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龍、龍哥??”

七仔一聽對方竟然是大威天龍,頓時連話都不會說了。

不過他很確定對方沒有騙人,因為他從小就有一種能力,只要聽過一句歌詞,就能在任何情況下認出歌手本人的聲音。

而且,無論在多麼嘈雜的環境中,他都能分辨出這些聲音的組成,以及這些聲音的來源。

在自學了唱歌之後,他甚至能做到在聽到歌聲或旋律的一瞬間,就知道這個音有多高,並能用嗓子完美地唱出這個調。

所以,手機那頭的人剛一開口,他就知道對方肯定是大威天龍。

這個聲音他太熟悉了。

只是,七仔實在是想不到,大威天龍居然會給他打電話。

這就像一個小小的粉絲忽然接到了偶像打來的電話,那種激動,實在難以言表。

至於大威天龍為什麼會知道自己的號碼,還這麼晚打過來,七仔根本就沒有多想。

大威天龍道:“你想不想拿冠軍?”

七仔一愣,連忙道:“不不不,不想,不想。”

對面顯然沒想到他會這麼說,頓了頓才問道:“為什麼不想?”

七仔非常認真地道:“冠軍肯定是您,和您比,我就是個廢物,我不敢想。”

他的語氣異常誠懇,完全不是在客氣或者拍馬屁,而是從內心深處就這麼認為。

這次對面停頓的時間更長了,顯然沒想到一個進入四強的選手居然會這麼廢柴。

過了一會兒,大威天龍又問道:“如果我給你一首歌,你有信心拿冠軍嗎?”

“啊??”

七仔人都傻了,結結巴巴地道:

“您、您要給我寫歌?”

一種巨大的幸福從心裡升騰而起,直衝腦門,讓他整個人都快缺氧了。

我沒聽錯嗎?

我的偶像要給我寫歌?!

“30萬,後續收入八二開,我八你二,還有,在決賽上你必須唱這首歌。”

七仔還沒幸福過一秒,對面便無情地說道。

他遲疑一下,問道:“您、您不是因為欣賞我才給寫歌的?”

對面開始不耐煩了:“第一,這首歌不是為你寫的,第二,就是因為欣賞你,所以才只要你30萬。”

七仔頓時又開心了,原來龍哥不是為了錢,是真的欣賞我才為我寫歌的。

瘦弱的眼鏡男生自動忽略了其他話,只記住了龍哥說的那三個字:“欣賞你。”

他立馬說道:“龍哥,我卡里還有13625塊,我老家有棟老房子,賣了就能湊夠錢了,後續收入我不要,您能給我寫歌我就心滿意足了!”

這次對面又停頓了很久,最終,帶著無奈的語氣道:

“算了,明天先來這個地方試唱吧。”接著說了一個地址。

“好的好的好的!龍哥,明、明天見。”

對面掛了電話,七仔激動地捧著手機,滿臉通紅。

龍哥欣賞我,龍哥為我寫了一首歌!

我真是太幸福了!

哈哈哈!

“你他媽發什麼瘋呢,想死嗎?!”

隔壁的粗壯男人怒罵。

“對不起對不起,我太高興了,我的偶像說他欣賞我,我實在太高興了!

七仔扶了扶眼鏡,瘦弱的身軀激動地顫抖著。

“有病!你特麼遇上騙子了吧!”

隔壁又罵了一聲,大概也不像再理他了。

七仔躺在床上,兩眼直勾勾地盯著天花板,心花怒發。

明天一定要好好唱,不能讓龍哥失望!

第二天,七仔在隔壁一陣吱吱呀呀的聲音中醒來。

大概是昨晚那個粗壯租友的施法沒有完成,便在今早繼續施法。

隔壁這位租友不知做什麼工作的,白天經常喊一大堆非主流朋友來家玩樂器,晚上就和女朋友施法。

七仔很羨慕這樣的生活,雖然粗壯租友和他的那些朋友樂器玩的挺爛,唱歌也像哀嚎。

七仔白天在超市裡做收銀員,晚上回到家有時會遇到粗壯租友和他的“樂隊”朋友,也不敢說什麼,低著頭就鑽進自己屋裡。

他有輕微的社交恐懼症。

在陌生人面前連話都不敢說,當初去報名參加“純粹的聲音”也是猶豫了好久才鼓起了勇氣。

因為性格的原因,他身上幾乎沒有什麼閃光點,也沒有任何存在感。

就算進入了四強,居然也沒有一家娛樂公司來找過他。

七仔覺得這樣挺好,至少不用去面對那些可怕的陌生人了。

不過,今天雖然也要去見一個陌生人,但七仔心裡卻是興奮多於恐懼。

因為,這個人是大威天龍,是他的偶像!

七仔爬起來,用遠超平常的速度洗漱,在屋裡翻了半天,終於找出一件自己最好看的襯衣穿上。

甚至還去衛生間偷偷拿了隔壁粗壯男的女友的香水,在自己身上噴了幾下,這才滿意地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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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按昨晚龍哥發的地址來到一間錄影棚時,才早上七點。

等了一個多小時,一道熟悉的身影終於出現了。

七仔激動地迎了上去,張開嘴:“龍、龍、龍……”

林慕看了看他,微微點頭,開啟錄影棚的大門,對他道:“進來吧。”

“是是是!”

七仔趕緊跟著他進去,心裡激動的不行。

龍哥剛才對我點頭了,這是龍哥第一次拿正眼看我,還面對面地對我說話。

哇!啊!

啪!

一張紙甩在了他的臉上。

林慕皺眉道:“跟你說話呢,走什麼神?”

“哦哦,對、對不起。”

七仔趕緊道歉,接住那張紙一看,是一首譜子,他又激動了:

“龍、龍哥,這、這是您給我寫、寫的歌嗎?”

林慕瞥了他一眼:“我沒發現你居然是個結巴呢?”

他有點後悔找這傢伙了。

之前他讓對四強的其餘兩個人都做了調查。

發現“面對疾風”其實是個富二代,來參加節目屬於玩票。

而七七七則是個標準的素人,甚至比素人還要低一檔。

因為這個叫七仔的小家夥實在太平庸了,家境普通,高中文憑,社交廢物,目前在一家超市當收銀員。

沒什麼野心,唯一的特長是唱歌。

這樣的人自然比那種富二代容易掌控。

而且,林慕還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

七仔在音樂上似乎有一種驚人的天賦,但因為他的性格,卻一直沒有展露出來。

不過這只是林慕的猜測。

叫他來試唱,一是想操控冠軍人選,二是想證實自己的猜測。

這個瘦弱平庸的眼鏡男生,是不是真的有那種萬中無一的天賦。

原本的計劃是,七七七決賽唱自己給他的這首歌,就有九成把握讓他奪冠。

然後再順勢把這傢伙納入“張龍虎工作室”的麾下。

不過現在看他連話說不清楚的樣子,估計是自己猜測有誤了。

算了,來都來了,試試吧。

最多給他兩個小時,不行就滾蛋。

“龍、龍哥,我好了。”

這時,瘦弱的眼鏡男生忽然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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