好。

就在他準備回屋時,忽然聽到不遠處傳來一聲慘嚎。

“啊——”臨死前絕望驚怖的悲號,瞬間撕破了寂靜的夜色。

亞特匆忙回屋,把道具藏好,拎著牛頭斧出來。

不是他如此熱心,而是慘嚎聲就在附近,誰知道會不會跑來自己這裡?

先感知一番,確定自家牆外沒有異常生物後,這才爬上牆頭,向慘嚎聲傳來的方向看去。

視線被擋,什麼都沒看到。

附近一片騷動。

但卻沒有一家亮燈出門,並且很快又安靜下來。

如此默契,一看就知道經驗頗豐。

慘嚎聲中的驚恐之意,不像正常生物所為,普通人出來送死嗎?

況且,這個時間還在外面活動的肯定不是什麼正經人,死了正好。

不用太久,巡邏隊就會趕來。

這之前,就賭自己的運氣比鄰居更好。

亞特看過左右後,才發現自己不知不覺成了出頭鳥。

抽了抽眼角,正準備下去,忽然看到一頭高大的人型生物從一個小巷子中走出。

來到主道後,再沒建築遮擋,讓他看個分明。

這是……狼人?

亞特停下動作,盯著幾十米外的狼人生物打量。

不是他變了性子,想要和這頭狼人硬剛,而是這頭狼人在走出小巷的第一時間便看向他。

甚至可能就是被他吸引出來!

不愧是狼人,這麼遠都能察覺到他冒頭。

剛好雙方四目相對,再要躲避不過是自欺欺人。

他記得如果遇到狗,千萬不能露怯。

狼也屬於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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