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巖音樂是有合約樣本的,只需要改動一下細節就可以,十多分鍾後葉誠就拿到了合約。

法律事務部的張律師對葉誠說道:“小葉,你先看看合同,有不懂的地方我會負責給你解釋。”

擺在葉誠面前的是兩份合同,一份是藝人經紀約,一份是歌手唱片約。葉誠雖然對法律和合同都不瞭解,但他只看了合約的一部分就皺起眉頭。

首先經紀約為期五年,而且規定在合約期內,華巖音樂是葉誠的唯一獨家經紀人,是葉誠一切演藝行為和商業活動的全球全權唯一代理人、經理人,葉誠在合約期內未經允許不得與第三方合作。

只這幾條規定,幾乎就把葉誠未來五年的發展給綁死了。

如果葉誠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北漂,說不定咬牙就簽字了,畢竟簽約音樂公司後還有希望成為明星,而不簽有可能一輩子都混不出頭。

許多新人歌手都是如此,明知道面對的是一份霸王條款賣身契,但為了成名只能選擇簽下合約。他們的心思很好理解,大不了給公司打五年白工,等老子混出頭了就跳槽。

但葉誠不一樣,他手裡有一隻可以聯通平行空間的手機,未來的發展潛力無限,絕對不想被這一紙合同給綁死,白白耗費五年的光陰。

其次還有歌手唱片合約,這份合同的期限仍舊是五年,而且獨家代理葉誠全部曲目在世界範圍內的所有版權。

唱片合約上還有不少地方暗藏玄機,比如只規定了傳統唱片的版稅分成,卻沒提到電訊、網路等新媒體渠道的分成,日後華巖音樂賣彩鈴、付費下載等等方面的收入,可以一分錢不給葉誠。

音樂公司基本上都是這麼幹的,比如網路音樂剛剛興起的時候,一首神曲為音樂公司帶來上億的收入,但歌手拿到手的卻只有幾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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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誠雖然沒完全搞懂合約裡的問題,但他直覺這兩份合同不靠譜。再加上之前柯良的善意提醒,他決定暫時不籤,站起來對林春明道:“林叔,我能把合同拿回去再斟酌一下嗎?”

新人歌手林春明見得多了,大部分拿到合同就直接簽字,沒想到葉誠居然說要考慮。林春明笑呵呵地說:“小葉啊,合同哪些地方不明白或者不滿意,你可以說出來嘛,我們一起研究一下。”

葉誠指著合同的日期說:“時間太長了,最多三年。”

林春明耐心地解釋道:“小葉啊,你現在只是一個毫無名氣的新人。公司對你進行包裝、策劃和推廣是要錢的,可以說簽約的第一年,公司在你身上都是只出不進。真正等你紅起來以後,起碼已經過了一兩年了,到時候你跳槽怎麼辦?你總不能讓公司做賠本買賣吧。而且啊,籤的時間越長,說明公司越重視你,在你身上投入的資源也會更多。”

葉誠搖搖頭:“最多三年,三年後可以再續簽。”

林春明見葉誠態度堅決,他思索一番後說道:“年限我們可以再商量,你對合約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不如全都指出來,我們拿到一起討論。”

葉誠又仔細看著兩份合約,雖然他說不出哪裡不對勁,但越看越有問題。謹慎起見,葉誠說道:“其他地方我還沒想好,林叔,要不我拿回去再考慮一下?”

林春明又苦口婆心的勸了一番,但葉誠就是死活不肯籤合同。他想起劉經理交代的任務,無奈之下只好拿出第三份合約,說道:“小葉,經紀約和唱片約先不提。你那三首歌我覺得很好,不如賣給公司吧。”

葉誠掃了一眼那份歌曲版權轉讓合同,疑惑地問道:“這三首歌不是我自己唱?”

林春明只得解釋道:“小葉,你現在還是一個新人,公司必須花一定的時間來包裝推廣,現在還不是發歌的最好時機。而且公司也不會讓你吃虧,現在市面上一首歌的詞曲加起來也就賣三四千塊,公司準備花兩萬的高價收購你那三首歌。”

“然後再拿給別的歌手唱?”葉誠心中隱隱有些憤怒。

不是憤怒他的歌賣給別人唱,這種事很正常,好多創作型歌手在紅起來之前,都有給別人寫歌的經歷。葉誠憤怒的是林春明不把三份合同一起拿出來,如果他頭腦發熱簽下前兩份合同,那麼最後這一份賣歌的合同他不籤也得籤。

你想拒絕?

你想反抗?

哼哼,看看前兩份合約,五年之內未經允許不得與第三方合作,不聽話直接雪藏你!

還沒簽合約就被如此算計,葉誠覺得他已經沒必要跟這家公司合作了,指不定以後還會鬧出什麼么蛾子呢。

話說人如其名,葉誠的處世原則就是待人以誠,但前提是別人也要對他以誠相待。

北漂數年,葉誠大多時候都在看人臉色行事,有時候受了委屈、被人欺負也只能忍下來,不這樣他早餓死了。即便是心中憤怒,但他也不會把話說死,而是露出一副天真無邪的微笑說:“林叔,賣歌的事情,我還是想再考慮一下。”

“那行,我給你三天時間考慮,希望你能儘快給我答覆。”林春明可不想再拖,他是真的看上了葉誠那三首歌,更何況劉經理還特別交代一定要把歌買下來。

如果葉誠考慮過後還是拒絕,林春明會建議公司提高買歌的價錢,因為那三首歌的質量比許多名家的作品都高。

至於那幾份合同,林春明也沒有坑葉誠太狠,各大音樂公司給新人的合同都這個樣,想要修改重要條款必須部門經理點頭才行。

葉誠拿著三份合同離開簽約室,在外面過道上撞見柯良。

柯良看了眼他手上的合同,問道:“你籤了?”

葉誠搖頭說:“還沒有。”

柯良有些驚訝,隨即笑道:“回去找個懂法律的,慢慢再考慮一下吧。”

葉誠猶豫了幾秒鐘,問道:“這些合約是不是有問題?”

柯良拿過那三分合同粗略翻了一下,說道:“現在所有音樂公司的新人合同都有問題,新媒體渠道的收益是不會分給歌手的,而這是網路歌曲最賺錢的部分。即便你再有才華,公司也不可能為你一個人修改新人合約。除非……”

“除非什麼?”葉誠問道。

柯良說:“除非你不是新人,簽約前就已經是個粉絲眾多的網絡紅人,這才有資格跟音樂公司討價還價。”

“謝謝良哥,今天的事麻煩你了。”葉誠記住柯良的話,再三感謝後離開華巖音樂公司。

……

……

等葉誠離開以後,林春明突然來到柯良的身後,臉色陰沉地問道:“你是不是跟他說了什麼?”

柯良好笑地反問:“我能跟他說什麼?”

林春明哪還有半點慈祥和藹的樣子,他厲聲斥責道:“柯良,別忘了你是華巖音樂公司的員工!”

柯良不屑地冷笑:“你也別忘了,葉誠是我帶到公司的。他那三首歌有多大的價值,你我都清楚,你坑他就是不給我面子!”

林春明冷哼一聲:“你一個小錄音師,面子值幾個錢?我警告你,要是葉誠的合約籤不成,你也別想在公司待下去!”

柯良卻是一點不怵他,哈哈笑道:“你以為老子願意在這破公司幹?下個月我的合同就到期了,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林春明氣焰一滯,陰測測地說:“原來你早想走了,那為什麼還帶葉誠來公司?”

“我愛帶誰來,用得著跟你彙報?”柯良懶得跟林春明多說廢話,直接回自己的錄音室去了。

其實柯良也看走眼了,他一開始以為葉誠只是靈光乍現,才寫出了《東風破》這樣的歌曲。音樂圈經常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一個年紀輕輕的音樂人,靈感來了寫出首好歌很正常。但這種人很快就泯然眾矣,也許這輩子剩下的時候,都再也創作不出同樣質量的歌曲。

可葉誠今天一下子就拿出三首好歌,而且曲風迥異,這說明葉誠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音樂天才,絕非只是靈感乍現!

柯良是個懷有音樂夢想的人,雖然他的音樂夢想已經破滅,但卻不忍心見到一個優秀的年輕人被一紙合同給套牢。

……

“劉總,你交代的事情搞砸了。”林春明鬱悶地來到劉經理辦公室,把剛才發生的事情說了一遍。

“胡鬧!”劉經理氣得猛拍桌子,“這個柯良,還無法無天了,讓他立即收拾東西給我滾!”

林春明提醒道:“柯良是葉誠的朋友,真炒他魷魚,那三首歌就完全沒希望了。”

劉經理冷靜了一下,強行嚥下心中一口惡氣,指頭揉著太陽穴說:“把柯良叫到我辦公室來!”

幾分鐘後,柯良來到劉經理的辦公室,嬉皮笑臉地說:“劉總,這是我的辭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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