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了十分鐘後,節目進行第二個節:音樂課。

四個藝人,每人面前的桌子上都放一個巴掌大的電子琴玩具,上面七個鍵可以發出七個音階do、re、mi、fa、sao、la、i。

先由哐當老師演奏了一段簡單的音樂,然後每個藝人在玩具上演練一番,最後分別站出來表演。由於玩具琴太,加上音不準,調難聽,常常奏出四不像的曲子,鬧出笑料。

之後,便是藝人們的打歌時間。每人可唱一首新歌的副歌部分。

……

哪裡有彩虹告訴我

能不能把我的願望還給我

為什麼天這麼安靜

所有的雲都跑到我這裡

有沒有口罩一個給我

釋懷了太多就成真不了

也許時間是一種解藥

也是我現在正服下的毒藥

……

“嘀——”

張芳按響了喇叭,問道:“你這是副歌嗎,我怎麼聽著不太像呀!”

“呃對,這不是副歌,這是開頭。”

張芳“生氣”道:“你看看,不是過只能唱副歌嗎?”

陳為民拿著海綿道具棒跑過來,用力抽打楊澤晨:“壞學生!壞學生!老師話你有沒有聽?有沒有聽?有沒有聽?沒有嘛!”

鬧完之後,楊澤晨笑道:“我真沒聽清規則……那要不,我再把副歌唱一遍!”

“啊?你唱了開頭兩段,再把副歌唱一遍,那不就完整一首歌了?”張芳一幅不可思議的表情,“你當別人都是傻子?”

“沒有,你是班主任,有決定權,只要你是傻子就ok。”楊澤晨完,就連忙躲開。

“我……”張芳到處找道具軟棒,作勢要抽他。

觀眾見他竟敢調戲張芳,不由哈哈大笑。

“南部瘋神,是吧?還真是個瘋子、神經病!”張芳氣呼呼地。他這話在觀眾席裡引起了一陣反應,好多人都交頭接耳目,議論紛紛。

雖然“南部食屎街友、南部瘋神”最近是很火的新聞,幾乎街巷皆聞,但他所上的綜藝播出的只有一集《紅不浪》,還有一集《我猜》,而且那時候還是長髮、鬍子拉渣的形像。

現在他剃淨了鬍子,又理了都教授的星星頭,原來的邋遢形像一除無遺,呈現在觀眾面前的是一個英俊利落的夥子,所以在場觀眾直到現在,才知道他就是《南部瘋神》!

沒料到觀眾反應這麼大,張芳連忙轉移話題,道:“不過,你這首歌還挺有意思,向彩虹許過願,現在後悔了,要收回願望,是吧?”

“是,芳哥英明!”

“哎……”芳哥斜了他一眼,“還有,你的聲音也很怪,既有老一輩歌手的那種遼闊、滄桑的感覺,又有現在年輕人流行的氣聲、假聲、轉音等,清新的調調在裡面。”

楊澤晨帶頭鼓起掌來,觀眾掌聲如雷。

“想不到,芳哥還真是懂音樂,不是裝的!”楊澤晨這話裡帶刺,再次調笑張芳,觀眾頓時嗷嗷起鬨。

張芳佯怒:“廢話!我當年也是在餐廳裡唱歌,以歌手出道來著!”

楊澤晨雙手一躬:“失敬失敬,那我們在芳哥面前唱歌,真是關公面前耍大刀,獻醜了!”

張芳笑道:“你看這夥子話,啊,就是謙虛……你要是醜,我們這些人,啊,都不用活了!”

“芳哥過謙了,你的相貌……那也是粗曠豪邁,人中龍鳳,別有一番風度!”

“嗯,這話我愛聽!”張芳搖頭笑道,“聽你的成語很厲害,如果你能再十個成語,來誇我一誇,我就讓你把歌唱完,怎麼樣?”

喲,這是要出考題了!

觀眾都激起了興趣,要看這膽大機智的夥子能幾個成語。

“好,那我就客隨主便、恭敬不如從命,不能藏巧於拙啦!”楊澤晨上綜藝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打歌,自然不會放過這樣的機會。

“喲,這就開始了!”張芳退到旁邊。

“芳哥啊……”楊澤晨望向張芳,從上到下打量了一番,藉機在心裡拼湊成語,“那長得真是人高馬大、玉樹凌風,面如冠玉,唇紅齒白,眉如遠山淡如墨,眼似秋水雨帶晴……”

“啊,把我誇成女人了?”張芳在旁邊道,“你光誇我外貌好,也誇誇我的內在唄!”

“才高八斗……裝不下,學富五車……還有餘!胸有成竹根根綠,心有靈犀一通!”

“好!”張芳大聲喝彩,觀眾掌聲雷動。

“副主任”方玉清在後面叫道:“這誇的是才華,那你再他這個人怎麼樣?”

楊澤晨望了一眼張芳,笑道:“我和芳哥相識不深,對他個人不太瞭解;但我聽人家呀,他這人很了不起,一句話‘潘驢鄧閒,神鬼人妖獸!’”

“嘀——”

張菲按響了喇叭。

“還沒誇完呢。”

“別再誇了,都誇成獸了,再誇下去我都成昆蟲了!”

……

楊澤晨唱《彩虹》副歌:

沒有地球太陽還是會繞

沒有理由我也能自己走

你要離開我知道很簡單

你依賴是我們的阻礙

就算放開那能不能別沒收我的愛

當作我最後才明白

……

豔的臉很臭,回去的路上,光開車不話。

“對不起,我又胡了。”

“沒關係,我過不再管你了。再,你國語教得很好呀,芳哥很開心,觀眾也很開心,你簡直和人民群眾打成了一片。”

她的語氣淡淡的,聽起來也不像諷刺或反話,但楊澤晨怎麼就覺得哪裡不對味,一時之間,也不敢再吭聲。萬一惹惱了她,又是一頓削。

“你聽過‘光圈原理’嗎?”豔卻又開口了。

“光圈?沒聽過。”

“那……距離產生美,這句話你總該聽過吧?”豔不動聲色,娓娓道來,“一個事物如果想保持持久的美感,必須與觀賞的物件,保持適當的距離。”

“什麼意思?”楊澤晨不明白她想什麼地。

“四天王裡面,大家為什麼覺得金城武最有魅力?”

“呃……”

“不是因為他比別人更帥!”豔道,“而是因為他最神秘、最低調,最少在公眾面前曝光,最有距離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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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還是想把我打造成偶像,對吧?”楊澤晨這才反應過來。不是因為他不夠聰敏,而是因為他的心根本就不在演藝界,他從來沒想過要成為明星。

“哼,你早已自毀形象,當不成偶像了!”豔話很直接,“我的就是針對你現在的狀況,如果你企圖和群眾打成一片,那麼早晚你會重新成為群眾,成為無人稀罕的路人甲!”

楊澤晨滿不在乎地:“我又不想當明星,不介意成為普通路人甲。”

“哼,我知道你想打歌!不過,你以為只要歌好,只要多上幾次綜藝宣傳,就能讓你的歌紅起來嗎?”豔冷冷地反問。

這倒把楊澤晨給問住了,因為他正是這樣想的。

楊澤晨不服地:“憲哥當年不就是靠頻繁的宣傳,才讓《真心換假意》紅起來的嗎?”

“呵呵,你想和吳祖憲比?”豔冷冷地笑。

“他這首歌當年宣傳成什麼樣你知道嗎?每週至少兩次在電視上可以聽到!一百多場校園秀,場場都唱!更關鍵的是,它還搭上了熱播電視劇,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整個太灣都被這首歌進行聽力轟炸,你,它能不紅嗎?”

楊澤晨只在網上看過幾段憲哥年輕時在菲哥節目上打歌的片斷,至於校園秀、電視劇什麼的,完全不知道。但既然豔這麼,肯定都是事實,這讓他頓時無言。

“再,一首歌紅不紅,要看它的傳唱度,要看它在ktv的播率。吳祖憲這首歌,如果不是他自己經常在節目上唱,你覺得會有多少人去播?”

聽她這樣,楊澤晨頓時覺得有力不從心。

“憲哥都沒辦法讓自己的歌曲長紅……這麼看來,我想靠上節目打紅一首歌,真的是太傻太天真了。”

“何止天真,簡直就是愚蠢!”

楊澤晨一陣無語,不由道:“你挑起這個話題,應該不是為了消遣我吧,你肯定有什麼想法,有話就直吧!”

豔不由笑了:“我就喜歡你這一,很聰明,一就通!”

她醞釀了一下,才繼續道:“這樣吧……一首歌能不能紅,根本沒有邏輯可尋。你看任賢齊,進唱片公司三年,發了三張專輯,就是紅不起來;混到到了第七年,公司給他最後一次機會,發行了《心太軟》,你猜怎麼樣?”

“這個我知道,”楊澤晨頭道,“當年,這首歌紅遍大江兩岸!”

豔搖了搖頭,笑道:“呵呵,其實現在回頭看,這首歌無意間契合了內地娛樂市場,才莫名其妙紅了。但由於內地全是盜版,根本沒賺到錢!而且,任賢齊在太灣本土也並沒有紅。他是先在內地紅了之後,第二年又接拍了《神鵰》,這才紅回太灣。”

楊澤晨道:“這麼,歌曲紅不紅,沒有道理可,全看有沒有那個命了?”

“差不多可以這樣,但是……”

“但是什麼?”

豔神秘一笑:“有兩種途徑,卻可以大大提高新歌竄紅的機會;據我觀察,有許多成名歌手,都是靠這兩種方法才混出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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