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朱信的外表,王朗覺得孫策或許是考慮到朱治的身份,才和對方聯姻的吧?到底也是個主廚,怎麼樣都不虧……

也罷,既然是孫策的夫君親自下廚烹飪的晚宴……王朗禮貌的朝著朱信點了點頭,說道:“我很期待今晚的晚宴。”

“不會讓你失望的。”朱信朝著她笑了笑。

王朗沒有表現出什麼特別的清楚,只是朱信還是能感覺到,這傢伙肯定是在心裡想了許多不客氣的東西。雖說也是人之常情,但自己還是覺得有些不爽。

既然這樣,自己也就不客氣了……歡迎乘坐,通往天國的單向特快列車!

一般來說,晚宴都是從開胃前菜開始吃起。

不過由於是前湯也端出來,怎麼吃就隨意。可以按順序吃,可以反過來吃,又或者兩者混著吃。不過正常來說,應該不會有人,把前菜倒入前湯裡面吃那麼絕吧?

“黃瓜很脆……”王朗夾了一塊黃瓜,咬了一口。這玩意當然不可能入口即化,不過一口下去,汁水混雜著醬汁爆漿而出,清脆的口感咀嚼起來也非常清爽,非常不錯。

“慢著,不是很酸?”王朗不可思議的看向朱信。

這個拍黃瓜並不是很酸,酸味有,但是很淡,而且和米醋的口感不太一樣,有種渾厚感。醬汁的主體是這種淡淡的酸,然後有醬油的鹹鮮,小米辣的鮮辣,以及……甜味?

“這道拍黃瓜的醬汁裡面,用的是陳醋,而且是陳年的老陳醋,味道清爽可口,又不會特別的酸。在調味的時候,為了增加層次感,所以加入了一些砂糖。”朱信解釋道。

王朗不能吃酸這事,他難道就不知道?只是越是這樣,反其道而行,可以創造出無與倫比的意外感。當然這是邪道,畢竟對方本來不喜歡吃,說不得氣憤起來就不吃了。

到時候不管拍黃瓜多麼美味,對方吃都不吃,那也沒意義了。

畢竟這不是一個人吃,看看對面,孫策吃得多香,“咔噗咔噗”的咀嚼,不這樣怎麼能吸引王朗的注意。夫妻一起上,區區王朗還不乖乖就範?

“惟實……這個黃瓜好好吃……”孫策一臉興奮的表情說道,好吧,看來不是演的。

“嗯,你喜歡就好。”朱信不知道該不該告訴孫策,女孩子不要隨便說黃瓜好吃?

想想算了,自己已不是那個純潔的自己,再去汙染別人純潔的心靈就不厚道了。

“這拍黃瓜裡面還有木耳?”王朗夾起一片,這是屬於那種很小品種的木耳。順帶一提的是,菌類培育在這個時代,居然已經開始二百多年了。

木耳這類野生菌,也開始人工化培育,原本價比黃金,現在普通家庭都買得起。

“用於提鮮。”朱信回道,木耳簡單焯水就加了進去,脆噗噗的口感和黃瓜有得一拼,不僅可以改善口感,菌類的鮮味也能用於提鮮。

“原來如此。”王朗點點頭,‘鮮味’是最近一百年,廚師提出來的第六味。廚師發現在蔬菜,菌類和動物裡面,都有鮮味的成分,有些多,有些少。

植物裡面,番茄含有的鮮味比較多;菌類一般含鮮味都很多;動物以雞的鮮味最濃。

按照這個說法,這盤拍黃瓜裡面的陳醋、小米辣和木耳,其實都是起到提鮮的效果。

偏偏數量控制得很好,只是點綴,不會太多。前菜如果味道太濃郁,反而屬於失敗。就目前的情況而言,鮮味的掌控恰到好處,很好的把黃瓜的‘生澀’給壓下,甚至把‘生澀’也作為一種風味。

“看來我得試試這個芋苗雞湯……”王朗有些期待的看向旁邊的雞湯。

她當然知道芋苗這玩意,紅芋苗主要是莖的部位是紫紅色著名,缺點也很明顯,芋頭的個頭不大,一般作為觀賞作物來栽培,簡單來說不是主流。

就算是朱信穿越前,種植這玩意主要是因為它‘涼’,煲湯喝據說可以去火。這玩意膳食纖維也很高,用於清腸胃排毒也挺不錯。

簡單來說,就是這種紅芋苗,吃的就是它的莖,完全不用考慮土裡的芋頭的。

對於王朗來說,對芋苗的瞭解,大概就是芋頭。芋頭產量可以,很多地方不怎麼管都能生長,可以作為主食。但是它的莖和果,哪怕煮熟,吃起來也會讓喉嚨瘙癢難耐,甚至有些人只想要把喉嚨都給撓開。

一般來說,怎麼會有人把芋苗作為食材來用?王朗甚至覺得,朱信是不是瘋了。

在王朗還在猶豫的時候,孫策已經開始用勺子舀起一勺湯水,然後小心撩起髮梢,抿了一口,舉止非常的高雅。

朱信倒是看出來了,這傢伙也在擔心這湯水,主要是芋苗有問題,不敢大口喝。只是剛剛“咔噗咔噗”的,豪爽地吃著黃瓜,現在裝淑女會不會太晚?

結果抿了一口之後,有些驚訝,完全沒有傳說中,那種會讓喉嚨瘙癢的感覺啊!於是立刻恢復原來的樣子,把剩下湯水喝完,一股異香迅速瀰漫到整個口腔……

“惟實,這個,這個好好喝!”孫策雙眼閃著星星,激動的說道。

“那是當然的。”朱信笑了笑,這傢伙,居然敢質疑他的手藝和對食材的瞭解。

“…………”王朗見狀,當然也不客氣,拿起湯勺舀了一勺,然後小心翼翼抿了一口。

她和孫策不同,是真的見過,有人吃了芋頭的莖和果子,然後痛苦的撓著自己的咽喉,若非別人抓著,能把喉嚨都給撓開。

入口很柔順,口腔沒有刺激的感覺,或許有延遲,她不敢掉以輕心。隨即有些奇怪,這湯很清,沒有油脂的感覺。看不出個所以然,畢竟只是純粹的湯,芋苗和雞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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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前湯,那當然主要是喝湯。真正優秀的前湯,朱信覺得就不應該留湯渣,畢竟這玩意經過燉煮之後,味道和口感已經不在巔峰。

當然,這不代表他會浪費,這些剩下來的湯渣,他已經和後廚的廚師和幫廚分了。

王朗的確看不出個所以然來,不過這湯的味道的確是鮮甜可口,芋苗有股芋頭的味道,不過很清爽,配上雞湯是一種前所未有的異香。

有點類似椰子雞,總覺得不能稱之為芋苗雞,或者說那個鮮甜的感覺和椰子雞有點像,只是清爽感更強烈一些,沒有椰子雞那種醇厚的感覺。

這味道一開始喝有些不習慣,第二口覺得還不錯,第三口發現還挺配的。喝著喝著就覺得真的很不錯,再想要品嚐,結果……沒了!

看著空空如也的湯碗,王朗也有些不可思議,自己吃東西,什麼時候那麼狼吞虎嚥過?

口腔裡面還有些香味的餘韻,不過也慢慢被沖淡,沒有那種回味無窮的感覺。

不過作為前湯這樣剛好,餘韻若有若無,前面兩道菜的味道卻是已經淡下來了。整個腸胃開始活躍起來,期待下一道菜的到來。

“這個湯……”王朗還是忍不住好奇問了句,“為什麼會那麼清?”

“在燉煮的時候,雞是去了皮之後才開始燉。”朱信回道,“這樣會讓湯水失去雞的醇厚感,不過只要大火燒開,然後小火燉煮兩個時辰,雞的鮮味依然會很好的熬出來。”

當然還是比不上帶皮的時候,從口感的角度來說,沒有雞皮的雞湯是沒靈魂的。只是從健康的角度來說,可以減少脂肪和膽固醇的攝入。

就比如說烤乳豬,白淨烤鴨,沒了皮的話,那簡直就是完全沒了靈魂。

若是正常燉湯,哪怕是老火靚湯,雞肯定是不去皮的,最多把上面漂浮的油脂去一去。不過這是前湯,要塑造的就是這種清爽的口感。太濃郁,會失去對其他菜色的期待感。

同時用燉煮的方法,把雞肉的鮮味,主要是連骨髓的味道都給熬出來。按說應該要六個小時,他是用了職業技加快這個時間。

用這個方法,倒是可以彌補口感不夠醇厚的問題,又不會顯得太油。

“前湯的話,倒也無可挑剔。”王朗點頭,“看來我真的要期待一下今晚的晚宴。”

“敬請期待。”朱信點頭,“副菜會陸續上來,請稍後。”

眼看朱信出去去菜,趁著這個時候,王朗也看向孫策,揶揄道:“孫太守,莫非你是看中了他的這個手藝?”

顯然,王朗把孫策當成好吃之人。有些人真的會這樣,尤其是職業者,可能是食慾被放大的關係,對吃的要求非常高。

只是問題在於……王朗看向孫策,如果好吃,怎麼根本沒有吃胖的意思……或者說,這丫頭不會把吃進去的東西,都轉化到胸前兩坨贅肉上了吧?

自己的按說也不小,可在孫策這雙面前,居然有點相形見絀的感覺。

“惟實的手藝的確不錯了……不過他長得也很不錯來著。”孫策嘟了嘟嘴,又是詆譭朱信外表的。明明長成這樣很可愛,而且摸起來還軟乎乎的,怎麼就不知道他的魅力?

有時候她都奇怪,這個世界的女性,難道都喜歡硬………突然間,她開始有些羞臊起來,自己的確有些說錯的地方,其實男人硬也挺好。

只是其他地方不行,摸起來沒手感,硬邦邦的還膈應得厲害。

就那麼說,比如說她抱著朱信睡覺,後者是渾身肌肉的樣子,第二天起來胸口痛得要死。後者換成軟乎乎的樣子,第二天起來就不會有這個感覺。

甚至如果是真的胖更好,冬天的時候都不需要那麼厚的被子,抱著他就超~~~暖呼呼的!

“不錯……好吧……”王朗聞言有些懷疑,孫策的審美是不是有問題……只是在個人審美上,她也不好插嘴,只能換個話題,“也不知道接下來是什麼菜,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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